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民政工作会上的讲话Word文档格式.docx
《在全市民政工作会上的讲话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在全市民政工作会上的讲话Word文档格式.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什邡、绵竹、广汉达到年人均1200元,旌阳达到年人均960元,罗江达到年人均720元,中江达到年人均696元。
五保集中供养率达142%,高于全省10%的水平。
五保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在省厅争取到福利基金60万元,改建和扩建了社会福利院。
全年共改造五保危房100户、2026间,超额完成了省定的目标任务。
全年为106名孤残儿童实施手术康复,争取手术康复专项资金1332万元,为孤残儿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创造了条,为此我局被省厅评为“明天计划”先进单位。
积极开展常年的捐赠活动,全年共接收捐赠衣物47800,接收捐款380663元。
争取香港宏施慈善基金捐赠衣服14367,价值100万元。
捐赠的衣物送给了偏远、贫困乡镇的特困户、五保户等困难家庭,捐款用于资助贫困乡镇敬老院及旌阳区儿童福利院。
社会福利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全市加强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完成了福利企业年检认证工作,全市参加年检的福利企业共92家,年检合格84家,限期整改2家,注销6家,全市福利企业实现减免税8000余万元,安置残疾职工139人。
对9家新申办的福利企业进行了资格审核、申报工作,已取得福利企业证书的有6家,新安置残疾职工281人。
福利彩票销售取得较好成绩。
一是加强了对投注站的管理,XX年全市福利彩票规模迅速扩大,完善了管理体制,创新发行形式,强化宣传促销,规范站点管理,扩大了销售网络,升级更新了销售系统,全市福利彩票销售投注站由年初的60多个,发展到近100个,全年福利彩票销售3000多万元,比上年增加1400多万元。
医疗救助有了新的突破。
城市医疗救助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XX年,我市旌阳区、绵竹市被列入四川省首批进行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区、市。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两个试点区、市进行了大量的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并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城镇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救助工作已于XX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目前,已救助34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07万元。
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展开。
各县(市、区)制定了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规范性文,现已筹集资金3万元,XX年已有23931名农村困难人员享受到了农村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2372万元。
其中救助大病患者3884人,资助五保户和特困户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XX7人。
3、城乡低保工作有了新进展
城市低保工作扩标提面。
XX年末全市城市低保对象70712人,833164人次领取了城市低保金,年保障金支出达493612万元,比上年增加369万元,累计人均补差92元,比上年的6元增加32元,超过省政府人均补差不少于7元的考评目标。
为保证上述目标实现,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全市低保工作形成了县(市、区)—街道(镇、乡)—社区三级管理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是建立低保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确保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是全面启动城市低保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了低保工作的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是不定期地对城市低保落实和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农村低保确保应保尽保,全员覆盖。
XX年农村低保对象7406人,支付农村低保资金82678万元,比上年增加28209万元,人均补差1236元。
什邡市和绵竹市的保障标准为年人均800元,旌阳区和广汉市为720元,中江县和罗江县的保障标准为年人均600元,全部实行差额补助。
完成了《XX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起草、编写工作,促进了农村低保工作向法制化、正规化方向发展,全市农村低保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深入发展
圆满完成了全市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收尾工作。
对新一届村(居)委会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分别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他们的政治素质及业务能力,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重点抓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公开,建立健全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
村里的开支经办人签字,理财小组审查,支书和主任签字后才能报销,财务公开由目前3个月一次改为一个月一次,公开的内容由以前的公开总数改为公布明细帐。
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创模活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形成了市级有村民自治示范县(市、区),县级有村民自治示范乡镇,乡镇有村民自治示范村的工作格局。
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
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不断探索社区建设新路子。
我局与卫生、体育等九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社区活动的意见》,协调公安、卫生、文化、社保等部门把工作深入到社区,大大增强了社区的服务功能。
积极开展村民自治模范镇乡和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工作。
经检查验收,全市有九个镇乡达到了市级村民自治模范镇(乡)标准,一个街道、两个镇达到了市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标准,完成了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
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基层自治组织人员廉政情况进行了检查,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村活动,同时,还协调了东工家委会、二重家委会移交当地政府的工作。
(三)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
今年我市新社会组织办公室正式挂牌开展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首先举办全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班;
其次是基本摸清了全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
第三是完成了市委关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研题。
