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施工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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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a不应大于0.41,且不应大于500mm;
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架的需要等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3、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亦不应小于180mm。
C、脚手架的设置:
1、作业层脚手架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
3、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D、立杆:
1、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4、立杆必须用连墙件布置间距宜按下表采用。
脚手架高度
竖向间距(h)
水平间距(la)
m2
双排
≤50m
3h
3la
≤40
<
50m
2h
≤27
单排
≤24m
(1)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2)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3)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5、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E、连墙杆
1、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型、矩形布置;
(4)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2、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M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
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3、连墙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体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2)连墙体必须采用可靠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
拉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4mm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应少于6mm的钢筋。
(3)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应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
之间;
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F、剪力撑与横向斜撑
1、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2、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确定。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
之间;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
a
45°
50°
60°
n
7
6
5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3)度在24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4)剪刀撑斜杆的接长采用搭接;
(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3、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
(2)脚手架两端均设置横向斜撑,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
(3)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G、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间距不应大于500mm;
(2)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
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3)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四)、施工:
A、搭设:
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以上二步。
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和使用;
(2)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
(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4)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有关规定;
(2)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在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6、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2)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1)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2)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
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的范围内;
5)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
其它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的范围内;
7、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搭设应符合本规定的规定。
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二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2)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8、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φ48)相同;
(2)螺栓拎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10、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2)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3)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11、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本规范,脚手架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4)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作防护。
B、拆除
1、拆除脚手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在拆除脚手架;
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构配件严禁抛至地面;
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五)、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1、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到六级大风与大雨后;
寒冷地区开冻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2、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2)技术交底文件。
3、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
(六)安全保障措施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不得将模架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鱼、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本规范规定进行。
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和拆除。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
(2)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抱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进行电、气焊作业,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3、脚手架的维护
(1)使用完毕的脚手架构件、零件要及时回收,分类整理,分类存放;
(2)弯曲的钢杆要调直,损坏的构件要修复,损坏的构件、零件要更换;
15、安全网的架设
里脚手架砌外墙或使用于多层、高层建筑的外脚手架,均需张设安全网,以确保施工安全。
架设安全网时,其伸出宽度应不小于2m,外口要高于内口,搭设应牢固,每隔一定距离应用拉绳将斜杆与地面锚桩拉牢。
安全网要随楼层施工进度逐步上升,高层建筑除这一道逐步上升的安全网外,尚应在下面间隔3~4层的部位设置一道安全网。
施工过程中经常对安全网进行检查和维修,每块支好的安全网能承受不小于1600N的冲击荷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