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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预防提升运输事故的工作计划及措施…………18

第五节预防其它事故工作计划及措施…………………20

第六章矿井发生各种事故时的抢救方法和措施………21

第一节发生冒顶事故时的抢救方法和措施……………21

第二节发生煤尘、瓦斯事故时的抢救方法和措施……21

第三节发生火灾事故时的抢救方法和措施……………22

第四节发生水灾事故时的抢救方法和措施……………23

第七章发生灾害时避灾路线……………………………23

第八章发生事故时应召集的人员名单及单位…………25

第九章处理事故的各有关人员职责……………………25

第十章十项专业管理人员名单…………………………28

编制人员:

程肯、陈令群、施慎伟、黄岩、

王学、何光临、蒋荣刚

审查人员:

生产科

技术科

通风工区

机电科

运搬工区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安全监察站

第一章2003年生产布局及生产接续计划

2003年,我矿生产布局是按照集团公司总体指导思想安排的。

全年生产的重点是西翼小湖系厚煤层,综采放顶煤工作面。

开拓的重点是西翼-570米水平的轨道巷及皮带机巷,南翼小湖系810采区的开拓、准备工作。

全年主要生产布局及接续安排如下:

西翼:

小湖系7201综放工作面跨上山回采,预计8月份结束,需搬家移面。

7204工作面8月份可准备结束,预计10月初安装结束,年底可以正常回采。

东翼:

屯头系21106工作面预计6月底回采结束。

采煤一工区搬到8102工作面的回采。

南翼:

8102工作面从元月上旬开始做准备工程,总工程量1055米,预计在6月底之前方好。

如果从7月份开始回采,大至要在04年二月份回采结束。

同时,8104工作面的准备工程可在03年底之前结束。

第二章安全工作奋斗目标

1、杜绝水、火、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发生。

2、杜绝死亡事故,重伤率不超标,力争为零。

3、矿井质量标准化达行业特级。

4、公司、矿两级培训计划完成100%,持有效证件上岗率100%。

5、地面杜绝火灾、食物中毒和交通主要责任事故。

第三章可能发生的一般性事故

及重大灾害

一、一般性事故:

1、因火工品管理不善,操作不规范,放炮距离不足,警戒设置不严密,造成放炮事故。

2、因供电系统保护不全,违章操作造成供电事故。

3、斜巷运输,因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可靠,没有严格执行斜巷管理规定而发生跑车伤人事故。

4、掘进头及工作面因顶板控顶措施落实不及时,不严格,工程内在质量较差,没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或空顶作业而发生顶板伤人事故。

5、没严格执行运输管理制度,因违章而发生运输事故。

6、因违章进入盲巷造成窒息或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7、其它意外事故。

二、重大灾害:

1、采掘头面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煤尘堆积飞扬,发生煤尘爆炸事故。

2、煤巷头、采煤面因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或排放瓦斯措施不力而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3、因地质构造,钻孔导水或揭露强含水层,采取措施不得力而造成突水事故。

4、采空区漏风或综采面防灭火措施落实不得力而发生遗煤自燃事故。

5、皮带运输机因管理不善,保护不全而发生皮带磨擦发火事故。

6、井筒提升因司机责任心不强,保护不全,检查维护没跟上而发生提升事故。

第四章预防重大灾害发生的

技术措施、组织措施

第一节预防水灾工作计划及措施

1、巷道或工作面接近断层或陷落柱时,技术科提前提出预报,工区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长探短掘的原则,先停止掘进,根据断层的特性,超前打探水钻进行探放水,以防断层导水带来的危害。

