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速公路施工实用标准化指南设计施工实用标准化第二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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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路基填料

1.2.1填方路基应优先选用级配良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作为填料;

采用细粒土填筑时,宜用石灰、水泥、粉煤灰等无机结合料进行处治;

桥涵台背和挡土墙墙背应优先选用渗水性良好的填料;

浸水路堤应选用渗水性良好的材料填筑。

1.2.2黄土、粉质土不宜直接作为路基填料。

1.2.3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含水量不适宜直接压实的细粒土,不得直接用于路基填筑。

1.2.4原则上泥页岩、千枚岩不能用做路基填料。

如果条件受限,须通过CBR等试验确定,并应填筑在原地面1.5m以上、路床顶面1.5m以下围,其上下及周边应有完善的封闭措施,防止雨水渗入;

碾压应选用激振力大于55t的拖式振动碾压设备,松铺厚度不得大于30cm,确保压实质量。

1.2.5石灰土路基所用土、石灰必须符合规要求,土中的有机质含量不大于5%;

生石灰的颗粒不大于5mm,石灰质量符合Ⅱ级以上标准,活性CaO+MgO含量不小于60%(按干质量计),石灰储存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1.2.6砂砾路堤应采用级配良好的天然砂砾,不均匀系数应不小于5,曲率系数应在1~3围,级配不良时应掺配。

天然砂砾含泥量原地面以上2m围不大于10%、其余部分不大于15%,砾石含量不少于60%,最大粒径路床不大于100mm、路堤不大于150mm。

路床顶面30cm厚宜采用掺3%的石灰处理。

对台背回填、软基处理垫层等有特殊透水要求的部位,砂砾含泥量、砾石含量、最大粒径要求应适当提高。

1.2.7路基填料强度和粒径符合表1.2.7要求

表1.2.7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要求

填料应用部位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m)

填料最小强度(CBR)(%)

填料最大粒径

(mm)

路堤

上路床(0~0.30)

8

100

下路床(0.30~0.80)

5

上路堤(0.80~1.50)

4

150

下路堤(>1.50)

3

零填及挖方路基

0~0.30

0.30~0.80

注:

1)当路基填料CBR值达不到表列要求时,可掺石灰或其它稳定材料处理。

2)上下路堤填料最大粒径150mm的规定,不适用于填石路堤和土路堤。

1.3特殊地基处理

1.3.1特殊地基处理施工应避开雨季,如需在雨季施工,应做好排水措施。

1.3.2湿软地基处理

1局部软基路段深度小于3m采用直接挖除,大于3m采用水泥搅拌桩等措施处理,大面积软基采用抛石挤淤等措施处理。

2挖除换填应选择透水性材料。

天然级配砂砾最大粒径小于100mm,含泥量不大于5%,砾石强度为洛杉矶法磨耗率不大于60%,含石量不小于60%;

碎石粒径宜为19~63mm,含泥量不大于10%,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5%,强度为洛杉矶法磨耗率不大于60%;

石渣最大粒径不大于150mm,石料强度不小于30MPa。

重点控制压实度、换填厚度,除底层外分层铺筑压实厚度不得超过200mm。

3手摆片石材料应使用不易风化的石料,石料的强度不小于30MPa,片石厚度不小于150mm。

根据石料形状大小人工摆插、嵌挤紧密,片石摆插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再铺设砂砾垫层嵌缝找平,用净质量不小于22t振动压路机碾压至稳定紧密。

4抛石挤淤材料应选用不易风化的片石,厚度不小于300mm。

抛石顺序应遵循由低到高、由中间向两边挤的原则,待片石抛出淤泥面或水面50cm后,采用小石块或天然砂砾填塞整平,用净质量不小于22t振动压路机压实,并在其上铺设反滤层。

5砾(碎)石桩施工前应做试桩,以确定桩长,成桩时间、砾(碎)石投入量、施工顺序、单桩及复合地基承载力等参数,对施工场地清表平整,做好临时排水设施。

一般采用振动沉管法施工,施工时应重点控制桩距、桩径、桩长、竖直度、灌砾石量。

采用单桩荷载试验和28d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检验处治效果。

6水泥搅拌桩施工前应做试桩,试桩不少于5根,以掌握成桩工艺,取得满足设计喷入量的钻进速度、提升速度、搅拌速度、喷浆压力、单位时间喷浆量等技术参数,确定搅拌的均匀性,掌握下钻、提升的阻力情况,选择合理的技术措施。

