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经营工作方案范本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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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医院财务和资产管理,合理分配合作收益,切实维护医务人员与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坚持公开公平优选社会资本原则。
通过公开招标,优选出投融资能力强、医院管理经验丰富的优质社会资本,共同建设经营医院,促进医院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四)坚持依法、科学、稳妥推进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市场经济特性和医院发展规律,科学制定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本合作方案,依法实施XX人民医院公私混合所有制改造,合理引导改革预期,确保医院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三、合作方组成
合作双方由区政府出资人代表和社会资本合作方组成。
(一)政府出资人代表。
政府委派渝隆集团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全程参与XX人民医院引入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代表政府开展合作方招标,合作条件谈判,签订合作协议,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共同出资组建医院管理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获取公司收益。
(二)社会资本合作方。
社会资本合作方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合作权,共同组建医院管理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管理权,兑现相关承诺,获取公司收益。
四、合作内容
(一)成立医院管理公司。
引入社会资本与渝隆集团共同组建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医院管理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制定公司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权责。
(二)医院管理公司负责筹资迁建XX人民医院。
新建医院位于XXG16-1/04地块,总面积约22亩,建筑面积约73268平方米(住院楼、门诊用房及管理用房51326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4292平方米,地下停车库17650平方米),床位600张。
项目总投资估算57227.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105.59万元(含医疗设备11608.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205.84万元(含土地6000万元),预备费2916.30万元。
建设工期2年。
(三)医院管理公司负责经营管理XX人民医院。
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资金、体制和公立医院人力资源、技术、服务品牌的优势,共同经营管理,促进医院上档升级,快速发展。
五、社会资本合作方遴选方式及基本条件
(一)遴选方式。
由渝隆集团委托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合作方。
(二)基本条件
1.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自有资金总量能满足医院管理公司资本金和项目建设投资要求。
3.具有丰富的现代医院管理经验,拥有高水平的医院管理团队。
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且合作项目运营现状良好。
4.无因违法违纪受到刑律或纪律处理的行为。
六、合作双方共同约定事项
(一)股权组成。
区政府将XX人民医院资产整体划拨至渝隆集团,渝隆集团以迁建项目用地、XX人民医院现有设施设备和人力资源、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入股;
社会资本合作方以迁建项目所需的其余资金入股,双方所持股份按出资额比例确定。
(二)医院性质、名称与功能
1.医院性质:
新医院为公私混合所有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保留原XX人民医院事业单位法人主体和与区卫生计生委的隶属关系。
2.医院名称:
暂定为重庆XX医院。
3.医院功能:
为辖区居民健康提供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教学和科研等服务。
(三)法人治理结构。
医院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按照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组建决策、监督、执行机构,确保医院依法、科学、高效运行。
1.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为公司决策层,由5人组成,国有资本方委派2人,其中1人任副董事长,1人任董事;
社会资本合作方委派3人,其中1人任董事长。
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是决定公司和医院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是审议批准医院的年度经营方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是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医院院长、副院长以及医院财务负责人;
四是决定医院公司收益分配方案。
2.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为公司监督层,由3人组成,其中社会资本合作方委派1名,国有资本方委派1名,职工代表1名。
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是监督董事、院长等管理人,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医院管理、董事会决议、滥用职权、侵害医院和股东、职工权益行为;
二是检查医院经营业务状况,并有权要求医院管理人员报告业务活动情况;
三是核对医院各类资产、财务、业务和利润分配等资料,代表医院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3.设立以院长为核心的院务委员会为执行机构。
设立医院院长1名,并兼任医院公司董事,副院长若干。
医院现任领导班子原则上5年不变,医院财务科长或副科长由院长任命。
院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是主持医院的运营管理工作,完善内部管控制度,执行董事会决议;
二是组织拟订医院的年度经营方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是组织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方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四)医院管理。
保留XX人民医院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性质,仍为区卫生计生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对新医院实行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1.编制管理。
