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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未成年工保护
5、2、1未成年工应登录“童工及未成年工记录表”。
5、2、2未成年工的保护参照劳动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5、2、3未成年工亦应按照5.1有关条款执行保护。
6、0参考文件:
〈劳动法〉、〈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7、0SA记录
童工及未成年工记录表
SAP002
A版
员工招聘及培训控制程序
1.0目的
使员工理解公司制度,BSCI政策与健康安全知识等。
本厂所有从业人员。
3.0定义(无)
4.1行政部:
训练记录建档、保存、新进人员教育训练,及年度培训计划汇总、保存、追踪。
4.2用人部门:
技术与安全操作等培训。
5.1员工的招聘
5.1.1根据工作的需要,由用人部门提出人才需求计划,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由行政部配合用人部门进行招聘工作。
5.1.2公司人员如有大的调整或特殊情况时,可直接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进行决定。
5.1.3在进行人员招聘时,不能存在有任何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残疾等方面的歧视。
5.1.4招聘人员应严格审查应聘人员各种证件的真实性,一律杜绝招聘童工、未成年工、囚犯、吸毒者进厂工作。
5.1.5招聘时不得扣押员工的证件、收缴押金及其他有价物品。
5.1.6本厂一般员工试用期为两个月。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劳动合同。
5.2新进员工的培训
5.2.1当本厂新招人员进厂时,由行政部负责集体开班或个别指导,以使新进人员了解本厂之发展历程、规章制度、BSCI政策、社会责任和安全卫生健康知识等。
5.2.2凡从事特殊规程之操作人员于正式投入工作前,由用人部门予以实施职前工作指导或委外受训,并经用人部门主管审核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工作,训练与考核结果报行政部予以记录存档。
5.3在职人员的培训
5.3.1训练需求鉴别。
行政部应于每年初到各部门调查或要求各部门填写“年度培训计划”,说明本年度教育训练之需求后,由行政部汇整成“年度培训计划”,呈经理/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安排执行,保证在期人员的定期培训。
5.3.2训练组织单位应于每一训练课目结束时,予以考核,如问答或发出问卷调查表调查训练成效(必要时可以采取测验方式代替),并将考核结果交行政部进行登记。
5.3.3在职人员升迁或者调岗,必须经再培训,并由用人部门审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5.4培训记录及教材
5.4.1在对员工进行培训时,应提供适当的教材,以保证培训效果。
5.4.2所有训练都应留有记录证明。
5.5员工辞职
5.5.1员工或基层管理人员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辞职申请书”交部门主管审批。
5.5.2主管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填写“辞职申请书”交公司相关负责人审批。
5.6员工有权申请辞职、内部调动、加薪,公司有责任在适宜的情况下满足员工要求。
行政部根据劳动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有任何阻挠行为,如扣押工资,变相处罚,嫁接岗位损失等。
7.0SA记录
年度培训计划
培训记录表
辞职申请书
SAP003
A版
1OF1
防止强迫劳动、歧视及骚扰控制程序
1.0目的
预防强迫劳动、歧视及骚扰的情形发生,保护员工的正当权益和安全,以符合BSCI系统所规定的要求。
整个公司
4.1行政部及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实施。
4.2工会代表监督执行情况。
5.1行政部负责把与强迫劳动、歧视及骚扰相关的法律传达给各管理层及员工。
通过培训或任何形式使员工有深入的理解。
5.2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和BSCI的要求制定制度,防止强迫劳动、歧视及骚扰的发生。
5.2.1防止强迫劳动
A)本公司禁止使用囚犯。
B)本公司禁止限制员工的人身自由、禁止殴打、污辱、体罚和对员工进行搜身。
C)本公司禁止以任何理由扣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边防证及其他有效证件。
D)本公司禁止以扣押工资方式逼使员工工作或服务。
E)本公司禁止以偿还债务来强迫员工工作或服务。
F)本公司禁止以扣工资手段威胁员工工作和服务。
G)本公司禁止以辞退、开除或其他手段强迫员工工作或服务。
5.2.2防止歧视及骚扰
A)禁止有基于种族、社会等级、国籍、宗教、身体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政治归属或年龄之上的歧视。
B)禁止干涉员工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同时应维护涉及民族、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姓别、性取向、工会会员和政治从属需要的权利。
C)禁止有威胁、虐待或剥削的侵犯和性强迫行为,无论同性或异性,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或其他未列的方式。
5.2.3员工遇到严重的歧视或骚扰时,可以随时向工会代表或部门主管、公司领导反映。
相关管理人员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应及时严肃处理,有必要时送公安部门处理。
同时还应注意维护被侵犯当事人的隐私。
