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全过程代建委托代建合同廉政合同Word文档格式.docx
《桥梁工程全过程代建委托代建合同廉政合同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桥梁工程全过程代建委托代建合同廉政合同Word文档格式.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程地点:
开发区XX路(西起东城大道、东至富春江路),东旭光电配套桥梁(蓬溪北路西侧、东光路北侧)
建设内容:
开发区XX路道路总长1000米、宽24米,改造涉及雨污水管道改造、路面改造、道路标识标线等;
东旭光电配套桥梁总长42米、宽20米,两侧各10米道路[最终以竣工验收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为准]
工作范围:
中标的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具体负责本工程从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环评、稳评等实施阶段前期报批至竣工验收、审计、工程资料整理归档交付相关的工程管理工作。
二、代建方式和内容
1.代建方式
①建设阶段代建□②全过程代建
2.代建内容
①建设阶段代建内容:
组织实施地勘、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选购招标等工作;
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
投资计划、用款计划申请;
工程中间验收、编制工程决算报告、项目验收、项目移交。
②全过程代建内容:
组织项目可研、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编制,办理可研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环境评价审批、红线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等以及第①项中所包括的内容。
具体为:
(一)施工前期阶段
1、以代建单位为建设主体负责做好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及其他招标采购工作。
2、以代建单位为建设主体起草并签订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协议。
3、以代建单位为建设主体办理工程开工及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
4、以代建单位为建设主体申请临时用水、施工用电及排污等。
5、以代建单位为建设主体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委托。
6、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施工阶段
1、代表建设单位执行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设备材料供应合同下的业主权利和义务(付款义务除外)。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总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3、代表建设单位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总承包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
4、代表建设单位制定审查施工总体规划,审批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并提交审核意见。
5、审查承建商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采购及使用。
6、工程进度控制:
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总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监督总承包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
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
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
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
组织质量施工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
8、工程造价控制:
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和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分年度)。
根据跟踪审计要求审核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计量及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
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
协调组织召开由建设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程设计调整及工程量变更会议,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9、施工安全文明监督:
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设施等,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执行,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0、协调管理:
主持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面协调工作会议,编发施工协调会议记录。
11、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监理招标之前,应针对项目需要拟定详细的监理管理办法,并应在签订合同后、监理进场前及时签发给监理单位,从而形成有效的合同文件,加强对监理的管理。
12、技术档案管理:
按国家规定组织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报告,审查设计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归档文件。
13、信息管理:
做好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服务记录与信息反馈。
按要求编制项目管理服务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与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项目管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建设单位(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一份)
14、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管理工作内容:
A、组织进行无负荷单机及联动试车。
B、组织进行项目初步验收,提出问题。
C、审查竣工验收资料。
D、进行竣工验收。
E、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工作,解决遗留问题。
F、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表。
G、协助进行竣工决算审查、审计工作。
H、向业主移交项目。
I、负责组织本项目各类专业验收。
15、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主要工作内容
A、依据各个工程建设合同的有关条款,与各承包单位签订保修协议或合同。
B、在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进行维修服务。
16、上报信息文件的主要内容
根据项目管理服务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度向建设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报送项目管理服务月报,其主要内容为:
A、施工质量情况;
原材料质量及检验情况。
B、工程进度情况。
C、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
D、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E、工程款支付情况。
F、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情况。
G、工程建设大记事。
17、根据项目管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A、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度的建议。
B、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C、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D、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E、工程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报告。
18、整理项目管理服务过程文件
A、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B、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C、项目管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D、其他项目管理业务往来文件。
E、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19、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代建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数量:
5400(万元人民币)
质量等级:
合格工程、创建绿色施工施工达标工地
安全目标:
保证本项目建设安全、无影响质量目标的安全事故和廉政安全事故
工期目标:
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作为代建工作起始日,代建工期共8个月个日历天。
四、代建费
代建费=代建基本费+建设控制目标奖励费
=97.2万元人民币;
1.暂定代建基本费=代理费*70%=68.04万元人民币;
2.暂定完成建设控制目标奖励费=代理费*30%=29.16万元人民币;
合同签订后,拨付代建基本费的20%作为启动管理费用,即13.608人民币万元,开工建设后按照完成投资额同比例拨付代建基本费。
代建费最终按本工程实际造价、根据《XX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昆办发〔2015〕26号)规定的费率按照最终工程审定价结合施工合同下浮率反算作为结算基础再参照本合同下浮率计取代建费。
五、甲方职责
1.提出项目的选址、功能、规模标准、估算、工期、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2.协助乙方办理需由委托单位为主体办理的各项手续;
3.监督工程建设,参与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4.补充合同中约定的由委托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以上条款根据代建方式做相应增减。
六、乙方职责
1.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组织开展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组织编制预算,配合开展概算、预算评审工作;
2.根据授权、委托办理各项前期报批手续;
负责办理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核、施工许可、市政接用等手续。
3.申请开立专门的基建账户,设立项目基建账,合理核算项目建设成本。
负责编制项目资金计划和进度支付凭证,按项目进度申请并合理分配项目资金。
在项目资金结算完毕后,负责基建帐户的销户和基建账的结账工作。
4.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XX相关政策以及合同约定,对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等依法进行招标、采购。
负责签订施工、监理、采购合同等。
5.以五方责任主体中建设单位名义参与有关培训、全面、全过程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参建单位开展施工,组织技术交底、中间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加强代建过程安全监管,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6.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配合开展项目决算审计;
7.收集、整理、汇编工程档案并移交有关单位;
8.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的维护保养期内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9.乙方组织勘察、设计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概算不超估算、预算不超概算。
概算超过估算10%以上或者预算超过概算5%以上的,应向甲方申请,按程序组织重新论证。
10.代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变更的管理规定。
建设过程中只有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可提出项目变更意见,提请甲方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1)重大政策调整,重大技术和功能变更;
(2)项目建设的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11.代建项目实行履约保证制度,代建单位需以银行保函等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
12.乙方须与各参建单位同步签订廉政协议;
13.乙方不得将项目转给其他单位管理。
代建单位或者与代建单位有上下隶属关系、股权关系的组织或其他关联方不得承担代建项目的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或施工等建设任务;
14.代建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移交项目管理和使用权,及时组织工程结算,申报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并移交档案资料。
15.补充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其它代理工作内容。
七、奖惩规定
1.投资目标奖惩。
(1)如项目决算送审造价经决算审计后,由于代建单位采取有效手段,通过引进新工艺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得造价低于中标投资控制目标,则节余部分的10%、且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其余部分上缴市财政。
即:
实现投资节约奖励费=结余投资额×
(1-施工合同下浮率)×
10%,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建设目标奖励费和投资目标奖励费经考核确定后,在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之日起一年内拨付。
)
(2)如项目决算送审总额经决算审计后,造价超出中标投资控制目标,则按补充合同的约定相应扣减代建基准费用。
2.建设目标奖惩。
(1)完成代建合同中约定质量、安全、进度等建设控制目标,给予代建单位不超过项目代建费30%的奖励。
实现建设控制目标奖励费≤项目代建费×
30%
(2)未完成代建合同中约定质量、安全、进度等建设控制目标,根据代建合同的约定扣减。
其中:
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交付代建项目的,每延迟一天按代建单位银行履约保函金额的0.1%扣减代建费用;
乙方不能按照合同其他约定交付代建项目的,适当扣减代建费用和履约保证金。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