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监理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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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车库排风采用消防低噪声箱型风机房内进线排气通风,同时兼作火灾时消防排烟系统。
设置双速风机,平时低速排风,火灾时由消防中心联动为高速排烟。
通过排风井排至室外,由车道自然补风。
2、编制监理细则的依据
1.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2.建设单位与本监理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3.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记录、施工组织设计;
4.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及法律、法规等文件》。
二、电气安装工程
1、工程范围
本章工作内容包括:
电缆敷设、低压配线、电气屏(柜)安装、电气照明、防雷接地、保护接地、风机风管安装等工程作业。
2、工程材料、设备
1.本工程全部材料、设备必须按设计要求选配,按有关合同文件及有关程序进行采购、订购。
2.电气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均应符合现行中国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3.电气全部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均是100%的合格品,具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进场材料品质应与样品完全一致,或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中国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均应开箱检查或校验。
4.电气全部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储运、包装均应按中国中国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有防水、防潮、防火安全保护措施。
3、施工操作基本要求
1.电气安装工程开工均应取得工程师同意;
2.电气安装工程除预埋管网必须与土建工程同步进行外,其他分项工程均应在屋面工程和其他可能影响电气安装或污染电气设施的土建、装饰等工程完工,且经工程师检查、校验合格后进行。
3.电气安装前承包人必须按设计图纸核对选配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无误方可施工。
4.电气安装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规范规定进行施工。
5.施工中遇到阻碍,承包人应立即报告工程师,并在取得经工程师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后,继续组织施工。
4、工程质量要求
电气安装工程的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如规范未涉及之处,按中国国家标准规范相应条文或由工程师另行指定相关规范执行。
三、电缆敷设
本节内容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的室内、外电缆敷设,电缆头制安,电缆保护管安装等工程及相关作业。
2、材料检验
电缆进场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后,提前24h将自检结果报工程师审核,经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合格者,承包人应立即将此材料清退出场。
(1)材料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书或质量保证书;
(2)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附件齐全,外观无损伤,绝缘良好;
(3)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按工程师指示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4)材料储运均有防水、防潮及防火措施。
3、电缆敷设与质量要求
1.电缆敷设:
(1)电缆敷设前,承包人必须对电缆沟按设计要求进行检查,经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行敷设。
(2)电缆敷设前,承包人必须按设计要求认真核对电缆的品种、规格、数量及每条电缆长度(含接头等备用长度)。
(3)电缆敷设严禁在地面、电缆沟内或桥架上拖敷摩擦。
(4)电缆敷设在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化学、地下电流、热源、虫鼠等危害处,应按有关规定或工程师指示采取防护措施。
(5)电缆线路路径应符合设计要求,若遇阻碍,应在设计人员和工程师的指导下调整。
直埋敷设时,严禁在管道上面或下面平行敷设。
(6)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接头处、转弯处、和进入建筑物处,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明显标志。
(7)直埋电缆深度及护盖、保护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一般应距地面不应小于0.7m;
回填材料应为无石块等硬物的河砂,并盖砼板保护。
必须浅埋时,应征得工程师同意。
(8)直埋电缆回填前,承包商应提前24h通知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回填。
(9)多条电缆在同一沟槽时,应排列有序,每条电缆应有明显的易读标牌,标牌上应有该电缆的品种、规格用途等细目。
2.质量标准
(1)电缆的耐压试验结果,电缆泄漏电流和绝缘电阻必须符合有关的现行中国国家标准。
(2)敷设好的电缆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损。
(3)坐标和标高正确,排列整齐有序,标志桩和标志牌设置准确,符合防燃、隔热和防腐要求,电缆保护措施完整。
(4)支架上敷设的电缆,固定可靠,同一侧支架上的电缆排列顺序正确,控制电缆在电力电缆下面,1KV及其以下电力电缆应放在1KV以上电力电缆下面。
(5)直埋电缆埋设深度、回填土要求、保护措施以及电缆间和电缆地下管网间平行或交叉的最小距离均应符合现行中国国家标准。
(6)电缆转弯和分支不紊乱,走向整齐清楚,电缆标志桩,标志牌清晰齐全,直埋电缆的隐蔽工程记录及坐标齐全、准确。
(7)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1规定。
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表1
电
缆
最
小允许弯曲半径
电缆形式
弯曲半径
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
铅包
(多芯)
无铠装
20d
有铠装
15d
橡皮绝缘
电力电缆
无铅包,钢铠护套
10d
裸铅包护套变
钢铠护套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控制电缆
