小企业信贷政策指引Word格式.docx
《小企业信贷政策指引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企业信贷政策指引Word格式.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小企业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5%以上,对GDP的贡献率达51%,税收占到全国的43.2%。
特别在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小企业客户数占比已达到99%,对GDP的贡献率达到70%,税收占比达到75%,而且,小企业的发展仍处于上升趋势。
2、小企业金融业务的外部市场环境逐渐改善。
近几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颁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银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贷款的通知》、《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业务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指引性文件,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已成功上线。
3、小企业金融市场潜力巨大。
监管部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仅10%的小企业能得到银行融资,其贷款总额只占国内银行贷款总额的14%,金融脱媒导致更多大中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小企业有可能成为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领域。
4、利率市场化将使小企业金融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我行对公一般贷款近90%集中于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占比超过了50%,且平均利率下浮超过4%,小型客户占比不到10%,增长缓慢,但其利率普遍上浮超过6%,小企业通过分散原则不仅可有效降低系统风险,还能明显提高综合收益水平。
同时,小企业的快速成长性将成为国内银行业持续增长的原动力之一。
二、小企业授信市场定位
(一)小企业授信客户定位。
我行应将优质或中、高端成长型小企业作为重点发展对象。
即经营稳健,管理人或业主具有创业激情,行业前景良好、发展空间较大、现金回流稳定、盈利持续增长、且信誉状况良好的小企业。
(二)小企业授信区域定位。
选择小企业市场基础和经济信用环境较好,小企业客户资源丰富、分行风险管理能力强的区域重点推进;
信用环境一般,小企业经济欠发达的东北、中西部地区的分行应着重于小企业授信的存量结构调整,选择性介入优质客户群。
优先发展区域具体包括:
1、长江三角洲及华东沿海地区、珠江三角洲及华南沿海地区、环渤海经济圈地区的重点城市;
2、高新技术企业相对集中,有一批具有较好发展前景、较高科技含量的高新技术企业群的大中城市;
3、小企业呈产业集群化,以块状经济和优势行业为特色,小企业业务占比较大的特色中心城市。
三、小企业授信政策指引
(一)小企业授信总体政策
小企业授信政策总体可以概括为“分类管理、重点发展、择优限劣、强化风控,确保效益”。
1、分类管理。
对小企业授信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管理政策,将分行分为加快发展类分行、积极发展类分行和稳步发展类分行三类,相应配套不同的管理政策。
——加快发展类分行。
包括杭州、宁波和苏州三家分行。
这些地区区域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分行试点经验丰富,小企业业务应加快发展,在信贷政策上将给予重点倾斜。
——积极发展类分行。
包括南京、福州、厦门和总行营业部四家分行。
这些地区有较好经济基础和发展潜力,分行已积累了一定的试点经验,小企业业务应积极发展,在信贷政策上将给予适度倾斜。
——稳步发展类分行。
除上述七家分行以外的分行为稳步发展类分行。
这些分行应适度择优介入较为成熟的成长型企业,努力提高小企业授信资产质量和收益水平。
2、重点发展。
各行应在总行指导下,结合当地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集中资源,在重点地区、选择重点行业,围绕中高端客户群开展营销。
3、择优限劣。
在满足小企业授信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的前提下,要优先支持当地具有集聚效应的优势行业,以及优质高成长的中高端小企业客户。
原则上,评级客户风险级别在BB(含)以上小企业为重点支持类,CCC和B为一般支持类,DD-CC级为审慎支持类,D级(含)以下为退出类。
对能提供强担保的小企业客户,可适当下调风险评级。
4、强化风控。
在利用传统的担保方式基础上,根据区域、行业和客户特点,探索和创新各种风控措施与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以及企业主、股东个人财产抵押、质押等。
5、确保收益。
基于相对较高的谈判地位和定价优势,小企业授信应用足政策,尽量提高利率及相关综合效益,确保整体收益水平足以弥补其个体风险较大、管理成本较高的缺陷。
(二)小企业授信行业政策
小企业授信的行业投向,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我行行业授信投向指引的要求:
1、优先支持通信、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制药、能源、新材料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成长性的朝阳行业;
产品有垄断优势或较高竞争优势,“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能够填补行业空白的小企业;
具有自然地理优势、在地方特色经济及地区主导产业中受到地方政府政策扶持的小企业。
2、限制支持:
行业进入壁垒低、产品替代性强、市场竞争过于激烈的行业;
国有资本垄断、市场准入条件高且资金密集型的行业;
两高一汰行业;
房地产、投资、租赁、担保行业;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以及国家禁止小企业进入的其他行业。
(三)小企业授信客户政策
各行应根据本地区经济产业特色和小企业特点,重点围绕产业链、产业集群和营销平台筛选目标客户:
1、重点支持:
管理和工艺先进,有成熟技术或成本优势,有稳定上下游客户关系的小企业;
