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的基本判断及思考1Word文档格式.docx
《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的基本判断及思考1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的基本判断及思考1Word文档格式.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 │ │ │ │ │
│ 1978│ │ │ │ │
│ 1980│ │ 235 │ │ │
│ 1985│ │ │ │ │
│ 1990│ │ │ │ │
│ 1991│ │ │ │ │
│ 1992│ │ │ │ │
│ 1993│ │ │ │ │
│ 1994│ │ │ │ │
│ 1995│ │ │ │ │
│ 1996│ │ │ │ │
│ 1997│ │ │ │ │
│ 1998│ │ │ │ │
│ 1999│ │ │ │ │
└────┴───────────┴──────┴─────┴──────────┘
上述四省综合经济竞争力迅猛上升与所有制结构的变迁呈正相关关系。
所有制结构变化的一个显着特点,是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崛起。
据统计,到2000年底,全国注册的工商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达3000万户,从业人员达7000万人。
尤其是私营企业发展颇快,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最新发布的一项统计报告,截止2001年底,全国私营企业已达万户,从业人员万人,注册资本亿元。
可以这样说,非公有制资产已经成为我国整个社会存量资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研究所有制结构变动,除分析存量资产结构外,还应研究增量资产结构,即投资结构。
从这个角度分析,不仅资产存量结构变化明显,而且资产增量结构变化也很显着。
1980年,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经济投资占%,集体经济投资占5%,个体及其他经济投资占%。
到2000年,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经济投资占%,下降了近32个百分点;
集体企业占%,上升近10个百分点;
个体经济及其他经济投资占%,上升22个百分点。
随着资产存量结构和增量结构的变化,就业结构也相应变化。
1978年,在城镇从业人员中,国有单位占%,集体经济占%,个体经济及其他经济从业人员占%;
2000年,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比重已下降到%,减少了40个百分点,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比重下降到%,减少了近15个百分点,个体、私营及其他经济从业人员比重猛升到%,增加了近55个百分点。
2、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型”改革初见成效。
1984年中央即提出搞活国有企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1993年,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在微观经济改革层面明确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方向。
这标志着国有企业改革已经由“政策调整型”改革逐步转变为“制度创新型”改革。
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基本要求,1994年开始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有100家,加上各地选择的试点企业达2700户。
经过几年努力,2700户试点企业目前已绝大部分实行了公司制改革。
据国家经贸委提供的材料,到2000年列入520户“国家重点企业”的514户国有企业,有430户进行了公司制改革,占%。
其中,少数企业采取了“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大多数企业采取了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根据实际调研,这些改制企业多数已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
虽然在实行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方面还远远没有到位,但不少企业正朝着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方向努力。
在改制企业中,上市公司进展比较突出。
尽管有些企业的业绩并不完全真实,但总的来说,多数上市公司的改制是行效的,其中一些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的重组和上市,在国际资本市场表现良好。
至于国有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小型企业放活的步伐更快一些。
不少地区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经营者持大股、企业整体转让以及与外商合资等方式,促使小型企业的产权制度发生变革;
有些地区虽然尚未触及财产最终所有权,但在联合、改组、承包、租赁等方面也有较大进展。
包括上述两类改革在内,到2001年,全国国有企业“改制”面达%。
3、农村的微观经济组织发生制度性变迁。
1978年前,中国农村实行的是“政社合一”、“一大二公”的组织模式。
改革首先从农村起步。
在党的改革开放路线指引下,几亿农民长期被压抑的积极性如同火山一样进发出来。
在短短的几年内,不仅打破了“政社合一”的组织,实现了农村政权组织与经济组织的分离,而且更具历史意义的是,农民创造了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样一种新型的制度,这是中国农村一次伟大的制度创新。
经过20余年的改革,目前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已得到进一步巩固。
除自给性生产的部分之外,数亿农村劳动者和多数农户已经按市场需求实施生产和经营,昔日听命于上级指挥的农民已逐步成为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市场经济主体。
农村改革中另一值得重视的现象是,近年来,随着市场化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
农民在实践中创造了转包、转让、租赁、置换及土地入股等多种流转方式。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到2001年上半年,流转面积已达6800万亩,占农村承包地总面积的5%左右。
