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冷冻机组URS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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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101
多机头半封双螺杆式;
水冷式;
必须
URS0102
冷水机组设计使用寿命不得低于20年
URS0103
机组应满足每天工作时间24小时,每年连续工作不得少于6个月
URS0104
机组应包括(但不限于):
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启动柜、控制柜、冷媒、润滑系统、及保证机组运行的零配件
URS0105
当电压偏差为额定值的±
10%时,机组应能正常启动、运行
URS0106
冷水机组:
制冷量:
?
KW(额定制冷量与负荷的偏差:
0~10%);
冷冻水温度:
t进=-5℃,t出=-10℃;
冷却水温度:
t进=30℃,t出=35℃
4.2公用系统要求
URS0201
操作面积:
(长)×
(宽)×
(高)单位:
m
URS0202
电源要求:
AC380V(±
10%)、50Hz(±
2%)、3相5线制
4.3各部件要求
4.3.1压缩机
URS0110
压缩机负荷调节范围:
*%-*%范围内无级调节[m1]
URS0111
压缩机为半封闭螺杆式压缩机,压缩机的阳阴转子采用5:
6非对称齿型
URS0112
轴承选用高精度、高速、重载的进口轴承,压缩机轴承应为瑞典SKF、德国FAG品牌或其他相当品牌;
在容许工作条件范围运转时,滚动轴承的基本额定寿命不小于100000小时
URS0113
机壳材料通常采用灰铸铁材料,转子制作材料应进行调质,以提高其耐磨性
URS0114
转子采用整体式结构,螺杆与轴做成一体;
转子齿形应具有较好的气密性,较小的轴向泄漏
URS0115
压缩机应有降低噪音的设计
URS0116
两转子间隙尽量缩小,接触线长度尽量短,转子之间应靠油膜进行密封
URS0117
在最佳圆周速度的范围内,尽可能少的螺杆直径规格来满足尽可能广泛的输气量范围
URS0118
螺杆长径比λ一般在11.5之间
URS0119
压缩机实测制冷量不应小于名义规定值的95%;
名义工况的制冷性能系数不应小于机组名义规定值的95%
URS0120
压缩机应符合GB/T19410-2003《螺杆式制冷剂压缩机》相关要求,并按此标准进行相关测试实验
4.3.2冷凝器与蒸发器
URS0121
冷凝器与蒸发器需由具备国家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许可证D级(含D级)以上资质的设备厂商供应
URS0122
冷凝器与蒸发器均为卧式壳管式,2-4个流程
URS0123
壁面污垢热阻值系数按0.086m·
℃/kW计算(冷凝器);
壁面污垢热阻值系数按0.043m·
℃/kW计算(蒸发器)
URS0124
设计最高温度:
60℃。
换热器传热管的结构应能有效降低水侧压力损失,蒸发器、冷凝器水侧压力损失在名义工况下不得超过0.09MPa
URS0125
为确保机组的密封性,蒸发器换热器传热管应保证水侧经1.25MPa、氟侧经1.61MPa的压力试验;
冷凝器换热器传热管应保证水侧经1.25MPa、氟侧经2.4MPa的压力试验
URS0126
蒸发器制冷剂入口设置流量分配器,使机组在任何负荷下均能将液态制冷剂均匀分配到每根换热管,避免在部分负荷时,制冷剂分配不均造成部分换热管换热作用降低
URS0127
蒸发器及冷凝器合理设计,结合压缩机高效油分离器设计,实现换热器无油膜运行,避免了换热管表面油膜产生传热热阻
URS0128
蒸发器、冷凝器应带水流量开关,并与机组控制器连锁
URS0129
换热管表面应进行清洗、钝化,与制冷剂接触表面的杂质含量≤300mg/㎡
4.3.3其他部件
URS0130
使用热力膨胀阀或电子膨胀阀控制机组的冷媒流量
URS0131
机组采用高效油分离器,油分离效率应大于99.95%,终生免维护
URS0132
机组应在压缩机、蒸发器、制冷剂管路等低温部位敷设橡塑保温材料,避免机组冷量损失;
保温材料应为阻燃型,在相对湿度90%、温度10~32.2℃时,不结露
URS0133
压缩机与蒸发器连接处、蒸发器与冷凝器连接处、机组底架与基础连接处应采用减振块,有效降低机组振动对建筑物的影响
URS0134
机组应设置外置油分离器,以保证油分离效果达到99.98%
URS0135
机组有采用经济器设计,提高机组制冷量及COP
4.4电控部分要求
4.4.1硬件要求
4.4.1.1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
URS0301
使用西门子或相当的产品,具有良好的通讯和控制能力
URS0302
程序的编程及控制应当包括手动、自动过程
URS0303
过程控制设计中要考虑到以后添加扩展模板,数字和模拟输入/输出模块等来满足特殊要求
