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土地整治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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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弃工矿复垦潜力27

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28

五、土地整治潜力汇总28

六、潜力功能区划分29

第五章土地整治规划战略和目标31

一、土地整治规划战略31

二、土地整治目标32

三、土地整治规划主要控制指标32

第六章土地整治布局和安排34

一、土地整治规模34

二、土地整治布局与时序安排34

三、土地整治重点项目35

第七章高标准农田建设37

一、建设总体思路及目标37

二、建设区域37

三、建设内容38

第八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42

一、增减挂钩区域划定原则42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目标43

三、拆旧区规模与布局43

四、建新区规模与布局43

第九章资金安排与效益分析46

一、资金来源46

二、资金投入46

三、资金保障47

四、效益分析48

第十章环境影响评价51

一、环境影响评价原则51

二、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51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52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4

一、机制保障54

二、农民权益保障54

三、资金保障54

四、土地权属关系调整保障55

五、技术保障55

六、耕地占补平衡保障55

附表56

表G.1青白江区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表56

表G.2青白江区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57

表G.3青白江区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58

表G.4青白江土地整治项目表59

表G.5青白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表60

表G.6青白江区工矿废弃地土地复垦项目安排表63

附图70

附图1青白江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15年)70

附图2青白江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分布图70

附图3青白江区废弃工矿地整治潜力分布图70

附图4青白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图70

附图5青白江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规划图70

前言

青白江地处长江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又与沿海的孟中印缅经济带相连“海上丝绸之路”,近年来大力实施“蓉欧+”战略,打造国际物流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城市发展区域影响力。

“十三五”时期是青白江区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时期,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一方面“国际铁路港、智慧产业城”建设为老工业区“凤凰涅槃”提供了重大发展契机,另一方面区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

区域的发展也对青白江区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按照四川省“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落实成都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的成都将围绕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总体目标,青白江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成都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和《青白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编制《青白江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位一体”新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持藏粮于地和节约优先战略。

《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明确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重点工程及示范项目,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矿废弃土地复垦等各类土地整治活动,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是全区规范有序开展各类土地整治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范围包括青白江区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

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和“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战略布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的多重保护,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促进青白江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局面的形成,特编制本规划。

围绕打造“国际铁路港、智慧产业城”名片、按照“内陆亚欧门户、国际化青白江”的战略定位,积极实施“蓉欧+”互联互通战略,加大成都国际铁路港自贸区建设力度,为加快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建设提供土地保障。

本规划是指导青白江区规范有序开展各类土地整治活动的重要依据,对促进全区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订);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7号);

4、《土地复垦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相关政策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2、《中央<

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6]1号);

3、《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定》;

4、《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

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38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各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44号);

9、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88号);

10、《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

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6]130号)》;

11、《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81号);

12、《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83号)。

(三)标准规范

1、《市(地)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1034-2013)

2、《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

4、《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2)

5、《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2011)

6、《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17)

8、《村镇建设用地规划标准(GB50188-2007)》

9、《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10、《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

11、《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

12、《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规范》

13、《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技术手册》

(四)相关规划及规程

1、《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3、《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版);

4、《成都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5、《青白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版);

6、《青白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7、《青白江区川西林盘保护规划》

三、指导思想

规划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青白江区美丽新村、特色镇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为根本目的,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和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整治活动,有效整合资源、引导资金,协调好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等的关系,为土地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四、规划原则

在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的基础上上,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科学规划

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细化和落实《青白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上位规划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青白江区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的整治规模、范围、时序,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青白江区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确保青白江区的土地整治规划的全面有效实施。

坚持因地制宜。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保持特色。

充分发挥规划对土地整治的管控和指导作用,结合区域资源环境禀赋、未来人口分布和经济产业布局,按照各区域定位和发展方向,实施差别化的土地整治方向和重点。

(二)坚持城乡统筹发展

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美丽乡村要求,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土地整治活动,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引导各类建设用地合理布局,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均等化,助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三)上下结合相互协调

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青白江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按照青白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等,统筹安排青白江区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在重要指标、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安排上必须做到省市区三级上下衔接;

加强部门协调,做好本次规划与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青白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青白江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青白江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青白江区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青白江区农田水利综合规划、青白江区产业规划、区域发展规划、青白江区生态建设规划、青白江区川西农居风貌(林盘)保护性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

