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离职岗位异动规定及办理流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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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以下级员工:
人事主管初试—人事部经理—招聘岗位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
第二节入职规定
职位申请者一律通过考试或面试,择优录用。
所有入选人员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岗位工作要求,在人员入选确认时须同时获得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的共同确定。
不满18周岁的应聘者一律不予录用。
1、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例):
(1)用他人证件入职(身份证、学历证或户籍证明)或提供虚假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或健康证明的;
(2)捏造或夸大过往工作经历的;
(3)曾经在本公司或其他公司因违纪为由被解雇或擅自离职的;
(4)与其他单位还存在雇佣关系的;
(5)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骗、隐瞒或其他不诚实行为者;
(6)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7)通缉在案者;
(8)有精神病史或患有精神病的;
(9)患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的;
(10)酗酒、吸毒者;
(11)无故拖欠公私款数额较大尚未清偿者;
(12)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
(13)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2、入职手续的办理
(1)所有入选的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A、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附件2)一份
B、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出示原件)
C、最终毕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
D、资格证书复印件(有特殊技能者)(出示原件)
E、入职休检报告(要求在疾控中心办理健康证,女性员工提供未妊娠证明书,员工转正后单位给予费用报销)
F、一寸近照三张(3个月内近照)
G、与原工作单位雇佣关系解除证明原件
I、其他特别岗位需提交的材料
(2)到指定地点办理录用手续。
(3)所有入选人员在上岗前均需办理录用手续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4)特别提示:
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保证您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种证件、资格证书、体检报告、在公司内部特殊关系的真实性。
如有虚假,一经发现,视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严重违反本公司关于诚信的原则,公司可立即与您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新进员工提供完所有资料方可办理入职,人力资源部将安排半天的时间进行入职学习。
(内容包括:
企业简介、企业文化、基本制度、岗位职责等),入部门自行安排入职或未完善入职手续的,人力资源部不发放工资。
3、公司人事档案
(1)人事档案的管理十分重要,因为档案体现了员工的整体情况并反映了公司对每个员工的重视。
为此,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在劳动关系开始前,真实地、完整地填写《员工履历表》。
提供不正确或虚假情况以及未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的视为违反诚信原则,并可作为被解聘的理由,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当您的下列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请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申报变更或声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
A、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B、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C、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状况;
D、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公司内的特殊(亲属)关系;
F、业务合作单位内的特殊(亲属)关系;
G、工资账号;
H、其他您认为有必要及时告知公司的个人信息。
(3)您的入司体检表将存入个人档案。
在以后的工作中,如您经医院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潜在传染性疾病以及其他可能导致长期、短期无法工作的身体状况请立即书面报告直接上级并由其报告人力资源部,以便安排预防、治疗和工作接替事项。
4、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公司对员工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员工也对公司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试用期部门在2号以前提交《试用期考核表》至人力资源部,否则人事不发放员工当月工资,后果由部门自行负责。
5、转正
(1)转正是试用期顺利结束,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的标志。
(2)所有员工的转正均需经过《员工转正考核表》(附件3)的评估。
若员工在评估分数低于60分,公司将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3)转正流程: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7天,上一级领导将按照公司要求对员工进行试用期评定,评定内容包括:
试用期考勤、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工作目标达成情况、个人职业操守、团队协作等。
依据评估结果,本级领导将决定该员工是否通过转正评定,如通过,则报请再上一级领导审批,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执行。
未收到转正申请,试为部门认定员工需要延长试用期。
员工转正流程:
员工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表》—直属主管进行评定—部门经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
员工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表》—部门经理评定—分管副总审核—报人力资源部;
经理以上级员工:
员工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表》—分管副总评定—总经理/董事长审核—报人力资源部。
提示:
在合同试用期结束前,如员工本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将不再执行相关转正事宜。
6、工作地点的变动
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在考虑员工的能力、经验、健康和工作表现,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
员工可以书面形式反映本人意见,但未经公司批准,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调整安排。
7、工作岗位变更
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在考虑员工的能力、经验、健康和工作表现,调动员工工作岗位以及任免其原先职务。
