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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8毫克/立方米(超标率0.1%)

0.060毫克/立方米(超标率1.7%)

4.39吨/平方公里月(超标率0.0%)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达到Ⅱ类标准

酸雨发生频率

54.1%(被国家环保部门划入广东省酸雨危害区之一)

城区江段水质

大燕河市区段超标,其余达标

声环境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

道路交通噪声

平均等效声级54.9分贝,优于二类区标准

平均等效声级67.2分贝,优于四类区标准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73.1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18.44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9.7

森林覆盖率(%)

32.9

资料来源:

清远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4)、清远市辖区2003年和2004年突变指标清单等

从2004年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在清城区总体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空气质量较上年有所下降,部分河段水质变差,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尚达不到国家标准,环保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偏低等。

工业的发展必然会对生态和环境产生影响。

是否能达到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并举,实现建设珠江三角洲后花园的战略目标,将是清城区“十一五”期间的重要抉择。

二、清城区“十一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从清城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紧紧围绕清城区后花园发展战略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以保护水源水质为重点,实现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以保障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提升环境质量;

以科学技术、科技创新为手段,实施清洁生产,推行循环经济;

以体制创新为动力,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新机制;

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提升城市环境保护综合实力;

重视城市景观和绿地建设,建设绿色城区,把清城区打造成为珠江三角洲的后花园。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清城区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达到国家标准。

区域内河流水质有明显改善,水质达到国家Ⅰ~Ⅳ类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总体基本稳定在国家一~二级标准;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污水处理达到国家标准,生态植被有所恢复,固废处置率有所提高;

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经济发展逐步实现按照绿色GDP衡量,走循环经济、低消耗、低排放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建立较为完善的与生态区建设相适应的环境管理体系,争取在2008年实现林业生态区的目标。

表2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主要目标(2006-2010年)

1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d/a)

355

2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3

酸雨发生频率(%)

40

4

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

80

5

Ⅲ-Ⅳ

6

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60

7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8

机动车尾气达标率(%)

90

9

工业废水达标处理率(%)

>95

10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

60

11

生活垃圾达标处理率(%)

12

>90

13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

14

城市人均绿地(m2/人)

>10

15

城市城建区绿化覆盖率(%)

≥35

16

水土流失治理率(%)

17

35

18

陆地自然保护区占本区国土面积(%)

≥5.2

三、清城区“十一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

贯彻“将清远建设成为珠江三角洲后花园”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总体目标,依靠科学技术,对环境污染进行有重点的综合治理,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成一批对改善生态环境有重要影响的工程,优化大气环境、水环境等质量指标;

保护现有天然林,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

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环境监控,防止造成严重的局部污染;

加大对现有野生动植物特别是珍稀物种的保护力度,保持生物的多样化;

建设生态农业,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使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有较大的提高。

清城区产业布局的特点是工业主要分布在三个镇,据此,环境治理应有所侧重。

例如石角、龙塘镇有相当部分的废旧金属拆解和金属加工企业,环境保护治理重点应放在水环境和大气环境;

而源潭镇陶瓷工业大规模的发展,治理则应以大气环境为重点。

除三个镇之外,街道也有部分污染企业,对这些企业的环境治理也必须予以重视。

(一)大气环境治理

按照清远市区环境保护规划(2001.1),清远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两类,飞来峡风景名胜区、银盏温泉旅游度假区、迎咀旅游区为一类空气质量功能区范围,除此以外,市内其余范围均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但近年来由于工业园急速发展,例如源潭镇陶瓷生产线大规模的建设,空气质量可能会趋于恶化,所以有必要在工业集中区域设立三类空气质量功能区,即将区域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设为一类空气质量功能区范围,源潭镇生产陶瓷的工业园区设为三类空气质量区范围,其余为二类空气质量功能区范围,各功能区执行相应的空气环境标准。

1、改善能源结构

大幅度减少市区燃煤量,加大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争取到2010年终端能源消费量原煤所占的比例下降到10%,清洁的二次能源使用比例超过90%,其中城区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要大于95%,且全部使用含硫量小于0.9%的优质煤。

工业生产使用的含硫量大于1%的燃煤必须全部配套脱硫设施或者采用清洁燃烧技术。

鼓励改用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2、推广使用新能源

提高天然气在能源使用中的比例。

源潭镇新上陶瓷生产线,必须完成燃烧工艺技术改造,推广采用煤改制的冷净水煤气、采用天然气,提高废气治理达标能力;

