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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举止行为方面,要做到“立而不跛”、“坐而不差”、“独处不倨”。
在情绪涵养方面,要做到“笑而不喧”、“虽怒不骂”。
总而言之,是要用礼教的规范来约束自己的一举一动,从而保持对胎儿的良好影响。
三、童子礼
古代关于儿童生活常规的要求极多,被概括为“幼仪”或“童子礼”,基本上都是为封建礼教服务的。
总的原则是谦卑、恭谨、稳重。
南宋学者吕祖谦说,“教小儿先教以恭谨、不轻忽。
”朱熹也强调,“为人子弟,须是常低声下气。
”各种幼仪的拟定基本上都出于这一宗旨。
四、保傅制度
古代设有专门辅导和教谕君主及太子的官员,这就是师、傅和保。
据史料记载,早在西周以前,就曾设置有太师、太傅和太保的官职,合称“三公”,它们的副职分别为少师、少傅和少保,合称“三少”,这类官员统称为师傅、师保或保傅。
贾谊说:
“古之王者,太子初生,固举以礼。
……故自为赤子,而教固已行矣。
昔者,周成王幼在襁褓之中,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
保,保其身休;
傅,傅之德义;
师,道之教训。
三公之职也。
于是为置三少,皆上大夫也,曰少保、少傅、少师,是与太子燕者也。
”
继胎教以后,太子一出生,、就要受“礼”的熏陶。
可以说,太子自婴儿时就开始接受教育了,各种保傅之官于太子还在襁褓之时就设立了,而且有着明确的分工:
保,负责身体保育方面;
傅,负责道德培养方面;
师,负责知识和经验的教导方面。
这正是学前教育的三个基本方面,可见古人在婴幼儿教育方面还是颇有计划安排的。
五、古代学前教材
在识字教育方面,出现了宋初江浙民间人士所撰的《百家姓》和宋末王应麟撰写的《三字经》,与《千字文》合在一起,成为近代之前最流行的三部教材,简称“三、百、千”。
六、慈幼院
“慈幼”即爱护儿童。
一方面,儿童代表着人类的未来,儿童能否健康成长,是人类社会能否繁衍延续的关键。
另一方面,儿童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必须在成人的哺养下才能生存。
因此,儿童必须得到足够的爱护。
可以说“慈幼”的思想古今中外都有,它既是儿童本身的需要,也是社会的需要。
七、早谕权
古人论早期教育在整个人生教育中的重要意义,其思想渊源出自“正本”和“慎始”的哲学观点。
《大戴礼记.保傅》中引《易经》之语:
“正其本,万物理。
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事物的发展取决于开始的定向,起初也许只是毫厘之差,但由于方向偏了,发展的结果就可能相差千里之遥。
因此,作任何事都首先要“正本”,即确立正确的原则、方向。
同时还必须谨慎地对待事物的始初,切不可因误差微小而马虎大意。
前文所述的“胎教”思想及子初生时就要“自贻哲命”的思想,都是这种“正本”、“慎始”观在关于人生发展方面的体现。
朱熹也强调:
“子之初生,不可不慎。
”也就是说,必须注重早期教育。
第三章 近代学前教育育制度的演变与发展
一、学前教育机构产生的社会基础
(一)经济基础
有组织的学前教育,是经济发展到大工业生产以后的产物。
谈洲幼儿教育机构以1816年欧文在苏格兰纽兰纳克所办的幼儿学校为最早。
德国著名的学前教育家福禄培尔于1837年在勃兰根堡开办学前教育机关,1840年,命名为“幼儿园”(Kindergarten)。
欧美学前教育机关在19世纪二三十年代以后不断出现。
到十九世纪末已有相当的发展,这正适应欧美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需要。
(二)思想基础
