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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施工升降机安全运行文档格式.docx

在吊笼内载荷超过额定载重量的10%以上时,超载检测检测装置在吊笼内给出警告信号,并阻止其正常启动。

不应设有使用者可取消警告信号的装置。

2.施工升降机应设有防止吊笼坠落的安全装置。

防坠安全装置在任何时候都应起作用,包括安装、拆卸和动作后重新设置之前。

防坠安全装置应在有效的标定期内使用,并动作有效、可靠。

防坠安全装置应有检测合格证(或检测报告)有效标定期不得超过1年。

防坠安全器出厂五年后应强制报废。

3.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和对重用的钢丝绳应设有防松绳装置,该装置应有符合要求

的松绳开关,并应能中断吊笼的任何运动,直到经专业人员操作后才能恢复吊笼运动。

4.施工升降机应设有行程限位开关,规定如下:

(1)应在施工升降机应设置自动复位型上、下限位开关,但不应以触发上行程开

关作为最高层站停靠的通常操作。

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符合:

①当提升速度小于0.8m/s时,吊笼触发上限位开关后,留有的上部安全距离L不得小于1.8m;

②当提升速度大于0.8m/s时,吊笼触发上限位开关后,上部最小安全距离L应满足:

L=1.8+0.1V2

式中:

L:

上部安全距离;

V:

提升速度,m/s。

③下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

下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额定载荷下降时触板触发该开关,使吊笼制停,此时触板离触发下限开关还应有一定行程。

(2)在行程最上和最下端均应设置非自动复位型上、下极限开关,其应能在吊笼与其他机械式停止装置(如缓冲器)接触前切断动力供应,使吊笼停止。

①上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越程距离,SC型施工升降机为0.15m,SS型施工升降机(人货)为0.5m。

②下极限开关: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笼碰到缓冲器之前,下极限开关首先动作。

(3)极限开关动作后,只有专业人员才能使吊笼恢复运动;

(4)极限开关与行程开关不应共用一个触发元件;

(5)极限开关均应由吊笼或其相关部件的运动直接触发。

(6)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5.每班作业前要对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装置进行检验,确保灵敏可靠。

★ 

对重钢丝绳应安装防松绳装置,且灵敏可靠。

设置要求:

1、钢丝绳式升降机和对重用的钢丝绳应设有防松绳装置,该装置应有符合要求的松绳开关,并应能中断吊笼的任何运动,直到经专业人员操作后才能恢复吊笼运动。

2、当单根钢丝绳过分拉长或破坏时,电气安全装置应停止升降机的运行。

施工升降机应安装急停开关,且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开降机操作平台、制动复位型急停开

1、停机装置(急停开关)应能使升降机(包括动力驱动的门)停机或保持在非工作状态。

停机装置(急停开关)应设置在:

a)地面防护围栏外;

b)滑轮间(如果有。

滑轮间指仅装设滑轮或限速器和电气设备的房间;

c)吊笼顶,如果吊笼顶可接近;

d)安装/拆卸/维护/检查控制装置中;

e)吊笼内。

2、停机装置(急停开关)应是非自动复位型的。

施工升降机必须安装吊笼和对重用的缓冲器,且符合规范要求。

1、应在吊笼和对重运行通道的最下方安装缓冲器。

2、装有额定载重量的吊笼以大于额定速度0.2m/s的速度作用在缓冲器上时,吊笼的平均减速度应不大于1g,减速度峰值大于2.5g的时间应不大于0.04s;

