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汇编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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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汇编Word格式.docx

全市735名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取得了《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合格证》。

全市计生服务网络承担了计划生育手术量的90%以上。

全市普遍开展了育龄妇女的生殖保健服务。

计生干部队伍素质得到加强,村计生管理员基本实现了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为主的要求。

(六)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逐年提高。

“*”期间,为了切实解决经费投入问题,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将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全市经费投入由*年人均0.67元提高到20**年的1.6元(不含巩义总人口,若含巩义市总人口,人均为1.4元)。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制度创新,努力拓展工作领域,不断丰富工作内涵。

关注人口安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与分布,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和人的全面发展。

战略目标:

到20**年末,全市人口规模控制在736.1万人以内(不含机械增长),人口出生率低于12.5‰,年均自然增长率低于6‰。

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降至12‰以下,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

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体制,确保免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经费的落实;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水平;

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形成"

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要着力创新人口发展工作机制,加强人口的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重点解决部分人群健康和教育素质低下的问题,积极探索应对人口结构性矛盾的有效途径,加快人口城镇化进程,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和自由迁移,下大力气缓解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运用经济、政策等多种手段,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按照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的有关部署,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

要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配套法律法规。

高度关注人口安全,从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地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体系。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人均意识、大局意识和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法律意识。

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

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夫妇,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

认真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优惠措施。

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政策,整合各部门资源,明确、规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

“*”期间将实施四项重点项目

1、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制度。

困难家庭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资金

(万元)备注

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年满50周岁不再生育和抱养子女家庭66户每年补助600元直至其年满60周岁与奖励扶助制度接轨,享受奖励扶助金4市、县按5:

5负担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父母年满50周岁不再生育和抱养子女家庭103户每年补助1000元直至其年满60周岁与奖励扶助制度接轨,享受奖励扶助金。

10.3市、县按5:

合计(万元)14.3市县两级负担

市级财政负担7.2

2、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15-18岁阶段父母实行奖励制度。

据调查预测,我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以后每年呈递增趋势(详见下表)。

内容年度人数备注

年满14周岁农村领证家庭独生子女20**5664

20**5830

20**5876

从上表看,我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其子女年满15--18周岁的数量每年应在6000人左右(另:

近两年各县(市)均实行了中招加分优惠政策,此阶段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数量将有所增加)。

如果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延长发放至子女18周岁,每年每个年龄段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为:

72万元。

四个年龄段(15--18周岁)年累计增发资金288万元。

市、县按5:

5的比例负担,市财政负担144万元。

3、实行“节育奖”制度。

内容人数标准资金备注

农村计生双女家庭,采取绝育措施对象

30824人每人每年奖励120元,直至其年满60周岁与奖励扶助制度接轨,享受奖励扶助金

370万元

市级185万元

合计(万元)370万元市县二级负担

市级财政负担

185万元

上表所述三项共需资金672.4万元;

其中市级财政负担336.2万元。

4、农村领证独生子女家庭免除子女新型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费用。

20**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将在全市铺开。

在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时,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子女个人参合费用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以后,农村领证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患重大疾病在就医时将给予一定的补助。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年10月我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共有10*户,独生子女共计10*余人,每人每年10元个人参合费用,共需102余万元。

农村独生子女

10*人每人每年10元

102万元市、县按5:

县级51万元

市级51万元

合计(万元)102万元市县两级负担

市级财政负担51万元

注:

上表所述四项共需资金774.4万元;

其中市级财政负担387.2万元。

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要在20**年前基本建立起“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运行新机制,基本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所有的县(市、区)达到《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工作标准》要求。

市级要着重构建长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以及财政投入机制。

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基层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巩固和完善依法管理、宣传教育、优质服务、队伍建设、考核评估监督等经常性工作机制,不断在领导决策机制、利益导向机制、经费投入机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政府和社会群团合作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加强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新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中心。

为城市五区近300万常住人口和100多万流动人口开展避孕节育“四术”服务和孕情监测;

开展优生优育、新婚夫妇孕前知识的咨询、宣传服务;

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开展唐氏综合症筛查等优生技术服务;

开展以关注男性健康为核心的技术和心理治疗以及各县市技术力量难以开展的不孕症诊治及人工辅助授孕服务;

对全市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进行连续系统的技术业务培训。

严格按照《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的要求,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改善服务条件,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县乡技术服务体系。

