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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6:

家庭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图表7:

半数以上家庭教育支出超过年均6000元...

图表8:

中国家庭对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

图表9:

新南洋重组过程与法律政策息息相关...

图表10:

教育投资时期后移反映出投资人更加谨慎...

图表11:

14-15年教育行业上市前投资井喷式增长...

图表12:

教育上市前投资更关注线上&

2C项目...

图表13:

近年教育行业并购迅速发展...

图表14:

教育信息化、早幼教、K12教辅并购占比较大...

图表15:

一张图看懂教育行业各细分领域...

图表16:

民办程度:

幼儿园>

高校>

高中>

初中>

小学...

图表17:

各细分领域市场规模测算...

图表18:

各细分领域市场规模测算图...

图表19:

教育信息化VS互联网教育对比...

图表20:

相关公司一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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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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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教育行业的决定性驱动因素——政策与立法

教育既是一个古老的行业,也是一个新兴的行业。

教育是强国之基,人才是兴国之本。

“知识改变命运”是亘古不变的,任何年龄、国籍、民族的人都有受教育的需求,所有人对于教育投入时间和金钱的动力也应被确保。

教育是持续的刚性需求,行业具有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具备穿越牛熊的基础。

教育行业与其他行业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就是教育行业具有公共事业和商业

产业的双重属性。

这就注定政策和法律变化对于教育行业的影响是决定性的。

自2014

年新南洋并购昂立教育重组成功以来,中国掀起了一轮教育投资热潮,资本竞相涌入,

但教育产业化的路仍然在探索中。

目前A股市场上虽然已有近百家与教育业务相关的

上市公司,但90%的教育概念公司,教育相关收入占总收入的30%以下,纯正的教育

标的仍占比较少。

在这样的资本市场环境下,我们更需要关注教育相关政策的动态。

哪些政策和法律影响着教育产业化、资本化的推进?

这些政策和法律将会发生怎样的

变化?

一、教育产业化存在主要政策和法律的阻碍

1995-2005年间,《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核心法律法规先后出台,让中国的教育行业发展有法可依,并沿用至今。

但这些法

律法规在立法的时候有其时代背景,法条中一些内容已不符合现代的社会发展情况,

实际上阻碍了教育行业的产业化。

1995年的《教育法》中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

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使得许多教育机构在创办时都是以公益组织或

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形式存在的,这样资产的产权和营利性缺乏清晰的归属权,对教

育企业上市或者被并购造成了很大障碍。

2003年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提出“民办教

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但若有办学结余可“从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实际上,这个

合理回报的具体操作方法,至今仍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使得许多教育机构没有办法

确定合理回报的边界。

《教育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规定,使得众多教育培训

机构在注册时身份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但其实际上又是盈利资产,这样的教育资产在

上市或采取其他证券化路径时会遭遇众多问题。

教育产业化面临的法律障碍

教育法律的修订是势在必行:

在目前的法律要求下,教育资产一方面实际经营盈利,另一方面又只能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教育资产的身份明显出现了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早期法律法条上的模糊,使得教育企业在规范管理、上市、并购等问题上遭遇了重重困难,直接阻碍了教育产业化的推行,随着社会教育消费倾向的凸显和教育体系的逐渐完善,教育产业化的诉求变得越来越强。

二、教育产业化核心政策和法律已经迎来了改变

我们认为,目前主要阻碍教育资本化、产业化的问题是法律法规上的模糊。

归结成一句话就是“不能合理确立教育组织机构的营利权”,使得教育企业在公司治理时遇到困难,进而在证券化环节遇到阻碍。

法律上的模糊还使得民办教育组织无法与公立教育组织具有相同的地位,一定程度上压制了民办教育的发展。

教育的产业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国家层面也在不断进行法律法规的修订以进一

步加强教育企业的规范性和合理性,民办教育的地位在一步步合理化、规范化。

2003年出台《民办教育促进法》,提出“民办学校出资人可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

理回报”,对教育法中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教育机构“做了补充。

至2010年,出台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教育

事业,并提出要研究建立民办学校的退出机制,进一步确立了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合

法合理的地位。

2010年国务院出台政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作为纲领性文件,鼓励推动民办教育经营性发展。

纲要中提到要“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

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改进非义务教育公众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探索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