(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始终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按照以人为本、依法推进的要求,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

切实做到整治前农民自愿、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保证农民共享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成果。

(五)扩大公众参与

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认真听取土地整治范围内的群众意见,坚持尊重民意编制规划,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与透明性,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五、规划任务

(一)全面评价上一轮整治规划实施效果

客观评价青白江区上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情况,全面客观地分析总结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二)深入调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

充分利用2015年青白江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结果,衔接相关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全面分析测算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潜力。

(三)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

围绕国家、省、市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结合青白江区实际,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以及规划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四)明确全区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

落实《成都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青白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版)对土地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和目标,确定青白江区十三五时期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方针、主要任务和具体目标。

(五)确定土地整治时序和布局安排

在调查摸清青白江区土地利用现状,对照青白江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按照补充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的要求,调查摸清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分析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时间和空间变化规律,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出规划期内农用地、高标准农田、废弃工矿地复垦、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空间分布和时序安排。

(六)确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以划定的重点区域为基础,立足青白江区经济社会条件和土地资源特色,科学划定对实现规划目标具有示范作用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制定重点的项目实施计划,提出资金使用、时序安排方案。

(七)开展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分析土地整治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引起的环境的变化;

土地整治规划所形成新的产业结构及其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

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土地整治规划的生态建设、自然保护和景观保护用地部分的规划和影响分析;

最后提出预防和减轻土地整治规划所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八)制定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提出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的政策意见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包括经济、技术、行政等措施和手段。

重点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补充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研究。

(九)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

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充分衔接青白江区201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青白江区土地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青白江区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推进青白江区土地整治信息化建设。

六、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青白江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青白江区所辖的7个镇,2个乡和2个街道办事处。

七、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基期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规划背景

一、区域概况

(一)地理区位

成都市青白江区地处成都市东北部,位于东经104°

9′37″~104°

29′31″,北纬30°

39′33″~30°

55′0″,东连成都市金堂县,南邻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接成都市新都区,北靠四川省广汉市。

区境地形呈现西北平坝向东南丘陵山区的走势,东西间距31.6公里,南北跨距28.4公里。

青白江区幅员面积为378.94平方公里。

(二)自然状况

地形地貌

青白江区境地形呈现西北平坝向东南丘陵山区的走势,区境兼有平坝、丘陵、低山三种地形。

西北部为平原,属都江堰自流灌溉区,海拔451~480米,青白江区总的地势,东南高,西北低。

气候资源

青白江区地处内陆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带,四季分明。

年平均气温14.9~16.7℃,全年无霜期273~279天,年平均降水量为925.4毫米,年平均日照1239.1小时。

水文、水资源

境内水系发达,水源丰富,水利条件较好。

区内有青白江和毗河两条大河,为都江堰系内江系统的两条干流;

排洪河流为弥牟河、长流河、绣川河、羊叉河;

山溪河流有石板河、高子库河、水磨河、桤木河、西江河和湖江河;

另有大量塘堰分布。

(三)社会经济状况

区辖11个乡镇(街道)、111个村民委员会(含15个涉农社区),1498个村民小组。

2015年末全区总人口417700人,农业人口217700人,非农业人口200000人。

区域内交通方便,现有“五纵六横两环”的骨架路网,其中国省干线公路7条。

“十二五”期间,青白江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15年地方财政总收入32.78亿元,下降2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5亿元,增长3.8%。

地方税收收入14.40亿元,增长6.8%。

全年财政支出44.74亿元,比上年下降18.0%。

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一)土地资源总量与结构

根据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数据,2015年末青白江区土地总面积37894.06公顷。

耕地19256.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82%;

园地1010.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7%;

林地面积3456.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2%,草地33.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9%,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121.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07%,交通运输用地1938.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21.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1%,其他土地1254.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1%(详见附表1)。

(二)耕地数量及空间分布

青白江区土地利用主要以农业为主,全市耕地面积为19256.50公顷,主要分布在城厢镇、清泉镇、祥福镇、福洪镇等乡镇。

耕地构成以水田为主,面积为9381.03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8.72%;

旱地次之,面积为7290.30公顷,占37.86%;

水浇地2585.17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3.42%。

全区耕地中平地8813.82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5.77%;

-6°

耕地面积4878.40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5.33%;

-15°

耕地面积3591.38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8.65%;