全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正在走向规范化,必将促进新社会组织的不断健康稳步发展。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在优势行业、重点行业、新兴行业重点培育发展自主协调、自律管理的新型行业协会,大力发展农村科技推广和应用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以及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各项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公益性民间组织。
如期完成了XX年度全市性社会团体年检工作,对应参加年检的133个全市性社会团体进行了年度检查,121个合格,12个未参加年检,年检率90%。
批准筹备登记社团10个,准予成立登记社团7个,准予变更登记社团12个,准予注销登记社团2个,到XX年止,全市社会团体共有87个,其中市本级社会团体14个,农村专业经济技术协会126个,社区社会团体2个。
全年共批准注册登记全市性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2个。
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民间组织管理。
一是开展社会团体帐户和收费的清理工作。
与市物价、纠风、财政、工商等部门分步骤地对各部门主管的社会团体开展活动、建立银行帐户、使用票据、项目收费情况进行了清理,全市依法注销、合并、取缔社会团体91个,纠正社会团体借助部门和行业的权力强制服务并收费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了社会团体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督服务体系。
二是开展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复查登记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市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置和活动情况。
XX年我市有4个民间组织被授予全省先进民间组织称号。
批准成立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6个,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对全市3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检查,有14个单位未参加年检或停办,23个单位年检合格。
为认真贯彻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XX年4月我局和财政局共同对全市性民间组织会计人员、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进行培训,与财政局一道对全市性民间组织新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配合市质监部门做好了新成立的全市性民间组织的赋码工作,开展了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目前,已有2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签订了承诺书并按计划积极地开展活动。
(四)进一步完善优抚安置保障机制
全市六县(市、区)全面落实了享受抚恤补助的标准、义务兵家属优待、自然增长机制、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部分人员的特殊生活(粮、油、洗理、书刊、护理费)补助等方面的优抚政策,其抚恤经费都由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个人。
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看病难、生活难得到缓解。
加强了优抚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六个县(市、区)将享受抚恤对象的标准在县(市、区)民政局进行公开,全市16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将享受抚恤补助人员的姓名、入伍时间、类别、标准、住址等内容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内进行了公开,收到了明显效果,一是增大了优抚经费的透明度;
二是得到了广大优抚对象的信赖;
三是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消除了优抚对象的攀比心理,上访、群访人数大大减少。
完成了原8023部队退役士兵体检工作。
完成了伤残军人换证工作。
全市共换证2192个,换证率达9%。
今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又一次提标,我们按省厅要求和提标后的新标准将234170万元优抚经费及时分配下拔。
同时会同市卫生局成立了XX市伤残退役军人、国家机关公务员因公致残评定和调升残疾级别的伤残专家鉴定小组。
XX年全市共接收城镇退役士兵803人,士官31人,其中:
义务兵60人。
现已安置700人,其中,自谋职业440人,占接收安置任务数的33%,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和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费92818万元。
XX年度军休干部安置任务9人,现已接收安置8人,1人因部队原因暂未安置。
为规范军干所的管理,我市积极开展争创“标准化军干所”及“标准化建设示范窗口”单位活动。
使军干所的管理上了新台阶,全面落实了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离休干部人平增资468元,退休干部人平增资7元。
(五)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殡葬法制建设和殡葬行业的管理。
XX年根据全省殡葬工作会议精神,市局提出要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狠抓火葬区管理,严格依法执行殡葬法规。
二是加强对公墓、殡仪馆的执法检查,警惕炒买炒卖现象死灰复燃。
三是积极应对殡葬行业的社会化、市场化趋势,研究规范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行业管理。
四是必须严格执行省厅制订的尸体“火化、接运、骨灰盒寄存”的三项基本服务标准和市物价局制订的收费标准,严禁炒买炒卖葬墓和搞假火化,切实维护群众的治丧权益。
五是加强殡葬服务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透明、高效、民主的管理机制。
六是继续在全市殡葬行业深入开展“政务公开、优质服务、树文明新风”的活动,积极推进殡葬行业作风建设。
七是提供殡葬产品要兼顾高、中、低档,要增加低档产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适应不同消费者需求,必须要有100元以下的骨灰盒供低收入的丧家选用。
八是加大全市殡葬行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查整改。
对市级殡葬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召开各类专门会议四次,召开有财政、招商部门的协调会两次,着力解决了市殡仪馆的难点问题。
全市狠抓了殡葬改革及火化率的巩固和提高工作,尤其是中江县今年加大了殡葬改革力度,全县的火化率有了明显的上升。
配合省、市物价部门对全市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价格、殡葬行业规范服务进行了检查和调研,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和价格管理体系。
加强了对全市的公墓规划管理,严禁炒买炒卖和白色视觉污染,大力推广生态葬、艺术葬、努力提高公墓的整体规划、园林绿化水平和文化品味。
在全市殡葬系统认真开展事务公开、优质服务活动,使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
在全市推行集中办理婚姻登记管理模式,较好地杜绝违法婚姻和搭车收费现象,对全市婚姻登记进行了执法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严禁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和违法婚姻登记。
今年全市共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3267对,离婚登记6476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98%。
依法办理了收养登记,收养登记证规范,档案管理符合要求,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142。
