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520终1稿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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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起止日期

教学周数

假期起止日期

假期周数

春节

2014秋

2014.9.8—2015.1.18

19周

2015.1.19—2015.3.1

寒假6周

2015.2.19

2015春

2015.3.2—2015.7.19

20周

2015.7.20—2015.8.30

暑假6周

2015秋

2015.8.31—2016.1.17

2016.1.18—2016.2.28

2016.2.8

2016春

2016.2.29—2016.7.17

2016.7.18—2016.8.28

2016秋

2016.8.29—2017.1.15

2017.1.16—2017.2.26

2017.1.28

2017春

2017.2.27—2017.7.16

2017.7.17—2017.8.27

2017秋

2017.8.28—2018.1.14

18周

2018.1.15—2018.2.25

2017.2.16

2018春

2018.2.26—2018.7.15

2018.7.16—2018.8.26

3.理论教学(含课内实验、独立实验课)每16学时1学分。

其中,体育课每30学时1学分,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与训练、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均为1学分。

设计类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每周为1学分(计16学时);

实习类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除毕业实习每周为1学分(计16学时)外,其余实习每周为0.5学分(计8学时),学分最小单位为0.5学分。

4.学生应通过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获得课外创新实践相应学分,各专业学生应最低获得2学分。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4周(暑假进行),计2学分。

5.每学期考试周的考试课程一般安排4—5门;

理论课程的学时应为16的整数倍,必修课程门数不超过40门。

各类课程(含实践课程)实行归口管理,课程归属部门全面负责课程规划和建设工作。

(四)课程结构及相关说明

1.课程结构

课程类型

修读方式

课程设置

公共基础课

必修

形式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英语、大学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就业指导

公共选修

包括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理工科技、艺术体育四类

学科(专业)

基础课

学科必修

面向本学科共同开设的学科基础课

专业基础必修

面向本专业共同开设的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专业必修

专业主干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一般课程

专业选修

由专业特色课程或专业方向系列课程构成,加深专业基础和拓宽专业技能的课程

实践课程

军事训练、课程设计、认识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践、创新教育、技能培训、学科竞赛、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2.有关说明

(1)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是全校各专业均需开设的课程,开设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要求,对学生正确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从业基本要求的训练及专业课程的学习等起到重要的基础作用。

包括公共基础必修课、公共基础选修课及实践环节三部分。

公共基础选修课包括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理工科技、艺术体育四类,要求所有学生毕业前至少修满6学分,其中工科类专业学生选修人文社科、经济管理、艺术体育不低于4学分。

具体安排见表1。

(2)学科(专业)基础课。

学科(专业)基础课是各主干学科的基础理论课程,各学科门类应设置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学科(专业)基础必修课是为学科各专业共同开设的基础课程,其设置要体现基础性、支撑性和有效性,要注意精减课程门数、精炼课程内容,注重课程衔接的合理性,特别是核心课程及其先修课、后续课之间的关系,尽量减少课程内容的重复。

同一学科门类下不同专业开设的相同学科基础课应统一组织教学,统一考核。

部分学科(专业)基础课程设置要求及归属见表2、表3。

 

表1公共基础课程设置要求

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分配

分学期教学安排

总学时

理论

实践

形势与政策

32

20

(12)

1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48

(16)

3

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4

(8)

2

/4×

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0

(18)

15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96

64

(32)

16

大学英语

256

18

体育

120

90

4

大学生就业指导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8

(4)

小 计

选修课

详见公共选修课程一览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必修公共实践

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

2周

社会实践(暑假)

4周

(2)

小计

6周

2

(2)

(3)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是为完善学生在本学科专业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而开设的课程,也是最能体现专业特色的课程。

此类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类。

专业必修课程主要体现各专业对学生专业知识的要求;

专业选修课程为拓宽学生的专业视野、增强学生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而设置,应具有前沿性、广泛性、实用性等特点,一般应从第三学年秋季学期后开设,并在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学生选修的最低学分要求。

表2部分学科(专业)基础课程设置要求

学分

学时

讲课

实验

周学时

设置要求

计算机文化基础

36

14(4)

第一学期,各专业

程序设计(C/C++)

程序设计(FORTRAN)

程序设计(VisualBasic)

程序设计(VisualFoxPro)

(四选一)

16(16)

第二学期,各专业

大学物理

5

80

第二学期,工科专业

高等数学A

(1)

11

108

第一、二学期,工科专业

高等数学A

(2)

72

12

高等数学B

(1)

10

第一、二学期,经管专业

高等数学B

(2)

52

13

概率与数理统计

第三学期

线性代数

积分变换与复变函数

3.5

56

土木工程制图

土木专业

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

(1)

7

第一、二学期,机类专业

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

(2)

40

工程制图

非机类工科专业

机械原理

机类专业

机械设计

机械设计基础A

近机类专业

机械设计基础B

非机类专业

工程材料及热处理

2.5

第二、三学期

理论力学

材料力学

第四学期

电路

(1)

7.5

第二学期

电路

(2)

14

模拟电子技术

数字电子技术

电工技术基础

非电类专业

电子技术基础

备注:

凡不是本单位开设的课程,须向开设单位提供教学基本要求;

表中课程各专业根据需要选择开设。

(4)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含入学教育与军事训练)。

这类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设,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通过多种实践教学活动,加强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使学生得到必要的专业训练。