注:
d为电缆外径
3.低压电缆头制作与质量要求
(1)电缆头制作安装应符合现行中国国家标准要求,绝缘电阻合格。
(2)封闭严密,填料灌注饱满、无气泡、无渗油现象。
芯线连接紧密,绝缘带包扎严密,防潮涂料涂刷均匀,封铅表面光滑,无砂眼和裂纹。
(3)交联聚乙烯电缆头的半导体带、屏蔽带包缠不超越应力锥中间最大处,锥体坡度均匀,表面光滑。
(4)电缆头安装、固定牢靠,相序正确,直埋电缆头接头保护措施完整,标志准确清晰。
(5)电缆头的支架安装应符合有关的中国国家标准。
支架的安装应位置准确、平整、牢固,成排的安装支架高度应一致,偏差不应大于5mm,间距均匀,排列整齐,横平竖直。
油漆完整,色泽均匀。
4.电缆保护管安装的质量要求
(1)电缆保护管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管口光滑,无毛刺,固定牢靠,防腐良好。
弯曲处无弯扁现象,其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出入沟、隧道和建筑物的保护管口土封闭严密。
(2)弯曲处无明显的折皱和不平;
出入沟、隧道和建筑物的保护管坡向及坡度正确。
明设部分横平竖直,成排敷设的应排列整齐。
4、电缆敷设验收
电缆敷设完毕,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进行自检合格,并将自检情况报工程师复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1.检验要求
(1)电缆规格、型号及布局符合设计及本节规定要求,电缆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应装设齐全、正确、清晰。
(2)电缆的固定、弯曲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
(3)电缆终端、接头安装正确、牢固。
(4)电缆终端相序正确,电缆支架及部件防腐层应完好。
(5)直埋电缆路径标志是否与实际路径相符,电缆接头处、转弯以及进入建筑物等处是否设置了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6)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2.验收要求
工程正式验收前,承包人应提前7天将下列资料和技术文件报工程师检查:
(1)电缆线路路径的协议文件。
(2)设计图纸、变更设计证明以及竣工图。
(3)电缆及其它有关产品的产品合格证及有关试验报告。
(4)隐蔽工程签证记录。
(5)材料检测记录。
四、1KV及以下配线工程
本节工作内容为建筑物、建筑物中1KV及以下的配管(槽)及配线工程及相关作业。
材料进场检验参照有关程序执行。
3、配管
1.一般规定:
(1)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
(2)当线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
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距离不应小于15mm。
(3)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地面基础面50-80mm。
(4)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
(5)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6)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线路明配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
当二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
b.当线路暗配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
当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10倍。
(7)当线路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且接线盒或拉线盒的位置应便于穿线。
a.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
b.管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
c.管长度每超过15m,有2个弯曲。
d.管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
(8)垂直敷设的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设固定导线用的拉线盒。
a.管内导线截面积为50mm2及以下,长度每超过30m。
b.管内导线截面积为70-95mm2及以下,长度每超过20m。
c.管内导线截面积为120-240mm2及以下,长度每超过18m。
(9)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其水平或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为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10)在TN-S、TN-C-S系统中,当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盒(箱)、塑料电线保护管、塑料盒(箱)混合使用时,金属电线保护管和金属盒(箱)必须与保护地线(PE)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2.钢管敷设:
(1)潮湿场所和直埋地下的电线管,应采用厚壁钢管或防液型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
干燥场所的电线保护管采用薄壁钢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
(2)钢管的内壁、外壁均应作防腐处理。
当埋设于混凝土时,钢管外壁可不作防腐处理;
直埋于土层内的钢管外壁应涂两度沥青;
采用镀锌钢管时,铁层剥落处应涂防腐漆。
设计有特殊时,应按设计规定进行防腐处理。
(3)钢管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铁屑及毛刺,切断口应平整,管内应光滑。
(4)钢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
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3扣。
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
b.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5-3倍,管与管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
套管采用焊接连接时,焊缝应牢固紧密;
采用紧定螺钉连接时,螺钉应拧紧;
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
c.镀锌钢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定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d.钢管连接处的管内表面应平整、光滑。
