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43 经济法概论 第4章 自考复习资料 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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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负责组织管理工作或者仅仅提供物质条件的人,不是发明人

②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

仅提出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却未能为解决问题提供具体方案的人,或者仅在发明创造过程中从事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

③自然人

单位、集体或课题组,不是发明人;

发明创造是事实行为,无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

就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的人。

①与发明人是一人

3.专利权人:

享有专利权的人。

可以是单位。

(二)专利权的归属(综合应用)

1.职务发明

①执行本单位(含临时工作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

包括:

A.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B.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C.离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②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

单位:

申请专利,申请被批准后成为专利权人。

发明人: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给予奖励;

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用,获得合理的报酬;

在专利文件中署名。

(民事权利)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立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2.非职务发明

不是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

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为专利权人。

对发明人的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3.共同发明和委托发明

共同发明:

一项发明创造为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

委托发明:

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归属:

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者个人。

单选题】王某和刘某是甲公司的技术开发中心的工程师,在本职工作中共同作出了一项发明创造,该发明创造属于( )。

A.职务发明

B.非职务发明

C.委托发明

D.共同发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

知识点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综合应用)

新颖性

①不属于现有技术(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②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前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no抵触申请)

创造性

与现有技术相比:

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

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技术公开的方式有出版物、使用、其他方式的公开。

(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简单应用)

①新颖性:

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商标权、著作权、肖像权、企业名称权等)相冲突。

②实用性:

适于工业应用。

③创造性:

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3.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事项(简单应用)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3)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①科学发现

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④动物和植物品种(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

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⑥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违反此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不授予专利权的有( )。

A.天文爱好者王某发现一颗新星

B.某科学家研究培养出新的转基因大豆

C.某医院发明的治疗艾滋病的新方法

D.毒品贩子刘某发明的能逃过检查的夹藏毒品的背心

E.8个月前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没有申请过专利的发明创造

『正确答案』ABCDE

『答案解析』本题的五个选项均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第二节 专利权的取得程序

知识点五、专利申请

(一)专利申请的原则(识记)

1.先申请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1)两个以上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①最先申请

②同日申请,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后自行协商:

>

确定共有份额,共同申请。

一方获得补偿后放弃,另一方单独申请。

(2)同一申请人先后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禁止重复授权,不禁止重复申请:

同一个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当事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2.单一性原则:

一件专利申请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

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二)申请专利文件(领会)——形式法定

1.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①请求书

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②说明书及其摘要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③权利要求书

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②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多件的,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图片或者照片。

③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

(三)专利申请日和优先权(简单应用)

1.专利申请日——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

邮寄的,寄出的邮戳日;

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

2.优先权——优先权日视为申请日

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又就向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申请人有权要求将第一次申请日视为后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将申请日提前,以确保新颖性)

(1)外国优先权

①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

②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

③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本国优先权

①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不包括外观设计)

②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单选题】张某和王某就同样主题的发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

张某于2009年3月5日亲自将专利申请文件交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王某于2009年3月3日将专利申请文件通过邮局寄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于2009年3月6日收到。

假如两人的专利申请都符合要求,那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将专利权授予( )。

A.张某B.王某

C.张某和王某 D.张某或王某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邮寄的,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所以王某的申请在先。

(四)专利申请的撤回和修改(领会)

1.撤回:

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

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

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后提出的,申请文件仍予公布;

但是,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以后出版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2.修改:

不得超出原范围

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五)专利申请的代理(领会)

应当委托: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可以委托: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代理机构: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

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

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知识点六、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1.初步审查(综合应用)

审查专利申请文件、委托事项,以及是否属于法律禁止授予专利权的事项。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2.实质审查(综合应用)

审查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3.驳回专利申请(综合应用)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4.授予专利权(综合应用)

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5.专利申请的复审(综合应用)

对驳回申请的决定:

(1)专利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2)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

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

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

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

(3)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进行专利申请时无需实质审查的是( )。

A.培育植物新品种的方法

B.粉末状产品

C.新药

D.产品的新图案

『答案解析』选项A、B只能申请发明创造专利,需要实质审查。

选项C不能申请专利。

第三节 专利权

知识点七、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1.期限(简单应用)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实际申请日,不是优先权日)

2.终止(简单应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①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②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3.无效(简单应用)

①申请宣告无效的主体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②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程序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③宣告无效的法律效果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如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单选题】甲公司开发了一种汽车节能环保技术,并依法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乙公司拟与甲公司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引进该技术,但在与甲公司协商谈判过程中,发现该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

乙公司的下列哪一做法不合法?

( )

A.在该专利技术基础上继续开发新技术

B.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

C.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

D.无偿使用该技术

『答案解析』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而非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

知识点八、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识记)

1.独占权:

自己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

 自己使用专利方法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①必须是有效的专利。

实施专利权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

②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③对外观设计的侵权,不包括使用。

2.转让权: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许可权:

许可他人实施并收取使用费

(1)应当订立实施许可合同。

(2)被许可人:

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3)三种专利许可类型

独占实施:

1个被许可人使用,专利权人不可。

排他实施:

1个被许可人使用,专利权人也可。

普通实施:

多个被许可人使用,专利权人也可。

(4)多个专利权人

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②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

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③其他情形,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4.标记权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二)义务(领会)

1.缴纳专利年费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2.奖励及报酬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知识点九、专利权的限制

(一)不视为侵权的使用(识记)

1.专利耗尽原则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2.先用权原则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过境原则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非专业使用原则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实验例外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6.现有技术抗辩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领会)

又称非自愿许可,申请人获得强制许可后,不必经专利权人同意,就可以实施专利。

仅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不适用于外观设计。

1.强制许可的种类

(1)滥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①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②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2)公益目的的强制许可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和反垄断的目的。

(3)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

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解决公共健康问题所需的医药领域中的任何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包括取得专利权的制造该产品所需的活性成分以及使用该产品所需的诊断用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4)依赖专利(从属)的强制许可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在依照以上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①从属专利:

前后两个专利之间在技术上存在着从属关系,在后专利的技术方案落人在先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后一项技术是对前一项技术的改进。

②条件:

有赖于前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施

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

③后一专利权人和前一专利权人均可申请。

2.强制许可的程序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

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3.被强制许可人的义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

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

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4.专利权人的救济

①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

②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专利的强制推广应用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如在环境保护或者节约能源等方面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技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知识点十、专利权的保护

(一)保护范围(识记)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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