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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全套制度Word格式.docx

7、代表单位与业主、维修单位等进行工作联系,听取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增强乘客满意程度;

8、定期组织关于电梯的《紧急救援预案》演习工作;

9、定期向单位法人进行工作汇报。

二、电梯安全管理员的责任:

  1、严格执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使用管理各方面以身作则,对电梯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操作人员应为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持证上岗。

  2、经常进行安全使用检查,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使用电梯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指导和督促电梯操作人员正确使用电梯。

  4、负责电梯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定期报检的工作,应及时通知电梯公司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前的检查调整,并与检验部门商定具体检验日期,配合检验工作,对于检验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6、对电梯使用过程中的违章使用情况和危险因素应予以制止。

  7、每半年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电梯紧急救援措施并进行相应的演习,并做好相关记录。

8、当电梯故障,致使乘客被困轿厢内,如因需要,须将乘客在专业维修人员到达前释放出来,必须严格按困梯施救操作规程逐项实行将乘客救出。

  9、负责对本安全管理制度所列各条款的具体实施。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作业人员(司机)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作业人员(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电梯作业人员(司机)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电梯作业人员(司机)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1.3电梯作业人员(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电梯作业人员(司机)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2.5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2.2.6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2.3.2电梯作业人员(司机)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

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2.3.10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2.3.11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和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4.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

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5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2.6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2.6.1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6.2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2.6.3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2.6.4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电梯应开离基站。

电梯日常检查制度

  为规范电梯日常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日常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日常检查制度

  2.1电梯日常检查的分类

  电梯日常检查分日检、半月检、季度检、半年检和年检抽查四种。

2.2电梯日检由电梯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负责监督实施,电梯日检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检查负责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3电梯管理人员监督维保单位对电梯的半月检、季度检、半年检和年检的实施,并负责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2.4电梯日常检查的内容、项目参照《维护保养记录》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电梯维保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围 

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

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2.2电梯应至少每15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2.3应对机房的电气和机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清理轿厢机房卫生。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每月对各种安全防护装臵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

2.6每季度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气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调整和修复以下内容:

曳引机注油、导轨润滑、油杯注油、更换门导靴、轿厢导靴衬板、更换破损烧蚀的安全开关和继电器等。

2.7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

2.8电梯长时间停用或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并报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9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2.10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2.11建立《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对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臵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电梯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应进行设备大修,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放可投入使用。

3.3申请定期检验前,电梯维保单位应对电梯的机械各部件和电气设备以及各辅助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修,并按技术检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性测试。

3.4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国家电梯检验规范规定,和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电梯钥匙,应由专人严格管理。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非指定人员对电梯钥匙的错误操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引起电梯重要零配件被盗等事件的发生。

2、职责 

2.1、在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

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

以防电梯零配件丢失,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发生等。

2.2、电梯钥匙的使用保管必须专人负责,电梯钥匙使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使用。

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应做好记录。

2.3、保管人员不得将电梯钥匙外借和赠与其他无关人员。

2.4、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并放回原处。

2.5、电梯钥匙包括:

厅门三角钥匙、轿内检修钥匙、首层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

2.6、使用厅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

2.6.1必须由电梯维修保养专业人员或电梯安全管理员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2.6.2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以防踏空;

上轿顶前先打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位置,确认后方可上轿顶。

2.6.3紧急救援时必须先切断电梯控制电源,确认好轿厢位置后再使用厅门钥匙进行救援作业。

2.7、电梯的首层电气钥匙(包括操纵盘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使用,按规定开、关梯。

2.8、上述电梯钥匙必须严格掌管,不得随意乱放,若钥匙丢失必须及时向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

钥匙丢失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电梯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规定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使用单位负责组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参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

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使用单位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

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

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

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

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电梯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1.1目的

为了保障电梯在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最大限度地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降低事故的损失。

1.2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电梯设备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以及困人救援演习。

2、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2.1领导及救援小组组成

2.1.1由本单位法人代表任组长,分管电梯设备或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

组员由部门负责人、电梯安全管理员、电梯日常检查人员等人组成。

2.1.2具体分工:

组长负责事故或救援演习现场总指挥,对外联络,对内组织、协调及进行技术指导工作。

副组长负责落实具体事故或救援演习预案,如疏散人员,照相,事故记录,或拟定救援演习参加人员,通知维修保养单位实施救援。

各成员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和救援工具准备工作。

2.1.3维修保养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单位人员均到达现场后,则由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具体实施应急救援或演习,专业应急救援单位给予技术支持。

2.2报告制度

2.2.1发生电梯设备安全事故后,现场负责人、操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把事故情况向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如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时,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市质监局。

事故报告应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2.2.2进行困人救援演习,现场负责人应精心组织。

模拟被困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应拨打轿厢内的维修电话向电梯维修单位求援。

2.3现场保护

2.3.1为了进一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吸取教训,以及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注意保护,除非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物件外,未经救援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一律不能破坏现场。

必须移动的现场物件,最好事先摄相保存原始性。

要妥善保护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等。

2.3.2困人救援演习现场也要做好秩序维护工作,以防止演习中发生不应出现的问题。

2.4救援工具

  救援演习单位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救援服、缆绳、担架、对讲机等。

2.5救援实施方法和步骤

2.5.1发生事故后救援实施方法和步骤为:

(1)救援小组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确定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为。

(2)设立警戒线,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疏通交通道路,引导救护车、救火车等。

需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摄相保存或做出标识,绘制现场简图,作出书面记录。

 (3)使受伤人员尽快脱离现场,根据需要拨打120、119。

(4)易燃、易爆、有毒及炽热金属等特别物件,应迅速采取对策,及时处理。

 (5)对抢救救灾人员进行安全监护,保证抢救人员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5.2困人救援演习的实施办法和步骤为:

 

(1)及时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安抚受困人员不要慌张,保持镇定,安静等待救援,不要扒门或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指轿厢未平层且电梯门被打开的情形)。

 

(2)迅速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取得联系,告之电梯发生困人事件。

若一时无法联系,或维修保养单位救援人员不能及时赶到,可直接拨打110,请专业救援单位的救援人员前往。

 (3)尽量确认被困人员所在轿厢位置,防止其他在电梯外等候的乘客对设备采取不理智的举动。

在一层和故障层设好防护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若得知被困人员中有伤、病员,应做好其他救援准备。

(5)、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按“松闸盘车救援程序”进行。

2.6公布联系电话

2.6.1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在轿厢内张贴单位名称与24小时召修电话。

2.6.2在电梯轿厢内还应张贴本单位值班电话。

2.7应急救援演习

2.7.1本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习,使相关岗位人员熟悉预案的内容和措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7.2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2.7.3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二、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档案部门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三、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1)《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2)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3)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4)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5)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6)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做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做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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