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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注: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为80%×

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收益率+20%×

中信全债指数收益率。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本基金建仓期自2009年8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2月25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合同自2009年8月26日起生效。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为上海。

公司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2%。

截至2011年底,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4只基金,分别为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针对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采取了一系列行动来落实指导意见中的各项要求。

明确了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的具体责任,在日常交易中,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在恒生交易系统中执行公平交易程序,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

对于场外交易,通过业务流程的人为控制执行公平交易程序。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无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投资组合。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是国内外形势复杂并且多变的一年。

国际上,中东和北非动乱、日本地震和核辐射、欧债危机等事件对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造成了很大冲击;

而国内,高企的通胀水平、持续的房地产调控和货币紧缩影响了经济增长速度,拉低了企业盈利增速,提高了资金的预期收益率,打压了股票市场的估值水平。

A股除4月中旬以前有较为持续的上涨外,其余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抵抗式下跌的过程中;

行业方面,食品饮料、金融服务和房地产表现相对较好,有色金属、电子元器件和机械设备跌幅居前。

由于市场判断偏乐观,同时对医药和迎合经济增长转型的科技类成长股配置偏重,本基金2011年度业绩不尽人意。

  4.4.2报告期内基金业绩的表现

  2011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4.06%,落后业绩比较基准11.64个百分点。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2年,全球经济的复苏之路依然充满艰难。

国际方面,欧债危机悬而未决、美伊局势有趋紧迹象;

国内方面,压力犹存的通胀和左右为难的房地产调控局面使货币政策难以大幅放松、高企的资金成本和日益上升的劳动力成本正在削弱企业的盈利能力。

尽管困难重重,但希望的曙光也开始显现:

美国经济逐步复苏,中国经济转型虽很迟缓但已在悄然进行。

相较之下,我们认为2012年全球经济形势有望好过2011年,中国企业盈利增速也有望迎来转机,经历过大幅调整后的A股市场下跌空间有限,将不乏结构性和阶段性的机会。

  面对依然复杂的市场环境,本基金在重点关注大消费、低估值和新兴产业板块的同时,将更加积极灵活地把握各种结构性和阶段性的机会,积小盈为大盈,力争获得较好的超额收益。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1年度内,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制度,在督察长的指导和监察稽核部的努力下,开展了一系列监察稽核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现将全年的监察稽核工作总结如下:

  1、针对上海证监局现场检查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公司于2011年2月15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反馈意见函》。

公司对《反馈意见函》中提出的问题及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迅速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并开展整改工作。

为保证整改工作的持续性,公司已将检查发现问题作为关注点列入《监察稽核项目表》,在每季度的常规检查中均会重点关注落实情况或执行情况。

截至2011年二季度末各项检查发现问题都已整改完毕。

  2、对公司管理制度体系不断修订和完善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核和修订。

2011年度,公司修订和发布的主要制度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制度》、《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管理办法》、《固有资金投资基金操作手册》、《营销活动管理制度》、《员工报销制度》、《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基金备选库管理制度》、《直销业务流程手册》、《估值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债券投资管理制度》、《债券分销工作流程》、《新股IPO询价申购业务流程》、《境外基金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离任审计和离任审查管理制度》、《估值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新股IPO询价申购工作流程》等,并对公司的所有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了一轮梳理。

这些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对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规范地进行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3、开展日常的投资合规监控工作

  在投资合规监控方面,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规情况进行监控。

在基金日常投资运作过程中,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对基金投资进行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

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

  

(1)基金投资的各项阀值设置和修改都必须通过监察稽核部的事先审核。

  

(2)风险管理部对基金的投资进行日常监控,每日填写监控日志,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内部制度规定的行为予以记录并督促整改。

定期监测在各个交易席位上的交易量,防止过于集中。

  (3)监察稽核部定期检查基金经理在出差时的书面授权、新股申购流程等,定期抽查投资决策是否有研究报告的支持以及股票库的建立和维护是否符合公司有关制度。

  (4)对新上岗的投资交易人员在上岗前进行一对一的合规培训,强化投资交易人员对合规要求的理解,提高投资交易人员的合规意识。

  4、对各类法律文件和基金营销材料进行合规审核

  材料审核包括各类法定信息披露文件、新产品申报材料、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各类新闻通稿、媒体采访稿、各类合同协议等,确保各项材料的合法合规性。