4.4.1.2控制柜
URS0304
控制柜每台机组一个,囊括了全部控制器件;
启动柜每台压缩机一个,囊括了全部启动器件;
启动柜和控制柜应有隔离措施,防止强、弱电之间的相互干扰
URS0305
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
接地线应用黄绿双色相间的铜心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相线的1/3(最小不应小于4mm2)
URS0306
控制系统应具有防止误操作的功能
URS0307
机组启动方式为:
星三角启动,总电源开关上口进线由需方负责施工,要求预留足够的接线空间与接线母排;
总电源开关下口与机组之间的电缆及线槽以及机组各部位的接线均由供方负责
URS0308
电气安装的绝缘电阻≥1MΩ
URS0309
内、外部电感或电容的作用不应引起电气安全装置失灵
URS0310
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发出的信号,不应被同一电路中设置在其后的另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发出的外来信号所改变,以免造成危险后果
URS0311
内部电源装置的结构和布置,应防止由于开关作用而在电气安全装置的输出端出现错误信号
URS0312
电气开关及部件选用西门子、施耐德、LG或其他相当品牌
4.4.1.3触摸屏
URS0313
西门子、Pro-face或其他相当品牌的触摸屏,256真彩,24V,液晶中文显示,其规格不小于5.7英寸
URS0314
触摸屏安装在设备上,直接接至PLC,触摸屏上需显示和设定操作、参数、流程及报警等功能
URS0315
按照程序自动控制操作,具有手动和调整参数设定
URS0316
可显示冷冻水进出水温度;
水流开关状态;
节流装置:
热力膨胀阀、电子膨胀阀状态或孔板结构;
压缩机启动、运行时间;
安全报警(报警分为当前报警和历史报警,为查找故障原因提供方便);
故障屏幕显示等
URS0317
带记忆功能,可以存贮运行记录
4.4.2运行要求
URS0318
冷水机组制冷量:
528~1163KW,性能指标COP≥4.9,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5.6;
>1163KW,性能指标COP≥5.5,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6.5(机组名义工况时)
URS0319
制冷机组制冷量应不小于名义规定值的95%
URS0320
制冷机组总功率应不大于机组名义消耗电功率的110%
URS0321
名义工况的性能系数COP应不低于机组明示值的95%,最低不得低于URS0319所规定的数值
URS0322
制冷机组实际水温与测试水温偏差:
≤±
0.3℃,水流量偏差:
0.5%m3/h·
kw
URS0323
操作简单,没有计算机编程经验也能设定运行参数,可进行手动/自动操作,并都可全程监控工艺运行参数,包括压力、温度、时间等,并可监控各个阀门、压缩机的工作状态
URS0324
应有完整的故障自动保护、报警和自动诊断功能,并能自动记录、储蓄并显示全部的故障与报警信息
URS0325
机组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电气测试;
耐压绝缘测试;
电气接线测试;
电机绕组温度测试;
启动电流测试;
水压试验:
要求1.5倍工作压力;
检漏测试:
机组出厂前应做两次正压和两次负压试验,以确保机组的密封性能
4.5EHS要求
URS0401
机组的安全保护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蒸发器低压保护;
冷凝器高压保护;
冷水、冷却水流量不足/意外停止保护;
电机过载、短路保护;
电机缺相、反相保护;
系统高、低压保护;
机组电源保护;
压缩机油温、油位等保护;
冷冻水流量保护;
机组出水温度过低、过高保护;
机组防冻联锁保护;
压缩机排气温度、线圈温度过高保护;
机组防空载、延时启动(延时时间用户可自行设定)
URS0402
控制系统,报警系统与安全保护系统应相互独立设置
URS0403
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检测必须根据《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2002第一号修改单/《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JB/T4709-2000/《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无损检测》JB4730-94,或依据中国压力容器监管部门接受的其他标准,并有第三方检测证书
URS0404
具有紧急停机按钮,且操作人员在正常的操作位置可触摸到。
当按下该键时,系统应能立即关闭。
当复位该键时,系统不会自动启动。
