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资料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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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圆钉要及时拔除。
17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
防止碎砖堕落伤人。
18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9不准在井架内穿行;
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杂物;
不准吊篮久停空中;
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
20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扫。
21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22脚手架超载危险:
砌筑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即在脚手架上堆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皮高。
20孔多孔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四皮高,非承重三孔砖不得超过单行平放五皮高。
只允许二排脚手架上同时堆放。
脚手架连接物拆除危险;
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危险;
搭、拆脚手架,井字架不系安全带危险。
23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24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
25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26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工种人员的要每年体检一次。
1)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5)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1.1.2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技术交底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
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
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
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
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
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
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
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1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发辫要挽入帽内。
1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1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
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
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
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16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
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下方时应将起重臂落下;
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表1.1.1规定:
表1.1.1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最近距离表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20kV35110kV150220kV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2.53571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9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
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0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X光或射线探伤作业区。
2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22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3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24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25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26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
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
人字梯底脚应拉牢。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27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28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29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
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
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30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1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32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
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33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1.1.3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交底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1.1.4十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1.1.5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交底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不准有人停留或行走。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
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
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1.1.6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交底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7施工现场防火技术交底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
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
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m;
使用时两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