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律法规重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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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反映的是信托关系,是一种受益凭证。
2、股票反应的是所有权关系,是一种所有权凭证。
3、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债权凭证。
4、股票和债券是直接投资工具,募集的资金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5、基金是间接投资工具,所募集的基金主要投向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或产品。
6、开放式基金主要通过银行代销,但不是由银行发行。
7、依据所承担的职责与作用的不同,可将基金市场的参与主体分为基金当事人、基金市场服务机构、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四大类。
8、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是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简称基金当事人。
9、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具有核心作用。
10、在我国,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基金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11、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主要表现在基金资产保管、基金资金清算、会计复核以及对基金投资运作的监督等方面。
12、证券投资基金依据法律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
目前,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投资基金。
13、契约型基金语句基金合同营运基金;
公司型基金依据投资公司章程营运基金。
14、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15、封闭式基金一般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而开放基金一般是无特定存续期限的。
16、开放式基金的买卖价格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与封闭式基金相比,一般开放式基金向基金管理人提供更好的激励约束机制。
17、世界上第一只公认的证券投资基金是1868年英国成立的“海外及知名政府信托基金”。
18、在20世纪80年代末一批由中资或外资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中国概念基金”相继推出。
19、1992年11月经深圳市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深圳市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了当时国内规模最大的封闭式基金——天骥基金。
20、199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国内第一家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淄博基金)正式成立,并于1993遍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我国首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投资基金。
第三章:
证券投资基金的类型。
1、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于2014年8月8日正式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以及基金中的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与其他基金份额的,为基金中的基金)等类别。
2、股票基金以追求长期的资本增值为目标,比较适合长期投资。
股票基金是应对通货膨胀最有效的手段。
3、股票价额在每一交易日内始终处于变动之中;
股票基金净值的计算每天只进行一次,因此每笔交易日股票基金只有1个价格。
4、价值型股票有蓝筹股基金、收益型基金等;
成长型股票有持续成长型基金、趋势增长型基金等。
5、根据发行者的不同,可以将债券分为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
根据债券到期日的不同,可将债券分为短期债券、长期债券等。
根据债券信用等级的不同,可以将债券分为低等级债券、高等级债券。
6、标准债券型基金:
仅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能投资于股票市场,常称为“纯债基金”。
7、与其他类型基金相比,货币市场基金具有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特点。
8、货币市场工具通常指到期日不足1年的短期金融工具。
9、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基金能够进行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
(1)现金;
(2)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10、混合基金的风险抵御股票基金,预期收益则高于债券基金,比较适合较为保守的投资者,
11、根据资产配置的不同,将混合基金分为偏股型基金(通常,股票的配置比例为50%~70%,债券的配置比例为20%~40%)、偏债型基金、股债平衡型基金、灵活配置型基金等。
12、保本基金的最大特点是:
其招募说明书中明确引进保本保障机制,以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可以获得投资本金。
13、保本基金的保本策略主要有对冲保险策略与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本策略(CPPI)。
14、基金提供的保证有本金保证、收益保证和红利保证,具体比例由基金公司自行规定。
一般本金保证比例为100%。
15、实物申购、赎回机制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最大的特色。
16、ETF本质是一种指数基金。
17、ETF与LOF都具备开放式基金可以申购、赎回和场内交易的特点,但ETF与投资者交换的是基金份额与一篮子股票,LOF的申购、赎回是基金份额与现金的对价。
18、1990年,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SE)推出了世界上第一只ETF指数参与份额(TIPs).
19、我国第一只ETF为成立于2004年年底的上证50ETF。
20、2009年9月,我国最早的两只联接基金——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基金和交银180治理ETF联接基金成立。
21、股票型分级基金一般分为母基金份额和A、B两类子份额。
其中B类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第四章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
1、政府基金监管是最为广泛、最具权威、最为有效的监管。
2、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是基金市场的主体,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是基金市场的行为,这是基金市场的两大基本要素。
3、基金监管的基本原则具有基础性和宏观性的特征。
4、......形成以政府监管为核心、行业自律为纽带、机构内控为肌醇、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四位一体”的监管格局。
5、公开、公平、公正监管原则是证券市场活动以及证券监管的基本原则。
6、中国证监会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中国证券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
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交易日。
7、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行调查或检查是,不得少于2人。
8、中国证监会领导干部离职后3年内,一般工作人员离职后2年内,不得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机构任职。
9、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成立。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入基金业协会,基金服务机构可以加入基金业咨委会。
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联席会员、特别会员。
11、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只能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中国证监会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12、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
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主要股东(股权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
非主要股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得于5000万人民币;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人。
13、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中国证监会会同中国银监会核准;
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中国证监会核准。
14、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
15、我国对于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监管的重点集中在募集环节。
第五章基金职业道德。
1、在历史沿革上,道德具有继承性。
2、诚实守信是基金职业道德的核心规范。
3、内幕信息的构成要素有三:
一是来源可靠的信息;
二是“重要”的信息;
三是“非公开”的信息。
4、专业审慎是调整基金从业人员与职业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
客户至上是调整基金从业人员与投资人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
忠诚尽责是调整基金从业人员与其所在机构之间关系的职业道德规范。
5、基金职业道德教育,是提高基金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养的基本手段。
6、岗位教育主要通过在职培训的方式来完成。
第十六章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1、目前募集的封闭式基金通常为创新封闭式基金。
2、目前,我国只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办LOF业务。
3、封闭式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②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③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④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⑤其他