地质发生变化,桩长须进行调整时,采用工作密实电流加以控制,当密实电流明显增大,判断进入相对硬层时,进入硬层深度≥50cm。

成桩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提升过快、送浆道路堵塞、断电等),影响桩身质量时,应在6小时采取补救措施,补桩喷浆重叠长度不得小于1m,否则应重新打设,新桩距旧桩的距离不得大于桩距的15%。

1.3.3湿陷性黄土地区地基处理

1湿陷性黄土地区地基处理宜采用灰土挤密桩或强夯处理。

施工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雷达检测,排查洞穴、暗窑、地窖、井等隐蔽地质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灌砂、灌浆、开挖夯填等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2强夯前应选取有代表性的试验区进行试夯,确定最佳夯击能、夯击次数、遍数、间歇时间、夯点间距等指标。

强夯完成后若表土松散或含水量过大造成翻浆,应采用挖除、翻拌石灰土处理。

3灰土挤密桩施工前应通过试桩确定填层厚度、填料方量、夯击次数、夯锤提升高度、桩体压实度、扩径等工艺参数,做好临时排水。

石灰、土要过筛,集中机械拌和。

夯锤应采用长3m、直径0.3m的重锤,不得采用夹杆锤,应制作专用喂料工具。

施工完成后,按段落1‰钻芯取样验收,检测桩长和桩体完整性,同时应验收桩数、排列尺寸、孔径、孔深、复合地基承载力、单桩承载力。

1.4填方路基

1.4.1路堤施工应整幅填筑,禁止半幅施工。

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同一层路基的全宽围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

1.4.2台背与路基结合部、分段作业结合部、标段结合部、填挖交界结合部作为路基施工质量关键控制部位。

1对地表横坡大于1:

5的斜坡地段,在路基填筑前将原地面开挖成倾坡度2~4%,且宽度不小于2m、高度不大于1m的台阶。

2对于填挖交界地段,应按开挖高不大于2m、宽不小于1m的台阶施工,并按每填筑4m对交界处进行强夯处理。

3对于V型沟槽清表后,应采用强夯作业,直至工作面能够进入大型压实机具开展施工。

4各标段之间和各作业段之间填筑层面,每层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

1.4.3路基每侧应按规要求超宽填筑0.5m,每填3层应检查边坡坡率。

1.4.4做好临时排水,路基两侧应做挡水埝,每30m用彩条布或砖砌等设置一道急流槽,防止冲刷路基边坡。

1.4.5石灰土路基应采用拖式振动碾压设备压实,如施工条件受限制时,可采用自行式羊角碾,须严格控制压实厚度和质量。

石灰土施工应采用连续施工,每层施工前,应对下承层表面进行洒水;

若不能连续施工,每层碾压完成后或石灰土全部施工完后,应采用塑料薄膜覆盖养生,防止表面裂缝。

1.4.6填石路堤不应采用膨胀性岩石、易溶性岩石、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等作为填料;

填料粒径应不大于250mm,并不宜超过层厚的2/3,不均匀系数宜为15~20,路床填料粒径应不大于100mm。

应采用大功率推土机与18t以上重型压路机施工,避免出现粗细颗粒离析,严格控制填筑厚度、压实遍数,用压实沉降差或孔隙率指标检测压实质量。

1.4.7高填方路堤应优先采用强度高、水稳性好的材料。

对填土高度大于8m的路基,压实度标准应提高1%,并采用强夯等方法加强地基处理。

施工过程应进行沉降观测。

1.5挖方路基

1.5.1土方开挖施工前应完成临时排水设施,确保施工面不积水;

边坡应按设计自上而下进行开挖,开挖一级、防护一级、绿化一级,严禁掏底开挖。

1.5.2硬质岩石挖方路基必须采用光面、预裂爆破技术,严禁大药量的洞室爆破施工。

未风化坚硬的岩石路基超挖部分或高低不平部分,应采用级配碎石或无机结合料稳定碎(砾)石等材料作整平层;

风化岩石路床应超挖20~40cm,超挖部分应采用级配碎石或无机结合料稳定碎(砾)石等材料填筑。

1.5.3高路堑地段应在渗水量大的部位有针对性地设置仰斜式排水孔,在边沟底设置复式渗沟。

1.5.4膨胀土路段挖方的坡面宜采用窗口式骨架护坡、并设置支撑渗沟处理,渗沟深度不少于2m,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5.5路堑两侧均应设置纵向盲沟,含水路段加大盲沟深度至路床下2~3m,坡顶截水沟在路堑开挖前必须完成。

