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2Word下载.docx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2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2Word下载.docx(8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评分办法
检查
记录
得分
一
矿
井
通
风
100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等)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由上级煤炭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它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有记录可查;
突出矿井严禁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
20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无独立通风系统、突出矿井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不得分;
改变调整通风系统无审批措施的,一次扣10分;
其它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2、矿井的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井下爆破材料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井下抽采泵站等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均压通风除外)。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设施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分
3、矿井、采区设置专用回风巷
10
瓦斯矿井有一处非专用回风巷扣5分;
其它矿井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4、矿技术负责任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通风系统审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反风设施检查;
每半年对防爆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批,报上级煤炭企业备案,反风效果符合《规程》的规定,有反风演习报告
未进行反风演习扣5分
(经上级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不扣分);
其它一处不符合扣1分
量
配
置
5、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矿井、采区的风量必须满足生产需求。
采掘工作面、硐室和矿井各地点的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矿井有效风量率≥87%。
矿井每月必须编制月度配风计划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矿井通风阻力必须满足“AQ1028-2006”的要求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未进行通风能力核定、通风能力不足,该项不得分;
有效风量率每低1%,扣1分;
矿井通风阻力、主要井巷风速超过规定,一处扣2分;
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6、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
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5
未测定不得分;
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附表A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
7、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主要进、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畅通和安全的要求
巷失修率每超过1%,扣1分;
严重失修率超过1%扣2分;
巷道断面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8、矿井主要通风机周边封闭严密不漏风,风硐吸风口装设防护网,外部漏风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外部漏风未测定不得分;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漏风率每高1%,扣2分
9、矿井主要通风机应安设监控系统,安装水柱计。
矿井主要通风机不得发生无计划停风现象。
矿井主要通风机改变转速或叶片角度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矿井主要通风机未安设监控系统不得分;
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10、矿井每月分上、中、下旬进行全面测风;
测风地点为矿井总进风道、总回风道和分区进风道、回风道及采掘工作面巷道、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
测风结果要填写测风台帐及测风牌板。
井下通风系统发生变化必须及时进行测风
查测风台帐及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二
局部
通风
装
备
和
措
施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保证正常运转,不允许发生循环风;
局部通风机不能靠风门漏风来供风。
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两台局部通风机应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现场检查
发生循环风问题的不得分;
2、高瓦斯、突出矿井(包括按突出管理的矿井及有瓦斯喷出区域的矿井)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
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须装消音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
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设在进风巷道中,地点距回风口10米以上,切支护完好、无淋水、无积水、无杂物的地点;
局部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须大于0.3m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器,且与监测系统联网;
局部通风机要实行专人、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无传感器或未联网不得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二局部通风
4、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必须设两台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每天进行主、备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实验和风电闭锁实验,并有记录可查;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应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的相互独立的电源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筒
敷
设
5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巷道风速符合《规程》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6、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0.1m处感觉不到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衬垫
7、风筒吊挂平、直、稳,逢环必挂,硬质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风筒不得被摩擦、挤压
8、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其巷道回风口附近,备有栅栏和“禁止入内”警标。
风筒拐弯处必须设弯头或骨架风筒缓慢拐弯,严禁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不准花接
三
通风设施
永
久
密
闭
1、用不燃性材料砌筑,严密不漏风,墙体厚度不小于0.5m
一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3
3、没有统一规格的瓦斯牌板、施工说明牌板、栅栏和警标
未设置不得分,设置不规范一处扣0.5分
4、密闭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漏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所有导电体不能进入密闭(正常的瓦斯抽放管路必须采取绝缘措施进行处理)
有杂物、积水和淤泥的一处扣0.5分;
其它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5、密闭内有水时应设反水池或反水管,有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要设观测孔、措施孔,且孔口设置阀门
2
三通风
设施
6、密闭周边掏槽,应掏至硬帮、硬底、硬顶,并与煤岩接实。
在岩巷构筑密闭时,嵌入周边岩石的深度不应小于0.2m;
在煤巷构筑密闭时,掏槽深度进入实体煤深度不小于0.2m
7、墙面要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隙,并进行勾缝或抹面,1m内凸凹深度不大于10mm(抹面的除外)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门
(风窗)
1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少于5m,主要进、回风之间的风门必须设置反向风门,其数量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前要设置防撞装置,并正规使用。
防突风门安设地点、质量必须符合《防突规定》的相关要求
4
2、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进行连锁,保证两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主要进、回风之间的风门应对起开关情况进行监测联网
3、风门墙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防突风门不小于0.8m),周边要掏槽,掏槽深度符合相关要求,严密不漏风。
4、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
调节风窗采用插板调节或者自动调节。
调节风窗位置符合防火、防突要求
一处不符合要求不扣0.5分
5每道风门墙上设有规格字体统一的施工说明牌;
墙面要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隙,并进行勾缝或抹面,1m内凸凹深度不大于10mm