5.2.4员工遇到严重的歧视或侵扰行为可以通过工会代表和公司或自己起诉到执法部门,公司将支持诉诸以法的行为。
5.2.5所有歧视或骚扰事件,应记录于“投诉及建议处理表”。
6.0参考文件:
《惩戒及投诉控制程序》、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及建议处理表
SAP004
健康与安全检查控制程序
保障员工及公司之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健康与安全隐患,并使公司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BSCI的要求。
公司所有的员工及公司所有与健康及安全相关联的因素。
4.1行政部负责人根据公司和法规的要求制定健康与安全检查制度。
4.2各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实施制度内容。
4.3管理代表及工会代表监督制度的执行。
5.1健康检查
5.1.1每年年底,由行政部统一组织安排员工参加体检。
5.1.2体检不合格者,由行政部安排休息、治疗或参照劳动法办理有关手续。
5.2环境卫生检查
5.2.1环境卫生由行政部安排,分定期或不定期之方式对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5.2.2受外界影响使公司环境恶劣之情形,行政部应及时向高层汇报并诉之法律。
5.3安全检查
5.3.1消防安全检查:
安全主任负责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的全面检查及维护保养。
5.3.2电工组负责每天巡查供电系统,(包括配电屏、配电箱、开关、插座和电源线),用电器(照明、设备工具)。
5.3.3生产安全检查:
A)安全主任不定期的抽查。
B)各生产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实施日常的检查。
C)非生产部门由各部门主管负责日常检查。
5.4饮用水卫生及厨房卫生检查
5.4.1饮用水卫生状况及厨房卫生状况由健康安全代表不定期检查,厨房负责人协助。
5.4.2员工身体状况的监控由健康安全代表负责,各部门基层负责人提供协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4.3管理者代表组织对健康与安全检查定期进行检讨,通报结果,持续改善,每三个月一次。
5.4.4健康与安全检查活动均应记录,存档备查。
5.5特殊设备按法规要求定期由具资质的单位定期检测与保养。
相关健康及安全之法律法规。
健康安全检查记录表
电气安全检查表
会议记录
SAP005
应急响应控制程序
实行对突发事件(如火灾)的预防工作,确保减少事故发生的频度和事故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本厂所有从业人员
3.0定义:
(无)
接报突发事件发生消息后,紧张有序的组织抢救和报警。
4.2各部门出现危机或突发性危险应立即报告行政部。
4.3安全主任:
全面负责工厂安全工作,对突发事件要迅速组织排除。
5.1危机或突发性危险的预防
5.1.1行政部安排对全厂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厂人员遵守消防法规和搞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5.1.2安全主任要积极开展消防检查,排除消防违章,督促消除安全隐患,建议领导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1.3行政部应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对电工、锅炉工和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有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及考核。
5.1.4所有消防器材必须尽心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5.1.5本厂在各部门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5.2危机或突发性危险的疏散与救护
5.2.1当相关人员发现有险情时应第一时间报告行政部或工厂相关负责人,同时就近用灭火器灭火,并敲碎报警按钮报警。
5.2.2行政部接警后立即用电话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报警时须说明险情单位地点、险情部位、险情物资,险情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2.3接警后工厂安全主任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成立临时救灾指挥部。
5.2.4救灾指挥部可应用工厂广播,向需要疏散的人员发出通报。
通报应根据火情而定,首先是火层,其次是火层以上楼层,再次是可能蔓延的火层以下楼层。
5.2.5通报时要做到语气温和沉着,稳定员工情绪,避免造成惊慌混乱场面。
5.2.6疏散工作由各车间主管负责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全部员工疏散到安全地带。
5.2.7疏散到安全地带以后,行政部应携带职工花名册清点人数,健康安全代表负责伤员的护理工作。
5.3安全警戒
5.3.1在疏散的同时,各重要部门必须坚守岗位。
如电话总机、水、电负责人。
5.3.2保安人员一定要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看管好疏散物品,引导公安消防队进入现场与救灾指挥部组成联合指挥部。
5.3.3警戒人员应密切监视控制区,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救灾指挥部。
5.4安全主任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现场所有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的巡回检查,及时处理有关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行动。