1.5.6根据开挖坡面地质、水文情况逐段核实路基防护设计方案,尽量采用边坡自然稳定下的植物防护。

1.6路床特殊处理

1.6.1路床顶层为非适用土或弯沉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换填符合路基强度要求的填料。

选用灰土换填时严格控制灰剂量,路床顶层以下0~30cm深围灰剂量不宜小于8%,30cm~80cm深以下灰剂量不宜小于5%。

1.6.2膨胀土路段,填土高度小于路面总厚度的路基或挖方路基必须对路床标高以下下挖宜不小于80cm,基底碾压达到规定的压实度后,采用灰土或水泥稳定粒料处理。

具体处理深度根据膨胀特性计算确定。

1.6.3湿陷性黄土路段,填土高度小于路面总厚度的路基或挖方路基必须对路床标高以下挖80cm,基底碾压达到规定的压实度后,采用灰土回填。

1.7结构物台背、墙背回填

1.7.1对台背基底应采用灰土桩、碎石桩等措施进行处理,必须选用专业队伍和机械,回填施工应采用大型压路机为主、小型压实机具配合进行压实。

1.7.2台背回填慎重选择填料,土质路段应采用8%石灰土填筑,其它路段可选用砂砾、粒径小于15cm的石渣、半刚性材料填筑。

1.7.3台背回填前,八字墙、一字墙以及支撑梁必须完成,梁板架设前最多对称回填至1/3墙高。

回填应与路基同步施工,不能同步时应严格按要求开挖台阶。

路床围应及时采用水泥稳定材料封闭。

1.7.4对挡墙背后超挖部分的回填应与挡墙施工同步,优先选用浆砌片石填筑。

1.7.5严格分层填筑,应在结构物墙身上左、中、右位置,用红、白油漆相间划出每层15cm压实厚度控制标线,并标注层位编号。

1.8滑坡地段路基

1.8.1滑坡地段路基施工前,必须制订应对滑坡或边坡危害的安全预案,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监测。

1.8.2施工时应采取措施截断流向滑坡体的地表水和临时用水。

结合滑坡地段的自然排水沟及永久性排水工程,做好滑坡体上缘排水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应将滑坡体的水疏通到滑坡体围以外。

1.8.3滑坡治理前,严禁在滑坡体上增加荷载、在滑坡体前缘减载。

滑坡治理完成后方可进行路基施工。

1.8.4滑坡地段进行高路堑边坡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每开挖一级应及时对边坡进行工程地质和稳定性分析,需加固时,应停止开挖下级边坡,边坡稳定后方可进行下级边坡开挖。

1.9风积沙路基

1.9.1风积沙应采用干振法和饱水振动法确定最大干密度。

1.9.2施工应选择沙漠中能自由行走的机械,如履带式推土机、履带式铲运机和前后轮驱动的振动压路机。

禁止使用羊角碾进行压实。

1.9.3风积沙填筑路基也可采用水坠碾压法分层填筑。

采用水坠碾压法施工最大松铺厚度不得超过30cm,填料表面水头高度应保持在20cm以上。

1.9.4风积沙路基应检测压实度和固体体积率。

1.9.5风积沙路基完工后,应及时在路基顶面铺筑石灰土封层。

1.9.6风积沙路堤边坡用黏土包边时,应在路基宽度围之外的边坡上铺筑,底部埋入原地面下20cm,顶部至硬路肩底面,向外形成5%的横坡。

1.10排水工程

1.10.1排水设施应与路基同步施工,坚持高接远送原则,及时做好路基施工过程中临时排水及永久性排水系统,并应注意排水系统与自然水系的衔接。

1.10.2排水设施断面尺寸应根据实际汇水面积确定,边沟优先选择浅蝶形断面。

路基排水沟侧边缘距路堤坡脚应不小于1m。

1.10.3边沟、排水沟和急流槽等小断面排水设施宜选用水泥混凝土预制或现浇结构。

严禁采用软质砂岩浆砌圬工材料。

1.10.4在填挖交界处地下水丰富的地段设置碎石盲沟,根据地形设置截排水组合形式的盲沟。

1.10.5路基施工过程中应随时保持一定的排水横坡或纵向排水通道。

1.11防护支挡工程

1.11.1防护工程应按照“安全稳定、环境优美”的原则实施。

对滑坡、高边坡、桥梁岸坡、隧道进出口边仰坡等边坡必须按“一坡一图、一坡一景”要求进行特殊设计。

1.11.2有条件的路段,应将路基边坡放缓,进行植物防护。

必须采用工程防护的,应采用工程防护和植物防护相结合的方式。

1.11.3风化泥页岩、千枚岩或膨胀土边坡开挖后,应及时护砌封闭,做好排水设施,防止坍塌。

1.11.4高度小于20m的石质边坡,防护时宜选用主动防护形式;