在全部流转面积中转包占%,转让占%,租赁占%,置换占%,土地入股占%。
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特别是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把建立并培育市场体系,发挥市场调节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作为一条重要战线积极推进。
经过长期努力,到现在,除垄断性行业和少数重要领域外,市场机制在经济运行中基本取得主导地位,无论是国民经济的总体市场化程度,还是产品的市场化程度以及部分要素的市场化程度,都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
1、市场调节机制已基本覆盖商品市场领域。
我国国民经济市场化的“战车”是率先在商品领域推进的。
具体推进则沿两条路径展开:
一是建立各类市场,主要是消费品零售市场、农产品收购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
二是引入并培育市场经济机制,主要是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
经过20年努力,工业消费品市场、农产品市场及生产资料市场价格80%以上,乃至90%以上已经由市场供求和竞争关系来决定。
国家管理价格的商品,只限于少数基础产品和生活必需品。
据国家计委价格司提供的材料,在消费品零售环节,市场调节价所占比重已经由1978年的3%提高到2000年的%;
政府定价比重则由1978年的97%锐减到%。
在农产品收购环节,市场调节价所占比重已由1978年的%提高到2000年的%,政府定价比重则由1978年的%锐减到%。
在生产资料销售环节,1978年前完全由国家计划控制,市场调节几乎为零,到2000年,市场调节价部分已经拓展到%,政府定价比重则由1978年的100%减少到2000年的%。
如果采取简单的算术平均法计算,到2000年我国商品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已达%,这一水平已经接近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
表二1978年以来三种格形式比重变化情况
商品零售环节 农产品收购环节 生产资料出厂环节年份 政府 政府 市场 政府 政府 市场 政府 政府 市场
定价 指导价 调节价 定价 指导价 调节价 定价 指导价 调节价
1978 97 0 3 100 0 0
1988 47 19 34 37 23 40 60 0 40
1990 53 25 19
1991 20 36
1992 93
1993
1994 80
1995 17
1996 79 14
1997
1998 86
1999
2000 1
.1∶,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为∶。
)特别是私人投资的上升,促进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
在财税体制方面:
初步建立了分税制,开始实施比较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中央财政不再向银行透支,而靠发行国债和其他经济措施。
在金融改革方面:
已从主要依靠信贷规模管理转变为运用存款准备金、利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调控货币供应量。
值得重视的是,计划、财政、金融三大手段之间协调与配合的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中。
与上述宏观调控体系改革相适应,政府机构进行了多次改革,政府管理职能也有所转变。
可以这样说,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已经初步建立。
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建立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与对外开放紧密结合进行的,相对于传统的封闭格局而言,对外开放本身就是改革。
在过去的20年中,对外开放的地域不断扩展,由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开发区→沿海开放区→内陆地区逐步推进,已经形成沿海、沿江、沿边境和沿重要交通干线开放之势;
与此同时,对外开放的领域也不断拓展,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由商品市场领域→服务市场领域推进。
前20年,虽然中国尚未加入WTO,但伴随着对外开放“地域”和“领域”的拓展,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数量大幅度上升。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1979~2000年,我国共签订引进直接投资项目累计363409个,金额达亿美元,外商其他投资额为亿美元。
在引进外资的同时,我同对外贸易也获得长足发展,特别是外贸出口结构有所变化。
撇开农产品及资源类产品,仅就工业制成品贸易结构而言,其变化也是非常显着的。
1980年,工业制成品出口额为亿美元,其中,资金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额为亿美元,仅占%;
2000年,工业制成品出口额猛增到亿元,其中,资金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额为亿美元,占%,这一比重与1978年相比,增长了1倍。
这当中虽然不排除有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中间投入产品从而拉动出口增长的因素,但出口产品的结构沿着高级化的方向发展是可以肯定的。
与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相适应,我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特别是外经贸经营权进一步放开,对国有大中型生产企业、商业企业和科研院所进出口经营权已经实行登记备案制,对某些已经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也赋予了进口经营权。
为适应加入WTO的要求,连续多次降低进口关税,2002年平均关税水平已降低到12%。
与此同时,我国开始实施“走出去”战略,不少企业开始到国外投资建厂,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逐步贯通。
虽然中国尚未转向完全的自由贸易体制,但是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趋势则是明显的,而且融合度也在不断提高。
除以上五方面外,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方面也取得重要进展。