8、岗位异动发生时手续办理的流程
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发生变化时,应按公司要求完成原岗位工作交接并在指定时间内至新岗位报到。
流程如下:
(1)由调出部门发起岗位异动申请,填写《岗位异动申请表》(附件4),报批流程:
由人力资源部发起—调出部门直属主管—部门经理—调入部门直属主管—调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
由人力资源部发起—调出部门部门经理—调出部门分管副总—调入部门经理—调入部门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
经理级以上员工:
由人力资源部发起—调出部门分管副总—调入部门分管副总—董事长—人力资源部
(2)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离任交接单》(附件5)。
(3)与公司指定的人员进行工作交接,附“交接清单”,请直属领导确认签字。
(4)归还实质性的公司文件、资料及办公设备。
(5)与财务部门结算所有应付款项、应收款项。
(6)其他根据公司规定必须移交的物品。
(7)相关部门在《离职离任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8)《员工离职/离任交接单》交回人力资源部。
说明:
岗位变动由调出部门及接收部门主管及经理签字即可,主管级员工岗位变动由调出部门及接收部门经理及副总签字确认,经理级以上员工岗位变动报董事长审批。
9、内部工作职位选定
公司重视促进员工个人事业发展和发挥其潜力,支持和尊重员工个人事业的发展,是管理者的责任。
员工可申请调至能发挥特长的部门或岗位,通过现任部门及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的审核面试方可执行。
第二节:
离职手续
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在试用期内三日书面告知公司,基层员工离职,辞职报告由部门经理批准即可,主管层级须报分管副总审核,经理以上级的须报董事长批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员工在最后工作日的前三天,根据公司要求开始办理离职手续。
办理流程为:
(1)凭部门签批后的离职报告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离任交接单》。
(2)岗位工作交接,列出交接清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3)相关物料交接,并按要求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归还所有代表公司员工身份的证明文件,如工作证、介绍信函、名片等;
(B)归还公司文件、资料;
(C)归还由公司配备的所有物品及办公设备;
(D)其他根据公司规定必须移交的其他物品。
(4)还清债务,并由财务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与财务部门结算所有应付款项、应收款项;
(B)根据员工的岗位性质,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对员工进行离职审计,员工应当接受公司对其进行的离职审计,离职审计属于离职交接的一部分。
(C)在离职审计中,发现员工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员工应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法律规定予以相应赔偿,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诉讼法律机构。
(5)将签字完毕的交接单返回人力资源部。
(6)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在约定日期的十五天内,员工需自行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离职证明的开具。
按约定时间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人力资源部将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二、未完成离职手续的处理
1、未完善离职手续的情形有:
(1)已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完成工作交接,但未将交接单返回人力资源部完善后续的手续;
(2)已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但未完成工作交接,试用期员工未履行提前3天或正式员工未履行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义务就擅自离岗的;
(3)未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擅自离岗的;
2、未完善离职手续的处理方法:
(1)劳动关系方面,未完善离职程序就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形将按照旷工处理,旷工超过三天(含三天)的即做严重违规开除处理。
(2)公司有权以其他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邮递、邮件、公示等方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3)对未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或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就擅自离岗的员工,按旷工及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行为处理,员工须向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违约赔偿金;
(4)对已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但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或未按约定最后工作日执行的员工,按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处理,员工须向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违约赔偿金。
3、公司有权将离职但未办清离职手续的员工尚未发放的工资用于个人违约赔偿金以及个人未缴清财务情况的清偿及物料的清偿。
并保留对员工工作期间造成经济损失的追诉权,必要时,交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经济损失包含但不仅限于:
(1)公司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相关的赔偿费用。
4、未完成离职手续就已离职的员工,公司对员工本人的社会保险将不再履行有关保管和续缴义务。
5、对员工已擅自离职部门未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的,公司将扣发部门经理一个月工资作为支付了员工工资、保险等费用的损失。
第三节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
1、按照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公司方、员工方任中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均应履行提前30天的告知义务。
公司方未履行则应按员工的一个月工资进行赔偿。
在本规定中将与员工(已转正)约定,如员工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擅自离职,将支付一个月工资金额的赔偿金。
2、员工接受由公司负担费用的进修或培训,并且在培训协议期满前提出辞职或因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向公司赔偿按剩余服务期比率计算的该项费用,如公司因此受到损失的,还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
3员工个人行为侵占或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返还相应财物,并赔偿公司损失。
第四章:
其它规定:
每个环节在收到申请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处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
1、《增补申请表》
2、《员工入职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