维护了婚姻当事人婚姻自由和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我们配合有关部门上报了全市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并顺利实施。
为巩固全市勘界成果,我们和周边市州一道完成了6条市级行政区划界线联合检查,并按有关程序上报省政府审批。
理顺了地名管理体制这一老大难问题。
全面开展了地名数据库建设,完成了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建立了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信息系统。
为配合全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换发工作,我们对城区街门牌制作进行了清理登记,主动争取财政支持,制作了大小门牌4330个。
救助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救助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救助站建设步伐加快,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在全市开展了创建省级文明救助站活动。
市救助站及中江县救助站创建活动成效显著,站容站貌有了很大改观,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全市全年共救助3324人。
(六)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
一是上半年狠抓了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在查摆问题上狠下功夫,全体党员同志对照合格党员的条及新时期民政工作要求找差距、寻不足,而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到了实处。
从而使机关作风有了明显改观,工作效率有了大的提高,为民办实事的精神更足了。
二是下半年按市上安排布置,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开展了全市民政系统行风政风评议,经特聘的行风评议代表及省行风评议代表深入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广大民政对象中广泛征求意见,广大群众对民政工作是比较满意的,评价也是比较高的。
尽管如此,我局党组也将反馈的意见在整个系统公布,限令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及时拿出整改措施,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及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此举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使全体同志在行风评议中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和启发,更加端正了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增强了他们做好各项民政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以创“四好”班子为目标,狠抓学习型机关建设,使机关的面貌得到了较大的改变。
同志们,XX年全市民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拓创新和辛勤工作下,在各级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各项民政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但是,我们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我们要有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和创新意识,要看到全市民政工作与省民政厅去年提出的全省民政工作争创“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奋斗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
各级民政部门的干部职工在看到我们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要善于发现问题、勇于正视问题、勤于解决问题。
一是全市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民政工作信息化程度不高、办公自动化设施设备滞后,人员素质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二是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设施设备还较差,规模还很小,没有专门的儿童福利院,还远不能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
福利院、敬老院等福利机构机制不活、资金短缺,机制改革还没有迈出实质步伐。
三是救助管理工作矛盾凸现,人员不足、经费短缺、设施设备跟不上,对救助对象该管的难管,不该管的社会意见大的矛盾还没有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加以解决。
四是城乡救助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城乡医疗救助面较窄,救助标准较低,财政资金支持难度很大。
五是社区建设中,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问题解决难度仍较大;
六是城镇退伍兵安置难的问题更加突出。
七是各级民政工作力量较薄弱。
近几年来民政工作量越来越大,工作任务倍增,人员严重不足,经费短缺,工作压力大,特别是基层民政负担的工作十分繁重,普遍缺人员、少经费,工作难度大等。
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下功夫、花力气,才能更快、更好地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XX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市民政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省、市民政事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和今年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以构建和谐社会和争创“西部第一、全国一流”为奋斗目标,以为民解困为重点,以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完成XX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XX年我市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提高社会保障标准,进一步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XX年城乡救助工作要在已有的救助体系基础上不断充实和完善。
要抓住中央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机遇,借鉴和学习成都市的经验,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城乡救助体系的规划措施,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在财力上的支持力度,逐步探索建立起“城乡统筹、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责任明确”的管理制度。
城市低保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当调整提高保障标准,XX年市政府要求我市的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不得低于61元的标准是硬指标,要不折不扣地完成,有条的县(市、区)力争超标准完成。
同时,进一步完善低保“分类施保”制度、低保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城市低保工作信息系统,提高保障水平和工作质量。
农村低保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全面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扩大覆盖面,提高标准,并建立农村低保资金专户,落实财政资金预算。
今年,市级已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了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要求广汉、什邡、绵竹月人均补差不少于20元,旌阳、中江、罗江不少于1元。
