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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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发生顶板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
(一)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本着”先活着后亡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原则救险。
(二)在进入灾区时,与现场班组长配合,首先清点好人数,确定冒顶区域内人数,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同时通过呼喊,敲打来确定遇险人员位置。
(三)在进入灾区时,应尽快恢复巷道的支护,消除巷道堵塞物,准备好退路,以便于救人。
(四)清理冒落矸石时,不得使用带钩,带尖的工具,以防伤害遇难人员。
三、应急组织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以矿长为首,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风副总、调度室、安监站、技术科、地测科、通风科、机电科、通风队、运输队、掘进队、回采队、机电队医院等单位的科(队)长组成“山西南山煤业有限公司顶板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要定期开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专题研究,计论、检查,落实预防灾害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把事故消灭在荫牙状态。
总指挥:
矿长:
康应喜
副总指挥:
矿总工程师:
张浩东
生产矿长:
吴宝森
安全矿长:
戚洪飞
机电矿长:
刘海平
成员:
调度主任:
王二小
安监站长:
王喜旺
技术科长:
杨金柱
通风科长:
郭明世
炮掘队长:
杨文文
采煤队长:
石虎平
机电队长:
袁海全
医院院长:
高二亮
供应科长:
王晋飞
(二)机构职责
总指挥部:
组织制定完善山西南山煤业有限公司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统一调度指挥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统一调度指挥顶板事故抢险工作和后勤抢救工作。
落实领导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召集办公室有关人员,组织顶板事故应急抢救工作。
1、矿长:
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和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定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
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最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所必需的抢险人员,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有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通风副总:
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计划,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施有效的监督。
5、安监站长:
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计划,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6、通风科长: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方式,监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7、技术科长: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并及时提供灾区井巷布置和生产人员情况,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
8、有关队长、班长:
负责查对留在事故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到地面。
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的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9、矿值班调度员;
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报告矿山救护队队长,矿总工程师以及矿其它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和命令,通知值班电话员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10、检身房、灯房、考勤负责人:
应根据入井人员的入井证和领导灯号、自救器,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未持有指定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
11、供应科长:
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并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2、机电科长:
根据矿长命令,迅速改变主要通风机的运行方式,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13、运料队长:
负责遇难人员及时运至井下,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14、地测科长:
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15、医院院长:
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必要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16、矿调度室,接到矿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联系一切通话,开放事故信号,并按照本计划新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到各部位的人员到调度室待命,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
17、发生事故后,必须按下列各单顺序集有关单位和人员,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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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险源监控:
认真落实“敲帮问顶”的管理制度,切实把防治顶板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措施落到实处。
不断提高矿井现代化的水平,努力提高抗顶板灾害的能力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防止顶板事故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采掘工作面顶板岩石性质,严格控制控顶距,掘进工作面应有临时支护,支护要紧跟工作面,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支护。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浮石必须挑下,无法挑下时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严禁空顶作业。
3、采掘工作面的炮眼布置及装药量必须与岩石性质,支护相适应,以防止放炮而崩倒支护。
4、采掘工作面遇到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破坏时,应制定特殊的顶板管理措施,防止发生冒顶事故。
5、在掘进工作面10m内,断层破碎带附近10m内,巷道交叉点附近10m内,冒顶处附近10m内,都是易发生顶板事故的地点,巷道支护必须适当加强。
6、加强对上下端头,顺槽超前支护,特别是回采顺槽局部冒落较高地段,采用合理的支护方式,保计回采时顺利推进。
7、在下山与顺槽巷道每隔50m处,安设顶板离层观察仪,随时监察顶板的动态,必便作业相应的措施。
(二)预警行动
煤矿顶板事故的重大危险主要是支护,控制顶板事故发生相对较容易,特别是大型顶板事故,只要在顶板管理措施制定和具体支护措施落实上严格要求,就可有效地防止采掘工作面顶板事故的发生。
1、合理选择支架型号和操作方式,及时移设支柱制成端面顶板在初次采压期间加强支护。
2、严格控制采高,加强煤壁支护。
3、掘进工作面及时进行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加强巷帮支护。
4、加强巷道的日常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进处理。
5、加强矿压观测工作,及时采取采空区处理措施,同时加强工作面支护强度。
五、信息报告程序
矿井调度室接到顶板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汇报。
汇报内容主要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顶板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启动哪能一级别应急救援预案。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为Ⅳ级响应。
(二)响应程序
矿井重大顶板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
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顶板事故的汇报后,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矿井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有关人员,立即在矿调度室集中待命,召集矿山救护大队,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三)处置措施
发生顶板事故后,矿井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加强冒落地段的支护,防止冒顶范围的扩大。
同时,在处理顶板事故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情况。
2、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3、进入灾区时,首先认真检顶板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待顶板稳定后再进入灾区作业。
4、要随时观察顶板动态,以防二次冒落,
5、清理冒落矸石时,不得使用带钩,带尖的工具,以免伤害遇难人员。
6、避灾路线:
工作面--主斜井--地面
工作面--副立井--地面
工作面--进风大巷--回风立井
七、应急物资保障
矿井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了救援物资储备室,(保管室、仓库内),特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料石、砂子、水泥、π型梁梁、摩擦支柱、铁丝、刨锹、尖足、铁钉、坑木、液压支柱雨衣、雨裤,工作眼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不得挪作他用,并定期检查存放情况,发现失效变质者立即补充更换,确保救援物资的稳定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