军事理论与训练课程2学分,第二学期末开设。

由学生处制定军事理论与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表3本科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归属部门

归属部门

各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外国语学院

体育部

招生就业处

软件学院

程序设计

高等数学A

(1)

(2)

基础学科部

180

高等数学B

(1)

(2)

158

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

(1)

(2)

112

土木学院

机电学院

互换性与技术测量

液压与气压传动

材料学院

物理化学

电气学院

电路

(1)

(2)

(5)专业实习和生产实习是在学生学习专业课程后,以实习项目管理方式、以较严密的组织形式、在仿真或实际工作环境中,使学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系统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6)金工实习的设置由各学院自定。

(7)毕业实习(2周)是学生在学习全部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之后、毕业之前,在实际工作环境中完成的实践教学环节。

学生在完成实际工作过程中全面总结专业知识、巩固专业能力、融入职业环境,为走上工作岗位打好基础,同时为完成毕业设计提供实践条件,为学校检验、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参考依据。

(8)创新教育

创新教育分为三大类:

一是创新课程,二是开放实验,三是创新项目。

创新教育课程按实践教学安排进程计划。

创新教育学分是本科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占2学分。

学生通过必修

创新课程、开放实验或参加创新项目可获得创新教育学分。

(五)课程名称与编码

1.课程名称

凡一门课程跨学期上课需在课程名称后标注阿拉伯数字,并用括号表示,如:

大学英语

(1)、大学英语

(2)、大学英语(3)、大学英语(4)。

公共必修课根据不同学科门类,由开课单位提出分层次课程设置方案,由相关专业选择开设,其名称为在课程名称后标注英文字母,如高等数学A、高等数学B、高等数学C、高等数学D。

跨院开设的学科课程或专业类必修课或实践环节亦采用同样做法。

2.课程编码

课程编码为五位,各位的含义如下:

(1)院部中心代号

代号

代表部门

符号

01

机电工程学院

A

09

I

02

电气工程学院

B

艺术设计学院

J

03

软件工程学院

C

会计金融学院

K

04

土木工程学院

D

L

05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E

M

06

汽车工程学院

F

工程训练中心

N

07

管理学院

G

材料工程学院

O

08

H

P

17

图书馆

R

(2)课程性质

1—公共基础必修课程;

2—学科(专业)基础必修课程;

3—专业必修课程;

4—专业选修课程;

5—公共基础选修课程;

6—实践教学环节。

(3)课程序号

依照各院部中心课程简介的顺序进行排序,对于多学时课程和多学期课程,要连续排列编号。

(4)本科专业课程编号前B。

如B01221。

五、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一定要认真学习文件,将学校总体要求与各专业建设思路相结合,科学定位,体现专业特色及专业优势。

在制定过程中,要进一步更新教育思想,关注市场需求,充分展开调研工作,结合专业发展特点及特色,认真制定切合本院实际情况的、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方案。

2.各学院应建立由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教研室主任、学科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也可适当吸收学生代表)参加的制定培养方案的专门工作组,在集思广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论证,以确保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合理性。

3.为保证各专业教学与社会需求结合更紧密,培养方案定位更准确、更科学、更具特色,各学院要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分委员会,委员会由5—9名委员组成,成员可为教育专家、生产管理一线的行业专家、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友、本院骨干教师等。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过程,指导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

4.制定的培养方案应做到“三个符合”,一是培养目标和质量规格符合社会需求与学校实际;

二是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和质量规格要求;

三是课程内容符合课程设置要求。

5.课程设置时,应注意开课顺序和学生每学期课时负担的大致均衡,合理确定课程的开课学期。

处理好课程的前后接续关系,避免先行课与后续课同步或颠倒开课的现象(包括理论课之间、理论课与实践课之间)。

6.基础学科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学院、体育部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提出公共基础课程的具体改革方案,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7.各本科专业要提出认识实习、金工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四类实习的具体实施方案,修订实习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任务书、指导书。

六、工作程序

(一)教务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提出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经审批后下发各教学单位。

(二)开设专业的教学单位根据原则意见要求,组织调研专业需求,论证专业培养目标和质量规格,设计专业课程体系,拟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由主管教学院长审定签字,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建专家组进行论证。

(四)开设专业的教学单位根据专家组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并报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

经批准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即为学校法定文件。

附件:

1.兰州工业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2.兰州工业学院本科专业公共选修课程一览表

附件1:

兰州工业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提交时以上删除)

XXXX(代码)

(英文名称)

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

¨

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

等部门/领域/岗位)从事(¨

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要求

参考2012年本科专业目录P423。

三、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

【列出1—3个主要的一级学科】

核心课程:

【根据专业特点,列出10—15门课程】。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列出5—10个主要集中性实践环节】

主要专业实验:

【列出5—10个主要专业实验】

五、基本学制

基本学制:

四年。

六、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

×

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

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

学士学位。

七、教学计划

表一全学程各学期教学周数分配表

学期

课堂教学

考试

军事理论

与训练

课程设计

实习

社会实践

毕业设计

毕业教育

在校周数

假期

备注

19

20+

(2)

合计

156(4)

49

表二课程结构及学时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占总学分

比例

公共基础课程

必修课

公共实践

小计

学科(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程

创新实践

集中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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