只有按下启动按钮时,系统才能重新启动
URS0405
控制系统内配置报警系统可对各类异常进行报警,必要时停机,如:
设备能源缺项时报警,监控过程反常报警等
URS0406
设备的运行噪声应该能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不得高于85dBA
5.服务要求
5.1FAT要求
URS0407
在测试进行一个月前,供应商应提供一套完整的测试方案,并带有验收参数交买方确认
URS0408
设备制造质量进度关键控制点,须通知买方到制造厂进行验收,确认后方可继续下一工序制造或组装
URS0409
设备安装以后,供应商应进行一次功能性测试(有买方代表参与):
在不同操作条件下,至少连续运转3次
5.2包装运输要求
URS0410
包装满足运输和装卸要求,防潮湿、防磕碰、防振动,由于包装不良而造成的任何锈损,卖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费用
URS0411
运输时间包含在供货周期内,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
URS0412
设备到货清单必须详列每箱内容物
5.3文件资料要求
URS0413
所有文件、说明、操作维护手册、设备标签等采用中文
URS0414
文件通过书面版和电子版方式提供,文件提供电子版格式为Word格式,图纸提供电子版格式为CAD格式
URS0415
文件资料需提供清单
URS0416
交货前提供设备的操作标准规程、预防性维护检修规程等
URS0417
免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一式二份(部分不能全部提供的至少提供一份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安装确认(IQ)资料:
a.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保养维修手册(或使用说明书)
b.发货清单、易损件清单、调试通知单、装箱单
c.图样包括:
标明尺寸和载荷的总装图、标明动静载荷的基础图、安装图(包括公用系统介质需求)、控制柜外形尺寸、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成套装置的管路及仪表图、成套装置的技术参数表、控制盘的端子接线图、设备外形图、详细的安装起吊要求等
d.主要外购元件使用操作说明书、质保书、供应厂商;
e.质量证明包括:
金属材质证明、劳动部门签发的监检合格证、焊接工艺说明及质量证明、焊接记录、表面处理和检测的记录和报告;
f.主材料及关键零部件的质保书
g.使用说明书应有设备正常使用的必要说明、维护安全须知
h.安装验收标准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运行确认(OQ)资料:
a.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的测试方法
b.标准操作规程,标准维护、保养、检修规程
c.设备完好标准,安装确认记录,性能确认记录
d.出厂前工厂内安装确认文件、运行确认文件、内控制系统确认文件、验收测试方案、验收测试报告和证书、现场验收测试方案
性能确认(PQ)资料:
a.出厂检验报告、产品现行标准、产品验收标准
b.原材料、外购零部件的分析报告及检验合格证(包括授权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关键材料的材质证明书
c.追溯矩阵(TM)、功能说明和设计说明文件、设计确认文件
设备性能验证:
a.基本功能验证
b.结构和制造要求符合性检查、自动控制要求功能试验
c.提供整套设备满足GMP验证的方案
URS0418
买方有权复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而不另付费用
5.4备品零件要求
URS0419
提供设备所需易耗、易损件清单及报价
URS0420
提供用于拆卸、安装、调整、维护设备主要部件的专用工具
URS0421
提供设备备件图册及零部件型号、规格、产地的清单
5.5安装调试要求
URS0422
设备到货拆箱时供应商必须参与,如供应商授权用户自行拆箱,拆箱后如发现设备及其附件有任何损坏、缺少,供应商应负全责;
开箱验收后的全部货物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安全保管,发生丢失、损坏,买方不负任何责任
URS0423
设备订购后供应商负责送货至用户厂内,用户厂内搬运、吊装、安装的费用由买方承担,供应商应遵守买方的设备安装进度及要求,对设备安装提供技术性指导
URS0424
零件更换等寄送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URS0425
供应商负责设备的安装指导及联动调试,最终要求达到本文件及国家规范规定的各项指标
5.6SAT要求
URS0426