3、使用液压缓冲器时,应提供检查油位的方法,应由电气安全开关监控液压缓冲器的动作,当液压缓冲器被压缩时,吊笼不能通过正常操作启动。

安全限位装置

施工升降机应安装上、下极限开关,且灵敏可靠。

1、在行程最上和最下端均应设置一个极限开关,其应能在吊笼与其他机械式停止装置(如缓冲器)接触前切断动力供应,使吊笼停止。

2、极限开关动作后,只有专业人员才能使吊笼恢复运动。

3、极限开关均应由吊笼或其相关部件的运动直接触发。

施工升降机应安装上限位开关,且灵敏可靠。

1、施工升降机应设置上行程(限位)开关。

2、上行程(限位)开关应是自动复位型的。

施工升降机应安装下限位开关,且灵敏可靠。

1、施工升降机应设置下行程(限位)开关。

下行程(限位)开关应能使以额定速度运行的吊笼在接触到下极限开关前自动停止。

2、下行程(限位)开关应是自动复位型的。

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的安全越程应符合规范要求。

上行程(限位)开关应能使以额定速度运行的吊笼在接触到上极限开关前自动停止,但不应以触发上行程(限位)开关作为最高层站停靠的通常操作。

极限开关与上、下限位开关不应共用一个触发元件。

1、极限开关与上、下行程(限位)开关不应共用一个触发元件。

2、极限开关均应由吊笼或其相关部件的运动直接触发。

吊笼门应安装机电连锁装置,且灵敏可靠。

1、吊笼门应配备机械锁以保证正常运行时其不会被打开,除非吊笼底板与层站的距离符合规定时。

2、吊笼门应设有电气安全装置(开关),所有吊笼门都关闭时,吊笼才可以启动或保持运行状态。

吊笼顶窗应安装电气安全开关,且灵敏可靠。

1、吊笼上应至少有一扇门或活板门用做紧急出口。

这些门应可在吊笼外不借助钥匙打开,或在吊笼内用特定的钥匙打开。

紧急出口可以是吊笼门、吊笼顶活板门或其他紧急逃离门。

2、紧急出口门的锁应有电气安全装置(开关),当门未锁紧时,电气安全装置(开关)应使升降机停止运行;

只有在重新锁上后,方可恢复升降机的正常工作。

3、吊笼顶活板门应有电气安全装置(开关),当活板门未关闭时,电气安全装置(开关)应使升降机停止运行。

4、吊笼顶活板门尺寸应至少为0.4m×

0.6m,且不应向吊笼内打开。

抵达活板门的梯子应始终置于吊笼内。

5、若在吊笼围壁上设有紧急出口门,其尺寸应至少为0.4m×

1.4m,且应和吊笼内打开或是滑动式的,或提供其他通往导轨架或建筑结构物的安全通道。

三、防护设施

(一)安全通道

施工升降机地面通道上方应搭设安全通道。

(二)地面防护围栏

施工升降机应设置地面防护围栏,且符合规范要求。

1、施工升降机地面防护围栏应围成一周,高度应不小于2.0m,在其锁定的位置,用一个刚性的5000mm2的方形或圆形平坦表面将300N的法向力施加到门的任一面上的任何位置时,门应:

──能承受且无永久变形;

──弹性变形不大于30mm;

──试验之后工作正常。

当用一个刚性的5000mm2的方形或圆形平坦表面,将600N的法向力施加到门的任一面的任何位置时,门可不满足上述要求,但应保持安全。

2、地面防护围栏应设有围栏门。

围栏门应视为层门,符合全高度层门的要求。

地面防护围栏及其关闭的门,其间隙、通孔和开口尺寸应符合规范要求,但其与正常作业时的升降机运动件的距离不小于0.85m(额定速度大于0.7m/s时)或0.5m(额定速度不大于0.7m/s时)除外。

3、所有吊笼和运动的对重都应在地面防护围栏的包围内。

4、维护时为能从地面防护围栏门出入,围栏门应能从里面打开。

(三)层站平台

1.在施工升降机与主体结构之间应设置层站平台,层站平台及架体应与外脚手架分

开,独立设置,满足稳定性要求。

2.层站平台的尺寸应根据施工升降机技术参数及安装位置确定。

3.层站平台及架体的搭设必须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通过设计计算确定,并编制专

项方案。

当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50m及以上或悬挑式脚手架架体高度超过

20m及以上时,专项方案必须进行专家论证。

4.每层层站平台尽量与结构面平齐,外侧略高内侧50mm,两侧应有1.2m高防护栏

杆和200mm高踢脚板。

平台板必须采用不小于50mm厚木脚手板,铺设严密。

不准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

沿吊笼运行一侧不允许有局部探头板的现象。

层站平台架体两侧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5.层站平台及架体的搭设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有关规定执行。