各级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农村低保工作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稳步健康地发展。
农村五保在做到应保尽保的同时,要进一步提标。
集中供养和散居五保供养标准月人均不得低于100元。
这是硬指标,要不折不扣地完成。
积极争取上级和地方财政资金,继续改善散居五保对象住房条,加大五保危房改造力度,完成省厅下达的危房改造目标任务。
加快敬老院建设,改进敬老院管理方式,开展敬老院达标活动,提高集中供养率。
灾害救助工作。
要进一步落实《XX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健全完善救灾管理体制和救灾协调机制,切实落实救灾应急责任,确保灾区居民生产生活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
当前要特别关注春荒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救济,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和物资,要多下到基层去,到受灾地区去,到困难群众中去,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所需,及时救济困难群众在春荒期间的生产生活。
城市医疗救助。
旌阳区、绵竹市已被列入四川省首批进行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区、市,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积极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和积累经验。
其余县(市、区)也要积极探索,创造条,力争尽快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工作。
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已全面展开。
各县(市、区)要按已制定的规范性文积极组织实施操作,今年要在进一步完善农村大病救助、资助五保户和特困户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提标扩面,让医疗救助惠及更多的农村困难群众。
深入贯彻《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设施建设,积极探索解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充分利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完善救助办法,切实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特别要加强以引导教育为主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
(二)积极组建慈善机构,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慈善大会精神,按照省委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起“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同合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
民政部门作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职能部门,大力推动慈善事业义不容辞。
要加强慈善机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着力发展城乡各类慈善服务机构。
市级和各县(市、区)在今年内都要成立慈善会,并逐步在乡镇、社区建立社会慈善捐赠接收点和“慈善爱心超市”等慈善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以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为基础,临时帮困送温暖活动为补充,社区慈善服务相配套的社会互助体系。
同时要广泛开展为困难家庭和弱势群体“送温暖、献爱心”的经常性帮扶活动,搞好捐赠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
(三)抓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
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构,认真落实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继续推进优抚政务公开,加强督促检查,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军休干部接待安置工作。
全面推行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落实自谋职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年度退役军人得到妥善安置。
努力做好退伍军人的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复员退伍军人上访问题,要把上访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围绕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加强社区和村民自治建设
深化社区建设,创建和谐社区。
按照省厅的要求,要着力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积极创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
探索新形势下和谐社区建设的新模式,市级要积极争创以和谐社区建设为主题的国家级社区建设示范城,县(市、区)要积极争创省级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同时要在市及县(市、区)继续开展省级社区建设模范街道(镇)活动。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推进社区服务新发展,深入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和“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活动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
加强以“管理民主”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活动。
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民主管理”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XX年我们要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抓好抓落实。
一要在村务公开的内容上深化,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
要继续坚持已公开的内容如:
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村集体经济所得利益收益、村干部报酬、农民粮食直补政策等。
要把建设新农村中各级财政到村到户的优惠政策和资金纳入公开内容。
要把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和项目及时纳入村务公开。
要把村民要求公开的项目及时公开。
二要在村民民主决策制度建设上深化。
进一步推进“一事一议”,进一步深化、完善“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三要在各项机制建设上深化。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
继续加强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建设。
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管理理财小组的作用,重点完善财务管理、民主理财、村干部离任和任期审计,建立并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四要积极促进农村基层组织活动用房和群众活动场所问题,促使民主管理有活动场所、有工作经费。
五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要以村为基础,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县、乡重点抓示范村,市级重点抓示范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