(5)钢管与盒(箱)或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暗配的黑色钢管与盒(箱)连接可采用焊接连接,管口宜高出盒(箱)内壁3-5mm,且焊后应补涂防腐漆;
明配钢管或暗配的镀锌管与盒(箱)连接后应采用锁紧螺母或护套帽固定,用锁紧螺母固定的管端螺纹宜外露锁紧螺母2-3扣。
b.当钢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
c.当钢管与设备间接连接时,对室内干燥场所,钢管端部宜设电线保护软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后引入设备的接线盒内,且钢管口应包扎紧密;
对室外或室内潮湿场所,钢管端部应增设防水弯头,导线应加套保护软管,经弯成滴水弧状后再引入设备的接线盒。
d、与设备连接的钢管管口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200mm。
(6)钢管的接地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黑色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应焊接跨接接地线或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
b.镀锌钢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的跨接接地线宜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7)安装电器的部位应设置接线盒。
(8)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1规定;
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150-500mm。
钢管管卡间最大距离(mm)表1
敷设方式
钢管种类
钢管直径(mm)
15-20
25-32
40-50
65以上
管卡间最大距离
吊架、支架
或沿墙敷设
厚壁钢管
1.5
2.0
2.5
3.5
薄壁钢管
1.0
--
(9)金属软管敷设
a.钢管与电气设备,器具间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金属软管或可扰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软管的长度不宜大于2M。
b.金属软管应敷设在不宜受机械损伤的干燥场所,且不应直埋于地下或混凝土中。
当在潮湿等特殊场所使用金属软管时,应采用带有非金属护套且附配套连接器件的防液型金属软管,其护套应经过阻燃处理。
c.金属软管不应退胶,松散,中间不应有接头;
与设备,器具连接时,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处应密闭可靠,防液型金属软管的连接处应密闭良好。
d.金属软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软管外径的6倍。
2)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M,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的距离宜为300mm。
3)与嵌入式灯具或类似器具连接的金属软管,其末端的固定管卡,宜安装在自灯具,器具边缘起沿软管长度的1M处。
e.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3.塑料管敷设:
(1)保护电线用的塑料管及其配件必须由阻燃处理的材料制成,塑料管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2)塑料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3)塑料管管口应平整、光滑;
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应采用插入法连接;
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密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管与管之间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5—3倍;
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们于套管的中心。
b.管与器件连接时,插入深度宜为管外径1.1-1.8倍。
(4)硬塑料管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敷设时,应按设计装设深度补偿装置。
(5)明配硬塑料管在穿过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采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度距楼板面距离不应小于500mm。
(6)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硬塑料管,在露出地面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7)塑料管直埋于现浇混凝土内,在浇捣混凝土时,应采取防止塑料管发生机械损伤的措施。
(8)塑料管及其配件的敷设、安装和煨弯制作,均应在原材料规定的允许环境温度下进行,其温度不宜低于-15℃。
(9)塑料管在砖砌墙体上剔槽敷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10)明配硬塑料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距应均匀,管卡间最大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硬塑料管管卡间最大距离(M)表2
20及以下
25-40
50及以上
吊、支架或沿墙
(11)敷设半硬塑料管或波纹管宜减少弯曲,当直线段长度超过15m或直角弯超过三个时,应增设接线盒。
4、管内穿线
1.管内穿线施工应经工程师同意,施工中若要与其他工程交叉作业时,承包人应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师批准。
2.穿线导管的选用和预埋应符合设计和消防有关规定。
3.管内穿线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8-96)进行。
4.施工操作中应注意下述质量问题:
(1)防止护口遗漏、脱落、破损及与管径不符等现象,因操作不慎而使护口遗漏或脱落者应及时补齐,护口破损与管径不符者应及时更换。
(2)铜导线连接时,导线的缠绕圈数不足5圈,未按工艺要求连接的接头均应拆除重新连接。
(3)导线连接处的焊锡应饱满均匀,不应出现虚焊、夹渣、断股、根部未焊合等现象,焊接后应用布条及时擦去多余的焊剂,保持接头的洁净。
(4)导线线芯受损是由于用力过猛和剥钳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削线时应根据线径选用剥线钳相应的刀口。
(5)多股软铜线涮锡遗漏,应及时进行补焊锡。
(6)接头部分包扎不平整,不严密,应重新包扎。
(7)螺旋接线钮松动和线芯外露,接线钮不合格及线芯剪得余量过短都会造成其松动,线芯剪得太长就会造成线芯外露,应选用与导线截面相应的合格产品,同时线芯的留出长度取1.2mm为宜。
(8)套管压接时,压模的位置应在中心线上,压模应配套,压接深度符合规范要求。
(9)线路的绝缘电阻值偏低、管路内可能进水或绝缘层受损都将造成线路的绝缘电阻偏低,应将管路中的泥水及时清理干净或更换导线。
5.管内绝缘导线安装和质量控制
