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水利函288号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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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省水利普查归档文件材料整理方法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一、整理依据
1、纸质文件材料参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进行整理。
2、电子文件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进行整理。
3、照片参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进行整理。
4、音像材料参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1995)进行整理。
二、纸质文件材料整理方法
(一)分类
依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办法》(水办〔2011〕161号)对收集的文件材料进行分类,共分为水利普查管理文件类、河湖基本情况普查类、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类、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类等10类(具体分类情况见水办〔2011〕161号附件10)。
(二)组卷
组卷就是将各类文件材料,按其形成规律,把一组有联系的文件以卷的形式组合在一起,便于保管、保密和利用。
水利普查文件材料按“卷”进行整理,组卷要求如下:
1、原件要求:
归档的纸质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应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签字盖章、日期等标识完整、齐备。
书写和装订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对于用热敏纸和用铅笔、园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等不耐久书写字迹的文件材料,可复印后与原件一并存档。
2、案卷内的文件材料应反映一个相对独立的问题或内容。
若此内容反映的文件材料较多,则组成多卷,依序排列。
每卷厚度以不超过20mm为宜。
3、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
4、案卷内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密级应大体相同。
5、成册、成套的科技文件可保持其原有形态;
精装和平装等书本式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可保持原状。
(三)卷内文件材料排列
1、案卷内文件材料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2、卷内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时,文字材料在前、图纸在后。
3、文字材料排列时,正文在前,附件在后;
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
原件在前、复印件在后;
不同文字的文本,中文文本在前,其它文种版本在后(特殊规定除外)。
(四)卷内文件材料页号编写
1、案卷内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编写页号,以有效内容的页面为一页。
2、单面有内容的,页号编写在右下角;
双面有内容的,页号编写在正面的右下角和背面的左下角。
3、成套图样或印刷成册的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不必重新编写页号;
如与其它文件材料组成一卷的,应排在卷内文件材料最后,将其作为一件文件填写卷内目录。
4、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五)案卷封面编制
1、案卷封面,应采用无酸牛皮纸制作,式样见附图一。
2、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3、立卷单位,应填写负责文件材料组卷的部门或单位。
4、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文件材料形成的起止日期(年度应填写四位数字)。
5、保管期限,应填写依照有关规定给案卷划定的保管期限。
6、密级,应填写卷内文件材料的最高密级。
7、档号,应按照规定的编制方法填写(参见第14页)。
(六)卷内目录编制
1、卷内目录是登录卷内文件材料题名等并固定排列次序的表格,应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用纸幅面尺寸用A4型297mm×
210mm(长×
宽)。
卷内目录
档号:
序号
文件
编号
责任者
文件题名
日期
页数
备注
2、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序标注卷内文件排列顺序。
3、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文号(包括代字、年度、序号)或图号等。
4、责任者,应填写文件材料的形成者或第一责任者,填写责任者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5、文件题名,应填写文件材料的题名,文件材料没有题名的,应由立卷人根据文件内容拟写题名。