虽然“加入WTO”后,我国对现行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任务很艰巨,但这一法律体系的框架大体已经初步建立起来。
根据以下分析,我们大体可以对改革的进展成效作如下评估,到2000年,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格局已经明显改变,在竞争性领域,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开始发挥,在少数传统垄断性领域,也即将形成市场力量对传统体制的包围之势,虽然现代市场体制的少数重要支柱还比较薄弱,但总体上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建立,在完成十四大提出的“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的历史任务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这对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这里需要说明,“初步建立”并非指体制的全部,而是指体制的“基本框架”。
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阶段转换之际面临的突出问题
我们之所以强调“基本框架”和“初步建立”,是因为我国前20年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还很不完善,与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相比尚有很大距离,加之未来几年面临国内外新的环境,更使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遭遇严峻挑战,特别是当前改革存在的某种程度的“胶着”状态,要求我们打破僵局,寻找突破性进展。
从总体上分析,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存在三类问题。
第一类问题:
市场化改革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取得突破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也要清醒看到,一些深层次矛盾并未解决。
归纳起来,主要有四大问题:
1、产权改革滞后问题。
产权制度改革是市场化改革绕不过去的问题。
自1984年以来,我国企业改革是以“两权分离”作为理论依据的。
按照这种理论,国家要牢牢掌握企业的财产所有权,而企业则仅拥有经营权。
虽然,20世纪90年代提出企业制度创新的“攻坚”任务,而且将“产权明晰”作为现代企业制度本质规定性的第一条,但这一“攻坚战”打得十分艰苦,迄今仍处于“久攻不下”的状态。
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其一,国有经济的战略重组远没有完成。
前一阶段虽然在国有经济战略重组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整体素质不高、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的问题仍未解决。
本来,中共中央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已明确提出了“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基本方针,并对“进”“退”的内容作了原则规定。
但在实践中进展很不理想。
除安全类、自然垄断类、公共产品和服务类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和领域”,按照“有进有退”的要求应当进行的“资产重组”的力度不大。
虽然我们并不主张国有资本立即从所有竞争性行业和企业无一例外地退出,但现在的问题是,不少一般竞争性行业的企业仍然有大量国有资产配置其间,国有资本的战略性退出遇到很大障碍,至于铁路、民航、电力、电讯等所谓“垄断性”行业,更是国有资产的“一统天下”。
基础领域“破垄”问题尚未破题,非国有资本基本上没有进入。
据财政部公布的材料,在全部企业总资产中,国有资产所占比重为50%,这一比重大大高于应有的水平。
近年来,根据中央关于“有进有退”的战略部署,人民群众在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方面表现了极大的历史进取性,但不断遭到来自在诸方面的责难和阻挠,致使这方面的改革一波三折、徘徊不前。
其二,与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受挫相联系,作为细胞单位的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和制度创新有待突破。
十五大以来,特别是十五届四中全会以来,国有企业的组织结构包括产权结构在内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但目前仍不合理。
考察我国的国企产权就会发现,“所有者虚位”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根深蒂固的“政企不分”以及更深层次的“政资不分”问题没有突破。
政府对国家出资兴办和拥有股份的企业,通过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者职能,在实践中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事情屡屡发生。
虽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少企
业实行了公司制改革,但“形式重于内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形成,即使是已经上市的“规范性”股份公司,其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经营机制仍然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其三,集体企业的产权问题也未完全解决。
中国的集体经济特别是乡镇集体企业存在严重的“产权模糊”问题,西方学者有的把它视为享有地方行政组织和市场组织双重性质的“杂交组织形式”,也有的把它称为“界定模糊的合作企业”或“社区组织”。
在市场不完全的条件下,乡镇企业这种“模糊产权”是有作用的,但是在深度市场化的条件下这种“模糊产权”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如果说当年“成也模糊”的话,今天则存在“败也模糊”的危险。
鉴于此,今天农村的集体经济面临着第二次制度创新的艰巨任务。
至于城乡私有产权和劳动者所有的劳权也未得到更充分的重视和保护。
所有这些都表明,产权制度改革已经成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瓶颈”。
2、要素市场“双轨制”问题。
如前所述,改革开放以来,商品的市场化程度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应看到,中国经济总体的市场化程度并不理想,距离目标模式尚有不小的空间。