设备的功能特别是技术数据将在三个操作循环内确认,连续三次取得良好测试结果后,设备性能验收合格
URS0427
设备就位后,供应商应负责设备调试工作,只有当设备完全符合上述工艺、设备、电气等条件且正常生产后方可离开
URS0428
如一个月内该设备始终无法达到要求参数,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收回该设备,其运费、装箱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退回设备合同订立的全部款额,并承担对设备用户的相关损失
5.7培训要求
URS0429
供应商应在培训开始前一个月提出推荐的培训计划,以取得买方同意;
供应商派出的培训师,应在所提供的同类产品上至少具有三年的维修经验;
培训师的简历连同培训计划一并提交,买方认为培训师不合适可要求更换
URS0430
供应商免费对用户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流程、操作、维护维修和故障解决等
URS0431
设备厂家应免费对设备使用方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并提供书面的培训资料;
车间操作人员确认操作无误后,方可离开
5.8保修要求
URS0432
设备及配件免费保修期限为交货之日起3年,或安装试车完成后24个月,以先届满者为准
URS0433
在质保期限内,合同中所供货物和工作内容在操作规程内出现任何问题,供应商负责无偿维修或更换;
质保期后,供应商终生提供及时的维修、维护
URS0434
设备供应商应提出质量保修期结束后的终生维修保障计划(包括年计划所需费用和单次服务所需费用)
URS0435
如因设备故障导致停止生产时,需要延长保修期限
URS0436
验收合格之后至质保期结束为止,如该设备出现故障需要供方派人进行维修时,供方必须保证在接到需方电话通知3小时以内到达需方现场,提供技术保障。
全天24小时的技术指导服务,通过电话指导排除故障
URS0437
设备供应商每3个月需到买方现场进行回访,解决设备运行当中可能出现的疑问,排除潜在故障,使机组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URS0438
供应商保证十年内能方便地采购到所供设备的相关配件,并保证以不高于市场的价格提供优质的零配件
URS0439
提供设备日常维保年度维护计划,包括项目、费用等;
并提供同一型号的设备保养合同及反映维保质量及信誉的书面材料
6.项目实施要求
6.1质量项目计划
URS0440
供应商应在设计、制造和测试的所有阶段执行质量项目计划,包括对伙伴供货商提供的零部件的质量检测和控制
URS0441
合同签订完毕后,设备供应商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供设备相关的工艺流程、技术资料、设备平面布置图、设备制造进度计划、设备安装尺寸图、所有零部件和整套设备的质量项目计划(包括对伙伴供货商提供的零部件的质量检测和控制、内部质量控制流程),以取得买方的认可和批准
URS0442
设备供应商对货物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查测试、交付、现场安装及指导、最终检查测试验收负责。
并对提供的材料、零部件和设备的可追溯性负全部责任
URS0443
设备、零部件或测试都应考虑认证、验证的需要
URS0444
供应商应具备质量控制系统、内部质量控制流程,用于用户审查
6.2制造进度
URS0445
供应商需制定分析详尽的进度计划(包括设计、制造、测试等等)
URS0446
合同生效后7天内,供应商应将进度计划交付用户认可和批准
URS0447
设备供应商全面负责设备的设计和检查测试。
合同签订后由于设计问题进行必要改动所需的费用由设备供应商负责,买方不承担此费用;
设备供应商要负责该设备和所有部件(焊接件和非焊接件)各种设计状况(包括起吊安装)下机械强度设计和厚度设计等
URS0448
设备制造过程,买方不定期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检查、进度核实、材料鉴定检查、测试(包括非破坏性测试,中间测试和最终测试),设备供应商应予以支持、配合。
所有检查、测试(证实的或未证实的),设备供应商都应给出验证书,包含在验证文件内
URS0449
若本文件中所描述的货物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设备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买方同意后付诸实施
URS0450
设备制作完成,设备供应商需提前提供一套完整的测试方案,方案应带有验收参数交买方确认,设备的初验在设备制造厂内完成,至少连续运转3次,合格标准:
参照本标准
URS0451
设备交货期为:
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