6.吊笼门门边缘与层站平台边缘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50mm。

7.正常作业时,关闭的吊笼门与关闭的层门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150mm。

8.施工现场推广使用楼层联络装置

地面防护围栏门应安装联锁保护装置,且灵敏可靠。

地面防护围栏门应配备门锁装置,只有在围栏门处于关闭和锁紧位置时才能启动或保持吊笼的运行。

地面出入口应设备防护棚,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1、地面进料口防护棚应设在进料口上方,宽度必须大于通道口宽度,长度必须符合防坠落半径要求,宽度应大于吊笼宽度。

2、当建筑物超过2层时,施工升降机地面通道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当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应设置双层防护棚。

3、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防护棚顶应采用双层防护设置。

4、防护棚的材质应坚硬、铺设材料应有防贯穿能力。

施工升降机停层平台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1、停层平台应为独立受力体系,不得搭设在施工升降机附墙架的立杆上。

2、停层平台的脚手板铺设应严密、牢固。

3、装载和卸载时,吊笼门边缘与层站边缘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50mm。

层门

 

1.每一个层站平台入口处必须设置层门,层门必须朝层站平台侧开启,门栓必须设置在靠施工升降机一侧。

2.层门开口的净高度应不小于1.8m,净宽度与吊笼门出口宽度之差不得大于120mm。

3.层门关闭时,除门下部间隙应不大于35mm外,任一门与相邻运动件的间距有关的任何通孔和开口的尺寸及门周围的间隙或零件间的间隙,应符合《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23821-2009表4的规定。

4.有条件的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层门与吊笼门连锁装置。

5.层门应处于常闭状态。

未经施工升降机司机许可,不得开启层门。

6.层门制作材料清单如下表1:

表1:

层门制作材料清单

★各层站入口处应安装层门,层门应起作用。

1、每个层站入口处应安装层门,层门应全宽度遮住开口,层门不应朝升降通道打开。

2、不应利用由吊笼运动所操控的机械性装置来打开或关闭层门。

层门应符合规范要求,达到定型化。

1、层门应定型化,工具化。

2、全高度层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层门开口的净高度应不小于2.0m。

在特殊情况下,当建筑物入口的净高度小于2.0m时,则允许降低层门开口的高度,但任何情况下层门开口的净高度均为不小于1.8m。

(GB26557─2011第5.5.3.8.1条)

②正常作业时,关闭的吊笼门与关闭的层门间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150mm。

否则应有措施使其符合要求,或者配备符合要求的层站入口侧面防护装置。

侧面防护装置与吊笼或层门之间任何开口的间距应不大于150mm。

③层门关闭时应全宽度遮住升降通道开口。

④门关闭时,除门下部间隙应不大于35mm外,任一门与相邻运动件的间距有关的任何通孔和开口尺寸及门周围的间隙或零件间的间隙,应符合GB23821─2009表4的规定。

⑤在层门锁定的位置,用一个刚性的5000mm2的方形或圆形平坦表面将300N的法向力施加到门的任一面上的任何位置时,门应:

───能承受且无永久变形;

───弹性变形不大于30mm;

───试验之后工作正常。

当用一个刚性的5000mm2的方形或圆形平坦表面,将600N的法向力施加到门的任一面的位置时,门可不满足上述要求,但应保持安全。

3、除了地面防护围栏外,可使用低高度层门,低高度层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层门高度在在1.1m~1.2m之间。