2、巷道施工至砂岩及灰岩含水层时(特别是B层煤顶底板砂岩含水层四灰、八灰、十四灰等灰岩含水层),应提前打超前探水钻,确认无突水危险时,方可前进。

如有突水危险,应先注浆后掘进,并及时上报公司。

3、由于江苏、山东两省以前都在矿区勘探,山东孔资料不详(座标孔径、孔深、封孔情况等),矿将组织人力、物力查出钻孔资料,严防重大突水事故的发生。

4、地面水文孔,大部分淤死,现只有5-1孔和5-2孔可以观测。

为了更好地分析地下水文动态,指导安全生产,应尽快进行扫孔工作,恢复水文观测孔的作用,定期作好地面水文观测孔的观测工作。

5、湖下开采,要经过现场计算及井下实际情况并借鉴三河尖、龙东矿导水裂隙带高度留设足够的防水煤柱,确定合理的开采上限。

6、工作面方出后,及时在两道及切眼进行电法勘探,确定面内有无隐伏构造及其导水性能,严防底板突水。

7、巷道及工作面过老塘区附近时要留设足够的防水煤柱,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明积水区,尽可能不与老塘老洞相透,如因工程需要非透不可时,要先排干老塘(老峒)水,再贯通。

8、在东异建立防水闸门,以防异常突水,危及矿井安全。

9、建立井下水文观测系统,定期观测矿井的涌水量,有异常突水时,加密观测工作,建立健全水文台帐,并及时上报公司。

10定期对井下-440、-570两大泵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加强管理,使水泵处于完好状态,并对主、副井水仓定期检查,雨季前一定全面清理一次。

11、加强雨季“三防”工作,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物资到位。

第二节预防火灾事故的工作计划及措施

1、建立完善的消防系统,各皮带机头尾、机电硐室、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地面及井下消防材料库等地点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不能用的及时更换。

2、在回采过程中,应加快回采速度,提高回采率,综放面将顶煤放净,尽量避免丢失浮煤。

沿空留巷必须将浮煤清理干净,并采取堵漏风的措施,使漏风量小于有关规定。

3、建立防灭火注浆系统,按照注浆设计的要求,对采空区进行注浆。

4、坚持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综放面每五天一次,其它地点每旬一次,如发现自燃征兆时,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综放工作面必须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

①尽量降低工作面的配风量,减少工作面两端风压差,并在上下隅角设风障,最大限度地减少采空区的漏风。

②在工作面材料道设4寸注浆管路,进行注浆。

③向采空区注水、注胶,喷洒阻化剂。

④必要时打钻孔向发火疑点注胶。

⑤向工作面两道的高冒点、破碎带注防灭火剂。

⑥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

⑦加快工作面收作速度,做好收作时通风、防火管理工作。

6、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封闭,综放面砌筑双墙,并在墙间及巷帮注封堵剂。

7、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进行该项工作,必须遵守《规程》第223条的规定。

8、进风井口、井下变电所应设立防火门,防火门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9、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井下杜绝失爆。

井下机电硐室、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20米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0、井下使用的皮带、风筒、电缆必须为不延燃的。

11、井口房和通风机房20米范围内严禁有明火或用火炉取暖,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类衣服。

12、如果进风巷发生火灾事故,尽可能直接灭火,必要时撤出进风巷全部人员进行矿井反风。

第三节预防瓦斯事故的工作计划及措施

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每旬检查一次矿井的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及老塘风作业。

2、坚持以风定产,风量不足或风速不符合规定的采掘面严禁生产。

3、各采掘头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巡回检查制度。

4、瓦斯检查实行定人、定面,分区包干,巡回检查,禁止一人负责两头或多头面瓦斯检查。

5、采掘头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不能独立通风时,必须制定专门的串联通风措施。

一台局扇严禁同时向两个同时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风筒轮回拖动通风,严禁回采工作面用局扇供风。

6、建立瓦斯监控系统,按规定要求设置瓦斯传感器。

并定期调试、维护。

7、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长、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

8、排放瓦斯按照《规程》第137条和排放瓦斯“三级”管理原则执行。

9、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随意停电、停风,各掘进头必须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凡无计划停电、停风,都要追查处理。