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以后,由于社会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极大变化,引起了思想文化领域的波动。
战争的失败和外国资本主义的人侵,人们思想受到很大震动。
在残酷的事实面前,一部分先进分子已经意识到“子曰诗云”的一套传统儒家思想,抵不过洋枪大炮。
首先,在地主阶级内部,出现了一部分比较开明的官僚知识分子,龚自珍、林则徐、魏源是其代表。
他们反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他们是爱国者;
对清朝政府的腐朽统治极为不满,主张改革;
对待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军事技术,承认优于中国,主张了解和研究西方,达到“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目的。
他们是近代中国开眼看世界的第一批代表人物。
他们对当时学术界、教育界盛行的空谈心性、崇尚空疏的“宋学”和专事考据的“汉学”提出批评,提倡“经世致用”的新学风。
对专重八股训练的封建主义教育,进行了深刻的揭露,提出变通科举,学习实学,培养有真才实学的人才。
这些思想,在当时是一种进步思潮。
二、蒙养院
清朝政府实行“新政”以后,便着手建立新教育体系。
1902年,由管学大臣张百熙起草了《钦定学堂章程》。
这是中国第一个成文的近代学制,但未实行。
1903年,又由张百熙、荣庆、张之洞重订学堂章程,即《奏定学堂章程》,也叫癸卯学制。
1904年初正式实行。
这个学堂章程包括《初等小学堂章程》、《高等小学堂章程》、《中学堂章程》、《高等学堂章程》、《大学堂章程》以及《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等。
学制将整个教育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共七级。
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分为蒙养院、初等小学堂(五年)、高等小学堂(四年)三级;
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只有中学堂(五年)一级;
第三段为高等教育,分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三年)、大学堂(三年至四年)和通儒院(五年)。
儿童从七岁入初等小学至通儒院毕业,共计26学年。
横的方面,与高等小学同级的,有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初等农工商业学堂和艺徒学堂,与中学堂同级的有初级师范学堂和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
与高等学堂同级的有优级师范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进士馆、译学馆等。
学制规定立学宗旨是:
“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共智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材,各适实用”。
学制中没有女子受教育的地位。
按癸卯学制的规定,蒙养院成为国家教育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最早的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从家庭教育向有组织的社会教育过渡。
有关蒙养院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蒙养院的对象
