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精选高考政治浙江选考2二轮复习练习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训练26含答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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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如果乙不履行合同,丙可以向甲主张权利
D.丙为该合同的受要约人
答案B
解析题目中,甲和乙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双方约定:
故可以看出甲、乙为该合同当事人,丙是合同以外第三人,故B项表述正确。
其他选项表述错误。
3.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一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慎损坏一关键部件,于是甲公司提出买下该套设备,乙公司同意出售。
双方还口头约定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乙公司保留该套设备的所有权。
不料在支付价款前,甲公司生产车间失火,造成包括该套设备在内的车间所有财物被烧毁。
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乙公司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风险责任应由甲公司负担 ②在设备被烧毁时,所有权属于乙公司,风险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 ③设备虽然已经被烧毁,但甲公司仍然需要支付原定价款 ④双方关于该套设备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A.①③B.②④C.①②D.③④
答案A
解析乙公司同意出售并将设备留在了甲公司,这说明乙公司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风险责任应由甲公司负担,①正确,②不选;
乙公司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甲公司必须支付原定价款,③正确;
双方关于该套设备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可以采用口头形式,④不选。
故本题答案应为A项。
4.(2018浙江诸暨期末联考)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
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
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
下列说法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C.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D.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孙某最先与王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与陈某均无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A、B两项不选;
材料中孙某的行为给李某造成了损失,无法使合同正常履行,因而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C项正确;
陈某应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D项不选,故本题答案应为C项。
5.(2017浙江绿色联盟选考模拟)甲公司于2016年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答复”。
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
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求于6月15日来人签订书面合同书。
6月15日,甲公司派人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就拒绝签约。
关于本案的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乙双方的合同没有成立 ②乙没有违约,不必承担责任 ③甲乙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 ④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
A.①②B.①③C.①④D.②③
6.(2018浙江七彩阳光期中联考)小王将自己的一辆轿车卖给同事小张,交易金额5万元,当天小张支付了小王5千元定金,约定第二天付清余款后再去车管所进行产权登记。
当天,经小王同意后小张将车开回家。
据此,我们可以得出( )
A.该轿车未登记,所有人仍是小王
B.小王与小张间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C.如小张违约,定金仍可以退还
D.如小王违约,小王应返还5千元定金
解析轿车属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小张在支付定金后将车开走,所以小张取得该车所有权,故A项不选;
在交付定金后,如交付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C项不选;
如接受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故D项不选;
小王和小张在自愿合法条件下达成购车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故选B项。
7.杜某拖欠谢某100万元。
谢某请求杜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抵债时,杜某称其已把房屋作价90万元卖给赖某,房屋钥匙已交,但产权尚未过户。
该房屋市值为120万元。
关于谢某权利的保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杜某应中止与赖某合同将房屋抵押给谢某还债
B.若杜某、赖某是恶意串通,则他们的买卖合同无效
C.因房屋尚未过户,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
D.谢某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以实现其债权
解析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B项正确。
若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杜某、赖某的买卖合同有效,杜某不能中止履行合同,A项错误。
房屋过户与否不构成合同是否有效的要件,C项错误。
谢某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必须要经过过户登记,D项错误。
8.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
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
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汤某作为合同主体之一有权要求余某担责
B.方某与余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履约行为
