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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展览会综合责任保险 

6、艺术品综合保险 

7、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 

8、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无法从业保险9、文化企业信用保证保险 

10、文化企业知识产权侵权保险 

11、文化活动公共安全综合保险 

试点公司: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6.文化产业振兴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提升文化创新能力;

坚持走中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道路,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文化,积极推动中华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项目,扩大产业规模,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坚持内外并举,积极开拓国内国际文化市场,增强中华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7.文化外围层的的范围

见第四题外围层”包括:

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等三个行业大类;

8.欧盟地区的文化政策的范围:

(PPT标准答案,找了半天!

原来在第二章47页)

1.欧盟文化政策的主要内容:

视听文化产业政策,

2.欧盟的语言与文化政策

3.欧盟的主要文化合作活动政策

网上的内容:

视听文化产业政策,文化与艺术活动政策,书籍与阅读政策,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与活动。

文化2000行动计划欧盟的视听文化产业政策;

(补充-自己去总结-我也没总结这题-这题目有些绕)政治组织的视角

法国文化部科研局奥古斯丁·

杰拉德在《文化发展:

经验与政策》一书中提出了文化政策的经典定义。

他指出,“‘文化政策’一词的准确含义来源于‘政策’这个词。

政策是最高宗旨、具体目标和执行手段组成的一套体系,由社会组织通过权威机构制定执行。

在工会、党派、教育组织、研究机构、企业、市镇或者政府中都可以看到文化政策。

一套政策中必定包含了长期最终目的、中期可测量的目标和具体实施手段(人员、资金和立法),这三个要素构成了一个连贯一致的体系。

社会现象的视角

丹麦文化学者彼德·

杜伦德定义文化政策:

狭义的文化政策指对艺术的资助,即决定哪种艺术是最好的,值得在民众中推广。

文化政策成为政府、文化赢利机构、文化团体、艺术家等利益集团影响民众思想的手段并且反映着各个利益集团的价值取向。

反映了在特定历史环境下,为艺术自我实现建立体制和创造条件的政治斗争。

版权是欧盟文化政策的主要保护对象之一。

事实上,欧盟于1993年出台的一项指令对版权的使用权进行了调整。

即,作者去世70年后,其文学、艺术、电影艺术或视听作品可以自由转载与使用。

该指令还把其他一些(如影视表演者、制作者以及广播机构的)相关权利的专用期限规定为50年。

另外一项指令对纸质数据库与电子数据库提供保护,时间为15年。

其目的,是为了在维护使用者的利益的同时,创造一种有利的投资环境。

1、金融扶持。

2、直接扶持3、奖金扶持。

4、影视文化管制

9.文化法规的立法现状,不足及对策(最后一题请参阅ppt无固定答案,如果有告诉我)

 

(一)规定不完善,有违则没罚则 

(二)处罚起点太高,与经济发展水平脱节(三)一些执法依据已经陈旧,现实适应性不强

文化产业立法的不足一、立法滞后。

我国文化产业立法进程远远落后于实践需要,现行法规数量少,涵盖面不够。

一些文化产业和高新科技的发展孕育产生的新的业态,如手机短信息、网络视听点播等,立法空白点较多。

二、立法层次低。

出版法、电影法、广播电视法、演出法等这些文化产业的基本法律,在我国目前仍停留在行政法规或者是部门规章的层次,直接影响了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一些管理规范尚停留在政策文件管理层次上,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尚未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

三、重审批管理、轻保障发展。

有些文化产业法规还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痕迹,偏重于管理、限制、义务和处罚内容的设定,权利意识薄弱,发展、保障和服务的思想体现得还不够。

四、部门利益法制化造成有些法规规章相互交叉。

有些部门偏重于通过立法为本部门设定甚至超范围设定各种审批权、管理权、处罚权,带来多头审批、多头执法、交叉处罚等问题。

•“缺”,即部分政策的缺失。

•“弱”,即政策对产业的扶持力度不够,政策措施偏软。

•“变”,即政策缺乏必要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散”,即政策重点不突出,政策针对性不强。

•“乱”,即政策不统,,不协调“粗”,即政策可操作性不强。

对策(网上摘抄):

(一)从现实需要和可能性出发,明确当前以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为文化立法重点二)立足现有法律法规,着力解决可执行性问题

PPT给的对策思考:

1、正确认识文化产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是制定科学的文化产业政策的思想基础

2、不断深化对文化产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是提高文化产业政策的科学性的前提

3、深人了解产业政策的内涵和基本规律,是提高文化产业政策市场绩效的关键

4、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体制,为制定科学的文

化产业政策提供体制保障

5、实现决策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是完善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根本途径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

出版单位的概念,范围?