蒙养院章程规定:
“蒙养院专为保育教导三岁以上至七岁之儿童,每日不得过四点钟。
(二)蒙养院的设置
蒙养院并不是单独开设,而是附设在育婴堂和敬节堂内。
规定:
“凡各省府厅州县以及极大市镇,现在均有育婴堂及敬节堂,兹即于育婴敬节二堂内附设蒙养院。
育婴堂在我国创立于宋朝,根据光绪杭州府志记载,宋高宗绍兴十三年(公元1143年)在杭州设有育婴堂。
以后育婴堂多了起来,到清末,随着大工业的出现,母亲进工厂做工,孩子便送进育婴堂,这种机构的分布就比较广了。
当时江宁府七个县,有五个县有育婴堂,杭州府十个县,有四个县有育婴堂。
这种机构虽然收的都是幼儿,但并不从幼儿教育本身的重要意出发,而主要目的在于救济养育孤苦无依的儿童,“教员”是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的节妇。
因此,严格说来,育婴堂不是教育机构。
“章程”规定,利用育婴堂,开辟蒙养院,于堂内划出一院为蒙养院。
敬节堂本为收养寡妇之所,因为她们能守节,受封建社会“敬慕”,故为之设院。
“章程”规定堂内划出一院为蒙养院。
这样,学前教育机构,总算有了一定的地位,在中国初创起来。
(三)蒙养院保姆的来源与培训
蒙养院的老师称“保姆”,保姆由乳媪、节妇训练而成。
近代学前教育的保教人员,应该出自幼儿师范学校。
但清末蒙养院实是半殖民地半封建教育制度下出现的畸形儿。
有幼儿教育,但却无法培养幼教师资。
因为在努卯学制颁行时,尚没有女子受教育的地位,认为如果设立女学,则流弊甚多,这是断断不相宜的,便无法办幼儿师范学校,合格的幼儿教育师资无来源。
因此,保姆只得由育婴堂的乳媪(为人哺乳育儿之妇)和敬节院的节妇充任,也可适当招堂外妇人。
训练保姆的方法,是在育婴堂或敬节堂中,选择一识字的妇女当教员,如堂内无识字的,可以请一识字老妇人入堂任教。
教材用“官编女教科书”。
对女教科书的编选规定:
“将《孝经》《四书》《列女传》《女诫》《女训》及《教女遗规》等书,择其最切要而极明显者,分别次序浅深,明白解说,编成一本,并附以图,至多不得过两卷。
“选取外国家庭教育之书,择其平正简易,与中国妇道妇职不相悖者(若日本下田歌子所著《家政学》之类),广为译书刊布。
“此外如初等小学字课本及小学前二午之各种教科书,语甚浅显,地方官宜广为刊布。
按这些规定训练出来的保姆,第一,他们是“三从四德”的模范和宣传者;
第二,最多不过有小学三年级的文化。
他们培养出的孩子,其精神面貌、生活作风、智力开发程度便可想而知了。
三、蒙养园
1912年9月,教育部公布《学校系统令》。
按这个系统,将整个教育期限定为17-18年。
共分三段四级,其中小学一段二级,中学、大学各一段一级。
初小四年,为义务教育,毕业后入高等小学或师范、实业学校。
中学四年,毕业后人大学预科或高等学校、高等实业学校、高等师范学校。
大学本科三年或四年。
这个学制系统,称“壬子学制”。
不久,教育部又陆续颁布各种学校令,与这个学制略有出入,后将二者结合,成“壬子癸丑学制”(见壬子癸丑学制系统图)。
这个学制实行的时间较长,直至1922年学制产生以前,变化不大。
这个学制与清末“癸卯学制”相比,有优点三:
第一,总修业年限缩短了三年;
第二,在相当程度上废除了男女两性受教育的差别,女子不但进小学和师范,而且可进中学、高等师范学校;
第三,废除读经、讲经和毕业给科举出身,学制在形式上是平等的。
按这个学制体系,将学前教育机构定名为蒙养园。
有关蒙养园的规定如下:
“在下面有蒙养园,在上面有大学院,不计年限。
“女子师范学校于附属小学校外应设蒙养园,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于附属小学校外应设附属女子中学校,并设蒙养园。
从这些规定看,蒙养园是学制体系上的教育机构,但与大学除(即现研究生院)一样,不占学制年限,并未单独成学制系统中的一级,它的建置是其他教育机构的附属部分。
附属在小学(国民学校也属小学)和女子师范学校内。
