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苑小区4号楼工程质量奖罚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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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脚手架工程

第四章其它

第一条为贯彻建筑质量理念,根据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

对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第三条在每月公司进行的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的班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四条对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检查权利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管理人员每次奖励500-1000元。

第五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均一次性通过质检站、甲方、监理、工地质检员验收的,给与该承包组500元的奖励。

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及公司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关人或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奖励。

第三章处罚条例

第七条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不按照项目要求配备质检员,从而影响自检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第八条项目部、公司组织例条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200

元/次罚款。

第九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条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相关人员同意并签字生效后方可使用,否则出现问题由责任方负责所有损失。

第十一条项目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样板引路),如没样板擅自施工,给予1000元/次罚款。

第十二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的罚款。

第十三条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地清,未做到的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四条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第十五条分包单位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

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分包单位500元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分包单位1000元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责令分包单位更换质检员,并保证满足项目要求。

第十六条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3000元罚款。

第十七条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果私自进行处理的,对责任方处1000-3000元罚款。

第十八条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给予200-1000元罚款。

第十九条分包单位至收到项目部通知超过4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条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及其它过失的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落实问题的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罚款金额两倍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分包单位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班组处以200-500元罚款;

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班组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检人员工作不支持,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甚至造成返工的,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50000元罚款,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第二十三条甲方及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问题,罚200元/次。

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给予2000元/人/次的严厉处罚。

第二十四条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分包单位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1000-5000元罚款。

第二节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03G101》、《04G101》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六条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

违者不但赔偿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接头100元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严禁对钢筋进行气焊烘烤,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全部拆除作废,违者除赔偿损失外,并处2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少放或多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或去除,并罚50元/根。

第二十九条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位置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根据情况给予50-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条墙柱主筋位移超出规范要求的,罚款20元/根。

第三十一条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20元/处。

第三十二条预留洞口加筋没按设计要求加到位的,罚款50元/处。

第三十三条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焊完后没清理焊渣的,每个接头处10元的罚款。

去掉焊渣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每个接头罚20元,并进行返工。

第三十四条发现钢筋加工厂区故意糟蹋、浪费钢筋的,给予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发现钢筋加工不合理,造成浪费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并处500-1000元以上罚款。

第三十六条板底筋在跨中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50元/根。

没按规定设置加筋的,每根罚款50元。

第三十七条梁上的板上筋扣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偏移的给予每处50元的罚款。

第三节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第三十八条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

可靠的承受浇筑砼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

构件的几何尺寸、标高均符合图纸要求及规范允许偏差值内。

第三十九条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若质检部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处以30-5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条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砼接茬处,如有污染罚10元/处。

第四十一条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是不按规定施工,除返工赔偿损失外,处2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支撑架的扣件松动下沉的,没造成损失的一处罚20元(砼浇筑前发现),如果因此造成砼下沉或是涨模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处1000-5000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杜绝涨模及漏浆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承包方按规定进行处理,偏差15MM内的处罚50元/处;

30MM以上的罚200-1000元/处。

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每处罚100-500元。

第四十四条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20元/条;

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除现变形歪扭的罚100-500元/处。

在拆除模板时阳角、线条造成破损的,每处罚100元。

第四十五条板面高板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的,梁、柱接点差,给予每处20-50元罚款。

第四十六条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5MM的,罚20元/处。

第四十七条阳台、空调板及所有悬挑板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一处罚款50元。

第四十八条没经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私自拆除模板的,罚50-100元/处。

第四十九条模板支设完后,没及时清理,造成在梁内、墙内、楼梯坡板内有木屑、木方、板等木工用杂物的,每处罚30元。

第五十条严格控制墙模、板模的平整度,两块模板接茬不能出现凸台,如果出现明显的凸台,影响抹灰厚度的,每处罚100-200元。

第五十一条不珍惜材料,随意浪费、裁锯新模大模板及木方子的行为,在拆除模板时野蛮施工,造成砼构件破损,模板破损的,根据情况处100-500元罚款。

第四节砼工程

砼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第五十二条出现蜂窝、麻面、漏振、孔洞罚50-200元/处。

第五十三条浇筑后砼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正负5MM,超过10MM以外的罚20元/处。

第五十四条浇筑砼时严禁踩踏上层钢筋,应辅板搭桥,如果乱踩踏现象严重,每平米罚5元。

第五十五条浇筑前应把模板浇水,冲静模板上尘土及细小杂物,如果不冲水就进行浇筑的,处100元罚款。

第五十六条砼浇筑完毕12小时后进行浇水养护,夏季用薄膜覆盖浇水养护,墙模板拆除后及时刷养护剂,保证不漏刷;

如因养护不到位或养护及时造成的裂缝及强度降低的,处1000元-2000元罚款。

第五十七条因砼施工造成的砼垃圾,及时清理,如果必现不及时清理,每处罚20元。

第五节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要求。

第五十八条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支架、螺栓部件与建筑结构构件的连接应牢固,不得采用熔焊(电气焊),且严禁热加工开孔,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第五十九条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的连接必须具有不可拆卸性,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金属管必须接地或接零;

金属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管;

电缆支架、导管过墙、板的电缆金属套管应保护接地或接零;

钢管与箱体间应按规定做跨接地线;

镀锌管、可挠性保护管应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地线;

金属线槽、桥架插座接母线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安装牢固,并不得敷设在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上。

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与两点与接地干线相接。

若达不到要求,根据情节的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的罚款。

第六十条金属管、线槽应按规定做防腐防锈处理。

塑料管材及线盒必须有阻燃标识,外观不得变形及破损;

金属线管及线盒不得有折扁、裂缝、管口不平整、管内有毛刺等现象,表面无污染、无锈蚀等现象,达来到要求每处罚30元。

第六十一条电线、电缆的配管及线槽、桥架安装的位置、走向、固定方法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配线应分色,导线绝缘电阻、接地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100-500元/处。

第六十二条金属线管严禁对口焊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若达不到要求,罚50-200元/处。

第六十三条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置要符合相关规定,定期对临电器具进行检查及测试,对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负责,严禁出现私拉乱接现象,如果达不到要求罚100-500元/次。

第六十四条电气器具安装牢固,平稳,接线要牢固。

安装及接线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如达不到罚50元/处。

第六十五条照明开关的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同一建筑工程的的照明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

安装位置正确,便于操作,高度、距离符合要求,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周边无缝隙,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接触可靠,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部件完整,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个。

第六十六条暗设管及线盒位置一定要准确,安装牢固,防止移位及堵塞,箱体及线盒安装后保证其底部密实,不空鼓;

墙模组装及加固时,还有浇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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