大于15°

耕地面积1972.90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0.25%。

(三)农村居民点数量及空间分布状况

根据2015年青白江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全区农村居民点面积3688.5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9.73%,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35.29%。

农村居民点分布相对分散。

三、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率较高,且利用方式以农用为主

经过漫长的土地开发利用历程,青白江区境内条件较好的土地资源基本得到了开发利用。

到2015年全市已利用土地面积达37400.23公顷,土地利用率高达98.70%,其中农用地面积26946.80公顷,占已利用土地面积的72.05%,土地利用呈现以农用为主的特征。

但是,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用地比例已有一定幅度地降低。

(二)耕地由单一的种植利用逐渐转为多元化利用

适应市场的需要,以市场决定农业结构的调整,高效配置耕地资源,在保持耕地粮食生产能力条件下,发展经济效益高、销路好的水果、蔬菜、苗圃等,从而实现了耕地资源的多元化利用。

2015年,全区1.5万余亩杏、桃、梨、李、葡萄等标准化生产基地,水果总面积达6.5万亩,菌蔬面积达8.4万亩,小麦高产示范片2个,马铃薯高产示范片1个,水稻高产示范片2个,玉米高产示范片2个,人和油桃、城厢食用菌、龙王蔬菜和水产等特色产业逐步走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三)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毗河及达成铁路以北区域大弯街道、红阳街道、弥牟镇、大同镇、城厢镇以及祥福镇毗河以北区域,大力发展城市综合服务业、高端制造业以及商贸物流产业,打造国际物流港,这些区域是城镇化进程的热点区域,该区域城乡建设用地所占比重较大。

南部的清泉镇、龙王镇、洪福镇、人和乡以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生态保育及适当开发旅游为主要功能,林地、耕地、园地等农用地为主要土地利用类型。

四、土地利用问题

(一)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矛盾突出,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

作为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划入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处长江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又与沿海的孟中印缅经济带相连“海上丝绸之路”,作为成都国际铁路港的所在地,青白江将拥有亚洲年吞吐量最大的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围绕铁路港构筑物流业、服务业、制造业“三业并举”的临港产业园区,建设成都国际铁路港贸易区,用地的需求十分迫切,而现有产业格局与城市总体发展矛盾突出,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

(二)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严重超标

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10453.43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3688.5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35.29%。

全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达183.51平方米,超过国家《村镇规划》规定的标准,农村建设用地集约节约性不高,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不尽合理,并且农村居民点用地目前仍大多缺乏统一规划,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较大。

(三)可开发后备资源不足

全区土地后备资源匮乏,其他土地面积493.83公顷,仅占全区土地总的1.30%,主要以河流水面、滩涂和其他草地为主,待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较少,且分散,多数地块分布山区,开发难度大,实现占补平衡主要依靠异地占补平衡。

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评价

一、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

《青白江区土地整理规划(2011-2015年)》规划确定,到2015年末全区整治农用地规模不低于6186.27公顷,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不低于6711.95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不低于1331.52公顷,新增耕地总量不低于1303公顷,其中农用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526公顷,其他途径补充耕地不低于777公顷。

二、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情况

(一)农用地整理实施情况

上一轮规划实施期间,全区已实施农用地整理项目共14个,并已全部通过竣工验收,整理农用地规模8755.38公顷,完成新增耕地面积795.67公顷。

实现规划目标比例分别为141.53%、151.27%,超额完成了上轮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目标。

通过土地整理规划的实施,保障了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推进了青白江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

农用地整理规划目标实现情况表见表3-1。

上轮整治规划农用地整理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表见表3-2。

表3-1青白江区上轮整治规划期间农用地整理规划目标实现情况表

单位:

公顷

指标

农用地整理规模

新增耕地面积

目标值

6186.27

526

规划期内完成值

8755.38

795.67

实现规划目标比例

141.53%

151.27%

表3-2青白江区上轮规划期间农用地整理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表

单位:

序号

状态

乡镇

立项批复文号及批复时间

整理面积

1

青白江区福洪乡字库村、民主村

2009.12.22

616.83

59.21

2

青白江区清泉镇花园村、北宁村

2010.3.25

701.51

57.27

3

青白江区清泉镇红星村、红岩村

584.58

57.34

4

青白江区人和乡壁山村、龙王村

2010.3.16

703.63

68.8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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