它虽然没有摆脱附属的地位,但已不设于育婴堂、敬节堂内,而纳入了真正的教育机构之中。
应该说,这正是学前教育育地位有所提高的标志。
辛亥革命后不久,北洋军阀政府在教育上掀起了一股复辟封建主义教育的逆流,学校中“尊孔”、“读经”的活动又恢复了。
辛亥革命后的七年中,竟先后发生了以袁世凯、张勋、段琪瑞为首的三次复古运动,每复古一次,学校中“尊孔”、“读经”就要重复一次。
袁世凯曾亲自强令恢复中小学读经科,并把“法孔孟”订入教育宗旨之中。
学校不但加强了封建性,而且还恢复了等级性,把小学分成实施义务教育的“国民学校”和以升学为教育对象的“预备学校”。
这是一种教育上的倒退。
在这种形势下,北洋军阀政府统治时期,学前教育没有什么明显的进步。
保教内容、方法许多仍沿袭清末效法日本的模式。
明确了蒙养园设在国民学校内。
“国民学校得附设蒙养园”。
1916年在政府颁定的改订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里,还没有把蒙养园列入学校系统。
只在细则第六章提及关于蒙养园的一些法规,现举下列数条:
“蒙养院以保育三周岁至入国民学校年青之幼儿为目的;
保育幼儿务使其身心健全发达,得善良之习惯,以辅助家庭教育。
幼儿之保育须与其身心发达之度相符,不得授以难解事项及令操过度之业务。
幼儿之心情容止宜常注意;
使之端正,并示以善良之事例,令其则效;
保育之项目为游戏、谈话、手技、唱歌;
保育之时数由管理人或设立人定之,报经县知事之认可;
蒙养园得置园长;
蒙养园保育幼儿者为保姆。
保姆须女子,有国民学校正教员或助教员之资格,或经检定合格者充之。
前项检定,由国民学校检定委员会行之;
蒙养园长及保姆之任用惩戒,依国民学校教员之例。
区立蒙养园长及保姆之俸额及其他给与诸费,县知事依照国民学校教员之规定,参酌地方情形定之;
蒙养园之幼儿数,须在百人以下,但有特别情事者,得增至百六十人;
保姆一人所保育之幼儿数,须在三十人以下;
蒙养园应设备游戏园、保育室、游戏室、及其他必要诸室;
室以平屋为宜。
恩物、绘画、游戏用具、乐器、黑板、桌椅、钟表、寒署表、暖房器及其他必要器具,必须具备。
从这些规定看,除保姆资格提高了以外,其他与清末蒙养院规程没太多本质差别。
四、幼稚园
“五四”运动前后,资产阶级为保卫和发展辛亥革命后教育改革的成果,进行了一系列教育改革,也包括学制改革。
在资产阶级教育家及其教育团体的推动下,1922年9月,教育部召开学制会议,通过《学制改革系统案》,11月,教育部公布《学校系统改革案》,这就是所谓“新学制”,又称“壬戌学制”。
这个学制受美国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没有规定教育方针,是根据“七项标准”制定的。
这七项标准是:
(一)适应社会进化之需要;
(二)发挥平民教育精神,(三)谋个性之发展,(四)注意国民经济力;
(五)注意生活教育;
(六)使教育易于普及;
(七)留各地方伸缩余地。
这次颁布的学制体系,采用美国的六·
三·
三制。
初等小学四年,高等小学二年,共六年小学教育;
初中三年;
高中三年。
与中学平行的有师范学校和职业学校;
中学受美国教育影响,实行综合中学制,即将职业教育、师范教育纳入高中,作为高级中学附属的师范科或职业科。
大学四至六年。
学校系统总说明中,提出要以儿童身心发展为根据,采取纵横活动主义,教育以儿童为中心,顾及学生个性及智能,高等、中等教育之设课采用选科制,初等教育的升级采用弹性制。
关于学前教育,此学制中规定,小学校下设幼稚园。
学制改革系统案初等教育阶段的第六项规定:
“幼稚园收受六岁以下之儿童。
1922年学制改革,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推动下的教育改革成果的集中表现,结束了辛亥革命以后教育上出现的混乱状况。
缩短了小学年限,延长中学年限,中学阶段加强了职业训练和增加职业科。
大、中学采用学分制、选科制,注意了青年的不同需要与个性,学制上再没有男女差别。