并应至少有防护栏杆、半高的中部横杆和至少高于地面150mm的护脚板。

②层门上部的外边缘与正常作业时的升降机运动件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0.75m;

如果额定速度不大于0.7m/s,则此安全距离可为0.40m。

③当吊笼边缘与层站边缘或吊笼与层门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150mm且无其他结构有效防护时,应配备层站入口侧面防护装置。

④低高度层门应配备可核验其关闭和锁紧位置的联锁装置。

该联锁装置的动作应在吊笼门口处控制。

用简单的方法应不能干扰该联锁装置的动作。

四、附着

1.附墙架应采用配套标准产品,当附墙架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时,应对附墙架另行设计,附墙架的设计应满足构件刚度、强度、稳定性等要求,制作应满足设计要求。

2.附墙架附着点处的建筑结构承载力应满足施工升降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要求。

3.施工升降机的附墙架应完好无损,固定可靠,其附着距离、附墙架间距及自由端高度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附墙架平面与附着面的法向夹角不应大于8°

当附着装置因条件限制不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时,其计算书、设计图及制作材料,应由制造厂家确认或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经专家论证。

附墙架采用非配套标准产品时,应进行设计计算。

1、附墙架应采用制造厂的配套标准产品。

2、当附墙架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时,应对附墙架另行设计计算。

附墙架与建筑结构之间的连接方式及其角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1、附墙架与建筑物连接方式主要有:

附墙架与墙上预埋件连接;

用穿墙螺栓固定;

预埋螺栓;

与钢结构焊接。

2、附墙架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1、沿垂直方向的附墙架间距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2、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施工升降机安全告示牌

1、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额定乘员数标牌应置于吊笼醒目位置。

严禁在超过额定载重量或额定乘员数的情况下使用施工升降机。

2.施工升降机安全公示牌应挂设在升降机防护棚处,图牌尺寸为1.8米X1.2米。

五、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1.钢丝绳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丝绳的特性应符合《一般用途钢丝绳》GB/T20118的要求;

(2)钢丝绳的保养、磨损、变形、锈蚀和报废应符合《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的要求;

(3)悬挂吊笼的钢丝绳应不小于两根,且相互独立。

若采用复绕法,应考虑钢丝绳的根数而不是其下垂的根数。

(4)钢丝绳末端连接(固定)的强度应应不小于钢丝绳最小破断载荷的80%.如果钢丝绳的末端固定在升降机的驱动卷简上,则卷简上应至少保留两圈钢丝绳。

(5)钢丝绳末端应采用可靠的方法连接或固定,如:

①金属或树脂浇铸的接头;

②带套环的编结接头;

③带套环的压制接头;

④楔形接头;

⑤钢丝绳压扳(可使钢丝绳在卷筒上有保留圈的钢丝绳固定装置)。

不得使用可能损害钢丝绳的末端连接装置,如U形螺栓钢丝绳夹。

2.滑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绳槽应为弧形,槽底半径R应满足:

1.05r≤R≤1.075r,其中t为钢丝绳半径;

深度不少于1.5倍钢丝绳直径;

(2)引导钢丝绳上行的滑轮应防止异物进入;

(3)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钢丝绳脱槽;

(4)钢丝绳与滑轮轴平面法线的夹角(钢丝绳偏角)不超过2.5°

3.对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笼不应用作另一吊笼的对重;

(2)对重的上下两端应设有合适的滑靴或滚轮导向;

(3)若对重使用填充物,应采取措施防止其窜动。

(4)对重应按GB2893的规定涂成警告色。

对重钢丝绳应不少于两根且相互独立。

悬挂用钢丝绳应不少于两根,且相互独立。

应设置自动平衡悬挂钢丝绳张力的装置。

任何弹簧都应在压缩的状态下工作。

钢丝绳不应存有磨损、变形、锈蚀等缺陷。

1、钢丝绳的安装、维护、保养、检验及报废应符合GB/T5972的有关规定。

2、钢丝绳的可见断丝数达到或超过GB/T5972-2009中表1和表2的断丝控制标准时应报废。

3、如果整支绳股发生断裂,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4、如果由于外部磨损使钢丝绳的实际直径比其公称直径减少7%或更多时,即使无可见断丝,钢丝绳也应报废。