6、日期,应填写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年、月、日。
7、页数,应填写每件文件材料的总页数。
8、备注,可根据实际填写需注明的情况,如缺损、修改、移出、销毁等。
9、档号,填写方法同前。
(七)卷内备考表的编制
1、卷内备考表是卷内文件状况的记录单。
应排列在卷内全部文件之后(不需编写页号),用A4纸,式样见附图二。
2、卷内备考表应标明案卷内全部文件总件数、总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提供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3、立卷人,应由立卷责任者签名。
4、立卷日期,应填写完成立卷的时间。
5、检查人,应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
6、检查日期,应填写案卷质量审核的时间。
7、互见号,应填写反映同一内容不同载体档案的档号,并注明其载体类型。
8、档号,填写方法同前。
(八)案卷目录编制
1、案卷目录是登录案卷题名、档号、保管期限等并按案卷号次序排列的档案目录,用A4纸。
案卷目录
序
号
档号
案卷题名
总页数
保管期限
2、序号、档号、案卷题名、保管期限,填写方法同前。
3、总页数,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的页数之和。
4、备注可根据需要填写案卷的密级、互见号或存放位置等信息。
(九)案卷装订
1、案卷需整卷装订。
每卷案卷附案卷封面后用棉线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装订长度160mm,装订位置位于案卷左侧中部,距订口边l0mm。
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需加边。
2、装订前应先将订书钉、回形针等金属物品拆掉。
对破损、小于A4规格或纸质较脆、较薄之类的文件材料,用A4白纸进行修复与托裱。
对文字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进行复制(包括以纯蓝墨水、红墨水、复写纸、圆珠笔、铅笔等不耐久字迹材料制成的文件材料)。
3、精装、平装等书本式的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保持其原状。
4、对大于A4纸型规格的报表、图样、图纸等文件材料,应按照A4(297×
210mm)纸型的尺寸进行折叠,尽量减少折叠层次,折叠应尽量位于字迹间隙处,折叠后标题栏露在右下角。
5、散装的图纸可不装订,在每张图纸的右上角(或适当的位置)注明档号;
一套图纸一个档号,但在一套内每张图纸的案卷流水号后面应用小括弧注明“几分之几”,如:
KSPl.2.1—1(1/18)。
散装图纸若要装订要加垫纸板。
(十)装盒
1、卷盒采用单层无酸牛皮纸板双裱压制。
卷盒的外形尺寸为310mm×
220mm(长×
宽),盒脊厚度设置为60mm,式样见附图三、附图四。
2、同一保管期限的案卷按照档号顺序装盒。
3、卷盒背脊处填写档号。
三、声像档案的整理
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材料,应分别整理。
通过分类、装盒、排列、编号、编目等步骤完成整理工作。
(一)照片的整理
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底片、数码照片应印制成纸质照片。
1、照片的分类。
照片按“保管期限—年度—项目”分类。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长期。
2、照片的排列。
照片按形成时间、内容排列,同一组内容的照片按由总到分顺序排列。
3、照片的编号。
照片归档应编制档号。
档号内容及书写格式为“全宗号-分类号-张号”。
如:
SZ133-KSPl.10.1.1-5,表示SZ133号全宗科技(K)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SP1)照片档案(10.1)管理类
(1)第5张。
照片档号分别填写在照片背面和该照片存放位置说明处,二者应保持一致。
4、照片装具的选用。
照片应存放在国家规范的照片档案册(采用无酸材料制作)中,大幅照片可卷放或平放在档案盒中。
5、照片说明的填写。
单张照片放入照片档案册中,应填写照片说明,包括:
题名、照片号、底片号(数码照片号)、参见号、拍摄时间、摄影者、文字说明等项目。
题名应概括说明照片的主题及人物、时间、地点、事由等内容;
照片号填写照片的档号;
参见号填写本照片与其他相关档案的互见号;
拍摄时间用8位阿拉伯数字填写;
拍摄者一般填写个人姓名,必要是可加写单位;
文字说明应综合运用时间、人物(含人物的单位、职务、姓名、方位)、事由、地点、背景等要素,概括揭示照片信息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大幅照片说明可另纸书写,与照片一同保存。
一组有密切联系的照片应拟写组合说明,概括揭示该组照片所反映的主要信息内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标明本组照片的起止张号和数量。
采用组合照片说明的照片,其单张照片说明可以从简,不填写重复项。
同组照片应在每张照片说明的左上角用“①”、“②”、“③”……符号标出组联符号。
6、照片的编目。
纸质照片应编制册内目录和基本目录(格式见下表),分别存放在册内和检索柜中。
纸质照片与底片、数码照片之间,照片与其他门类、载体档案之间有相互联系的,应在备注栏中说明互见号。
照片档案册内目录
照片号
题名
时间
页号
底片号
照片档案基本目录
拍摄者
7、数码照片的整理。
数码照片用光盘或移动硬盘备份成电子档案,一式两盘。
数码照片按“年度—保管期限”分类,依工作、活动、项目内容建立文件夹。
不同年度、不同保管期限的照片分别设文件夹。
同一文件夹内的照片按形成时间结合重要程度顺序排列。