学制构成也比较简明。
在实行中,后来除综合中学制和中学选科制以外,这个学制基本上延用下来。
缺点是有盲目搬用美国经验的倾向。
就学前教育来讲,幼稚园教育,在学制上确定了独立的地位,幼儿教育的地位提高了。
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是新学制的一大贡献。
以后的几年发展仍比较缓慢。
但也出现了比较明显的新气象。
第四章 学前教育改新运动
一、背景
(一)对传统儿童教育的批判
中国儿童长期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身心得不到健康发展,对此,在清末就有不少人为之鸣不平。
著名的语言教育家王筠说:
“学生是人,不是猪狗”,不能像处理生物体一样,对待儿童。
以后,随着西方资产阶级教育思想的传入,儿童中心主义、儿童本位主义思想得到相当的传播,这虽然属于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教育思想体系,但却是建立在天赋人权思想的基础上,在反对封建旧礼教、旧道德,反对封建专制主义教育上是有进步意义的。
资产阶级维新运动时期,康有为为儿童设计了大同世界里儿童的理想教育设施,梁启超介绍了国外儿童心理发展阶段的学说。
20世纪初,资产阶级革命派批判封建专制主义教育是奴隶教育,摧残人性,践踏人权,是教儿童以“孝”为出发点,以“忠”为归宿。
鲁迅在所著《二十四孝图》中,批判了这种以“孝”为中心的儿童教育,指出它是可疑的、虚伪的,是学不来也不敢去学的。
二十四孝故事,是旧时向儿童进行孝道教育的典型教材。
对孩童进行尽孝的教育,目的是为了使他们长大成人后能成为“忠君”的“良臣”、守法的“顺民”。
封建教育就是要把人从小就束缚在三纲五常的大罗网中,使他们成为柔顺的、儒弱的、任人鞭策驱使的人。
资产阶级革命党人邹容尖锐指出:
“垂教万世之二大义,曰忠,曰孝”,形成“举国之人,无一不为奴隶。
(二)儿童公育思潮
在未来经济发达合理的社会制度下,儿童应该并且可能实行公养、公育。
但在中国近代却出现了这种思潮。
19世纪末,康有为在其《大同书》中,以积极乐观的态度,设计了儿童公养、公育的理想王国。
后来蔡元培、恽代英也都提出过这种主张。
这种理想在当时是不可能实现的,但却反映了人们已经清楚地认识到旧式家庭教育不适于儿童成长和对儿童合理的教育的追求。
(三)对引进国外幼稚教教育制度的反思
学龄前儿童的社会教育机构,可以看作是儿童从家庭教育转向儿童公育的长过程中必然出现的教育形式。
但这在中国,却是外来品,流弊不可避免。
二三十年代以后,平民教育思潮、乡村教育思潮、实用主义教育思潮在幼教战线有相当的影响。
一方面批判传统封建的儿童教育,提出儿童公育的主张,另一方面对已经实施了的幼儿社会教育,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写出了一批有份量的文章,揭露了当时幼稚教育不适合国情,不适合儿童身心发展的情况,形成了幼教战线上一个普遍的反思热潮。
主要的代表文章有:
陶行知的《创设乡村幼稚园宣言书》,陈鹤琴的《现今幼稚教育之弊病》、张雪门的《参观三十校幼稚园后的感想》、《我国三十年来幼稚教育的回顾》,张宗麟的《调查江浙幼稚教育后的感想》、《中国幼稚教育略史》,陈鸿壁的《幼稚教育之历史》,袁昂的《中国幼稚教育之瞻望》等。
对于引进国外幼儿社会教育机构以后的状况,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深思,看到了幼稚教育中的弊病。
突出的向题是幼稚园害了“三大病”,不适合中国国情;
幼稚园办成了“幼稚监狱”,不适合儿童身心发展。
二、改新实践活动
(一)南京燕子矶幼稚园
创办中国第一个张村幼儿园——南京燕子矶幼稚园。
陶行知主办,张宗麟、徐世壁、王荆璞创办乡村幼儿园,在当时的中国,是一件崭新的事业,并不为社会所理解。