(范围是指什么?

这些?

):

出版单位是指从事出版活动的组织,包括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

法人出版报纸、期刊,不设立报社、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视为出版单位。

2.图书出版单位的概念:

从形式上看,是指从事书籍、地图、年画、图片、画册,和含有文字、图画内容的年历、月历、日历,以及由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其他内容载体形式的编辑(包括组织、采录、收集、整理、纂修、审定)并联系印刷和发行的部门,俗称“出版社”。

  在我国,根据2008年02月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图书出版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称图书出版单位,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规设立,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的图书出版法人实体。

3.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的内容要求

第26条: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规定: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

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该法第25条规定: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根据这一总的原则,

4.“出版管理宏观调控机制”中的“责任机制”的范围PPT标准答案:

责任机制

(1)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制度

(2)坚持主管、主办单位负责制

(3)坚持出版社业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以下是在XX上找到的)第六节责任机制

  第四十二条

  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制度。

各级出版行政部门,肩负着党和政府赋予的重要管理职责,应尽职尽责,做好管理工作。

一旦出现问题,涉及哪一级,就追究哪一级部门的领导责任。

坚决杜绝那种日常管理不负责任,出了问题推卸责任的现象。

  第四十三条

  坚持主管、主办单位负责制。

主管、主办单位对所属出版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必须切实承担起管理的职责。

要指定部门,并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既要指导、监督所属出版社自觉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多出好书,同时也要为出版社出好书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十四条

  坚持出版社业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出版行政部门应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出版从业人员(包括出版社负责人、编辑、校对等)资格认定标准和业绩考核办法,定期、分层次、分类别对出版社的业务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业绩考核,考核前先培训,合格者,持证上岗;

不合格者,要下岗再培训,经再培训考核仍不合格者,调离业务岗位。

  中国刊业发行协会、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以及其他专业协会和各地相应的团体,都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建立和完善行规行约,从保护会员合法权益和履行应尽义务的角度,在图书质量保障方面,做好自我约束和调研、咨询、协调、监督工作,形成网络。

  第四十六条

  坚持社会团体监督制度。

各种群众团体、学术组织集中了社会各方面的人才,代表着社会上广大群众的利益,反映各阶层群众的呼声。

出版行政部门、出版社主管部门和出版社要紧紧依靠他们,同他们建立固定的联系渠道,主动征求、随时听取他们对提高图书质量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四十七条

  坚持读者投诉反馈制度。

广大读者既是对图书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的主要力量,也是出版行政部门搞好宏观调控的社会基础。

出版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和发挥读者的监督作用,认真对待读者对图书质量问题的投诉,本着实事求是、真诚负责的态度,对质量不合格的图书,要按有关规定坚决处理。

出版社有义务解决读者投诉提出的问题并予以回复,使读者满意。

  第四十八条

  坚持社会舆论监督制度。

出版行政部门和出版社对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各种媒介对图书质量发表的意见要予以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也维护良好的出版秩序,依法进行出版行政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利于抵制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对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干扰,防止出版行政部门在行使管理职权时,有法不依、滥用职权,甚至执法犯法。

5.选题集体论证制度(请见另一个附件网上下的)

6.责任编辑制度及编辑持证上岗制度

责任编辑制度:

第九条坚持责任编辑制度。

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

除负责初审工作外,还要负责稿件的编辑加工整理和付印样的通读工作,使稿件的内容更完善,体例更严谨,材料更准确,语言文字更通达,逻辑更严密,消除一般技术性差错,防止出现原则性错误;

并负责对编辑、设计、排版、校对、印刷等出版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

为保证图书质量,也可根据稿件情况,适当增加责任编辑人数。

责任编辑制度和编辑持证上岗制度

  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

  熟悉表述:

责任编辑除负责初审工作外,还要负责稿件的加工整理(包括督察助理编辑或其他编辑的加工质量)和校样的通读工作,负责对整体设计、排版、校对、印刷等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

  责任编辑的职责,是使稿件的内容更完善,不仅不存在原则性错误,而且还能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使体例更加严谨、材料更准确,没有一般技术性差错;

使语言文字更通达,逻辑更严密。

可适当增加责任编辑人数。

编辑人员必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来获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未获得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担任责任编辑。

7.书稿三审制内容:

三级审稿责任制度

  审稿分为三级,依照初审一复审一终审的次序循序递进,每个审级必须由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编辑人员担任;

  审稿过程中,一级对一级负责,互相监督,互相制约,而不同审读者意见又可以互相补充借鉴,集思广益,从而使审读意见更加全面深刻,更加符合原稿的客观价值。

只有三审通过以后,才能对稿件正式作出处理。

(以下来自XX)三审制,是指责任编辑(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均可担任责任编辑)对书稿进行初审(一审),编辑室主任(副主任)或由出版社领导委托的编审、副编审进行复审(二审),社长或总编辑或者社领导委托的编审、副编审进行终审(三审)。

