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6010144 上传时间:2022-11-17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0.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安全生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安全生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安全生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安全生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安全生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第五条所属企业负责挂牌督办企业级安全生产事项。

第六条项目部负责挂牌督办项目级安全生产事项。

第七条被挂牌督办的所属企业、生产单位或项目部(以下简称“被挂牌督办单位”),应当按照挂牌督办单位的要求组织开展有关事项的落实工作。

第三章挂牌督办事项

第八条集团级挂牌督办安全生产事项:

(一)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等政府部门交办需由集团公司牵头督办整改的;

(二)所属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需集团公司督促事故企业进行整改的;

(三)所属企业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需集团公司重点督促隐患企业进行整改的;

(四)所属企业存在突出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

(五)所属企业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其他应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事项。

第九条企业级挂牌督办安全生产事项:

(一)属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办整改的安全生产事项;

(二)下级单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需事故单位进行整改的;

(三)下级单位存在较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需重点督促其进行整改的;

(四)下级单位存在突出安全管理问题,需重点督促其进行整改的。

(五)下级单位被市级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十条项目级挂牌督办安全生产事项:

(二)发生重伤3人以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需事故单位进行整改的;

(三)施工单位存在一般安全生产隐患,需重点督促其进行整改的;

(四)施工单位存在突出安全管理问题,需重点督促其进行整改的。

(五)施工单位被建设方(业主)通报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四章挂牌督办程序

第十一条挂牌督办信息收集:

(一)上级有关部门责成挂牌督办的;

(二)挂牌督办单位督查检查中发现的;

(三)各单位按要求报告的;

(四)新闻媒体报道或公众举报并经查实的。

第十二条各层级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事项,由各级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经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以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挂牌督办,并由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跟踪督办。

第十三条挂牌督办单位应向被挂牌督办单位下达《安全生产挂牌督办通知书》(以下简称挂牌通知书),挂牌通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挂牌督办单位名称;

(二)督办安全生产事项名称;

(三)督办内容;

(四)整改要求;

(五)办理期限;

(六)核销程序。

第十四条被挂牌督办单位应当根据挂牌督办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持整改方案报送挂牌督办单位备案。

整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目标和任务;

(二)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整改措施、时间和应急预案;

(四)人员、经费和物资保障。

第十五条挂牌督办单位应跟踪被挂牌督办单位的整改情况,指导、督促其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第十六条被挂牌督办单位应当按照挂牌督办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工作,并接受挂牌督办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被挂牌督办单位完成整改后,应当向挂牌督办单位提交整改报告。

第十八条挂牌督办单位应当对被挂牌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下发予以核销或不予以核销通知,对不予以核销的应当说明理由,并责令继续整改。

第十九条被挂牌单位非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应当说明原因,制定安全防范保障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挂牌督办单位。

第二十条挂牌督办单位应当建立挂牌督办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挂牌督办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挂牌督办事项未按挂牌督办要求或者意见办理的;

(二)挂牌督办案件超过期限未办理完毕也未及时报告的;

(三)经2次以上整改仍不符合挂牌督办要求的。

第二十二条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完成挂牌督办事项的责任主体予以问责。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移送有关单位进行处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授权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

《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长,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以及其他性质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隐患。

第三条山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设区市政府负责整改落实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第四条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包括:

(一)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或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来我省督查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二)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及其办公室或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各市督查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三)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提交省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四)设区市政府报请省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五)群众举报经核实后需要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六)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第五条省安委会收到上级关于挂牌督办的指示和有关部门及各市关于挂牌督办的申请后,向设区市政府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内容包括:

(一)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名称;

(二)督办事项;

(三)整改完成期限。

第六条省安委会办公室登记汇总需要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台账,负责起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报请省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发后发设区市政府。

第七条设区市政府接到挂牌督办通知后,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监控“六落实”。

整改结束,经确认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后,写出隐患整改销号报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提请挂牌的单位要加强隐患整改全过程监督、指导、协调、调度,确保隐患按时整改到位。

第八条设区市政府提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销号报告后,由省安委会办公室转请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所在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并写出核查情况报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第九条对经确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完毕的,省安委会办公室起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销号文件,报请省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发后,发设区市政府销号。

同时,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销号资料分类梳理,建立目录,存档备查。

第十条设区市政府要按时完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整改的,省安委会予以通报批评;

对整改不及时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篇:

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

发文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

xx-09-11执行日期:

xx-06-26发布时效:

有效效力级别:

法规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事故责任追究,遏制迟报、瞒报等违法行为,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xx。

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安委〔xx〕6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安委会对下列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一)造成2人死亡的事故;

(二)造成1人死亡、2人以上(含2人)重伤的事故;

(三)造成3-9人重伤的事故;

(四)其他社会影响较大或有迟报、瞒报情节等市安委会认为有必要挂牌督办的事故。

市安办具体承担挂牌督办事项。

第三条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挂牌督办事项,区县安办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事项的综合工作。

第四条市安委会对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由市安办提出挂牌督办建议,报市安委会领导同志审定同意后,以市安委会名义向有关区县人民政府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

第五条挂牌督办通知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名称;

(二)督办事项;

(三)办理期限;

第六条区县人民政府接到挂牌督办通知后,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督办通知要求办理下列事项:

(一)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二)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

(三)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依法实施经济处罚;

(五)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六)监督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逾期未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要向市安办作出书面说明。

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挂牌督办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督办事项;

情况复杂60日内难以完成的,经市安办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逾期未完成督办事项的,要向市安办作出书面说明。

第八条在事故查处督办期间,区县安办应当加强与市安办的沟通,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市安办负责对督办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督促。

第九条事故调查报告形成初稿后,区县安委会应当及时向市安办进行书面或当面汇报沟通,按照市安办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有关事项进行补充调查,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事故调查报告完成后,以区县安委会文件正式报市安办,经审核同意后,由区县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决定。

第十条事故结案后,要将事故调查报告书及事故处理决定的落实情况及时报市安办备案。

第十一条承担挂牌督办事项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督办事项无故拖延、敷衍塞责,在督办期间包庇袒护、打击报复事故责任者,或者在落实责任追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

xx市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xx市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

第一条为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依据国务院、自治区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或实施意见,参照国务院安委会《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安委〔xx〕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xx〕73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人民政府的事故调查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