搞好村级服务室规范化建设。

到20**年,育龄群众人人享有优质生殖保健服务。

进一步强化县、乡服务机构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四位一体”的服务功能。

对2个县站、20个乡所进行扩建、改造,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和服务质量。

大力加强县乡服务站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技术服务规范化管理的各项措施。

增强依法执业和依法服务的意识。

积极稳妥地推进县乡服务站人事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和技术服务机构的科学管理水平。

继续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积极稳妥地推进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维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

每2年进行一次以生殖道感染为主的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

规范开展不孕症筛查与诊治。

到20**年,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具备常见遗传病和生殖道感染及导致出生缺陷的其他环境因素的筛查能力,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期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病咨询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发放工作。

进一步健全发放网络,确保药具免费发放的渠道畅通。

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并发症和事故报告制度,逐步建立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三)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力度

构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的系统框架,初步建立新型生育文化理论体系。

定期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培训活动,制作高质量广播、电视节目,编发图文精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化宣传。

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要逐步建成集“宣传、学习、娱乐、健身、活动”为一体的人口文化大院,扶植培养一批民间文艺工作者,定期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

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让关爱女孩成为一种文化。

不断巩固广播、电视和党报等经常性的专题栏目,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人口新闻舆论宣传大环境。

(四)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实现部门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要严格执行"

七个不准"

的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

实行农村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全社会形成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局面,形成较完备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

继续完善和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制度。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结构性矛盾。

1、抓紧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务求取得实效。

要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转变群众生育观念。

财政、农业、教育、劳动、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制定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给女孩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的氛围。

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

贯彻落实《河南省防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异常条例》。

建立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领导责任制,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纳入目标责任管理。

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制定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制度;

建立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重点为二孩)实施全程管理。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B超操作医务人员严格管理,并严格执行在医院出生婴儿的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及时与人口计生部门沟通信息。

由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秩序,危害妇女身体健康,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违法犯罪行为。

2、积极应对人口老龄社会。

逐步建立国家、家庭个人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要营造一个尊老敬老养老的社会环境。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制定同解决老龄化问题相配套的经济社会政策。

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充分发挥社区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

通过培育民间组织等方式,发挥老年人才优势,鼓励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以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为突破口,继续发挥家庭赡养和土地保障这两种养老方式,逐步探索农村养老保险体制。

积极稳妥的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农村贫困老人医疗求助制度,逐步解决农村老有所医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

未来五年,我市将以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为重点,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以信息网络建设带动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以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带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以信息资源的广泛应用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依托全省人口计生专网,加大信息技术推广力度,强力开发信息资源,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建成人口计生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和市级数据中心。

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末,全市信息化应用水平要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进入全国信息化先进市行列。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信息化知识水平和操作运用能力大幅度提高。

(七)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消除人口流动的制度和政策障碍。

进一步深化户籍、就业、社会保险、土地等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机制在劳动力配置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基础作用,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人口与劳动力在地区间、城乡间的合理、有序流动。

建立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与流出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使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产业工人同等的公共服务、发展机会和公正待遇。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孕前型管理,减少政策外怀孕和生育。

广泛开展普及青春健康教育,拓展服务领域,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基本知识的宣传、避孕药具的发放等服务。

依法行政,充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把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流入育龄妇女全部享受免费的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和有关优惠政策。

进一步拓展计划生育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功能。

利用交换平台,对城乡、区域间人口分布与生产力布局进行动态分析,及时为政府出台引导政策提供依据,继而实现在城乡、区域间的有效配置。

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引导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八)发挥协会作用,完善社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程

积极推进居委会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健全组织,突出重点,完善规范;

切实加强居委会计划生育民主监督,明确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内容,规范公开的形式和程序,建立民主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使协会成为推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主力军。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党和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把人口发展计划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各方面力量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建立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控体系,强化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力度,落实职能部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职责。

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落实"

一票否决"

制度。

(二)优化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素质

要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加强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

要选配好人口计生部门的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好配强一把手。

(三)加大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完善计生公共财政投入机制

逐年提高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使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资金投放重点放在落实优待奖励政策、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服务网络建立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面主要是解决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项目的免费问题。

(四)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

建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多部门合作,综合治理人口和发展问题的工作格局。

积极探索创新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和方式方法,把教育、管理、服务和利益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有效地进行。

