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事故安全专项方案标准范本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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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工程概况特点
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龙潭新区环球商业中心南面,庞凌河(龙潭河)西面,与湿地公园隔河相望,毗邻靖西县第三中学、妇幼保健院、光荣院、民政局等。
其中地块一8#楼为18+1层(建筑主屋面标高58.3米),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9#楼为18+1层(建筑主屋面58.3米),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商住楼为4.5层(建筑主屋面20.8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设大底盘1层地下室。
本工程地上总建筑面积40357.82平方米,其中8#楼建筑面积8582.83平方米,9#楼建筑面积20997.19平方米,商住楼建筑面积10777.80平方米。
施工场地平坦,供水、电到位,道路畅通,施工用水、电已接通,场地条件较好,已具备施工条件。
本工程高处作业的项目有:
外脚手架高处作业,卸料平台、临边防护高处作业,洞口防护、登高高处作业,模板支撑、悬空高处作业等。
二、工程高处坠落预防实施项目责任人
本工程高处坠落预防实施总负责人:
项目经理
1.
外脚手架高处作业----------------------项目工长
2.
卸料平台、临边防护高处作业-------项目技术负责人
3.
洞口防护、登高高处作业--------项目质安员
4.
模板支撑、悬空高处作业--------------项目总工长
三、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措施方案
脚手架:
1外架在雨天和霜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
1.2本建筑物按规范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气象部门颁布的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外架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处的外架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外架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3外架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人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4外架脚手板须满铺,铺平铺稳,不得有探头板,不得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和连墙件。
2.卸料平台、临边:
2.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2.1.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1.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的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2.1.3井架与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2.1.4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
2.2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2.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6m。
坡度大于1:
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
2.2.2、防护栏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且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2.2.3、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网。
2.2.4、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3.洞口防护、登高作业
3.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本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3.1.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3.1.2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3.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2.1边长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挂设安全平网。
3.2.2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3.2.3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0m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3.2.4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3登高作业
3.3.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不得有缺档。
3.3.2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3.3.3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
梯宽不应大于500m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
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
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3.3.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3.3.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
3.3.6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4.模板支撑、悬空高处作业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1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1.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4.1.2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
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住。
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及进行防护。
4.1.3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4.2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2.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4.2.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4.2.3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4.3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3.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4.3.2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并架设安全网。
4.4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4.1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
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4.4.2在高处外墙安装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
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4.4.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4.4.4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防护层为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护棚。
四、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一)、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二)、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三)、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方案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四)、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五)、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
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五、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并在施工前接受相关安全技术交底。
2.所有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技术交底,办理签字手续。
六、高处作业安全预防管理
1.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2.防护用品、安全措施用品必须经过技术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3.各类脚手架、模板支撑、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垂直运输机械,均应在使用前经专业人员(按公司技术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4.全防护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在适宜的地方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含色标),夜间应设低压红色警示。
5.各类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和人员按公司规定进行检查,检查人的行为、物的安全状态,发现存在隐患的地方应立即整改,对违章损坏安全设施和违章的人员进行教育,同时按规定进行处罚。
6.项目以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失职行为,应同绩效考核、工资评定、奖金发放挂钩。
7.预防工作的细点(针对以下情况列出对策)
7.1人的不安全因素。
a.人的思想波动:
节假日前后、探亲假前后、新婚前后,家庭发生重大变化和不幸的时候,自己遇到极为高兴的时候。
对策:
要同作业人员情感交流,相互沟通,时刻了解其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如工作未果,应安排非高处作业或休息。
b.人的思想不适:
从业时间不长,对安全知识缺乏,思想不重视,什么都敢干,什么都不怕的思想。
别人讲不行,自己偏要冒险的充当英雄思想;
不是不懂就是图方便的懒汉思想。
7.2人为的不安全行为:
a.带病上岗、酒后作业、高处嬉闹。
b.上班前对作业区不自检其安全状况,盲目作业,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
放弃在不安全的环境中拒绝作业的权利。
c.不走安全通道,跨越禁区,攀爬而上。
d.无绑扎钢筋架、支模操作架、修补架、强行作业。
e.高处作业、私移灯具照明。
f.高处作业,使用不安全的电动工具。
g.高处作业,无证指挥吊物落位。
h.站立外架上,传递材料和物件。
i.单人使用无拉结的人字梯,超过规定斜度的一字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