每张数码照片应编写说明,说明编写方法同纸质照片。
数码照片有打印照片的,应注明互见号。
数码照片和说明文件(TXT格式)统一用档号命名。
数码照片说明性目录
文字说明
参见号
(二)录音录像的整理
录音、录像带分别整理。
一般按“保管期限—年度”分类。
录音、录像档案以件(盘、盒)为单位在保管限内编制大流水档号“全宗号—分类号—流水号”,并编制声像档案目录。
SZ133-KSPl.10.1.2-1,表示SZ133号全宗科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KSPl)录像档案(10.1.2)第1盘录像。
数码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目录
载体
类型
保管
期限
起止
四、电子档案的整理
电子文件按《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的规定整理。
电子文本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通用格式存储。
归档电子文件应进行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检验。
电子文件可采用在线或离线方式归档。
但需移交的电子文件应用光盘或移动硬盘备份成一式二套,按年度排列、编号,电子档案编号“全宗号—分类号—流水号”,如:
SZ133-KSPl.10.2-1,表示SZ133号全宗科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KSPl)电子档案(10.2)第1盘光盘,并编制电子档案目录。
离线备份的光盘或移动硬盘应编制标签,注明存储数据的对象、内容、时间、数据库名称、文件格式和软硬件应用环境等元数据。
归档电子文件目录
形成时间
稿本
代码
类别
注:
①电子文件稿本代码:
M—草稿性电子文件;
U—非正式电子文件;
F—正式电子文件。
②电子文件类别代码:
T—文本文件;
I—图像文件;
G—图形文件;
V—影像文件;
A—声音文件;
O—超媒体链结文件;
P—程序文件;
D—数据文件。
电子档案目录
五、实物档案的整理
实物材料包括水利普查印章、工作证书、标志、奖牌、锦旗等,按形成或年度顺序排列、编号,实物档案编号“全宗号—分类号—流水号”,并编制实物档案保管单位目录。
SZ133-KSPl.10.3-1,表示SZ133号全宗科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KSPl)实物档案(10.3)第1件实物。
实物档案目录
实物
六、档号编制方法
水利普查档案档号由全宗号、分类号(科技档案K)、第一次水利普查档案类别代码(SPl)、文件材料类别代码、案卷流水号组成。
单位如没有全宗号,可空着不填。
如:
全宗号-KSP1.1-1.2.3…n
案卷流水号
文件材料类代码
表示科技档案第一次水利普查档案类别代码
单位全宗号(如:
湖北省水利厅为SZ133)
各类文件材料具体编制办法如下:
1、水利普查管理文件类:
全宗号-KSPl.l-1,2…n;
2、河湖基本情况普查类:
全宗号-KSPl.2.1-1,2…n;
(其中:
2.1指河流普查;
2.2指湖泊普查)
3、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类:
全宗号-KSPl.3.1-1,2…n;
3.1指水库工程;
3.2指水电站工程:
3.3指水闸工程;
3.4指泵站工程;
3.5指引调水工程;
3.6指堤防工程;
3.7指农村供水工程;
3.8指塘坝工程;
3.9指窖(池)工程。
)
4、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类:
全宗号-KSPl.4.1-1,2…n;
4.1指居民生活典型用水户;
4.2指灌区:
4.3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4.4指公共供水企业;
4.5指建筑业和第三产业;
4.6指建筑业和第三产业;
4.7指河道个生态环境用水。
5、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类:
全宗号-KSPl.5.1-1,2…n;
5.1指河湖取水口普查;
5.2指地表水水源地普查;
5.3指河流治理保护情况普查;
5.4指湖泊治理保护情况普查;
5.5指入河湖排污口普查。
6、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类:
全宗号-KSPl.6.1-1,2…n;
6.1指土壤侵蚀普查;
6.2指侵蚀沟道普查;
6.3指水土保持设施普查。
7、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类:
全宗号-KSPl.7.1-1,2…n;
7.1指水利行政机关;
7.2指水利事业单位;
7.3指水利企业;
7.4指水利社会团体;
7.5指乡镇水利管理单位。
8、灌区专项普查类:
全宗号-KSPl.8.1-1,2…n;
8.1指灌区面积普查;
8.2指50(含)-2000亩灌区普查;
8.3指2000亩及以上灌区普查。
9、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类:
全宗号-KSPl.9.1-1,2…n;
9.1指规模以上机电井普查;
9.2指规模以下机电井、人力井普查;
9.3指规模以上地下水水源地普查。
10、水利普查音像类、电子、实物:
全宗号-KSPl.10.1.1-1,2…n。
10.1指音像类;
10.2指电子类;
10.3指实物类。
音像类10.1.1指水利普查工作照片;
10.1.1指水利普查工作录像;
10.1.1指水利普查工作录音。
附图一:
单位统一为mm
案卷封面式样
附图二:
卷内备考表式样
附图三:
卷盒封面及脊背式样
附图四:
单位统一为mm
卷盒展开式样
主题词:
水利普查档案管理通知
抄送:
水利部办公厅、湖北省档案局。
湖北省水利厅办公室2012年4月28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