特别是要素市场化程度过低,充分暴露了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中的薄弱环节。
在要素市场中,资本市场化程度明显偏低。
从存量资本角度来分析,以上市公司为例,截至2001年年底,深沪股市上市公司总数为1154家,上市股票数1240只,股票总市值43522亿元,而流通总市值仅为14463亿元,流通比重只占%,大部分处于非流通状态,而要实现全流通,则遇到很大的阻力。
从增量资本角度来分析,虽然国有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相对于改革初期的%有所下降,但到2000年仍高达%,而初步按市场化运作的非国有投资只占%。
尤其是反映资本要素价格的利率市场化尚未真正启动,尽管在货币市场中的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和公开市场业务方面开始按市场化运作,但在金融机构与企业和居民间的信贷活动中,利率仍然是管制利率。
在土地要素方面,除少数国有土地实行招投标以外,绝大部分还未按市场化运作,迄今仍按行政审批制进行划拨。
在劳动力要素方面,由于受户籍制度的影响,远未形成城乡劳动力一体化的市场。
由于要素市场不发达,所以导致要素市场的“双轨制”问题。
“双轨制”是经济转轨时期出现的奇特现象。
商品市场领域的“双轨制”曾一度成为改革的重点,经过努力,商品“双轨制”已经基本解决。
现在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另一种双轨制即“要素市场双轨制”。
资金市场双轨制、土地市场双轨制、劳动力市场双轨制、技术市场双轨制、经营者管理市场双轨制等普遍存在,而且双轨之间的价格落差很大。
要素市场的双轨制,严重影响了要素资源的合理流动,并由此引发生产要素领域的“寻租”问题。
3、按要素分配的实现机制问题。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已经作为分配原则明确提出,但其中有两个关键问题仍然没有“破题”:
一是关于新的历史条件下劳动价值的实现尚未“破题”,二是按要素分配尚未“破题”。
在生产要素中,除资本、土地、劳动力三要素参与分配外,关键是技术、管理这两大要素如何通过“技术资本化”和“管理资本化”参与分配过程,尚需要探索有效的实现形式。
4、政府自身的体制改革问题。
前一阶段,政府机构改革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作为一种制度变迁,政府管理体制则没有相应改革,政府体制改革中三个基本关系即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包括“越位”和“缺位”在内的“错位”现象仍然比比皆是,审批制度改革刚刚开始触动。
在加入WTO后需要树立的“国民待遇观”、“公共服务观”、“规制重建观”等在不少政府部门中尚未树立起来。
从企业、市场、分配、社保及政府五大改革的推进程度看,政府改革是推进程度比较滞后的领域。
总之,与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比,我国经济体制中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尚未突破,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
第二类问题:
进入新世纪后国内外形势变化提出的新挑战。
评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面临的问题,不仅应看哪些既定的任务尚未完成,而且更要看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客观世界提出哪些新要求、新挑战。
这种挑战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其一,以信息革命和生物工程革命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的挑战;
其二,以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和金融自由化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其三,以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经济发展格局的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挑战。
关于这三方面的分析,因另有专门研究,本文不再重复。
这里只强调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制度设计是在国内市场处于短缺状态、新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浪潮尚未到来的背景下进行的,不仅没有预计国内供求关系变动和竞争空前激烈的情况,更没有充分考虑新技术革命对体制的影响和与国际市场的衔接,从而使体制设计有先天性不足。
鉴于体制设计上的“先天不足”,现在需要弥补这一“不足”。
例如,随着新技术革命的推进,人力资本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空前上升,这就要求在企业中形成一套产权激励机制,这一机制的作用结果必然对中国企业产权结构带来巨大的冲击,而以前的制度设计则对此重视不够。
这种“先天性不足”和“后天的进展滞后”结合在一起,使改革的难度明显增大。
第三类问题:
改革主体本身的利益制约问题。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经历了一代人的时间。
从改革主体本身分析,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改革主体的利益制约问题。
计划经济体制曾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这是人们知道的。
由于中国改革走的是一条“先沿海后内地”、“先非国有后国有”、“先商品市场后要素市场”的“边际演进”的渐进式道路,因而在这一过程中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群体获益状况是不同的,加之国家曾在不同范围实行过优惠政策或特殊措施,由此形成了一种既定的利益格局,其中那部分获取改革先期效益的人,成了改革中的既得利益者,笔者认为,依靠正当途径在改革中获益本是好事,问题是当改革进入深度市场化,国际化和法制化新阶段之后,改革的既得利益者能否冲破狭隘的利益格局就成为一个很尖锐的问题。
由此观之,深化改革不仅要排除来自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惯性力量的阻挠,而且也要排除市场经济初创阶段所形成的部分改革者狭隘眼界的干扰。
二是改革方略的调整问题,改革初期主要是单项改革和局部改革,虽然也要求规范化的运作,但在不少地区和部门采取了“撞击反射”的方式,带有一定程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