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和法律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6379954 上传时间:2022-11-23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8.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道德和法律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职业道德和法律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职业道德和法律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职业道德和法律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职业道德和法律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职业道德和法律Word下载.docx

《职业道德和法律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道德和法律Word下载.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职业道德和法律Word下载.docx

以同行作为其工作的参照系,用以评价自身的工作行为和业绩;

利用业余时间做好与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

五、职业道德标准

由于项目管理工作对社会所有人的生活质量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此,需要对项目管理的工作及行为进行规范,以赢得业主以及公众的信任。

1.应该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2.在工作中,要以身作则。

3.应该具备为业主、投资者负责的精神。

4.应该对社会负责。

第二节项目管理人员职业守则

一、职业守则

1.爱国守法,遵守行业法规

(1)爱国守法爱国守法主要表现在行为上以国家利益为重。

工作上遵纪守法。

爱国是指项目管理人员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

为加速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守法是指项目管理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2)遵守行业规范

行业规范是指行业中所共同遵守的规则,是行业人员共同意志的反映。

它既具有强制性,又具有自觉性。

它使整个行业形成一个协调的整体,形成良好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以保证行业长足发展。

行业规范包括劳动纪律、财经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纪律等。

遵守行业规范是指项目管理人员要树立职业规范意识,懂得个人命运与行业(或行业中某一经济组织)前途紧密相连。

个人利益系于行业长足发展,从而自觉地学习和认同行业的职业规范,严格地遵守行业规范。

把外在的约束力化为个人自觉自愿的行动。

把“要我做”变为“我要做”。

2.敬业爱岗,尽责守信

(1)敬业爱岗

敬业爱岗是指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工作中要自觉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本职工作,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尽责守信

尽责是指项目管理人员对自己承担的任务负责,该自己做的就一定要做到、做好。

守信是指项目管理人员一经允诺的事就要尽力办到。

如遇变化,必须事先说明原因。

使人信服。

3.热情主动,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1)热情主动

热情主动是指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主动热情,工作不分分内分外,力争多做工作、做好工作。

(2)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团队合作意识是指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团队工作中必须正确对待自己,谦虚谨慎。

善于学习他人长处,在互相学习和交流中加强合作、共同提高。

4.维护客户利益,保守秘密

(1)维护客户利益

维护客户利益是指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切从维护客户利益出发,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从保证项目质量、数量、进度、费用上对客户负责。

(2)保守秘密

保守秘密是指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运行中有义务、有责任为项目委托方保守秘密,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不该记的绝对不记,遵守保密规定。

二、职业行为准则

1.项目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准则

(1)日常工作时应遵循的准则

1)运用现代项目管理方法确保项目质量、费用、进度、目标与计划要求一致。

2)公平对待项目团队成员、同事、合作者,保护项目团队成员免受身体和精神的伤害,为项目团队成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发展机会。

3)接受同事对自己工作的善意批评或建议。

4)遵守国家法律、行业规范,依法开展工作,鼓励项目团队成员和项目合作者按职业道德标准办事。

(2)处理同事和客户关系时应遵循的准则

1)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使同事和客户在专业管理和经营方法上信得过,并按期如实地报告项目质量、费用和进度。

2)在接受雇佣及被雇佣后,保管好与商务、雇主、客户有关的信息。

3)及时将与项目有关的信息通知给雇主、客户、专业团队。

4)对于那些与雇主和客户有商业关系的人或组织,既不接受,也不赠送超越计划价值外的礼物或服务。

(3)履行社会职责时应遵循的准则

1)保护公众的安全、健康和财富,制止有损公众利益的行为。

2)寻求公众对项目管理职业及其成就的广泛了解和欣赏。

2.项目团队成员的职业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法律、行业法规和项目团队纪律。

(2)不断充实自己,提高工作技能,胜任所从事的项目工作。

(3)按职业道德准则,与项目团队成员互相信任、通力合作。

(4)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职业责任意识。

(5)从对项目负责的态度出发,提出合理化建议,接受善意的批评。

复习思考题

1.按项目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制定一个个人的职业道德标准。

2.依据职业承诺,制定一个项目管理人员的诚信守则。

3.根据职业守则和职业行为准则,设计一个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守则。

第三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学习目标

1.了解劳动法的基本知识。

2.熟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3.掌握劳动法的主要制度和合同法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劳动法基础知识

