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监理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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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6、审核承建商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
7、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中期付款凭证;
8、设计变更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业主批准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9、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须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10、监督承建商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建商实施预控措施;
11、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2、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3、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
1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5、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量评估报告,报业主和有关主管部门;
16、督促承建商整理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7、组织并参与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18、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19、编制监理工作竣工资料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
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
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及相关监理工作;
20、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1、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二、具体监理工作内容
(一)设计方面
1、管理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2、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设计文件(包括:
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3、代表甲方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4、及时向工程承包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5、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现场设计交底;
6、协助甲方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并参加设计联络会;
7、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8、代表甲方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9、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前7日移交给甲方;
10、对设计中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意见和建议;
11、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甲方组织对采购或采购招商(标)文件的审查,参与主要设备的招商(标)与评标、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
2、协助甲方参与采购合同的管理,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组织对进场永久工程设备进行的质量检验和到货验收。
4、材料、设备、构件供应工厂的监督并催交工程设备。
5、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甲方组织对招商(标)文件的审查,参与工程招商(标)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依据甲方授权就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
定期检查和清理施工单位非法分包项目的及分包单位,制止工程转包行为。
3、督促甲方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开工准备工作,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检查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制止其违背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求进行场地和施工布置行为;
4、组织施工现场测量控制点的交桩工作,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技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结合各专业分包单位统一布置,考虑,以便各专业协调施工。
5、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核查施工承包人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种类、规格型号、设备状况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
核查承包人的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劳动力进场情况、物资材料、设备进场情况;
对施工承包人的组织状况、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和管理能力等做出评价。
对上述各项中不符合工程建设合同要求、不能满足施工要求者,应及时要求施工承包人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并报告甲方。
6、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主要应从进度计划的编制及各控制性目标的确定、进度计划实施的检查监督与协调、进度的统计分析与进度计划的调整几方面采取的措施进行控制。
⑴协助甲方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
⑵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控制性进度计划。
⑶依据经审查的工程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和工程建设合同规定的主要关键项目(或节点)的施工控制工期,编制工程项目的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并由此确定进度控制关键线路、控制性施工项目及其工期、阶段性控制目标,以及监理工程项目的各合同控制性目标,作为监理工程项目总体的进度控制依据。
⑷依据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各月度、季度、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其内容包括准备工程进度、计划施工部位和项目、计划完成工程量及应达到的工程形象、实现进度计划的措施以及相应的施工图纸供应计划、资金的使用计划等内容,并以此作为工程实施的阶段性进度控制的依据。
⑸以监理工程项目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及阶段性的(年、季度)控制性进度计划为基础,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实施进度计划(年、季、月)进行审核批准。
⑹逐日监督、检查、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时发出进度措施的指令,督促施工承包人采取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
⑺对工程实际进度(施工部位及项目、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面貌)进行逐日的检查监督,对施工承包人投入的资源进行逐日的检查监督,并做好工程进度的记录和统计工作,并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检查进度偏差的程度和产生的原因,分析预测进度偏差对后续施工工序和项目的影响程度,提出解决措施,并付诸实施。
⑻当工程实施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发生较大偏差而有可能影响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时,监理机构应提出进度计划的调整意见,并指导施工承包人相应调整实施性进度计划。
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应书面报甲方批准。
⑼当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建设合同工期变动时,监理机构应分清工程建设合同双方责任,及时公正的核定工程建设合同工期,公正合理地处理好施工承包人的工期索赔要求,报甲方批准。
⑽检查督促施工承包人按施工规程规范施工、文明安全施工,防止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问题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⑾定期(月、周)向委托人报告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情况,并编制年、季、月、周完成工程量以及工程施工进度统计表。
7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应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分项工程和工序过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通过巡视、检查、试验和验收等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对工程质量实行全面全过程监督和控制,并进行施工质量的评价,争创“鲁班奖”。
(内容包括):