(1)导线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中国国家标准的规定。
(2)照明线路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0.5MΩ,动力线路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MΩ,连接正确无误。
(3)管内穿线,盒、箱内清洁无杂物,护线套管齐全无脱落,导线排列整齐并留有适当余量,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不进入盒、箱的垂直管子上口穿线后密封应良好,导线连接牢固,包扎严密,绝缘良好,不伤线芯。
5、线槽配线
1.塑料线槽必须经阻燃处理,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金属线槽应经防腐处理。
2.线槽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应光滑、无毛刺。
3.线槽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线槽应敷设在干燥和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2)线槽的连接应连续无间断,每节线槽的固定点不应少于二个,在转角、分支处和端部均应有固定点,并应紧贴墙面。
(3)线槽接口应平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
(4)固定或连接线槽的螺钉或其他紧固件,紧固后其端部应与线槽内表面光滑相接。
(5)线槽出口线应位置正确、光滑、无毛刺。
(6)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
水平或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2‰,且全长允许偏差20mm;
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4.线槽内导线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线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设计无规定时,包括绝缘层在内的导线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线槽截面积的60%。
(2)在可拆卸盖板的线槽内,包括绝缘层在内的导线接头处所有导线截面积之和,不应大于线槽截面积的75%;
在不易拆卸盖板的线槽内,导线接头位置应置于线槽的接线盒内。
5.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PE),但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导体。
6.金属线槽应防腐处理。
6、设备滑接线、移动式软电缆安装
1.滑接线和移动软电缆的相间或各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必须符合现行中国国家规范规定,并有足够长度。
2.型钢滑接线的中心线与起重机轨道的实际中心线的距离和同一条型钢滑接线的各支型钢间的水平或垂直距离必须保持一致,其最大偏差值严禁超过施工规范规定值。
3.滑接线在绝缘体上固定可靠;
滑接连接处平滑,滑接面严禁有锈蚀;
在滑接线与导线端子连接处必须作镀锌或镀锡处理。
4.变形缝和检修段留有10-20mm的间隙,间隙两侧的滑线两端园滑,滑接面高差不大于1mm。
5.非滑接部分油漆完整,警戒色标正确,滑线指灯指示正常,滑块或其它受电器在全程滑行中平稳,无较大火花。
6.滑接器接触面平整光滑,与滑线接触可靠,滑接器中心线(宽面)不越出滑接线边缘,绝缘部件完整齐全,滑块可动部分无卡阻。
7.软母线的滑轨或吊索终端固定牢靠,吊索调节装置齐全。
8.软母线的悬挂装置沿滑轨或钢索滑动灵活平稳,无卡阻现象。
9.电缆移动长度比起重机移动距离长15-20%,如设计无特殊要求,移动段长度应大于200m,再加装牵引绳。
电缆应退扭良好,运行时不扭结,黑色金属部件防腐完整。
10.非带电金属、支架及其它部件接地(接零)支线连接必须紧密、牢固,接地线截面选用正确,需防腐部分涂漆均匀无遗漏。
7、封闭式母线安装
1.封闭式母线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中国国家标准。
2.封闭式母线应布设于干燥和无腐蚀性气体的室内场所。
3.封闭式母线水平敷设时,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2m。
垂直敷设时,距地面1.8m以下部位应采用防止机械损伤措施。
但敷设在电气专用房间内(如配电室、电机室、电气竖井、技术层等)时除外。
4.封闭式母线水平敷设的支持间距不宜大于2m。
垂直敷设时,应在通过楼板处采用专用附件支承。
垂直敷设的封闭式母线,当进线盒及末端悬空时,应采用支架固定。
5.当封闭式母线直线敷设长度超过制造厂给定的数值时,宜设伸缩节。
在封闭式母线水平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或沉降缝处,也应采取适当措施。
6.封闭式母线终端无引出、引入线时,端头应封闭。
7.封闭式母线的插接分支点应设在安全及安装维护方便的地方。
8.封闭式母线的连接不应在穿过楼板或墙壁进行。
9.封闭式母线在穿过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10.扭紧接头螺栓是母线连接的保证,630A以下母线力矩必须达到8Kg,800A以上母线力矩必须达到12Kg,紧固后的检验要求用0.01mm塞尺检查。
五、电气屏、柜安装工程
本节工作内容为:
配电盘、保护盘、控制盘、屏、台、箱和成套柜等及其二次回路结线安装工程的施工。
2、一般规定
1.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必须按设计要求选购,符合中国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有合格证。
设备应有铭牌。
2.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按工程师指示在规定期限内作验收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包装及密封良好。
(2)开箱检查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无损伤,附件、备件齐全。
(3)产品的技术文件齐全。
(4)按本规范要求外观检查合格。
3.盘、柜等在搬运和安装时应采取防震、防潮、防止框架变形和漆面受损等安全措施,必要时可将装置性设备和易损元件拆下单独包装运输。
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4.盘、柜应存放在室内或能避雨、雪、风、沙的干燥场所。
对有特殊保管要求的装置性设备和电气元件,应按规定保管。
5.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结线的安装工程应按设计及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
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中国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的规定。
7.与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结线安装工程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