6.0SA记录
健康安全检查记录表
SAP006
事故调查不符合及纠正/补救行动控制程序
维护公司政策顺利实施,对不符合事项采取纠正和补救行动,确保公司内部不合格情况的消除及对潜在之不符合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必要的行动以防止不合格情况的再次发生,以至达到整个系统有效的运行。
2.0适用范围
2.1本厂BSCI系统所有要素
2.2BSCI管理系统出现不正常,特别是出现的各种伤亡事故。
4.1管理者代表:
负责组织、统筹及跟进事故调查、纠正补救行动的实施。
4.2各相关部门:
负责协调及具体措施的实施。
5.1调查的时机一般为:
5.1.1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出现潜在的风险或已发生实际性的事故时。
5.1.2体系审核及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合格。
5.1.3员工和相关方投诉。
5.1.4紧急事故。
5.1.5在相关利益团体质疑公司存在不符合公司政策的事项时,公司应对该事项进行调查,调查由在该方面有深入了解并与不符合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员组成。
5.2调查人员根据事实写出相应调查报告描述事实,分析不符合或事故原因,呈交SMR,公司将根据调查报告派相应的人员执行纠正和补救行动,直至事项彻底解决为止,必须保证提供各种信息和资料的员工不受歧视。
5.3纠正和补救行动的制定
5.3.1BSCI推行小组制定纠正与补救之行动,并记录于相应的报表上,重大的纠正或补救行动由经理审核,SA管理者代表批准。
5.4纠正和补救行动的实施
5.4.1经批准的纠正和补救行动由BSCI推行负责人提交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责任部门按规定的要求及进度实施。
5.4.2BSCI推行小组负责以实施进度及效果的追踪、记录,并及时反馈。
5.5纠正和补救行动检查
5.5.1对纠正和补救行动的实施效果应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5.6改进与巩固
5.6.1对有效的方法纳入体系文件,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纠正与补救行动的资料、记录表及文件统一由BSCI推行小组保存。
《BSCI社会责任管理手册》
意外事故调查报告
不合格项纠正与补救行动表
SAP007
工会代表选举控制程序
为在本厂建立一个全体员工平等的沟通渠道和机会,给予员工丰富的工作生活空间,关爱员工的身心健康,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生产效率,特订此程序
本厂全体员工。
3.0定义:
工会代表:
由员工自己民主选举产生的与公司高层管理者进行沟通的代表。
4、1工会代表:
对本厂有关管理制度及时向员工进行解释宣传并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给公司高层管理者。
4、2最高管理者:
定期组织召开与工会代表进行沟通的会议,并妥善处理员工的来信来访。
5.1工会代表的产生
5.1.1本厂全体员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1.2为确保工会代表的全面性,能真正代表全体员工的心声,以部门为单位,由员工推荐或自荐产生工会代表候选人,再民主投票选举工会代表。
5.1.3工会代表由员工自己投票选举产生,不得由管理人员指定,根据选票得票数的多少决定具体人员,并予以公布。
5.1.4BSCI推行小组为非管理层员工选举工会代表提供各种条件。
5.2工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5.2.1工会代表可直接将员工的任何意见或建议以各种形式(书面形式、投意见箱、当面沟通等)反映给公司高层领导者。
5.2.2工会代表有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权。
5.2.3本厂必须确保被选举产生的工会代表有时间、有机会接触员工和高层管理人员。
5.3工会代表与公司高层管理者的沟通方式
5.3.1公司高层管理者确保以每一份意见或建议书进行有效的回复,并每三个月举行一次沟通会议,妥善公开处理员工的来信来访。
5.3.2公司高层管理者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召开沟通会议,可委托其代理人主持会议。
5.3.3经沟通会议后形成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会代表应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解释宣传
5.3.4工厂对合理的意见及建议均会接受和采纳,并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议人给予适当奖励。
5.4当工会代表因特殊情况不能胜任相应职责时,需重新执行5.1的要求选举工会代表。
上届工会代表向工会递交述职报告,完成交接工作。
5.5本公司反对有歧视和非正常对待工会代表现象。
6.0参考文件(无)
会议记录
SAP008
惩戒及投诉控制程序
为防范惩戒行为,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特制定此程序。
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对惩戒性措施及歧视方面投诉。
4.1行政部:
负责对员工意见及投诉及时进行收集
5.1公司应尊重员工的人格和尊严,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体罚、辱骂或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上述惩戒性措施。
当员工确实违反法律或纪律,应由管理者代表和工会代表组织采用一种公开公平的,旨在教育员工让他知道自己的错误并及时纠正不良行为的处罚措施,严禁扣款、殴打的惩戒行为。
5、2惩戒性投诉的内容
5.2.1对员工采取惩戒性措施,应交由工会代表与管理者代表一同评价与仲裁,并及时答复员工。
5.2.2对任何存在的有关歧视性罚款、性侵犯的现象进行处理。