三审制对各个审级都规定了具体的人物,在程序上交叉互补、递进制约,既可以实现对书稿客观、公正评价,也可以避免由于编辑人员知识不足和工作疏忽造成的失误,有助于对书稿质量的严格把关。

具体内容:

三审制对各个审级的任务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和分工,其具体内容是:

初审(一审)

  是对书稿进行全面检查,做出评价,提出处理意见。

初审是编辑部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担任初审的责任编辑的水平高低和认真态度,对提高图书质量和出书效率极为关键。

初审是三审制的基础,必须认真把关,逐字逐句审读书稿。

初审对书稿的政治倾向、思想品位、学术或艺术价值、结构体例、文字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地审查,对全书的优缺点要做出实事求是地评价,同时对书稿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反面的出版价值做出评估,严格按照编辑规范对书稿进行编辑加工,并写出比较中肯的审读意见。

复审(二审)是在全面了解书稿内容的基础上,从更高的角度审核初审的审读意见是否中肯,对书稿的内容和形式再度把关,对原则性的问题和初审未能解决的问题表明自己的看法、提出处理意见,如果初审不符合要求,应退回责任编辑重新审读加工。

终审(三审)主要任务是根据具体情况,或者审读全稿,或者根据初审、复审提出的问题有目的地抽审部分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审查初审、复审意见,对书稿的质量和形式,从全社和全局的角度考虑书稿是否适宜出版,提出书稿是否采用的决定性意见。

终审既要解决初审、复审提出的问题,又要发现初审、复审未能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全面的最后的把关,是编辑审读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之一。

所谓提出书稿采用与否的决定性意见,包括这样三种情况:

一是由社领导委托编审、副编审终审,但是未授予他们以签发权的书稿;

二是按照国家出版管理规定,其采用决定权在有关上级主管单位而不在出版社的书稿;

三是出版社无把握决定是否可以采用,而须请有关领导单位或专家审定的书稿。

[1]

8.设计三审制

规程修订稿对选题立项后的整体设计阶段所包括的结构设计、体例设计、流程设计、装帧设计,以及图书装帧设计所包括的形态设计、美术设计、整饰设计、版式设计等各环节的设计内容均作了清楚的说明。

整体设计同样需要三级审批,各项设计工作可由责任编辑本人或其他人完成,但均须经责任编辑一级审阅认可,然后经部(室)主任二级审阅、总编辑三级审阅批准,方可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若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其调整方案同样要经三级审阅认可。

 

 在实践中,结构设计、体例设计、流程设计一般应在组稿之前或之中进行,有的则与选题策划、编程策划、印制策划、营销策划合并进行,在选题项目的三级审批中与策划案同时被审查、论证。

装帧设计则常与书稿审订、加工整理工作同步进行,装帧设计样稿也往往与书稿一起流转至三级审批责任人,与书稿的三级审订同时进行三级审批。

建议修订稿中对此应明确表述。

9.责任校对及三校一读制度

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

  出版社要配备足够的具有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负责校对工作;

  每出一种书,都要指定一名具有出版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为责任校对。

  一般图书的专业校对应不少于三个校次并至少通读一次,重点图书、工具书等应相应增加校次;

  终校必级由本出版社具有出版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担任;

  据付印清样输出的胶片必须经过核对。

三校一读制度是传统的校对工作制度。

一般书刊都必须至少经过三次校对(初校、二校、三校)和一次通读检查后,才能付印;

重点书刊、工具书等,应相应增加校次;

终校必须由出版单位内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担任。

责任校对通常由具备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员担任。

通常指出版社、报刊社负责校对最终把关的工作人员。

有的单位采取轮换制,不同的书由不同的校对员担任此职;

有的单位只设一位责任校对,负责联系、协调校对员进行图书的后期全套工作。

10.责任编辑负责稿件哪些工作

 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

初审,(图书的审稿是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稿件交来

后,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三个环节缺一不可)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一般为责任编辑),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的社会价值和文化学术价值进行审查,把好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

要写出初审报告,并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责任编辑[1]至少有三大责任,其一是业务责任,亦即技术层面上的观点把握;

其二是政治责任,亦即思想层面上的观点把握;

其三是经济责任,亦即利润层面上的创收指标。

  除负责初审工作外,还要负责稿件的编辑加工整理、黑马校对标记确认、付印样的通读工作,使稿件的内容更完善,体例更严谨,材料更准确,语言文字更通达,逻辑更严密,消除一般技术性差错,防止出现原则性错误;

