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部门职责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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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园区电子政务工作;
8、负责园区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9、负责园区ISO9000、ISO14000及其它标准化体系推进工作;
10、承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事业1.1:
后勤服务中心
副处级建制,隶属于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编制数25名,领导职数3名。
1、负责协助园区办公室做好内外各级来宾、来访客人的联络、接待、服务工作;
2、负责园区机关办公设备管理与调配工作;
3、负责园区机关食堂的工作;
4、负责园区交通安全办的管理工作;
5、负责园区机关车辆的调配与管理工作;
6、负责园区房改办的管理工作;
7、负责园区机关办公电话的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8、负责园区机关办公楼的管理和物业服务的督办管理工作;
9、负责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其它工作。
事业1.2:
应急管理指挥中心
正科级建制,隶属于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编制数3名,领导职数2名。
1、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反馈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情况和信息,及时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并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的要求向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我区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2、根据市、区要求,做好处置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协调和调动应急处置队伍的有关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我区应急工作和全区日常及应急值班系统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4、负责预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审核各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
5、按照市、区要求,协调有关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宣传培训等工作;
6、做好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预防工作。
事业1.3:
档案管理中心
编制数5名,领导职数1名。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划全区档案工作。
2、负责起草修订全区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接收的各类档案进行整理、分类、排架工作。
4、负责对室藏的各类档案进行保管、统计、鉴定工作。
5、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
6、负责全区专(兼)职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关2:
政法办公室
副处级建制,隶属于管委会。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工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工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0、及时向党工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工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3:
政策研究室(法制工作办公室)
编制数4名,领导职数1名,内设机构1个(法制处),正科级建制,正科职数1名。
(一)政策研究室:
1、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
2、负责领导重要讲话及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3、负责对园区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和长远发展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提供依据、意见和建议;
4、负责对园区经济、社会、党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
编写综合性专题报告;
5、开展政策研究,组织研究制定园区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等;
6、组织研究编纂《园区志》、《园区大事年表》以及为上级有关部门、《大连年鉴》等刊物提供稿件和有关资料等;
7、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和法律咨询、机关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情况检查以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工作;
8、承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法制工作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下达的法制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
2、负责园区立法及宣传工作;
3、负责园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审检、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培训、法制信息报送等依法行政工作。
机关4:
信访局
编制数4名,领导职数2名,内设机构2个(来信来访工作处、督查督办处(复查复核处)),正科级建制,正科职数2名。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管委会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管委会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机关5:
组织部(机关党工委、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
编制数11名,领导职数3名,内设机构4个(综合处、组织处、干部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处),正科级建制,正科职数4名。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指导园区党的组织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
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
2、负责园区党工委管理干部的管理、考核、办理任免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以及干部培训工作;
3、负责园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指导工作。
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
4、负责指导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以及所辖街道党的建设工作;
5、领导和指导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考核、审批、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负责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6、承办园区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审查工作;
7、负责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所辖街道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干部、党组织、党员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
8、负责组织和协调园区各民主党派按照党在新时期的统战工作任务开展各项工作;
组织民主党派积极参政议政;
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新时期的统战工作和探讨开展统战工作的新渠道、新领域;
负责侨务工作;
9、负责园区与市人大、市政协的联络工作;
10、领导、指导并负责园区机关党工委、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相关工作;
11、负责园区离休和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2、完成园区党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事业5.1:
宣传中心
副处级建制,隶属于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组织部。
编制数9名,领导职数2名。
1、负责园区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及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园区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服务工作;
3、负责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思想教育的组织工作;
4、负责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工作;
5、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各基层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创评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对外宣传政策的指导和对外宣传计划的制定、实施工作;
7、负责园区对各级相关部门的宣传信息报送工作;
8、负责编辑、出版发行《大连高新区杂志》;
9、负责园区相关的美展、广告工作。
事业5.2:
老干部管理中心
正科级建制,隶属于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组织部。
编制数3名,领导职数1名。
1、按照中央、省、市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区老干部工作,组织落实好离退休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并注意发挥其作用;
2、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并对基层老干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帮助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抓好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培训老干部工作专兼职人员;
3、负责办好老干部活动中心,丰富老干部的文体生活,组织和指导老干部的健康疗养、体检及健身活动;
4、负责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业5.3:
党建工作指导站
编制数4名,领导职数1名。
1、指导全区重点区域基层党组织落实上级党(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
2、指导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对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开展党建工作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4、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6:
总工会(团委、妇联)
编制数5名,领导职数3名。
1、发挥好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2、负责督促和指导所属基层单位依法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和工会换届选举工作;
3、协调劳资关系,参与协调解决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
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协商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推进企业建立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4、监督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协助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处理劳动争议,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5、建立完善困难帮扶机制,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职工办实事、好事;
6、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十有”标准,开展3A等级五好工会创建活动;
7、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职工服务站等活动,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8、负责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活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9、组织干部职工广泛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广大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办好职工文化活动中心;
10、协助园区管委会进行全国和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园区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
负责园区工会系统的资产管理。
事业6.1:
职工服务中心
正科级建制,隶属于大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