5、有波浪形的钢丝绳,如绕过滑轮或卷筒的钢丝绳在任何载荷状态下不弯曲的直线部分满足d1(公称直径)>

4d/3(d为变形后的相对包络直径)或绕过滑轮或卷筒的钢丝绳弯曲部分满足d1>

1.1d,则钢丝绳均予以报废。

6、有笼状畸变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7、有绳芯或绳股挤出(隆起)或扭曲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8、有扭结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9、钢丝绳的检验、报废应符合《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的规定。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1、钢丝绳直径应不小于8mm。

2、钢丝绳末端连接(固定)的强度应不小于钢丝绳最小破断载荷的80%。

如果钢丝绳的末端固定在升降机的驱动卷筒上,则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两圈钢丝绳。

钢丝绳末端应采用可靠的方法连接或固定(见上图),如:

──金属或树脂浇铸的接头;

──带套环的编结接头;

──带套环的压制接头;

──锲形接头;

──钢丝绳压板(可使钢丝绳在卷筒上有保留圈的钢丝绳固定装置)。

不得使用可能损坏钢丝绳的末端连接装置,如U形螺栓钢丝绳夹。

滑轮必须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

滑轮上的钢丝绳防脱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引导钢丝绳上行的滑轮应防止异物进入;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钢丝绳脱槽。

对重的重量、固定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1、若对重使用填充物,应采取措施防止其窜动。

2、应标明所需对重的总质量,每个单独填充物上应标明其自重。

对重应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

1、对重的上、下两端应设有合适的滑靴或滚轮导向。

2、对重应具有有效的装置使对重在导靴或滚轮失效时仍能保持在导轨上。

六、安装、拆卸与验收

安装、拆卸单位应有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单位应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施工作业活动。

在安装、拆卸施工升降机之前应编制专项方案并经审核、审批。

1、施工升降机安装作业前,安装单位应编制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准后,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作业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施工升降机使用要求等编制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方案。

3、当安装、拆卸过程中专项施工方案发生变更时,应按程序重新对方案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继续进行安装、拆卸作业。

施工升降机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应经责任人签字。

1、施工升降机安装调试完毕,经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

2、施工升降机经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组织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进行验收。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验收表格应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安装、拆卸人员及司机应持证上岗。

1、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工、电工等作业人员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施工升降机司机应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得无证操作。

施工升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1、在每天开工前和每次换班前,施工升降机司机应按使用说明书及规范的要求对施工升降机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应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应向使用单位报告。

2、在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每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规范要求对施工升降机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实行多班作业的施工升降机,应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司机应按规范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表。

接班司机应进行班前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作业。

七、导轨架

导轨架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安装垂直度偏差

导轨架架设高度,h/m

H≤70

70<

h<

100<

td="

"

>

<

/h<

150<

h≤200<

/h≤200<

H>

200

垂直度偏差/mm

≤(1/1000)h

≤70

≤90

≤110

≤130

对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导轨架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1.5/1000)h。

施工升降机导轨架安装垂直度偏差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和规范的要求,具体见上表规定。

标准节质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标准节质量要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施工升降机安装前应对各零部件进行检查,对有严重磨损、变形的标准节及其他零部件进行更换。

对重导轨要符合规范要求。

导轨应是刚性的,不应使用柔性元件,如钢丝绳或链条。

标准节连接螺栓使用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连接件和连接件之间的防松防脱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不得使用其他物件代替,对有预紧力要求的连接螺栓,应使用扭力扳手或专用工具,按规定的拧紧次序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规定的扭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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