⑴对监理工程项目的构成进行划分(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并按施工程序明确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分析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及其应采取的监理措施,制订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
⑵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
审核签发施工图纸。
⑶审查施工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措施,督促施工承包人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
⑷组织向施工承包人移交与工程建设合同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其内容应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及其它设备配备、测量工作规程、合同项目施测方案、测点保护等;
审查施工承包人引伸的测量控制网点测量成果及关键部位施工测量放样放点成果,并进行必要的复测。
⑸审查施工承包人自建的实验室或委托试验的实验室,审查内容主要有资质、
设备和仪器的计量认证文件、检验检测设备及其它设备的配备,实验室人员的构成及素质、实验室的工作规程规章制度等。
⑹审查批准施工承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级配和配合比试验、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试验;
审查批准经各项试验提出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审查批准有关施工质量的各项试验检测成果,并进行抽样检查试验,抽样频率不低于施工承包人抽样数量的1/15。
⑺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
监理机构应进行抽样检查试验,抽样频率不低于施工承包人抽样数量的1/15。
不符合工程建设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及其半成品不得投入施工、且应限期清理出场。
⑻检查施工前的其它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如图纸供应、水电供应、道路、场地、施工组织、施工设备以及其它环境影响因素),尽力避免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发生。
⑼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特殊工序、关键施工时段必须实行旁站监理,,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承包人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
⑽充分运用监理的质量检查鉴证的控制手段,对工程项目及时进行逐层次的
逐项的(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施工质量认证和质量评定工作。
及时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工作以及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⑾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施工中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拍照或录像。
⑿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质量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像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⒀代表或协助委托人组织进行中间验收、分部工程验收,监理机构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
⒁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
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见,并监督事故的处理。
⒂对工程质量进行经常性的分析,并定期提出工程质量报告和按规定格式编制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年、季、月)报委托人。
8工程造价控制:
监理机构应配备专职的造价控制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合同费用、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
⑴协助甲方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
编制监理工程项目以及各
合同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各年度、季度和月份的合理投资计划。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
⑵对工程计量进行审核,实现对工程量总量的控制和阶段性的控制。
⑶初步审核承包人月进度支付申请。
在审查工作中,准确核定已完工程形象进
度和工程质量,对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和支付金额发表明确支付意见;
审核承包人上报的申请结算工程量及工程费用等并承担核实责任,并签发支付凭证。
⑷为控制和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建设合同的实施进行检查
监督和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和预测可能引起索赔的条件及事项,并采取措施尽力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对工程实施情况做好记录以备索赔要求提出后核查;
索赔事件发生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避免索赔事件的扩大和延伸;
受理并公正处理索赔,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工程建设合同双方进行协商,做好调解协调工作。
⑸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范围调整、经签签证等事项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提交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计算的准确性,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甲方批准后下达变更指令。
⑹对工程建设合同费用支付与已完工程量、工程形象进行综合分析,编制每月、
每季、年工程建设合同的工程量和投资统计报表报委托人。
按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到位的可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费用分析,必要时提出投资计划调整、修改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理意见上报甲方。
⑺协助甲方作好委托人投保的工程一切险、生产设备和施工设备的保险等出
险时的理赔工作。
9施工安全监督:
监理机构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
对施工生产中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分析和预控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⑴监理机构必须配备有专职安全监督资质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工
作。
⑵检查督促施工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施工承包人认真执行国家
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合同对安全生产的规定。
⑶对施工生产及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定期与不定期),对违反安
全生产规定的施工及时指令整改。
⑷协助委托人组织检查防洪度汛工作,监察施工承包人的工程防汛措施比并监
督实施。
⑸检查督促施工承包人按照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和国家标准规定作好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并将情况定期向委托人专题报告。
⑹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和工程保护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监测与保护。
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评比表彰活动。
做好监理合同内工程
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协助委托人做好各工程建设合同间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⑻提供事故分析所需的一切资料,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安全事故报告及安全报表,监督施工承包人对安全事故的处理。
⑼定期(每月)向委托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统计报表。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及时向委托人报告。
10组织协调:
监理机构应通过沟通、调和与监理工程项目建设直接有关的各方关系,使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及其建设活动协调一致,以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⑴以实现总进度计划和工程建设合同工期为目标,做好各工程建设合同项目间的进度协调。
⑵以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总布置为依据,控制协调好各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的
施工布置,控制协调好各施工承包人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使用。
⑶以工程建设合同为依据,在突出保证关键项目施工的同时,协调好施工用
水、用电的供应与分配,组织协调好施工材料及永久设备的供应,协调好共用大型施工设备的调配安排与使用。
⑷组织与主持定期与不定期的工地协调会议,编写各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意见及各种协调会议的纪要。
11文明施工措施与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检查和督促承包人严格按施工承包合同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做好施工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检查和督促承包人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12工程验收:
按国家规定督促审查施工单位各阶段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全套竣工图纸和资料,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按有关要求组织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调试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
13信息管理:
做好现场监理记录=信息反馈与信息编码。
按本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周、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结束后移交委托人(一式六份,含电子版本二份)。
14监理机构应配合甲方参加国家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工作,并提供相关
资料。
15执行委托人有关工程管理的制度,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16、做好监理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及技术服务工作,对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
工艺、材料等设备等提前进行研究,对施工技术、改进施工工艺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有所预见并提出予控措施,用以优化设计和指导施工。
(四)咨询方面
1、受甲方委托和甲方聘请的咨询专家一起工作;
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
3、接受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做出书面报告。
(五)保修期阶段方面
1、协助组织和参与检查项目正式运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对保修期间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参与调查研究,弄清情况,鉴定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并监督保修工作。
(六)监理机构应向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文件
1、定期信息文件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委托人报送监理月报(每月30日前,报送上月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
⑴施工质量情况;
⑵工程进展情况;
⑶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状态;
⑷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⑸工程支付情况;
⑹监理工作情况;
⑺工程建设大事记;
⑻安全文明生产情况;
⑼其他
2、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⑴关于工程设计和施工\变更\施工进展的建议
⑵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⑶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⑷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和委托人合同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⑸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3、监理过程文件
⑴监理日志
⑵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及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⑶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⑷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⑸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⑹监理业务完成后,向委托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⑺文件报送时间、份数:
监理机构向委托人提交的监理文件一式六份(并附电子文档1份),其中监理月报、年报一式10份。
时间要求:
周报为每周一、月报为每月25日、年报为1月20日
(七)与业主质量、安全管理部门配合工作方面
1、按照业主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提供有关工程资料和文件;
2、接受并分析业主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下达的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第五章监理工作目标
一、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总体目标:
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依据本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核质量文件,核实质检数据,对重要工程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跟踪监督和旁站监理。
通过有效的检测手段,及时准确的数据统计和科学的分析方法,使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质量控制资料齐全、整理规范。
二、工程进度控制目标
依据施工合同要求、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施工条件情况,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协助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加强对进度计划实施的检查监督与协调、实际进度偏差分析与进度计划的调整,随时注意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控制点,掌握进度实施的动态,运用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手段,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
三、工程投资控制目标
总体目标:
不突破合同金额。
协助业主做好造价控制,通过监理工程师严谨而勤奋的工作,使本工程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力求控制在计划投资(合同金额)内,实现建设项目的投资目标。
四、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项目监理机构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积极主动地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督促承包单位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危险区域、危险工种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五、信息管理目标
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及时整理、分类有序,满足竣工备案要求。
第六章监理组织机构、组织形式及岗位职责
一、组织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是监理工作任务的直接承担者。
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及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组成项目监理班子,选派业务水平高、施工管理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资深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司委派到项目的全权负责人,负责主持项目监理部的全面工作。
项目监理班子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动态监控。
二、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项目
职责内容
考核要求
标准
完成时间
工
作目标
1、项目进度控制
符合合同工期及总进度计划
月末
2、项目质量控制
符合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工程各阶段末
3、项目投资控制
符合投资分解规划
4、合同管理
按合同约定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符合验收标准
基本职责
1、确定机构人员及分工
明确职责,合理配置人员
2、主持监理规划的编制、审判实施细则
符合监理规范、监理合同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工程开工后1月内
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提出审核意见
4、监督、指导监理人员对进度、质量、投资进行控制,并按合同进行管理
1、使监理工作进入正常状态;
2、使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月末检查
5、主持监理例会,做好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1、定时
6、签发文件、报表、指令、报告
及时、完整、准确
7、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1、及时
2、意见正确
8、审核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及时、准确
9、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约定时间
10、主持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
审核处理方案,签署质量处理报告
11、调解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符合合同约定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参与质量评定、竣工验收
1、及时、准确
2、主持编制质量评估报告
3、主持观感质量评定
4、签署竣工报告意见
13、主持整理监理资料及监理总结、填写监理手册
1、及时;
2、签署意见、盖章;
3、归档
工程竣工15日
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权和权力。
㈢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