5.3对惩戒及投诉的处理
5.3.1本厂规定每周一由行政部派专人开启意见箱,收集员工意见及建议,并登记于“投诉及建议处理表”上。
5.3.2一般性意见与建议,由行政部处理,将处理情况通知投诉者,并征询其满意程度。
5.3.3对有争议的问题或典型性的意见,行政部应报告经理,管理者代表,同时,要求工会代表一起商讨解决。
5.3.4所有投诉处理结果,行政部应进行公布。
5.3.5本厂保证重要的意见投诉者不受到歧视。
5.3.6每三个月由管理者代表负责召集行政部、各部门经理、工会代表等相关人员,针对上三个月员工投诉意见及建议进行总结。
5.4本厂可以参照劳动法规对违反厂内各项规章制度的员工采取相应的处罚。
一般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SAP009
工作时间控制程序
1、目的
为确保本厂作业过程符合BSCI系统要求,特制定此程序。
本厂涉及BSCI系统要求的各规章制度。
如作业时间、作业惩罚、作业安排等。
3.0定义:
4.0权责
4、1行政部:
根据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规制定合适作业管理制度。
4、2各部门:
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1作业时间的规定
5.1.1根据劳动法,本厂正常标准作业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正常工作是40小时,其余时间均为加班加点作业,同时,月累计加班不得超过国家规定。
5.1.2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提供员工合理适当的休息时间,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5.1.3员工加班(平时加班、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按国家标准计算加班
工资,同时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5.1.4员工实际作业时间以考勤卡为准。
5.1.5凡有关公司制定或更改之作业作息时间,须形成制度化加以记录,并以文件化系统保存归档。
5.2作业惩罚的规定
5.2.1员工出现作业失误,不得超出公司规定的处罚范围,不得安排员工从事各种惩罚性的作业,更不得对员工身心、精神、信仰实施打击。
5.3作业安排
5.3.1对作业安排不当引起的投诉,部门主管应立即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5.4员工考勤卡、每日作业统计表等有能反映员工作业时间、数量的记录均应当存档保存备查。
5.5作业记录按照SA记录的规定保存。
5.6工作的安排不得有任何歧视及强迫性劳动的行为。
对加班加点应符合劳动法要求,在征的员工的意见后方可执行。
6.0参考文件:
7.0SA记录
考勤卡
SAP010
法律法规收集控制程序
确保所遵守的法律法规充分适宜,并且属最新版本。
2、1所有与BSCI系统相连结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利益团体。
2.2公司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收集活动。
负责收集法律法规
4、2管理者代表:
负责监督收集行动的实施
5、1收集
5.1.1行政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实施收集活动,收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国际公约
B)国家劳动卫生及国家法规
C)地方相关安全的社会责任要求
D)有关行业要求
5.1.2公司每年年初收集最新的社会责任书籍和资料,以获得新颁的法规及其他要求,确保法律法规的及时和有效性,公司可以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图书馆、书店、专业性报刊杂志、网站、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等渠道获得最新社会责任信息。
管理者代表每六个月对地方劳动局、卫生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走访,电话和传真联络,以获得最新资料。
各部门每季初对所获得的法规交文控中心汇总分析。
5.1.3法律及其他要求的识别、摘录。
文控中心对所收集的法律法规、条例、国际公约及其他要求的每一条进行逐步判别,以识别出与本公司相关社会责任、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并摘录相关内容形成文件、受控并分发至所有执行部门。
摘录一定要分类,并将重要要求知会相关部门。
5.1.4行政部应与相关的利益团体建立热线通道,在法律法规的收集过程中,能随时联络咨询,以持续维持最新版本。
5.2核对和更新
5.2.1收集到新版法律法规后,应交管理代表审核确认。
5.2.2旧版之法律法规,应与颁发新版同时自动作废。
5.3行政部应制定以上活动之《法律法规一览表》把相关的证据登录。
5.4对公司社会责任运行状况实施效果,管理者代表应每年组织行政部和各部门主管一起,评价本公司遵守法规的情况及需改善的方面综合并形成记录。
行政部应依更新后的健康安全卫生法规,及时修订薪酬及安全方面制度.
与BSCI相关之法律法规。
7.0SA记录
《法律法规一览表》
SAP011
薪资报酬与福利控制程序
1、1保证员工收入满足基本需求,且有一些可随意支配的收入。
1.1保证员工工资符合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1.2保证员工工资报酬与福利满足相关法规及BSCI的要求。
涉及员工薪资报酬与福利方面的所有因素。
4.1行政部参考相关规定编制本规则。
4.2行政部及相关部门执行实施规则。
4.3工会代表监督规则的执行。
5.0作业内容
5.1薪酬
5.1.1员工在一个标准工作月内收入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900元)。
5.1.2本厂实施5天工作制。
单周星期六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