10、风筒的管理要按照标准化管理的具体要求进行。

11、加强供电管理,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后检修设备,并禁止带电作业。

12、加强回采工作面、高冒点、工作面上、下隅角、盲巷的管理,防止瓦斯积聚。

盲巷要及时封闭,定期检查。

13、加强720区域的瓦斯检查与管理,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

14、在开拓布局时,首先考虑通风系统,做到合理稳定,尽量减少盲巷和联络巷的产生。

15、巷道贯通严格按照《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预防煤尘堆积和煤尘

事故的工作计划及措施

1、进一步完善防尘系统,改造东翼的防尘系统,将东轨道巷、屯头系轨道巷的2寸管路更换为4寸管路,保证防尘、供水系统稳定可靠、合理,并按标准要求设置三通和支管。

2、严格执行煤层注水、湿式打眼、放炮使用用水炮泥、炮前炮后洒水、采掘机械内外喷雾、转载点喷雾、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杜绝粉尘飞扬、堆积。

3、配足专职防尘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现场管理。

4、健全防尘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5、坚持“2、5、15”防尘洒水制度和逢“8”的防尘日活动。

6、合理配风,防止风速过大或过小,导致粉尘飞扬或粉尘不能及时排出。

7、定期测尘报总工程师审阅,及时提供防尘措施的改进方法。

第五章预防一般性事故发生的

第一节预防供电事故的工作计划及措施

1、高、低压电工、操作电气设备的值班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变电所设备,其它各场所高、低开关的绝缘,特性试验和电工仪表,绝缘保护装置检验,绝缘用具、电气试验,应严格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执行。

3、认真做好各级变电所设备的春季预防性试验。

4、加强对35KV供电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机电科应指派专人定期巡视检查,尢其是三河尖矿塌陷地段电杆,机电科应会同技术科每月勘测一次沉陷情况,并把情况及时反馈上级有关部门。

5、变电所的运行管理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格执行“二票、三制”,严禁无计划停送电。

6、定期做好井上、下接地电阻的摇测工作,尤其雨季。

7、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电气试验,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方准下井。

8、各运转场所备足、备齐灭火器材。

9、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必须带电搬迁设备时,应制定安全措施,经机电部门主管审核签字,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0、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

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高、低压开关、移变、高防应由机电科专职人员调整,其它单位不得随意调整整定值。

高压设备的操作,应由专职电工进行,井下采区的电钳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高压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设备维修。

11、各级变电所所有检漏照明,综保每天必须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如果试验不正常,应及时向机电科汇报。

各工区的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12、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按供电设计说明书进行,安全措施齐全,五大保护要按要求来选择和使用,设备的安装应达到完好标准的规定。

13、各工区新增加负荷,应向机电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由机电科专人进行开关定值调整。

14、各工区严禁甩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皮带机综合保护不用。

15、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杜绝失爆。

16、井下使用高低压电缆,严禁使用延燃电缆,严禁使用4平方毫米以下的电缆作为动力电缆,严禁用铁丝吊挂电缆,严禁在开关的小剌叭口出动力电缆。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水管上,不得有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17、对电气火灾及触电事故的处理原则是:

首先切断电源,消除事故根源,限制事故发展,解除对人身及设备的威胁,对触电人员及时抢救。

第二节预防冒顶事故的工作计划及措施

1、矿成立顶板管理专业小组,坚持每月例会制度,排查隐患,研究处理措施,并组织有关单位实施,认真作好记录,各要害工种人员每月必须进行培训一次,要持证上岗,不得有无证上岗和乱顶岗现象。

2、岩巷必须实行光面爆破,根据迎头岩性及时调整爆破参数以减小围岩破坏程度。

3、进入工作面工作前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待找净危岩、浮矸后,方可进入迎头工作,排危岩、浮矸顺序须应由外向里,由上向下逐步进行,且一人作业,一人观察。

4、锚喷巷道喷浆前必须冲刷岩邦,喷浆料中水泥、沙子、石子的质量必须合乎要求,配比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初喷厚度达到要求,初喷应及时,锚喷巷道要坚持不少于7天的洒水养护。