有比较完善销售网络或为大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物流和商贸企业;
具有特许经营权,销售知名品牌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商贸型小企业;
有稳定国际销售渠道的专业外贸型或工贸结合型小企业;
经营模式先进、经营业务突出、在区域乃至全国市场有一定影响的服务型小企业;
有突出技术优势和优秀成长性的高科技型小企业;
区域政策扶持范围的企业和获得国家技术创新基金支持、区域政府基金补贴且效益良好的科技型优质小企业;
区域大型产业集群专业批发或零售市场内的小企业;
强担保项下的小企业;
其他偿债能力强的优质小企业。
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的小企业;
成本优势不明显或经营波动较大的小企业;
从事生产工艺落后、已有先进工艺或技术替代产品的小企业;
产品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
处于技术研发或孵化阶段,没有形成稳定的销售收入和现金流量的小企业;
企业本身及其控股股东在信贷登记系统、工商税务部门及金融机构存在不良记录的小企业;
其他不应支持的小企业。
(四)小企业授信的利率和还款方式
小企业授信的风险定价。
小企业授信采用风险收益匹配的定价原则,用利(费)率覆盖风险、成本。
除(符合总行低风险业务规定的权利凭证)质押贷款外,小企业贷款利率应高于各经营机构平均利率水平,不设上限,个人经营贷款利率应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
对小企业除贷款以外的其他授信业务(如保函、开证、银票等)的手续费等,按我行有关收费标准的上限掌握。
小企业授信还款方式。
小企业贷款可采取按月或按季两种结息方式。
小企业贷款可采用分期定额、分期利随本清、灵活地附加必要宽限期(期内只付息不还本)等还款方式。
期限超过一年的贷款,应采取分期还款方式。
(五)小企业授信产品政策
1、小企业授信应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
2、鼓励分行围绕产业链向小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提货权融资等相关授信产品。
(六)小企业授信担保政策
小企业授信必须坚持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并重的原则,并充分重视抵质押担保和融资产品结构在小企业授信业务风险控制中的作用。
对于小企业,应尽量采用抵(质)押方式或优质保证担保。
抵(质)押物应符合我行相关政策要求(参照公司授信业务标准),在取得抵(质)押权或保证担保的同时,还应积极争取由其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关利益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争取企业实际控制人等重要相关个人名下的财产抵、质押。
保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有政府背景且在我行有授信额度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有明确的资金补充机制的担保基金提供担保;
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保险;
代偿能力较强的优质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七)小企业授信风险管理要求
1、深入调查,多方核实。
——经营机构应通过个人征信系统等途径了解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的信用状况,并将其作为授信准入的前提条件。
——建立小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状况调查制度,深入了解企业经营者的情况,包括法定代表人及直系亲属的个人品质、经历、历史信用以及家庭的资产负债等情况,建立信用跟踪档案。
——通过实地深入的调查了解,掌握借款人第一手资料,不能简单依赖于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商业计划、可行性报告等书面文件,而是要注重现场调查和与借款企业管理人员交流等方式,了解借款人经营动态和资信情况,收集各方面信息,并进行验证比对,如纳税记录、报关信息、电费和水费缴纳、职工工资发放是否及时、归行现金流量等非财务信息,尽可能减少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2.严格审查,尽职评估
信审人员应对调查人员提供的借款人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后,编制反映借款企业真实财务信息的财务简表,并着重对借款企业的借款原因、现金流量、还款能力和经营者个人信用情况作出专业的分析和判断。
必要时,应把借款企业与企业经营者家庭合并为一个社会经济单位进行信用分析,全面分析其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
3、建立管理系统、加强贷后管理。
建立适应小企业贷款业务需求的统计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系统应记录和汇总以往所有贷款申请情况和相应的贷款偿还情况;
应及时监测贷款逾期情况,包括逾期借款类别(分固定资产和周转金两种)、逾期天数、逾期贷款还款情况及贷款余额;
应使信贷人员了解正常还款客户的情况。
落实贷后跟踪,注重企业关联检查。
加强贷款用途和担保物的规范管理,贷后检查范围要扩大至关联企业和关系人,防止企业通过转移资产悬空我行债务。
对于可能影响借款企业还款能力的重大事件,应及时书面具实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4、通过产品创新、结构性担保及搭建外部风险转移平台等措施强化风险控制。
5、建立动态更新和刚性退出机制。
经营机构要定期对我行存量客户进行分析鉴别,确定客户动态更新和刚性退出标准,原则上试点分行对小企业客户的年度退出率(即年度有效退出的小企业客户数占全部小企业客户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0%,以确保小企业客户群的整体质量不断优化。
(八)加强营销模式创新
小企业营销平台对于控制授信风险和降低管理成本具有积极意义,2008年分行应在积极探索新的业务开发模式的同时,继续推进营销平台建设,通过搭建政府平台、协会平台、风险共担平台、同业平台、核心企业平台和重点区域平台,做大做强我行小企业业务。
执笔:
总行公司银行部窦娟、总行风险管理部古宏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