责任编辑工作完成后,协助执行编辑整理本期业务档案。

责任编辑应对所负责处理的稿件承担直接责任。

11.出版物样本送缴制度

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完整地收集和保存全部出版物,要求所有出版者必须向指定的图书馆或出版主管机关呈缴一定份数的最新出版物的制度。

出版物呈缴制度是与出版登记制度相关的,多在相应国家或地区的出版法规中有明文规定。

出版者所呈缴的最新出版物通常称为呈缴本或缴送本。

接受呈缴本的图书馆大多是国家图书馆、其他大型图书馆或专门建立的版本图书馆。

呈缴本是这些图书馆馆藏的固定来源。

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出版物呈缴制度的国家。

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确立了出版物呈缴制度。

出版物呈缴制度是建立在出版物国家登记制度基础上的,呈缴出版物的目的可归纳为如下4种情况:

①审查出版物。

②登记著作权和出版权。

③完整地保存文化和利用出版物。

④编制国家书目。

出版物呈缴制度为国家保存书刊版本和进行国家登记书目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为国内和国际范围的出版物资源共享、文化交流提供了条件。

图书质量与书号管理

1.图书质量的类别及范围

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4项,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

内容、编校、设计、印制4项均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合格。

内容、编校、设计、印制4项中有1项不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不合格。

2.图书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图书质量管理的范围和分级

1.内容

2.编校

3.设计

4.印制

出版时间超过10年且无再版和重印的图书,不适用本规定。

四项均合格,图书质量合格;

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图书质量为不合格。

图书质量的标准

1.内容:

以是否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26、27条为依据。

2.编校:

以差错率是否超过万分之一为依据。

3.设计:

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为依据。

4.印制:

以是否符合《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为依据。

●图书质量的分级标准

●1.内容质量

●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的图书,其内容质量属合格。

不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的图书,其内容质量属不合格。

制订图书质量管理法规的重要意义

1.建立健全图书质量管理机制;

2.建立和实施严格、有效、可操作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

3.努力实现图书出版从扩大规模数量为主向提高质量效益为主的转变;

4.提高图书出版整体水平,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出版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3.实施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

一、实施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

1.要有严密的组织

2.要有科学、严格、有效的机制

3.要有称职的队伍

4.图书差错率的计算及法律责任、

图书差错率的计算方法

1.文字差错

(1)一般性错字、别字、多字、漏字、倒字,每处计1个差错,等等。

(2)同一错字重复出现,每面计1个差错,全书最多计4个差错。

每处多、漏2-5个字,计2个差错,5个字以上计4个差错。

(3)封页、扉页上的文字差错,每处计2个差错;

相关文字不一致,有一项计1个差错。

(4)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差错,每处计2个差错;

(5)-(9)

2.标点符号和其他符号差错

3.格式差错

【来自XX】⒈文字差错的计算标准

  

(1)封底、勒口、版权页、正文、目录、出版说明(或凡例)、前言(或序)、后记(或跋)、注释、索引、图表、附录、参考文献等中的一般性错字、别字、多字、漏字、倒字,每处计1个差错。

前后颠倒字,可以用一个校对符号改正的,每处计1个差错。

书眉(或中缝)中的差错,每处计1个差错;

同样性质的差错重复出现,全书按一面差错基数加1倍计算。

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差错,无论几位数,都计1个差错。

  

(2)同一错字重复出现,每面计1个差错,全书最多计4个差错。

每处多、漏2~5个字,计2个差错,5个字以上计4个差错。

  (3)封一、扉页上的文字差错,每处计2个差错;

  (4)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差错,每处计2个差错。

  (5)外文、少数民族文字、国际音标,以一个单词为单位,无论其中几处有错,计1个差错。

汉语拼音不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GB/T 16159-1996)规定的,以一个对应的汉字或词组为单位,计1个差错。

  (6)字母大小写和正斜体、黑白体误用,不同文种字母混用的(如把英文字母N错为俄文字母И),字母与其他符号混用的(如把汉字的〇错为英文字母O),每处计0.5个差错;

同一差错在全书超过3处,计1.5个差错。

  (7)简化字、繁体字混用,每处计0.5个差错;

  (8)工具书的科技条目、科技类教材、学习辅导书和其他科技图书,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国家标准《量和单位》(GB 310031021993)的中文名称的、使用科技术语不符合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的,每处计1个差错;

同一差错多次出现,每面只计1个差错,同一错误全书最多计3个差错。

  (9)阿拉伯数字与汉语数字用法不符合《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158351995)的,每处计0.1个差错。

全书最多计1个差错。

  ⒉标点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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