陶行知克服种种困难,筹经费、找园址、借设备、寻人才,至1927年10月,张宗麟、徐世壁下乡,11月11日,这所中国第一个乡村幼稚园诞生。
1.草订生活纲要,即分年、月、周、日为幼儿制订活动计划。
2.在农村的环境里,寻找可以利用的自然物作为办园的材料。
3.在教学和管理上,要适应农村特点。
4.在幼儿师资训练上,进行了艺友制的试验。
(二)南京鼓楼幼稚园
陈鹤琴是“五四”以后,中国学前教育研究和实验的典型代表,他深感幼儿教育不符合实际需要,也不符合儿童身心的发展特点,而幼儿教育又是一最基本的教育,必须开展对儿童教育和儿童心理的切实的探索,他决定发起建立鼓楼幼稚园。
办这所幼稚园的动机,照他自己说有这样两点:
(一)远的动机:
1.性爱儿童,对儿童教育特别有兴趣。
主张教儿童从最小教起,研究教育要从基本教育——幼稚教育——做起。
2.在东南大学担任教授时深感研究教育非从儿童实地研究不可。
(二)近的动机:
1.当民国十二年,一鸣(陈鹤琴长子)已实足三岁,正值进幼稚园年龄。
2.这时候继续研究儿童教育及儿童心理正需要实验机关。
他当时任东南大学教务主任,倡议设立幼稚园以实验幼稚教育为目的,得到东南大学的辅助。
开始从自己住宅建园,请东大幼稚教育讲师卢爱林女士为指导员,并聘甘梦丹女士为教师,开始举办,只有儿童12人。
这所幼稚园便成为东南大学教育科的幼儿教育实验园地。
从此开创了在大学进行实验研究幼儿教育的中心。
这时是1923年春,陈鹤琴还兼任东南大学心理学教授。
1925年,为扩大园所,更多方面开展实验,发起募捐,造屋,得各方人士襄助。
东大教育科派毕业生张宗麟等为研究员,与陈鹤琴一起进行研究活动。
他们希望通过在鼓楼幼稚园的一系列实验研究,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又符合幼儿心理发展特点的中国化、科学化幼儿教育的规律。
这所幼稚园办园目的不仅是办好这一个机构,更重要的是实验研究,总结规律,供全国参考。
它的办园宗旨规定:
在于要试验中国化的幼稚教育,利用幼稚园要辅助家庭,要根据儿童心理,教育原理,与社会现状,以试验所得最优良最经济之方法,供全国教育界参考。
经过实验、研究,至1927年,他们已总结出十五条办幼稚教育的主张:
(一)幼稚园要适应国情;
(二)儿童教育是幼稚园与家庭共同的责任;
(三)凡儿童能学的而又应当学的,我们都应当教他们;
(四)幼稚园的课程应以了解周围的自然和社会为中心;
(五)幼稚园课程既要预定但又要机动;
(六)幼稚园必须首先注意儿童的健康;
(七)幼稚园必须养成儿童良好的习惯;
(八)幼稚园应特别注意音乐;
(九)幼稚园应当有充分而适当的设备;
(十)幼稚园应当采取游戏式的教学法;
(十一)幼稚生的活动应多利用户外生活;
(十二)幼稚园应采用小团体进行教学;
(十三)幼稚园的教师应是儿童的朋友;
(十四)幼稚园的教师应当有充分的训练;
(十五)幼稚园应当有各种标准以考查儿童的成绩。
这十五条主张,是陈鹤琴、张宗麟等在鼓楼幼稚园的实验甚础上逐渐积累的经验。
陈鹤琴将它们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和理论的阐述,上升为幼儿教育的理论。
这个总结,曾以《我们的主张》为题,发表在1927年《幼稚教育》月刊第一、二两期。
鼓楼幼稚园的实验活动是多方面的,包括课程实验、行为习题的培养、技能学习、幼稚生生活历的安排等。
(三)北京香山慈幼院
本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的幼稚教育,南方以南京鼓楼幼稚园为最著名,北方以北京香山慈幼院及其幼稚师范著称。
北京香山慈幼院,1919年正式成立,它的前身是慈幼局,主要收容无家可归及父母无力抚养的儿童。
局长是一天主教徒。
经费由督办水灾的款项开支。
因慈幼院教徒对孩子宣传天主教,水利督办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