6、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要设底坎,电缆、管路孔要堵严。
局部通风风筒穿过风门墙体时,应在墙上安装与胶质风筒直径匹配的硬质风筒
7、风门前后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桥
1、用不燃性材料砌筑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桥面平整、不漏风
3、风桥前后各5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4、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4/5,程流线型,坡度要小于30°
5、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且用混凝土浇灌填实
6、报废不使用的风桥要及时撤除
有一处未撤除不得分
7、风桥上、下不准设风门、调节风窗等
测
站
1、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都要在适宜位置建立永久测风站
2、测风站长度不少于4m,两端抹成流线型,以降低阻力
3、巷道前后各10m范围内无分支、无拐弯、断面光滑
4、测风牌板内容齐全(地点、时间、测定人、断面、风量、风速、温度、瓦斯测定等)
无牌板不得分;
内容不全的一处扣0.5分
5、测风站内不能堆放材料、设备,不得有杂物、淤泥、污水
临
时
1、密闭设在顶、帮良好处、见硬底、硬顶、硬帮与煤岩接实
2、密闭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漏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3、密闭四周接触严密,木板密闭应采用鱼鳞式搭接,并用灰浆勾缝,不漏风
一处不符合要求不扣1分
4、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5、密闭前设栅栏、警标、检查牌和说明牌
未设置的,该项不得分;
设置不规范的一处扣0.5分
1、每组临时风门不少于两道,间距不小于5m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2、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进行连锁,保证两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
3、风门设在顶、帮良好处,前后5m内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4、四周接触严密,木板墙要用鱼鳞搭接并用灰浆勾缝,不漏风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5、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
与门框接触严密;
调节风窗位置符合防火、防突需要
四瓦斯管理100
瓦
斯
管
理
1、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点的瓦斯浓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
凡煤矿发生2%以下的瓦斯超限,由煤矿分管负责人组织分析;
发生2%以上的瓦斯超限,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分析;
发生3%及以上的瓦斯超限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由各市煤炭管理部门、集团公司组织追查分析
井下现场检查及查阅资料
出现瓦斯超限作业的,该项不得分;
瓦斯超限未及时处理的,一处扣5分;
检查周期内瓦斯超限一次扣1分;
四瓦斯管理
2、矿井应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赋存参数;
矿井应编制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并报上级业务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备案后实施。
高瓦斯、突出及按突出管理的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制定瓦斯治理专项措施并严格落实。
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瓦斯涌出异常时,及时补充完善措施。
实现“一井一策、一面一策”
查阅资料
未测定、编制不得分;
其它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3、井下瓦斯检查地点、次数及瓦检员交接班等应符合《规程》规定;
无空班、漏检、假检;
每月必须编制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突出及按突出管理的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
15
井下任意选点抽查和检查有关资料
未编制计划不得分;
发现一次空班、漏检或假检,该项不得分;
采掘工作面未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该项不得分
4、加强特殊环节的瓦斯管理。
巷道贯通、工作面安装(准备)和回撤、井下摄像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措施并严格执行。
矿井要有高冒区、井下煤仓、密闭前、空巷等易积聚瓦斯地点的必须制定瓦斯防治措施。
盲巷必须及时封闭,封闭前必须设置栅栏和警标,防止人员误入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5、瓦斯排放及密闭启封,必须有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有记录可查。
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并切断通往封闭区的电源、管路和轨道等导电体
无措施、未审批或未按措施执行不得分;
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不扣5分
人
员
6、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检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通风瓦斯日报、瓦斯监测日报必须每日上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并有记录可查
未持证上岗,该项不得分;
7、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安检员、电钳工、安全监测工、采掘机司机、进入无人作业区域极其他无人区域的零散作业人员等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检仪,并正常使用
数量不足扣5分;
五防治煤与瓦斯
突出100
防
治
煤
与
突
出
综
合
1、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必须由矿井委托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非突出矿井如采掘过程中出现瓦斯动力现象的、相临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煤层瓦斯压力达到0.74MPa以上的。
应当立即进行突出煤层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突出煤层管理
非突出矿井未按规定鉴定的,该项不得分;
2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
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防突设施(设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等。
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必须按规定组织防突专项验收;
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移交生产
未编制防突专项设计的不得分
3、加强高、突出及按突出管理的矿井的揭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防突规定》程序进行揭煤措施审批和揭煤管理工作
一项执行不到位该项不得分
区
域
4、严格落实区域防突综合措施。
区域防突综合措施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执行;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果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5、区域预测所主要依据的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应为井下实测数据;
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在不同的地质单元内根据其范围、地质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
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布置测试点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并有测试点位于埋深最大的开拓工程部位
数据弄虚作假、缺少数据及未按要求测定数据的该项不得分
6、突出煤层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后,必须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效果检验方法符合《防突规定》要求
未按要求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不得分;
方法不规范的,一处扣2分
7、区域预抽煤层瓦斯时,应符合《防突规定》
一处不符合要求不扣2分
8、无突出危险区域必须进行区域验证,验证方法符合《防突规定》要求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区域验证,该项不得分;
突出
局
部
9、突出工作面在推进过程中必须按照《防突规定》要求,进行工作面预测
未执行局部防突措施的本小项不得分;
未进行预测的该项不得分
10、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及判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当措施无效时,仍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再次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
一个工作面未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扣5分;
其它一处不规范的,扣2分
11、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采掘作业
12压风自救、自救器、避险硐室、防突风门、局部通风机的防逆流装置等安全防护设施符合相关规定
六
瓦斯抽采
抽
采
计
划
1、矿井必须组织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
未编制规划、计划,不得分;
其它一处不符合扣2分
达
标
2、矿井必须落实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及达标评判细则
未制订瓦斯抽采达标工作体系及细则,不得分;
3、瓦斯抽采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抽采巷等)必须编制设计,由煤矿技术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