高度大于20m的石质边坡,防护时宜采用被动防护形式。

高陡石质边坡,被动防护形式能拦截防护区域落石的应采用被动防护形式;

不能拦截防护区域落石的边坡下部必须采用主动防护,上部根据情况选用主动或被动防护形式。

1.11.5防护工程所用混凝土构件应集中预制。

1.11.6黄土高边坡应按“多台阶、陡边坡、宽平台、固坡脚”原则设计。

膨胀土高边坡应按“缓边坡、宽平台、固坡脚”原则设计。

综合坡率应满足稳定性要求,分级坡率和高度可采用工程类比法及绿化防护遮挡、美观等合理确定,平台宽度2~3m。

1.11.7受常水位影响的墙体部分应采用片石混凝土浇筑,高度应高出常水位1m。

1.11.8挡墙工程泄水孔数量、位置及排水坡度应与设计图纸相符,并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泄水孔施作同排必须在一个坡位上,间距一致,上下排错开安设,坡度向外、孔底平顺、孔无堵塞,绝不允许有倒坡现象。

挡墙侧底部应设计横向排水管。

1.12锚杆(锚索)框架梁防护

1.12.1建设管理处应组织编制锚杆(锚索)框架梁防护的施工技术指导意见,明确不同地质状况下的施工工艺、工序及有关要求;

施工单位应编写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

1.12.2锚杆(锚索)框架梁先施作下部基础,再进行框架梁施工,框架梁底面应紧贴岩面,顶面应整齐、平顺、自然、美观。

1.12.3严格各工序间的检查验收,对钻孔深度、清孔质量、预应力拉、压浆等关键工序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现场旁站。

1.12.4锚杆(锚索)注浆采用1:

1水泥砂浆,水灰比0.38~0.48,砂浆强度不低于M30,注浆压力0.5~2MPa。

孔口要采取可靠的止浆措施,当孔浆液初凝后,及时进行二次劈裂注浆,使浆液充分进入岩土裂隙。

1.12.5锚索拉到位后用机械切除多余钢绞线。

锚杆施工完毕后,应取锚杆数的1%,且不少于3根进行拉拔试验,抗拔力平均值应不低于设计值,最小抗拔力应不低于0.9倍的设计值。

1.13抗滑桩

1.13.1做好桩区地表截、排水及防渗工作。

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如果必须在雨季施工,孔口应搭雨棚,孔口地面下0.5m应加强衬砌,地面上加筑适当高度的围埂。

1.13.2开挖顺序应根据设计要求采取间隔开挖,不得连续开挖。

1.13.3灌注混凝土必须连续作业,因故中断灌注,其接缝面必须做特殊处理,严禁施工缝处在滑动面上。

1.13.4桩组上或桩间支挡结构以及与桩相邻的挡土、排水、防渗等设施,均应按设计要求与抗滑桩加强连接、配套完成。

1.14小型构造物

1.14.1原则上不采用圆管涵,一般不使用倒虹吸。

确要使用倒虹吸时,必须进行现场水流调查、充分论证后采用;

填土覆盖前必须做灌水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填土。

1.14.2综合考虑当地排水情况,原则上被交线采用上跨通过;

如下穿通过时应保证通道排水畅通。

1.14.3盖板涵墙身必须采用钢模施工。

1.14.4纵、横坡大于3%的明涵、通道应设置橡胶支座。

1.14.5小型混凝土构件(边沟盖板、隧道电缆沟盖板、防护混凝土预制块等)应工厂化集中预制,场地必须硬化、平整,采用塑钢模板预制、振动台振捣,土工布覆盖保湿养生。