一、劳动法概述

1.劳动法的定义

劳动法是劳动法律部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调整劳动者因参加劳动而与所属的企业、事业、国家机关及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劳动关系。

虽然劳动关系是构成劳动法调整对象的最主要、最基本的一种关系。

但并不是劳动法调整的唯一关系。

除了劳动关系之外。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还包括那些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劳动法调整的其他法律关系,就其内容而言。

包括:

劳动力资源开发和配置的社会关系;

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和实施工资保障的社会关系;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关系;

社会保险及其管理的社会关系;

集体谈判和协商的社会关系;

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的社会关系;

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社会关系。

劳动法调整的其他法律关系,就其性质而言,包括:

劳动行政关系、劳动服务关系、劳动团体关系、劳动争议处理关系。

二、劳动法的主要制度

1.就业促进制度就业促进制度主要包括国家的就业方针,政府有关部门在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实施失业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和措施,以及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专门促进措施等内容。

2.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谈判是指员工代表(通常是工会代表)和单位行政部门或者雇主之间就劳动条件的改善和劳动关系的处理问题进行的谈判制度。

集体谈判在我国目前称为“集体协商”,当谈判达成一致时,双方达成的协议称为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制度主要包括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

以及集体合同的形式和效力等内容。

3.劳动标准制度

劳动标准一般是指最低标准。

它是国家为保护劳动者而制定的有关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

劳动标准具有单方面的强制力,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约定高于劳动标准的劳动条件,但不能约定低于劳动标准的劳动条件,低于劳动标准的部分无效。

劳动标准的具体内容包括:

最低工资标准、最长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条件等。

4.职业技能开发制度

职业技能开发制度是指对要求就业的或已就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教育和训练。

我国劳动法中关于职业技能开发的具体立法内容是:

规定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在发展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技能方面的职责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5.社会保险制度

传统的社会保险制度一直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

社会保险法现正在从劳动法中独立出来。

社会保险制度的功能是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和生育等情况下能够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制度一般包括:

社会保险的项目种类。

以及社会保障金的筹集、管理和运营等内容。

6.劳动争议的处理

劳动争议是指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一切争议。

它包括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也包括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争议。

劳动争议制度属于劳动程序法的内容。

它是为了保证劳动实体法的实现而制定的有关处理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规范。

7.劳动监督检查制度

劳动监督检查制度的主要功能是通过专门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活动,纠正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和现象。

保证劳动法的贯彻执行。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劳动监督检查机构的职权、劳动监督检查的范围、劳动监督检查的程序以及纠偏和处罚等。

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劳动力,增强企业活力,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有着重要作用。

1.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关系。

依法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商一致。

设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

(1)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2)合法的原则。

(2)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3)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

它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界限。

劳动合同以此可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称为定期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3年、5年等,期限未满,劳动合同不能无故提前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称为长期合同,有的可以是终身合同。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愿意延续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者意愿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将完成某项工作或工程作为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都可以不履行。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则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因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的变化对原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法律行为。

它发生于劳动合同生效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期间,是对劳动合同所约定权利和义务的完善和发展,是确保劳动合同全面履行和劳动过程顺利实现的重要手段。

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了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双方当事人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后应订立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

(2)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和劳动者解除。

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做法。

以保护缔结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其中,还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须达成书面协议,且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消失,结束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根据实际情况,出现下列情形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企业宣告破产或者依法解散、关闭、撤销;

劳动者被开除、除名或因违纪被辞退;