原有生产线也必须在2010年前逐步完成改造。

大力发展新能源、洁净能源,开发地热资源,在农村地区推广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3、积极开展节能工作

加强建筑节能,促进工业节能,通过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等措施进一步降低能耗。

单位GDP能耗降低到0.25吨标准煤以下,单位GDP能耗和人均能耗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

4、实施公交优先战略

加速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实行公交车优先发展,减少交通产生的污染对环境的破坏。

加强整治机动车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不断完善机动车尾气检测制度,加强环保与交通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使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

5、加强道路交通扬尘的防治

2010年前,市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和洒水率达到100%。

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责任范围,定期开展检查和巡查。

6、普及居民液化气使用

实现2010年市区居民燃气率达到90%以上,从根本上控制居民大气污染源。

7、控制二次污染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的排放控制,采取积极措施削减工商业、建筑业和生活中的排放量。

2010年前全区加油站、主要储油库要实现油气的密闭回收。

消灭露天喷漆现象。

严格控制有机涂料和有机溶剂的使用,鼓励使用水溶性涂料和其它替代产品。

企业需要加装废气回收装置,城市地区餐饮业油烟分批进行治理,在烟尘达标基础上减少有机物排放。

(二)水环境治理

1、加强水源保护

重视饮用水源保护,保证水量、水质。

加强与上游地区的协作,共同实现北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保证源头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持在地表水Ⅰ类标准,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达到Ⅰ类标准。

以恢复饮用水源功能为目标,完成上游境内地区种植水源涵养林、水土流失治理等任务。

以控制氮、磷排放为重点,在水库周边积极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和退耕造林,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周围村镇与农村生活对水库水质的影响。

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取消网箱养鱼。

同时,严格执行地方法规,规范管理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和旅游活动。

成立水库联合执法队伍,对水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加强水源侧向补给区源头的水污染防治。

水源保护区内继续实施生态农业、水源涵养林、村镇生活污染物治理等相关措施。

2、强化综合整治

强化城市河湖管理,加强巡查监督。

到2010年全区水资源保护新建监测断面5个,保证重点河道和市区中心区水系等主要水体的水质按功能区达标。

已被污染的河流,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遏制,降低受污染程度。

重点整治的工程有大燕河(源潭-大燕河与北江交界处),整治后的水质由Ⅴ类提高到Ⅳ类;

石角镇乐排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河道清淤与拓宽,污染治理,建设污水处理厂,绿化美化两岸河堤。

通过综合治理,在2010年前实现河水不黑不臭。

3、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2010年前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和新建工作,源潭、龙塘、石角工业区要根据发展需要加快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

同时配套建设完善污泥处置系统。

必要地区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直接取用城市污水处理后提供市政、绿化或冲洗需水。

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中的环境管理,完善市场化、企业化经营机制。

力争2010年前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在线监控系统。

2010年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三)声环境治理

1、加强噪音污染控制

合理进行城市和社区规划,加强对城市交通、施工工地、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的控制。

禁止市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作业。

道路规划设计中充分考虑噪声扰民问题,在必要路段建设隔音屏障、降噪结构和低噪路面。

加强夜间进城的大型货车的管理,控制其行驶路段和速度。

2、严格执行功能区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将规划建成区划分为0类至4类标准区,分别执行相对应的有关噪声控制标准。

规划目标是减少城镇噪声和工业噪声污染,特别是交通噪声的影响,各区域分阶段使环境噪声控制达标。

(1)0类标准区:

夜间40分贝,昼间50分贝;

别墅、疗养、度假、生态旅游区(广州后花园、银盏温泉、狮子湖高尔夫球场等)。

(2)1、2标准区:

夜间45分贝,昼间60分贝;

文教、办公与居住混合区和工业、商业混合区(市区、镇区大部分区域)。

(3)3类标准区:

夜间55分贝,昼间65分贝;

工业集中区(区内各镇、街工业园区)。

(4)4类标准区:

夜间55分贝,昼间70分贝;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四)固体废物治理

继续推行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政策,加强废物管理。

重点通过替代燃煤、控制一次性物品使用、简化商品包装、净菜进城、倡导健康消费方式等措施,实现工业生产固体废物、商业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的源头削减,并强化回收利用。

通过调整工业结构,加强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固体废物现有综合利用系统的管理,使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建立严格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实现危险废物全部安全处理处置。

不能就地安全处理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集中处理,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填埋场。

其中,对医疗废物严格实行异地集中处理,不能简单与生活垃圾混同处理,集中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堆放和利用管理。