1.15工程监测

软基、高填路堤、高边坡、滑坡、预应力锚固工程等特殊工程必须进行施工过程和工后沉降监测,工后监测时间不少于2年或至工程稳定。

1.16雨季施工

1.16.1路基填筑表面确保3%~4%的排水横坡,增加临时排水设施,将水流截、引、排至路基外,保持施工场地不积水。

1.16.2雨季施工各道工序应连续进行,填筑的土层应当天(或雨前)及时完成整平压实,雨后应组织人员及时排除路基表面积水,并在上料前组织复压复检。

1.16.3结构物基坑在雨季开挖后未能及时施工时,应采取防浸泡措施,雨后应对基坑地基承载力重新进行检测。

路肩式挡墙施工应适当增加排水口,确保雨水能迅速排出路基。

1.17冬季施工

1.17.1地基处理前后均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换填土地段要及时整平压实。

1.17.2陕北、关中地区路床冬季不允许施工。

路基冬季施工时,填料应选用不易冻结的砂类土、碎石、卵石土、石渣等透水性好的材料,按横断面全宽平填,每层松铺厚度应比正常施工减少20%~30%,当天填筑应当天完成碾压,冬季过后必须进行复压。

1.17.3土质挖方边坡不得一次挖到设计线,应预留一定厚度的覆盖层,挖至路床顶面以上1m时,待到正常施工季节后再开挖。

1.18取土场

1.18.1路线两侧的取土场,应按设计规定的位置设置,取土深度根据用土量和取土面积确定。

取土场应有规则的形状及平整的底部,不积水,边坡应按设计坡率修整。

1.18.2取土场原地面如果属于耕地,应先挖出种植土堆置一边,待工程完工后,用于复耕。

1.18.3取土场应尽量利用荒山、山地,兼顾农田、水利建设和环境保护,力求少占耕地。

1.19弃土场

1.19.1弃土应堆放规则,按设计要求进行整平碾压,不得随意倾倒,并按设计进行排水、防护和绿化施工。

1.19.2路基上游、村庄上游、桥孔下严禁设置弃土场,弃土应弃至批复弃土场。

1.19.3弃土场应先做防护工程,弃土堆应分层压实,防止次生灾害。

1.20改扩建项目路基工程

1.20.1建设管理处应组织编写详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结合实际对场地清理、地基处理、路基拼接、施工排水等工艺提出要求。

新老路基结合部的处理应作为质量控制的重点,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

1.20.2改扩建工程的旧路利用段应实行动态设计,现场优化完善。

第二章路面工程

2.1一般规定

2.1.1路面设计要贯彻“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逐步推广“长寿命”路面或“永久性”路面。

路面设计应根据我省重载交通车辆组成及治超标准,实际计算的货车换算累计轴载次数应增加30%做为设计累计轴载,确定设计弯沉,计算路面厚度。

各结构层厚度应充分考虑所在区域交通量轴次、材料、施工条件、气候等实际情况,对重车方向、长大陡坡路段及桥面应进行专门设计。

高速公路一般路段沥青路面各结构层设计建议混合料类型见表2.1.1。

表2.1.1沥青路面各结构层类型

层位

结构层类型

材料要求

上面层

SMA-13、AC-13、SMA-16、AC-16、OGFC-13

改性沥青或改性沥青混合料

粘层

改性乳化沥青

中面层

AC-20、AC-25

下面层

ATB-25、ATB-30

A-70号沥青或改性沥青混合料

封层

改性沥青4.75~9.5mm或9.5~16mm碎石

透层

煤油稀释沥青或高渗透乳化沥青

基层

柔性+半刚性复合基层

若下面层已采用ATB系列,就只采用半刚性基层;

半刚性基层优先采用水泥稳定碎石

底基层

半刚性底基层

优先采用水泥稳定碎石

2.1.2项目法人应在通车前一年的上半年安排路面招标。

路面单位进场三个月交验50%的连续路床,前一年底必须路床交验完毕。

前一年入冬前应完成路面(底)基层和全部下面层、80%中面层、50%上面层的备料;

通车当年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基层和跨线桥、连接线,封闭平交路口;

关中、陕北8月底前,陕南9月底前完成全部沥青面层施工,且应先施工匝道和连接线,消除污染源。

2.1.3路面单位进场应进行设计交底,由建设管理处组织监理、路面施工单位本着就地取材的原则进行料源调查,对材料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生产工艺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要求其进行改进、升级。

2.1.4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情况和材料供应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

2.1.5路面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在(底)基层、面层混合料拌和场及沥青面层石料破碎场建立分部试验室。

2.1.6路面施工必须在经过验收合格的路床上进行,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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