”《纲要》的出台,为之后的教育修法,提供了政策上的指引,也预示着大规模的教育修法即将来临。

至2013年9月,《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民办教育

修法大幕正式拉开。

一揽子修订草案中包括对《教育法》的修订——建议删除“不得以

盈利为目的举办教育机构”,以及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建议增加内容,①

允许民办学校自主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法人,并按照其法人属性享受相应

优惠政策;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管理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由学校自主决定,并删除有关“合理回报“的相关模糊内容;

②确定民办教育机构收费管理办法;

③使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机构享有同样的地位。

《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标志着民办教育营利确权事项正

式走上正轨。

此前,由于民办教育机构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操作方法没有出台,导

致教育机构的身份存在很大程度上的模糊。

而此次修法,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允

许民办学校自主选择办学性质,以明晰教育资产的分配和归属,为拥有真正意义上教

育资产的公司顺利证券化铺平道路。

2015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中有关民办教育机构营利性的修改条款,并提交至人大常委会进行下一步的审议。

经过了2015年8月的人大常委会一审和修改,至2015年12月,《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二审,通过了关于教育法的修订,将正式删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这一条。

同时,将于2016年继续审议《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中,有关民办教育机构营利性身份的内容。

此外,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试点民办教育机构分类管理。

2013年,上海市出台了

《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暂行办法》和《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

行办法》,放松了口径,允许民办培训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为经营性机构,这一条地方

性法规也成为“A股教育第一股”新南洋成功重组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在同一时期,浙江

温州出台了《关于民办非企业法人学校改制为企业法人学校的办法》,允许营利性民办

学校在工商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单位,确保了其营利性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地方性政

策的出台具有两方面重要意义:

1、或与中央修法发生共振,共通推动营利性民办教育

相关法律的修订;

2、或为当地教育资产证券化铺平道路。

《教育法》修订案的通过和地方相关法律的出台,从立法的层面确立了民办教育机构营利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作为一个信号,或表明了国家层面的态度,即民办教育机构营利是合理的。

未来,更多的相关法律修订将会持续提上日程以待审议,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民办教育促进法》。

一张图看懂民办教育修法历程

来源:

三、政策和法律的改变将会有效推动教育产业化进程

教育法律修订正处于顺利推进的进程中。

其中《教育法》的修订已完成,人大

常委会已通过删除《教育法》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

育机构”的决议,代表着政府对教育产业化的支持,已经由政策层面,上升到了法律层

面。

根据政策的指向,教育修法将持续推进,最重要的处于审议进程中的法律就是

《民办教育促进法》。

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中提议了三部法律的修订,包括《教育

法》、《高等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其中《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修订

已通过人大常委会的审议。

而《民办教育促进法》经过2015年8月的人大常委会一审,

2015年12月的人大常委会二审,预计将在2016年6月迎来人大常委会三审。

根据国

家政策的指引,以及《教育法》等法律修正通过的经验,放开民办教育营利是法律修

订必然的路径,我们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方案通过只是时间问题,而其将

民办教育营利性合法化的大方向已定,具体执行操作办法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除了法律方面的修订,我们预计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将会出台部分政策,如地方

《民办教育促进法操作指引》,以支持和引导法律的修订实施和具体的操作。

目前的法律法规修订,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支持民办课外教育培训相关资产在A

股进行证券化。

接下来我们预计还会在其他教育方向出台更详细的政策和修法方案,

以支持教育资产证券化,包括并不限于:

①非学历职业教育;

②幼教;

③民办学历职

业教育;

④民办学历高校教育和高中教育;

⑤民办义务教育。

(难度从低到高)。

根据

已出台的政策来看,近年来主要引导政策也是聚焦在民办化程度较高的幼教和职业教

育领域(见图表3),我们预计,职业教育和幼教的新的指引政策会率先出台。

职业教育已出台政策一览

学前教育已出台政策一览

第二节教育产业化的助推器——资本

迎来教育行业产业化的“黄金十年”。

对于以轻资产模式运作的教育行业,资本的

推动力更为显著。

大量的社会资本因为法律和政策的门槛、还没有进入教育行业,而

随着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行业必将迎来有活力的资本的支持。

我们现在

正站在教育行业产业化的重要时点上:

1、从需求来看,教育行业市场需求的逐渐凸显;

2、从供给来看,资本的进入将大大推动教育行业各个细分领域的快速发展。

消费水平提高提供基础,教育观念凸显印证需求

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且正在经历由数量型人口红利向质量型人口红利的转型。

在这个转型过程中,教育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国家层面对教育行业的发展给予了充分的指引和支持,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叠加消费观念的改变,两方面原因筑起了教育行业需求持续增长的基础。