C.余某对方某构成实际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D.朱某对余某构成侵权,需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本案中方某向余某定做玉器,两者构成合同关系;
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则余某对方某构成合同违约,余某要承担违约责任;
朱某对余某构成合同违约,朱某要对余某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C项正确,D项错误;
方某与余某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汤某不是合同当事人,故汤某无权要求余某承担责任,A项排除;
方某与余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该玉器,B项错误。
故本题答案选C项。
9.某公司向张伟预定了2000千克的黄鱼,并向他支付了1万元定金,约定3天后送达。
张伟马上备货,发车前往。
途经道路较为崎岖,致使货车翻车,无法按期到达。
某公司要求张伟承担违约责任。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伟未按期送达货物,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B.因道路崎岖而翻车,这符合法定的免责情形
C.张伟未按期完成合同的约定,构成实际违约
D.张伟构成实际违约,某公司可以拿到违约金
解析按照合同法的免责条款中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情况。
遇到道路崎岖、路况不良,当事人应该预见翻车的可能,应谨慎驾驶,所以不能作为免责的情形。
张伟未按期完成合同约定,构成实际违约,张伟在履约过程中没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材料中没有显示双方约定违约金。
本题选C项。
10.(2016浙江4月选考)在原油价格走低期间,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50吨原油送往B公司。
A公司发货后,油罐车在途中突遇山体滑坡引发爆炸,导致无法按约定交货,A公司立即通知B公司,但此时油价已经上升,B公司欲追究A公司的责任。
①A公司履约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②A公司违约行为符合法定的免责情形 ③应当免除A公司合同履行义务 ④不追究A公司合同违约的责任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D
解析A公司发货后,油罐车在途中突遇山体滑坡引发爆炸,属于不可抗力的免责情形,不追究A公司合同违约的责任,而不是应当免除A公司合同履行义务,②④符合题意、③排除;
A公司履约过程中没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①排除。
故选D项。
11.2016年1月,王女士与丈夫刘某协议离婚。
双方协议约定,登记在丈夫名下的一套房屋归王女士所有。
由于各种原因,在双方离婚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始终没有办理该房产的产权变更手续。
2017年7月,她偶然得知,该房屋已被前夫刘某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张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这种情况下,王女士( )
①可以要求第三人张某返还房屋 ②可以追究刘某的损害赔偿责任 ③不可以要求第三人张某返还房屋 ④不可以追究刘某的损害赔偿责任
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
解析由于王女士与丈夫刘某先有合同协议,但刘某擅自变卖了房产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造成了所有权变更的事实,这显然侵犯了王女士的合法权益。
故对刘某的违约行为,王女士可以追究刘某的损害赔偿责任,但由于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变更,故王女士不可以要求张某返还房屋,故②③正确,①④与题意不符。
12.经营者采用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减免自身义务的行为是( )
A.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B.违背对等原则的行为
C.违背全面履行原则的行为
D.违背协作履行原则的行为
解析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减免自身义务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故应选A项。
13.王大爷雇用了一支装修队为自己的新房装修。
双方就装修的设计、日期、用料、报酬等内容协商一致订立了合同。
到期后,王大爷发现装修队在装修的某些细节上与原先谈好的设计不一样,且质量也不过关。
由此可见,装修队违背了履行合同的( )
①诚实信用原则 ②协作履行原则 ③全面履行原则 ④公平互利原则
A.①②B.①③C.②③D.②④
14.(2015浙江9月选考试测)刘某与甲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刘某将一批原材料送往甲公司。
刘某发货后,突发的洪水冲断了通往甲公司的道路,导致交货时间延迟。
①刘某的行为属于约定的免责情形 ②刘某的行为属于法定的免责情形 ③可以免除刘某合同履行义务 ④应当免除刘某合同履行义务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违约及其责任。
我国法定的合同违约免责的最常见情形是:
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刘某遇到突发洪水,符合以上免责情况描述,故②③正确。
刘某与甲公司并未就题中出现的情况进行约定,①不选。
遇到题中情况,并不能说免除刘某合同履行义务,而应是延期履行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履行合同义务,故④不选。
15.(2018浙江考前押题卷2)用户使用共享单车需先支付押金,且单车企业承诺押金“随时退还”。
毛女士打算在酷骑APP上申请退还押金298元,但却发现该APP根本退不了押金,于是扣车抵债,等退到押金再还车。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毛女士与单车企业之间是否构成合同关系?
请说明理由。
(2)毛女士的做法合法吗?
答案
(1)毛女士与单车企业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
理由:
毛女士和单车企业作为平等主体,在自愿基础上就服务达成共识,因而成立债权债务关系(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不合法。
虽然共享单车企业不退押金,也不再继续提供单车服务,是违约在先,但是用户所交的押金并不是所使用单车的对等价格,不能认为对方不退押金就可以拿单车作为补偿。
从所有权角度看,单车的所有权是属于共享单车公司的,若用户擅自取走车,就涉嫌构成对单车企业财产权的侵犯。
16.朱先生等20人与某旅行社签订了海南五日游的旅游合同,当旅游团按时到达杭州机场后,由于受强台风影响,机场被迫关闭,飞机无法按计划起飞。
朱先生心怀不满取消旅程,要求旅行社赔偿违约金,旅行社拒绝赔偿。
在延后的旅行中,该旅行社以台风影响为由,无端减少3个景点,为此,其余19人拒付余款,并要求旅行社赔偿违约金,双方僵持不下,诉至法庭。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回答下列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