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工程施工合同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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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施工内容、范围、承包方式
1.1工程名称:
1.2工程施工内容、范围:
1、木质入户防火门;
2、公共部位钢质防火门;
具体按由甲方确认的**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建筑图纸及**有限公司设计的深化图纸施工,详见附件2。
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天数:
详细工期节点见下表:
防火门工程施工节点计划:
项目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入户门、钢质门框
入户门、钢质门扇
备注:
管井门、设备房门扇要求月日前完成
三、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
满足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四、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4.1合同文件组成:
(1)本合同;
(2)乙方的报价书;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施工图纸;
(5)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其他有效文件(未加盖公司印章的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4.2本合同履行期间的解释顺序依照上述序列执行,但不限于各文件之间的相互解释,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工作
5.1甲方的工作。
5.1.1委托监理对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资料等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1.2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审批并支付工程款。
5.1.3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总体部署、资料等监督和管理。
5.1.4现场委派由负责项目管理,代表甲方实施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与施工有关的各项事务。
5.1.5向乙方提供施工和进出场便利,为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通道、施工工作面及施工空间。
5.1.6对乙方编制的工程资料、竣工资料和预算、结算资料进行审核。
5.1.7如出现乙方借故拒绝或拖延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有权视情节对乙方做出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1.8甲方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违反相关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材料供应、劳务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条款的行为开具处罚通知单。
处罚通知单不因乙方未签字而失效,乙方亦不因未签收处罚通知单而免责。
处罚金额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应交纳的工程款中扣除。
5.2乙方的工作。
5.2.1乙方委派驻工地的代表,权限为协调组织完成施工任务,办理现场签证、工程结算等工作。
5.2.2根据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在开工之日后15天内,编制工程预算报甲方审核。
5.2.3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甲乙双方约定选定的标准、规范,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技术熟练的工人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验收的标准,确保工期按时实现。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程情况,随时要求乙方调整或增加现场作业人员,对此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否则,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拖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2.4本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天内,乙方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他相关法律及当地政府机关规定或指示等为其施工人员等购买并维持各类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保险及机械设备保险,保险期由工程施工合同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为止。
乙方须负责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索赔、赔偿、诉讼等费用。
若上述情况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上述所提到的保险费用,已经综合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
5.2.5乙方必须认可并接受甲方提供的施工环境、作业条件、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扰民,同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2.6本合同内的工作内容,如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有权指派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方)完成。
第三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第三方所发生的费用只需经甲方认可即可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相关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5.2.7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安排好工人的生活,杜绝其以任何理由滋事。
如出现聚众闹事等行为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2.8做好施工场地现有成品和设备、管线保护工作,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发生对他方成品或半成品的损坏,在不影响工期的情况下,乙方对受害方进行经济赔偿或自行修复。
若影响工期,则乙方除了对受损方进行经济赔偿或修复外,根据影响的工期按每天1万元缴纳违约金给甲方。
5.2.9乙方需自行承担因自身工程产生的垃圾的清理和外运费用。
乙方若未做到工完场清,在现场遗留废弃物或建筑垃圾,甲方按1000元/次予以处罚,并责令其改正。
5.2.10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甲方其他材料,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经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根据实际用量所产生的费用按实支付给甲方。
乙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甲方的材料(包括边角料),一经发现,除补偿材料款外,每次处以5000元违约罚款。
5.2.11乙方施工期间如发生现场签证,应在现场事实发生日起的7日内,报甲方项目代表和监理,签证要按甲方要求格式详细填写签证事件的时间、原因、内容、数量等内容,否则不予办理。
乙方报送的签证必须经过乙方派驻现场代表、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认加盖公章,经甲方派驻现场代表和监理签认,并经甲方相关人员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逾期未办理现场签证的视为乙方放弃签证权利,对于格式不对、内容不全、签字签章不齐全的签证视为无效签证。
5.2.12若因为乙方施工原因或施工安全、质量等问题造成索赔或引起损失(包括返工等),则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全额赔偿相应的损失费用,甲方对此保留追究权利。
5.2.13服从甲方现场施工进度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展开施工工作,配合甲方及其他施工单位施工且不得影响施工进度。
5.2.14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乙方的竣工资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理,并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数量报甲方审批。
乙方未按要求及时交付资料,则按每次5000元罚款,若乙方逾期一周未交付相关文件,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2.15乙方施工前需报施工组织设计(包含安全监督协议)、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经甲方和监理审批后方可施工。
5.2.16开工后,乙方需派专人跟进现场土建施工进度,及时组织穿插施工,配合土建施工进度。
5.2.17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交纳总包配合费,并向甲方交纳施工生产用水电费,并有偿使用生活用水、用电及用房。
上述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如进场15天内乙方未交纳上述费用,甲方可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5.2.18工程竣工未正式向甲方移交前施工材料及成品发生的损坏、丢失等,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重新提供。
5.2.19做好施工场地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2.20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撤离施工现场生产,做到工完场清,若工完场不清,视为乙方违约,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
5.2.21若因为乙方原因或施工质量等问题造成购房业主等的索赔,则乙方承担全部施工责任并全额赔偿相应的损失费用。
5.2.22施工期间,乙方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费用。
5.2.23甲方提供的资料属于专有财产,未经特别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复制,或者挪作他用,否则乙方需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
六、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6.1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6.1.1甲方应在开工前7日,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
6.1.2甲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6.1.3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因乙方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2工期。
6.2.1非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等,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的赔偿。
6.2.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若乙方因自身的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应向甲方提出开工延期的申请和理由,甲方应在接到开工延期申请后24小时内确认并答复乙方。
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开工并相应顺延工期,否则,开工不予延期并工期不予顺延。
6.2.3若乙方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开工,每推迟一天开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且工期不予顺延。
6.2.4甲方认为有必要暂停(一星期内)施工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6.2.5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且工期不予顺延。
6.2.6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各节点工期、完工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各节点工期延期1-5天时,每天5千元;
延期6天及以上,每天1万元;
完工工期延期1-5天时,每天2万元;
延期6天及以上,每天3万元。
6.2.7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有关工作的延误或返工,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按延误工期缴纳违约金。
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延误造成的工期违约责任,且有权向责任方收取不低于6.2.6条款的工期违约金。
七、材料供应
7.1本工程材料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自行供应至施工现场,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等损失。
乙方所供材料运至现场,须经监理、甲方等多方共同核实数量,并按指定地点和方法堆放,妥善保管,未经甲方、监理同意确认的任何材料不得退场。
7.2乙方供应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监理、甲方确认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要求,若监理及甲方发现乙方供应材料不符合要求,乙方除无条件拆除安装的不合格材料、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该材料费用20%的违约金,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若乙方仍不执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工程款并且应赔偿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7.3乙方制作安装的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检验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未经报审、报验擅自使用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次2000元的违约金。
若由此引起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无法返工的,除按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法处理外,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每次1万元的违约金。
7.4乙方应自行承担所供材料的检验、试验费用,承担由于材料消耗以及使用材料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的一切费用。
7.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监理、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三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8.1工程质量和检验。
8.1.1工程质量标准以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为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及监理可随时随地抽查入户防火门及钢质防火门内部结构的质量,查看所用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如抽查合格,抽查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抽查不合格,抽查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甲方全部损失。
本工程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8.1.2乙方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并进行工程(隐蔽工程)质量自检后书面报告监理、甲方,接受监理、甲方的检查、监督。
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或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和返工,停工损失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1.3乙方应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