5、锚喷、锚网(索)巷道锚杆(锚索)要及时跟至迎头,锚杆(索)的布置、锚杆的尺寸安装角度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并定期对锚杆(索)进行拉力试验。

检查已成巷的巷道时,要用锚杆探测器查锚杆数量,凡达不到要求的,需重新补打锚杆,确保工程质量。

6、掘进工作面落实好撅顶制度,架棚巷道、必须使用防倒器。

7、当掘进工作面遇地质构造或围岩破碎时,必须及时更改支护参数,应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措施执行。

8、抓好工程内在质量,完善验收制度,严格按《国家重点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检查验收,消灭等外品,争取工程质量优良品率达100%。

9、施工煤仓、小井溜煤眼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严格按规程施工。

10、巷道冒顶接顶时,不能少于3人,一人观察顶板、一人送料、一人接顶,待顶板稳定后方可上去接顶。

11、采煤工作面刷面、初次放顶、过断层、收作时要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会审后方可工作。

12、采煤工作面初放期间要进行矿压观测,使用的仪器仪表要灵敏可靠,测点分布均匀,要有记录成果,并能指导生产。

13、在工作面中如有歪斜、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及时更换扶正,在更改支柱时必须严格按先支后撤的原则进行。

14、采煤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备用支护材料。

支柱、方木的数量不少于在用量的10%,并存放在工作面材料道内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0m的地方。

15、乳化液的配制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班班检查;

方法可用袖珍式折射仪直接测读,定期检查水的酸碱度,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不得小于90KN。

16、综采工作面两道超前支护不得小于40米。

第三节预防放炮事故的工作计划及措施

1、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所有放炮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各项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文。

2、放炮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

和"

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3、放炮员必须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在顶板稳定支架完好的地方装配引药,引药和炸药必须分开放置,同时脚线必须扭结,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4、装药时严禁打眼,同时迎头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停止运转装药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5、放炮母线长度:

岩巷不得小于110m,煤巷、半煤岩巷直线距离不得小于80m,如有拐弯,不小于60m,并要躲到拐弯以里5m,警戒距离应大于放炮距离,采煤工作面不小于30米。

6、封泥长度,当眼深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放炮,特殊情况下需浅眼放炮,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但炮泥必须封满,眼深在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炮眼深度大于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在煤层中放炮时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

在岩层中放炮时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

7、放炮前必须设好警戒网,并清点人数,确认人员全部撤出,班长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鸣哨三声,至少等5秒后方可放炮。

8、工作面实行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严禁一次装药分次起爆,严禁放明炮、糊炮和空心炮,严禁在一个工作面使用多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特殊情况需要分组装药、分组放炮的,要制订特殊安全措施。

9、放炮后,放炮员、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有险情必须及时处理。

放炮结束后待工作面炮烟吹散,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撤出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发现有拒爆、残爆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341条和342条的处理规定。

10、处理瞎炮及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向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11、属于联线不良的瞎炮,可以重新联线放炮,否则应在距瞎炮至少0.3m处另打同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严禁用镐刨、手抠瞎炮,严禁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用打眼的方法掏炸药,严禁将炮眼的残底继续加深,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和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处理瞎炮时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12、有下列情况不准装药放炮:

空顶距大于作业规程的规定,或有伞檐超过规定、支架损坏、放炮地点附近20m内瓦斯浓度超过1%时,放炮地点附近20m内有未清除的煤或矸、车皮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

风筒、电缆未加保护;

煤尘堆积未清扫或未洒水、炮眼内有异状等,放炮员应向工区领导和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隐患不排除,放炮员应拒绝装药放炮。

13、装药放炮必须严格执行“十不装药、十不放炮”的规定。

14、井下炸药库的炸药、雷管的保管方法和存放量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完善炸药雷管的管理制度。