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完善废旧物品回收体系。

保证已建成的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新建城区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

201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

目前大部分的垃圾、粪便及工业固废都只是经过简单的填埋处理,有些甚至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容易泄漏造成土地污染,同时也占用大量的土地。

因此,必须加强对固体废弃物及城市垃圾的处理,对于垃圾处理厂的环保基础设施要保证其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五)农村环境保护

1、重视农业面源污染

指导农民适时适量施用化肥、农药及使用饲料。

到2010年前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的畜禽养殖业应全部迁出或关闭,其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水到2010年基本实现达标排放,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由于农业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70%,而集中供水占农村人口的22.75%,农村饮水安全人口只占农村人口的26.26%,2010年前必须全面落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3、重视农村环境改造

改善镇、村的下水道系统和垃圾收集系统。

完善镇区现有下水道系统,设立垃圾处理场地,逐步增大对农村环境治理的投入,改善农村的生活卫生环境。

(六)生态建设

以创建林业生态区为目标,在“十五”期间建成10万亩生态公益林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要求有8万亩以上达到一、二类林。

大力发展植树造林,规划建设江河、公路等两旁的绿化带和防护林带,形成绿色走廊;

加快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步伐,在全区形成防火林带网络;

加强全区绿化和城市综合整治,构筑多道绿色生态屏障,大幅扩大清城区的环境容量。

建设清远市自然生态保护区中心区工程,完成4万亩的建设目标。

保护好已建成的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内各种珍稀动植物和自然山水风景,扩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和数量;

努力建设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城市观光休闲林业工程,森林覆盖率保持在35%以上,争取在2008年实现林业生态区,实现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保护目标。

表3清城区生态建设指标

山区≥65丘陵≥45平原≥25

生态公益林中一、二类比例(%)

≥90

农田防护林网绿化率(%)

水土流失生物治理率(%)

≥95

自然保护区占全区面积(%)

山区≥9丘陵≥6平原≥3

绿色通道绿化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地率(%)

≥30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人)

≥10

村庄绿化率(%)

≥20

1、水土流失防治

根据清城区域内山区、丘陵与平原将近对半的特点,对于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要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并举,以改造坡耕地为中心,开展小流域和山系综合治理,恢复和扩大林草植被,控制水土流失。

保护天然林资源,支持重点林区调整结构,停止天然林砍伐。

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人工草地。

山丘顶部通过封育治理或人工种植,发展水源涵养林、速生林和经济林,减少地表径流,防止土壤侵蚀。

加大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力度,恢复林草植被,提高植被覆盖。

2、农业生态环境建设

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农业建设,控制区内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业污染,减少禽畜粪便对地表水和土壤的直接污染,大幅度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

完善农业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种植结构,积极发展绿色产业,贫瘠土地退耕还林还草,域内不再开垦荒地用于农作物种植。

采用种植越冬作物、加强农田林网建设等各种形式的降尘措施,推广保护性农田耕作技术,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

抓好创建生态示范区的工作,发展高效型生态农业,大力发展安全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实施标准化管理,市区食用农产品100%达到安全农产品标准。

促使区内农业生产向城市生态保障型农业转化,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3、生态功能区域划定和保护

划定周边地区重要水源保护区、涵养区,对水、土地、森林、矿产、水产渔业、生物物种、旅游等重点资源开发区实施强制性保护,对于生态培育区、生态建设区等生态敏感区要实行重点规划和保护。

对于闲置多年,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划定为重要生态培育区,实施抢救性保护,实行严格保护下的适度利用和科学恢复,防止进一步生态破坏和生态功能退化。

对于推平而尚未建筑的土地,要采用植被恢复措施,严格控制在生态培育区的各种开发建设行为,防止形成新的生态破坏。

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京广铁路、武广铁路等主干道路要建立宽度为50~100米的沿路绿化隔离带。

沿江要建立生态绿化林,以发挥其涵水、防风、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

4、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保护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到2010年全区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超过5.2%。

加强有关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旅游业统一规划管理,开展生态旅游,强化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建设。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及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监管体制。

5、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重点水源的保护

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为最大限度地保存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清洁水源,最大限度地利用降水和再生水源,尽量保证生态用水需求。