保留XX人民医院现有162个编制人数,现有编制人员离职、退休后的空编数用于引进高端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实用人才,改制后的医院新进的一般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事业编制。
医院在编在职人员按正常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并存入档案以便退休后纳入公立医院退休人员管理。
2.人员聘用管理。
(1)在编事业人员。
保留XX人民医院现有在编在职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和聘用关系,相关人员调动、辞聘、解聘、退休和考核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调配政策有关规定办理。
医院根据发展需要,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申请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范畴。
(2)编外聘用人员。
改制后的医院新进人员由医院自主招聘和管理,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不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范围。
同时,保留改制前XX人民医院聘用的编外人员劳务关系,由新医院加强后续管理。
3.岗位职称管理。
改制后,XX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员职称职务正常晋升,按照医院规模、等级来核定岗位职数。
争取市人事政策支持,在编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职数不受公立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职数比例限制,达到申报条件后均可申报评审,由XX人民医院按事业单位岗位职数聘用,没有岗位职数未聘用的,由新医院兑现相应待遇。
4.福利保障政策。
(1)在职人员待遇。
XX人民医院在编事业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政策执行,保持正常晋升,存入个人档案。
绩效奖励及其他福利待遇由改制后的医院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原则上不低于重庆市社会平均公资的3倍。
改制后的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保留改制后的医院医保、工伤鉴定等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资质,按照公立医院同等政策为在编人员缴纳“五险一金”等各类社会保障费用,发放住房补贴。
以医院移交时间为节点,节点之前应缴纳和支付的各类“五险一金”,如失业保险、住房补贴等由XX人民医院承担,之后费用由改制后的医院承担。
现XX人民医院在编人员未参加养老保险,待企事业养老保险并轨政策出台后再按政策要求落实。
(2)退休人员待遇。
以医院移交时间为节点,节点之前由区财政和XX人民医院按原有财政口径完善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任务。
改制后的医院按照国家社会保险政策,纳入社会保险统筹管理。
XX人民医院事业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医疗补贴、节日慰问等福利按其他区属公立医院执行,由改制后的医院承担。
鼓励改制后的医院探索事业退休人员及非事业退休人员一体化管理机制。
(3)激励政策。
改革后医院事业编制人员评先评优等物质与非物质激励政策按公立医院相同政策执行。
非在编人员按照其他相应激励表彰政策执行。
5.财务管理。
改制后医院按照国家企业财会制度实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作双方按股份比例承担有限责任。
区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对医院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等任务,予以公立医院相同政策补助。
6.监督管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依法监管,同时医院的合法权益和正当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7.业务管理。
按照三级医院的基本标准配置医院各类资源,争取列入市级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规划建设项目,将医院打造成为石桥铺地区医疗服务中心。
在市级特色专科(肛肠科)建设的基础上,力争3年内创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2个,区级重点专科2-3个。
(五)其他。
1.设立过渡期,自医院管理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新医院建成投用为止。
过渡期内,医院管理体制、财政政策不变,过渡期后,医院移交医院管理公司经营管理。
2.关于人员分流和安置。
医院现有在岗在编职工可根据自愿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分流到其他或区属医疗卫生机构,或者选择提前退休、买断工龄等方式离职,具体办法由区人力社保局另行制定。
3.建立职工福利保障基金。
为保障职工利益,改制后医院从业务收入中每年按千分之五的比例计提职工福利保障基金,累计提取500万元为止,存入财政专户,用于在编在岗职工福利待遇保障。
4.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调动医院职工积极性,切实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设定国有资本方特定事项“一票否决”权,具体事项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七、退出机制
(一)自医院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医院正式运营满5年之日止的期间为持股锁定期,在此期间内,未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任一股东不得转让其在医院公司持有的股权;
社会资本合作方在锁定期内因其自身原因退出医院公司的,已经发生的投资不予退还。
(二)项目实施5年以后,医院经营不善,职工收入下降,难以继续合作,由国有资本方回购社会资本方股份,回购金额以社会资本方实际出资额为准。
(三)项目实施5年以后,乙方因其他原因退出,可向第三方转让股权,转让价格以第三方评估为准,国有资本方有优先回购权。
(四)因政策原因导致合作终止,由国有资本方回购社会资本方股份。
回购金额以社会资本方实际出资额为基数,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本息。
八、违约处理和争议解决
1.合作协议一经签订,必须认真履行协议承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政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规定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3.违约方除全额承担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合作双方产生争议的,应尽量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国有资本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7—12月)
开展XX人民医院基本情况调查,委托专业公司对医院营运情况、国有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摸底、评估。
编制XX人民医院迁扩建PPP投融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