对于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的宣传推介材料,均经公司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经副总经理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备。

  5、积极开展各类合规培训

  监察稽核部及时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传递给各相关业务部门,并对具体的执行和合规要求进行提示。

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职业操守的教育和监督,并开展法规培训。

本年度,监察稽核部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

各类合规培训主要包括:

  

(1)全部新进公司员工在到岗内一定时间内进行合规培训;

  

(2)对投资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咨询业务投资经理、交易总监等)进行上岗前的专项合规培训;

  (3)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年度的合规培训。

  6、对员工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进行合规监控

  监察稽核部按照《员工个人证券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办法》严格要求公司员工对每季度个人证券投资情况进行申报,并定期对相关申报情况进行统计、管理和检查。

  7、开展各类内部审计工作

  

(1)常规审计工作

  监察稽核部严格按照证监会对基金公司季度监察稽核工作的要求进行了4次季度常规审计,完成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并及时报送监管部门;

内容涵盖了公司治理、投资管理、营销与销售、后台营运管理、人力资源和反洗钱等方面,涉及170余个业务风险点。

每次常规审计均对上季度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追踪,确保问题整改的及时性。

  

(2)专项审计工作

  监察稽核部在2011年度共计开展专项审计9项,包括4次新基金募集审计工作、1次针对基金经理离任进行的离任审查、4次针对性质较为重要或核心业务领域的专项审计工作。

  其中,4次新基金募集审计工作具体包括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审计、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审计、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审计以及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审计;

1次基金经理离任审查为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信诚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张锋离任审查;

4次针对性质较为重要或核心业务领域的专项审计工作具体包括采购业务开展情况专项审计、境外证券市场基金业务开展情况专项审计、营销费用专项审计、反洗钱年度专项审计

  在上述9项专项审计工作中,共发现23项审计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

截至本报告日,其中16项审计问题已整改完毕,其他7项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正在整改过程中。

  8、信息披露与文件报备

  监察稽核部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公告,包括基金发行时的法律文件、基金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分红公告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LOF基金生效、开放申赎、上市交易及定期报告等内容的公告,并报监管机关备案。

2011年,我们认真按照证监会部署进行XBRL文档的测试和报送,同时做好其他文件的书面报备和网上报备。

  9、牵头开展反洗钱的各项工作

  

(1)按时进行反洗钱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将相关可疑记录及时上报反洗钱监测中心。

在本年度触发可疑交易报警的165笔交易中,109笔是因为长期持有后的赎回,我们判断为正常交易不予上报;

1笔遗产继承导致的非交易过户,资料齐全,排除洗钱嫌疑不予上报;

6笔是直销机构客户,经向直销人员了解,排除洗钱嫌疑不予上报;

全年累计上报可疑交易49笔,其中机构可疑交易报告3笔,个人可疑交易报告46笔;

  

(2)主动提醒身份信息缺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客户,进行身份信息的填补、更新;

  (3)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了反洗钱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反洗钱培训。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基金估值程序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最严格的控制。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估值决策委员会来更有效的完善估值服务。

估值决策委员会包括下列成员:

首席运营官(会议主席)、副首席运营官、风险控制总监/专员、数量研究员、交易总监、运营总监、基金会计主管。

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运营部、稽核部、投资部、风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

  估值政策和程序的确立和修订须经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行。

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的运营部使用估值政策确定的估值方法,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托管协议中“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确定的规则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2.基金管理人估值业务的职责分工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业务采用双人双岗,所有业务操作需经复核方可生效。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需经处理估值的操作人员、复核估值的复核人员和基金运营总监三人确认后,方可对外发布。

  3.基金管理人估值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会计上岗证和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平均拥有6年金融从业经验和3年本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从业和基金估值经验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的后台与投资业务隔离,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或决定估值

  基金经理持续保持对基金估值所采用估值价格的关注,在认为基金估值所采用的估值价格不足够公允时,将通过首席投资官提请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调整基金管理人所采用的估值政策。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5%(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该处理符合基金利润分配原则。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报告截止日:

2011年12月31日

  单位:

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761元,基金份额总额1,410,682,811.24份。

  7.2利润表

  本报告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俊锋桂思毅詹朋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540号文)和《关于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09]569号文)批准,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09年8月26日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0-40%;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指引》、《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

  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会计报表附注7.4.2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7.4.6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2001]61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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