15、雷管、炸药必须分开放置并入箱加锁,班后坚持清退制度,火工品运送必须遵守《规程》311条—314条规定。

16、综采工作面若需放炮时,必须将放炮地点15米范围内的电缆、水管、油路、支架立柱、阀组等保护好,煤机要停放在放炮点30米以外。

17、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用爆破方法,必须使用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克,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第四节预防提升运输事故的工作计划及措施

提升运输包括立井提升运输、平巷轨道运输、倾斜轨道运输、小绞车运输、刮板机运输、皮带机运输。

1、提升运输各种操作司机、岗位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达到“三知”、“四会”的要求,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提升运输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设施,保持动作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严禁甩掉不用,确实需要变更的必须由分管技术人员审定,机电科长批准,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3、矿井提升、运输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强制保养和预防性计划检修制度,检查的内容和周期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主、副井提升严格坚持每天2小时强制检修制度,不得带隐患生产。

4、提升系统严禁人货混装,人车混行。

下放大型物料和设备,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程序审批。

5、副井冬季必须保证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绝井筒结冰。

6、电瓶车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行人路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的地方,有视线障碍物时,都必须减速行驶,同时摇铃示警。

7、倾斜巷道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

三好:

设备完好,巷道支护好,轨道辅设质量好。

四有:

有道挡和安全门,有躲避峒,有防跑车装置,有声光兼备信号。

二落实:

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

倾斜巷道运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

人车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8、小绞车管理要专人包机,谁使用,谁管理,保持完好。

小绞车的离合制动系统、绳板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否则不准使用。

提升车辆的钢丝绳、钩头、连接装置必须符合要求,挂车要用保险钩头或马蹬,倾角大于12°

时要用保险绳。

9加强皮带输送机和刮板运输机的管理,信号齐全,保养制度严格执行,严禁缺油运行,不得用皮带输送机及刮板运输机运送物料,特殊情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皮带输送机严禁人员跨越,必须从专门设立的桥上通过。

10、维护员在检修设备时,要先停电,挂好警示牌,放电后方能维修。

当发生任何提升运输事故时,处理人员要认真在现场观察,查明原因,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防止事故的扩大。

第五节预防其它事故的工作计划及措施

1、井下贮煤仓、溜煤井,均采用反井施工法。

自下向上用木圈掘透,然后自上向下扩至设计断面。

四周设置围栏。

井底煤仓及转载煤仓等坚持使用压风清仓系统,发生堵塞严禁人员入井处理。

2、对小电绞、电瓶车、回柱绞车的管理、使用,实行专管,电绞支杆、压柱、地脚螺丝、绳、钩头、马蹬等安全设施必须保持齐全完好。

小电绞使用期在六个月以内的要有牢固压戗柱或地锚,在六个月以上的必须浇灌基础。

电瓶车的灯、铃、闸必须完好齐全,使用正常,电车司机、信号工、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一坡三挡”及“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斜巷捕车器使用钢性吊梁式捕车器,以及联锁安全门。

第六章矿井发生各种事故时

的抢救方法和措施

第一节发生冒顶事故时的抢救方法和措施

1、首先探明冒顶的范围、程度及被堵人员的人数及位置。

2、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冒顶范围扩大。

3、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通风时,可利用水管,压水管等,对被压被堵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4、处理冒顶时始终坚持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且接帮、接顶要接实接牢,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事故,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难人员的专门巷道。

5、遇有大块矸石威胁遇难人员,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

6、发生事故时,及时调集力量,现场统一指挥。

第二节发生煤尘、瓦斯事故时和抢救方法和措施

1、迅速组织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撤离危险地区,撤离时,应及时打开自救器,矿山救护队立即探明事故发生的地点、范围和灾情,全力以赴抢救遇难人员。

2、尽快恢复被破坏巷道的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系统。

3、矿长、总工程师根据已探明的范围和地点确定井下通风制度。

4、对充满瓦斯(二氧化碳)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将高浓度瓦斯(二氧化碳)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矿井。

5、排放高浓度瓦斯的井口附近,必须严格清除烟火和切断电源,禁止人员通行。

第三节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的抢救方法和措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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