国家和家庭教育消费基础不断夯实。

从国家公共教育投入的层面上来看,在中

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对教育经费的投入也呈高速增长的态势。

教育经费投入的复

合增速基本保持每年20%以上,从1999年到2013年,教育经费约增长了10倍,体现

了国家层面对于教育行业的高度重视。

从个人家庭消费的层面来看,教育是家庭消费

支出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家庭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99

年的约5000元,增长至2015年的超过30000元,即意味着一个城镇家庭的年均可支配收入已超过6万元。

国家教育经费的大力投入和人均收入的稳步增长共同为教育行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坚实消费基础。

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保持较快增长

Wind,

家庭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家庭教育支出意愿日益凸显。

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2015年50%以上的家庭在教育上每年投入超过6000元,约30%的家庭每年的教育投入超过10000元。

半数以上家庭教育支出超过年均6000元

艾瑞咨询,

中国家庭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

根据对XX指数的分析,我们发现,2016

年“教育培训”指数普遍超过1000,而这个数字在2014年仅有500,在2013年为300,中国家庭对于教育培训的需求日益强烈,教育行业的迅速发展也是大势所趋。

中国家庭对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

XX指数,

通过“A股教育第一股”新南洋看政策法律与资本的联动

“A股教育第一股”新南洋重组之路一波三折。

通过重组并购昂立科技,新南洋

成为A股第一家真正意义上以提供教育培训服务为主要营收来源的公司。

新南洋的教

育资产证券化之路可谓一波三折,与教育法律的变革可以说是息息相关的,我们梳理

了新南洋并购昂立科技的过程,更加深入理解教育法律政策和资本之间的联动关系。

新南洋通过并购以教育培训为业务的昂立科技、进行重组,第一次将教育培训资

产纳入A股市场。

昂立教育成立于1992年,依托上海交通大学雄厚教育资源背景,主

营业务为非学历教育培训,主要经营范围在上海,是上海领先、区域龙头型的知名非

学历教育培训品牌。

值得注意的是,新南洋和昂立教育受同一股东上海交通大学控制。

新南洋重组过程与法律政策息息相关。

新南洋2013年3月停牌筹划重大重组事件,至2013年8月,停牌约5个月之后,公布其第一次的重组方案,拟收购同属上海交大控制的昂立科技,鉴于教育资产标的的稀缺性,股票复牌后短期内上涨约150%。

但至2013年11月29日,重组方案没有通过证监会审查,主要否决原因是:

昂立科技资产里面的教育资产大多为民办非企业办学机构,被认为是非经营性资产,资产权属不够清晰。

这个问题确实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如果教育培训机构不被认定为是经营性资产,那么这部分资产在证券化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阻碍。

2013年6月,上海市发布了《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暂行办法》和《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实质性的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为经营性公司制机构。

这项新政是新南洋重组的契机。

昂立借助新政的规定,耗时四个月,将旗下的教育培训网点由民政部门转登记至工商部门,正式确定其经营性资产的身份。

2014年5月,新南洋向证监会第二次提交收购昂立科技的重组方案,6月得到证监会无条件通过,标志着新南洋重组之路圆满收尾。

新南洋重组过程与法律政策息息相关

政策和资本联动密切,修法或掀起教育资产证券化大风。

从新南洋的重组并购

之路,我们得到几个比较有价值的启示:

1、新南洋重组成功是具有一定偶然性的,其

他企业收购若想直接复制其模式存在风险。

因为:

1)新南洋和昂立科技同属上海交通

大学控制,收购操作较为方便;

2)新南洋和昂立科技位于上海,上海市新政策及时有

效支持了昂立教育资产的经营性身份登记,这在别的地区实行起来仍有阻碍。

2、关注

目前已经开放经营性教育资产登记的地区。

这些地区教育资产收购的法律政策障碍相

对较小。

包括上海,温州等已经出台相关政策的地区,和深圳等近期出台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地区。

(深圳市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快民办学校优质特

色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3、若《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通过,或将迎来全国性

的民办教育资产证券化趋势。

建议密切关注《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若修订通过,民办教育资产证券化中最大的“营利性”问题将会解决,全国各地配套政策或将持续出台,预计将会迎来全国性的教育资产证券化大风口。

三、政策春风吹起,教育行业投资盛宴已至

近三年来,政策风向指引、修法顺利推进,叠加需求的不断显现,教育投资迎来

了前所未有的盛宴,包括上市前投资、并购及上市。

资本的注入,为教育行业提供了

强大的推动力,从供给的层面加强了教育行业发展的动力。

资本是行业发展“最敏感的

探针”,不断涌入教育行业的资本,也反映着教育行业未来发展巨大的潜力。

教育投资形式:

投资时期后移,投资人决策更加谨慎。

2014年起,教育行业投资额暴增,投资思路逐步发生了变化。

从Power教育发布的《教育科技投资报告》,我们发现,教育科技投资出现了时期后移的情况,这也是整个教育行业投资的一个缩影。

教育投资时期后移,反映出投资人决策更加谨慎。

从教育科技的投资分布来看,我们发现,教育科技的投资发生了时期的后移,早期的天使轮和A轮的投资占比逐渐下降,而B轮、C轮甚至D轮投资和收购投资的占比呈现出增长的趋势。

2014年上半年,74%的教育科技投资投在了早期的天使轮和A轮,而14.9%的投资

位于B轮和C轮,11.1%的投资为收购的形式;

2014年下半年,天使轮和A轮投资占

比下降至54.5%,而收购形式的投资占比达到了31.9%;

至2015年上半年,天使轮及A

轮投资占比进一步下降至48.6%,收购投资的占比也有所下降至28.5%,而中间时期(B

轮后至收购之前)的投资额占比上升至22.9%,并首次出现了D轮的投资。

教育科技的投资是教育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教育投资的一个缩影。

投资时期的后移,表明教育领域的投资人正在逐渐从最早的追逐概念的阶段冷静下来,投资变得更加谨慎,更加关注教育公司模式可行性和成长性。

教育投资时期后移反映出投资人更加谨慎

Power教育,

教育上市前投资:

井喷式增长,线上和2C项目受青睐

教育行业的上市前投资额自2014年来迅速增长,由2013年的不到10亿元,到2014年的61亿元,再到2015年的159亿元,近两年复合增速约350%,2015年投资额约为2013年的20倍,反映了市场对教育领域投资的巨大热情。

从投资的目标领域看,2015年,K12教育、垂直教育平台和早幼教机构最受投资人青睐。

1、K12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5.4%,包括在线学业辅导、O2O课外辅导等在线教育模式和K12教辅和学业规划等线下教育模式。

线上教育成为K12教育投资的重要驱动力。

K12教育领域投资额较大,57%的K12教育投资都超过千万级别。

2、垂直教育平台占比达18.5%,主要包括题库、语言培训、兴趣培养等,其中语

言类教育平台投资是垂直平台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约占整个垂直平台的55%。

3、早幼教投资占比达17.4%,包括线上内容、教育媒体平台、母婴电商等。

4、职业教育的投资占比较少,仅占6.3%,包括B端外语培训、IT技术培训、金融

财会培训、设计师培训等。

从投资领域上看,对于未上市教育企业的投资存在两个鲜明特点:

1、互联网化倾向明显:

不论是K12、垂直平台、还是早幼教的投资,APP等互联网模式都占有重要地位。

2、以2B为主的教育信息化占比并不高。

这两个特点反映这一阶段的投资人注重创新、更注重2C端的教育模式,风险偏好较高,比起已经成型的模式,更希望投资于新的领域,即便其现金流创造能力可能较弱。

14-15年教育行业上市前投资井喷式增长

清科、IT桔子、德勤咨询、

2C项目

教育并购:

迅速增长,聚焦线下和2B项目

并购是教育资产进入二级市场的最直接的手段之一。

2012-2015年,教育行业

并购金额复合增长率超过60%,2015年,并购金额达到109亿元。

目前并购的总金额

仍少于上市前的投资。

我们认为,教育并购还没有达到成熟期,尚在发展上升阶段。

从并购的领域来看,2015年教育行业并购的主要子领域是教育信息化、早幼教、K12教辅和职业培训。

教育行业的并购金额占比与投资金额占比差别很大,教育信息化并购金额占比达37%(相比上市前投资的教育信息化仅8%),而早幼教占比达24%,K12教辅占比达23%,职业培训占比约9%。

教育行业的并购是成熟的公司进行并购,且上市公司的并购会影响到其市值,故在并购的过程中,比起创新性,更关注模式的可行性以及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增厚。

在上市公司的并购中,互联网教育占比相对少,更多的还是较为成熟的线下教育模式或2B的教育信息化的项目建设。

近年教育行业并购迅速发展

教育信息化、早幼教、K12教辅并购占比较大

德勤咨询,

总体而言,伴随着政策修订的推进和需求的持续显现,2013-14年起,教育投资迎

来了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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