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集体合同

1.集体合同概述

集体合同是指参加劳动合同协商的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在签订之前,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签订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

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2.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1)集体合同的订立、许多国家规定,集体合同由双方签约人签订后,须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确认。

方能生效。

我国《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

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选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订立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不得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兼顾国家、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的利益。

(2)集体合同的履行履行集体合同,对于集体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来说,既是约定义务,也是法定义务。

集体合同的履行应坚持全面履行原则、相互监督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3)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在集体合同有效期内,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当事人双方依法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集体合同进行修改和解除。

<

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允许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具体条件。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分类

工作时间又称法定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在一昼夜之内或一周之内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一昼夜内工作时数的总和为工作日;

一周内工作日的总和为工作周。

工作时间体现着劳动者的劳动消耗和劳动成果。

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h、每周工作40h的工作制度。

工作日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内工作时间的小时数。

它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

工作日分为定时工作日和无定时工作日。

2.休息休假时间和种类.休息休假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依法不从事生产或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

休息既是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是劳动者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投身工作的保证。

休息、休假种类包括:

工作日内间歇时间、工作时间的休息时间、公休假日、法定节日和年休假。

六、劳动工资

劳动工资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的货币报酬。

劳动法对工资分配原则、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工资保障等做了专门规定。

七、劳动安全卫生

1.劳动安全卫生概念

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的法律保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

其重要意义在于:

有效地防止事故。

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保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有利于改善劳动条件。

保护我国劳动力;

促进我国现代化生产技术的发展。

2.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国家、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即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安全卫生认证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八、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特殊劳动保护

1.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是针对女职工生理特点和抚育后代的需要,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依法加以特殊保护。

它包括: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有害妇女健康的劳动;

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即怀孕期、生育期、哺乳期、月经期的相应保护规定。

2.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是指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依法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立法有:

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九、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又称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技术培训,是指根据职业的需求和劳动者的意愿及条件.按照一定标准,对劳动者进行的旨在培训和提高其职业技能的教育训练活动。

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各级人民政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承担的各自的职业培训职责。

同时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标准。

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由经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对合格者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社会保险和福利

1.社会保险概述

(1)社会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社会保险是与劳动风险相对应的概念,是指对劳动风险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补偿性、互济性、差别性、社会性、福利性等特征。

(2)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保障劳动者在发生劳动风险的情况下。

能获得社会物质帮助的制度。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实行国家基本保险、单位补充保险、个人储蓄保险等多层次社会保险制度。

(3)社会保险项目

按《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退休、患病、负伤;

因公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失业、生育。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的社会保险项目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4)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

按《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的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雀---4t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2.福利制度

按《劳动法>

的规定。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1.劳动争议的概念和种类

(1)劳动争议的概念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执行劳动纪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2)劳动争议的种类

1)按照劳动者人数划分,劳动争议划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

2)按合同类型划分,劳动争议分为劳动合同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

3)按争议的内容划分,劳动争议分为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或离职的争议、因执行国家劳动法律和法规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2.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和解决途径

(1)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按《劳动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调解委员会的职责是:

调解本单位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按《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3)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劳动争议案件由人民法院的民事庭受理。

(2)劳动争议解决途径

1)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

但是,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不愿协商的,可以申请调解。

2)调解。

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调解委员会应在4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

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

3)仲裁。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4)诉讼。

按《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节合同法基础知识

一、合同与合同法

1.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合同又称契约,它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中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根据不同的标准、不同的条件,可把合同划分为以下类别:

(1)根据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2)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特定形式,合同可分为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3)根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4)根据双方当事人取得权利有无代价,合同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5)根据两个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合同可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2.合同法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1)合同法的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共23章428条。

其中第一章至第八章为总则。

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等,第九章至第二十三章为分则,规定了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15种合同。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仲裁合同纠纷时应当遵循的原则。

1)平等自愿的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在合同订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建筑土木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