发展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建设节水型城市。

继续加强节水工作,合理上调用水价格。

开展城市节水,结合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发展,建设水循环利用系统。

积极开展雨水利用工作,做好汛期雨洪的拦截及回灌工作,结合山前绿化、片林绿化、砂石料场整治、绿化铺装等,补充、涵养地下水源。

开展污水回灌地下水应用研究和适宜地区地下水回灌与储存应用研究。

大力利用再生水的同时,完善各类再生水水质标准。

6、生物多样性保护

抓好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全区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结合保护区建设,保护和恢复珍稀动植物栖息地。

开展动物“再引入”工程相关技术的研究,加强珍稀物种回归自然栖息环境的技术研究。

在各类城市绿地的建设中,注重植物多样性配置,建立大面积、物种多样的人工绿地生态系统。

加强区域内野生鸟类的保护。

7、城市绿地绿化

到2010年,市区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m2以上。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完成1~2处5公顷以上的大型集中绿地建设,形成多处1公顷以上以乔木为主的大型集中绿地,基本形成500米服务半径的街区公园布局。

完善市区两侧绿化,搞好其它城市道路、水系两侧绿化,高标准完成主要街道的绿化改造。

广泛开展立体绿化,有条件的墙体进行垂直绿化,逐步试点并推广屋顶绿化,鼓励和引导居民绿化阳台。

实施拆墙透绿、拆违还绿措施。

保护和适当增加市区水面面积,完善水面景观。

加强城市景观建设,提升中心城区景观品味。

8、环境综合整治

坚决杜绝新的违法违章建筑。

在2010年基本拆除城区现有的违法建设。

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环境的整治力度,加强对此类地区外来人口的管理。

2010年,实现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状况和管理基本与市区同步。

规范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外观,使其外观整齐、美观。

对域内再生资源行业进行整顿,在2010年前再生资源的回收、剥离加工必须全部进园处理。

改进再生资源剥离工艺,促进清城区再生资源行业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

四、清城区“十一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主要对策与措施

清城区“十一五”规划中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对策措施,要围绕实现珠三角后花园的总体目标进行。

通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经济建设造成的损害,使清城区的环境质量保持在较高的水平,经济社会与环境持续协调发展。

1、科学测定环境容量

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科学合理制定清城区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清城区水环境、大气环境等容量,合理开发经济、科学布局工业、最大限度保持生态平衡。

要实现珠三角后花园的目标,就必须切实考虑当地的环境容量,对引进的项目有可为和不可为。

对带有较强污染源的项目,要提高准入门槛;

对已经进入的企业要加强技术改造,完成工艺改革和技术升级。

例如源潭镇陶瓷工业的发展,由于形成了产业集聚,其规模必定会受到环境容量的限制,所以必须对其发展空间有科学的界定,同时通过对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使其环境容量最大化。

2、以珠三角后花园为建设标尺

伴随着珠三角产业向清远市的转移,以环境优势著称的清城区生态环境必然会发生变化,所以政府的投资取向必须要以建设珠三角后花园为标尺,有自然资源和环境成本的概念,也就是有绿色GDP的理念,在经济发展中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损害减少到最小程度。

GDP是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核心体系,它不仅被用来计算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衡量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分析和评价经济发展事态,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作为衡量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尺度,同时也是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标竿。

由于现行的GDP评价标准没有将经济过程中的自然资源成本和对环境的损害计算在内,造成了经济过程中的投入成本低估和产出价值高估。

这种忽视资源与环境成本的计算方法,从根本上否定了自然资源匮乏和环境质量恶化对经济过程的约束,结果只能是片面地反映了经济的增长。

所以区政府必须在经济核算体系中要逐步建立绿色GDP的理念,以建设珠三角后花园为标尺,重视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成本投入,在考虑地方经济决策时能顾及环境容量等因素。

3、建立生态环境法律保障机制

在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同时,要根据清城区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维护各种环境与资源法规的严肃性。

确立环保部门在区域内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环保软件、硬件的配置,保障生态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

涉及到域内新建项目,环保部门有第一审批权和否决权,强化环保部门在环境和资源管理的监督管理力度。

4、完善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

清城区的再生资源生产,已在国际市场成为品牌。

由于历史的原因,前期生产工序处于极不规范的状态,并由此造成了水资源、土壤、空气等污染。

所以建设中国(清远)循环经济产业园,是对再生资源规范管理的必要手段,是实现集中排污治污的必要方式,同时也是做大做强再生资源项目的必要保证,区政府应以经济和行政的手段,尽快分期、分批将所有的再生资源生产企业集中到再生资源示范基地内,建设污水处理厂,实现再生资源生产的园区管理和集中治理。

5、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按照各级政府对所辖区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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