4、封闭式基金的交易遵从“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5、目前,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封闭式基金交易不收取印花税。
6、投资者常常使用折(溢)价率反映封闭式份额净值与其二级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
7、股票基金、债券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原则。
①未知价交易原则
②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原则
①确定价原则。
以1元人民币为基金进行计算。
②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8、货币市场基金手续费较低,通常申购和赎回费率为0。
一般地,货币市场基金从基金财产中计提比例不高于0.25%的销售服务费。
9、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
10、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逐步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指数要求,此过程为ETF建仓阶段。
ETF建仓期不超过3个月。
11、ETF上市后二级市场的交易与封闭式基金类似,要遵循下列交易规则:
①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②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③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份的部分可以卖出。
不足100份的部分可以卖出;
④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12、现金替代分为三种类型:
禁止现金替代、可以现金替代和必须现金替代。
13、LOF和ETF两者存在本质区别,主要表现在:
①申购和赎回的标的不同;
②申购和赎回的场所不同;
③申购和赎回的限制不同;
④在二级市场的净值报价上,ETF每15秒提供一个基金参考净值报价;
而LOF的净值报价频率要比ETF低,通常每1天只提供1次或几次基金净值报价。
⑤基金投资策略不同。
14、合并募集的分级基金,单笔认购/申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
分开募集的分级基金,B类份额单笔认购/申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
15、开放式基金的登记业务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办理,也可以委托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
16、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
17、中国证监会应当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做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18、我国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体系的模式。
①基金管理人自建注册登记系统的“内置”模式;
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外置”模式;
③以上两种情况兼有的“混合”模式。
19、一般基金通常如上所述,是T+1日登记,而QDII基金则通常是T+2日登记
第二十章基金的信息披露。
1、真实性原则是基金信息披露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则。
2、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是国际上将会计准则与计算机语言相结合,用于非结构化数据,尤其是财务信息交换的最新公认标准和技术。
266、当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而管理人和托管人都不召集的时候,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
此时,该类持有人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神哟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4267、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托管协议是基金募集期间的三大信息披露文件。
5、基金合同包含以下两类重要信息:
①基金投资运作安排和基金份额发售安排方面的信息
②基金合同特别约定的事项。
6、货币市场基金每日分配收益,份额净值保持1元不变。
7、目前,按我国基金信息披露法规要求,当偏离达到一定程度时,货币市场基金应刊登偏离度信息。
①在临时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②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偏离度信息。
③在投资组合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8、基金年度报告应经2/3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9、基金资产净值信息是基金资产运作成果的集中体现。
10、法规要求在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中以图表形式披露基金的净值表现。
11、各国(地区)信息披露所采用的“重大性”概念有两种标准:
①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
②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标准
第二十一章基金客户和销售机构。
1、销售机构在进行市场细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易入原则、可测原则、成长原则、识别原则、利润原则
2、常用的寻找潜在客户的方法分别为有缘故法、介绍法和陌生拜访法。
3、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开户资料和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
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
4、以4Ps为核心的营销组合策略如下:
产品策略、分销策略、促销策略和人员策略。
第二十二章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及信息管理。
1、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是指为推介基金向公众分发或者公布,使公众可以普遍获得的书面、电子或者其他介质的信息。
包括:
公开出版资料;
宣传单、手册、信函、传真、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发的与基金销售相关的公告等面向公众的宣传资料;
海报、户外广告;
电视、电影、广播、互联网资料、公共网站链接广告、短信及其他音像、通信资料;
通过报眼及报花广告、公共网站链接广告、传真、短信、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发的与基金分红、销售相关的公告等可以使公众普遍获得的、带有广告性质的基金销售信息;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代销机构制作、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报送报告材料。
包括报送内容、报送形式、报送流程。
3、宣传推介材料的禁止性规定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预测基金的投资业绩。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募集或者管理的基金。
(5)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或者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
(6)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7)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所使用的语言表述应当准确清晰,应当特别注意:
①在缺乏足够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得使用“业绩稳健”“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表述;
②不得使用“坐享财富增长”“安心享受成长”“尽享牛市”等易使基金投资人忽视风险的表述;
③不得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
④不得使用“净值归一”等误导基金投资人的表述。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可以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但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的除外。
基金产品风险评价以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产品至少分五个等级:
R1、R2、R3、R4和R5。
5、基金投资人评价应以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类型来具体反映,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应至少分为五个类型,分别为C1、C2、C3、C4、C5,其中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
第二十三章基金客户服务。
1、基金客户服务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专业性、规范性、持续性、时效性。
2、基金客户原则包括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有效沟通原则、安全第一原则、专业规范原则、适当性管理原则,宗旨是“投资者利益优先”。
3、基金客户服务步骤可以分为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和售后服务三个环节。
4、基金投资跟踪与评价的核心是对基金销售业务以及人际关系的维护。
5、基金客户档案应逐日备份并异地妥善存放,对系统运行数据中涉及基金投资人信息和交易记录的备份在不可修改的介质上至少保存15年。
6、基金客户服务提供方式:
电话服务中心、邮寄服务、自动传真、电子信箱与手机短信、“一对一”专人服务、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的应用、媒体和宣传手册的应用、讲座、推介会和座谈会。
7、投资者权益保护是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提出的证券监管三大目标之一。
8、投资者保护工作设定的六个基本原则:
①投资者教育应有助于监管者保护投资者。
②投资者教育不应被视为是对市场参与者监管工作的替代。
③证券经营机构应当承担各项产品和服务的投资者教育义务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各业务环节。
④投资者教育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
⑤鉴于投资者的市场经验和投资行为成熟度的层次不一,因此并不存在广泛适用的投资者教育计划。
⑥投资者教育不能也不应等同于投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