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同时探索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

要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注重实效,简易便行,切实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评比。

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稳定的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快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建设,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年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中央《决定》精神,实施《宁波市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

我市人口计生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坚持以教育为先导,以利益为导向,着力稳定低生育水平

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基础。

全市必须以宣传教育为先导,认真贯彻实施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实行国策。

要强化婚育文明建设。

全市要以实施婚育文明工程为主要抓手,不断提升人口计生宣教工作水平。

要着重抓好婚育文明的载体建设,结合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开展“婚育文明福万家”活动,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中促进“生产发展”,在传播先进婚育观念中促进“乡村文明”,在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中促进“生活宽裕”,在规范村(居)民自治中促进“管理民主”,在加强人口计生阵地改造和环境宣传中促进“村容整洁”。

要继续加强婚育文明的制度建设,改革考评制度,实行对宣传工作的绩效评估。

要不断强化婚育文明能力建设,在提高宣传渗透力上下功夫,针对群众服务需求,激发群众广泛参与,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树立先进的婚育观念,减少人口控制的社会代价。

要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有效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继续充实优先优惠奖励扶助内容,不断壮大各种形式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救助基金,全面推进生育关怀行动,探索建立节育手术保险、长效节育措施奖励的有效办法。

(二)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要围绕机制、体制建设,不断探索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的有效方法。

要进一步完善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综合治理机制。

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人口、经济、社会、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建立人口综合调控领导组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调、制定可行的人口区域规划和可行的区域人口发展目标;

共同制定相关的人口调控政策措施,落实各部门人口调控的职责;

多部门合作共同研讨人口发展的新趋势、新动向,解决人口与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保护之间的种种矛盾,推进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要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行免费的婚检和优生三项检测,提高出生人口的生命质量和人口健康潜能。

要设立出生缺陷干预专项经费,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并加强与卫生、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出生缺陷二、三级预防工作。

要加强三级随访和全程管理,全市三级随访力争达到100%,在随访过程中切实履行管理义务,引导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妥善解决有关问题。

要综合治理部分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违法行为,实行再生育对象的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健全婴儿出生统计和死亡报告制度,加强对B超、染色体检测、终止妊娠药品和手术的管理和监管。

要认真应对人口老龄化。

进一步协调参与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受益面;

探索发展人口老龄服务产业,建立健全社会化老龄服务体系,鼓励扶持一批适合老年人从事的行业,提高老年人的自养能力。

(三)坚持以突破重点难点为目标,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是人口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全市要牢牢把握改革创新的主线,进一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依法行政水平、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全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市民化服务,属地化管理”。

一要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综合治理机制,落实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机构、人员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责,把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有机纳入外来务工人员各项服务管理措施之中,实行齐抓共管。

同时,积极探索“以房管人”长效机制,有效落实企业法人代表计划生育责任制,不断壮大计划生育协会、和谐促进会等基层组织。

二要全面落实市民化服务举措,提高计划生育“五免费”服务质量,完善外来孕产妇分娩救助制度,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生育关怀行动”,积极探索对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措施。

三要争取增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投入,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财政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的基数。

四要进一步扩大省、市间区域协作机制,逐步建立起“两地”相互协调、信息互通、齐抓共管、合作共赢的长效协作机制,努力控制外来流动人口违法生育。

五要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按照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双向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要求,以及部门联合管理、联合服务的职责,科学制订工作评估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

六要继续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基础建设,积极参与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各部门外来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统一采集、统一使用”共享机制的建立。

要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能力。

按照“服务机构连锁化,服务环境温馨化,服务领域多元化”的要求,基本完成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药具管理、人员培训五位一体服务体系的改造,继续加快县级指导站分站(中心乡镇站)建设。

在原“计卫合作”服务体系基础上,构建集信息监测、技术服务、咨询指导、宣传教育、青少年援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服务网络,逐步建设一个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可持续发展的优质服务体系。

要积极推行立足于家庭和社区,面向健康和亚健康人群,非医院化的优质服务新模式,拓展优质服务内容,积极开发面向家庭和群众需求的特色服务项目,如青少年心理咨询辅导、儿童保健辅导、男性生殖健康保健、家庭营养保健指导等。

要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

全面落实已经制定的一系列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和制度。

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公正、准确适用自由裁量权,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并做到执法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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