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静态验收技术规范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高速铁路静态验收技术规范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速铁路静态验收技术规范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6、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功能试验;
五、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牵引供电变电系统的所有设备安装、电缆接续完毕,单体试验、子系统调试完成,电气设备完成交接试验,各项功能指标和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变电所达到受电条件。
2、接触网系统完成所有安装、架设和调整工作,完成冷滑试验,达到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各项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接触网达到受电条件。
3、电力系统所有设备安装、电缆接续完毕,单体试验、子系统调试完成,电气设备完成交接试验,各项功能指标和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电力系统达到受电条件。
4、供电调度系统所有设备安装、电缆接续完毕,各功能项目已完成调试,相关指标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5、具备外部电源接入条件。
六、综合接地系统完成安装和检测,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七、自然灾害及异物侵线监测系统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电缆接续完毕,设备安装、单体试验完成,检查合格;
2、风监测子系统、雨监测子系统、雪深监测子系统、异物侵限监测子系统、地震监测子系统等系统及网格调试完成,检查合格,系统正常运行;
3、各子系统与相关系统的接口检查合格。
八、各专业接口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各专业的供电已符合设计要求;
2、各专业静态验收合格、系统设备已正常工作,系统设备的各项指标和功能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3、接口关系正确,匹配关系良好,满足相关专业之间的技术要求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4、设备房屋环境、机房空调达到技术要求,通信通道具备并满足技术条件;
5、各所亭、基站、中继站等通行道路基本建成,具备抢修车辆安全通行条件。
九、静态验收记录及附表,主要包括:
1、工程静态验收内业资料检查记录;
2、工程静态验收内业资料重点项目检查记录;
3、专业工程静态验收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4、专业工程静态静态验收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记录;
5、高速铁路静态验收问题库记录表
6、高速铁路静态验收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总表(表1)
7、高速铁路静态验收相关数据和试验报告。
(表2)
高速铁路静态验收问题记录库(表1)
序号
检查情况
影像文件名
检查人
整改建议
备注
检查日期
地点
问题描述
运营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咨询单位:
注:
根据存在问题的影响程度,影响联调联试及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为A类问题,其他不影响联调联试及行车安全的问题为B类问题。
高速铁路静态验收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总表(表2)
工程名称
问题类别
整改方案
整改限时
责任单位
整改情况
结论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注:
1.根据存在问题的影响程度,影响联调联试及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为A类问题,其他不影响联调联试及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为B类问题。
2.遗留未整改问题单独列表。
通信工程
1、内业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内业资料清单、目录,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2检查内业资料签字、盖章是否完备;
3对控制通信工程质量的下列资料进行检查,检查记录按表表1填写;
4内业检查按表2所列项目重点抽查并填写记录,每标段内业重点抽查数量不应少于单位工程总数的20%。
2、观感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感质量按表3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2检查方式:
全线目测检查,重点路段现场实地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测量或测试、拍照、录像等。
3、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表4进行重点抽查并填写记录。
2抽样检查数量、抽查频率可根据内业资料检查和观感质量检查情况确定,原则上可按每标段不小于单位观察数量的10%进行抽查。
3检查方法:
对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记录进行检查。
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验收组和专业检测机构共同按现行的《高速铁路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5)进行复测,应采用专用仪器、仪表等进行检测。
通信工程静态验收内业资料检查记录(表1)
工程名称/里程
资料名称
存在问题
检查意见
1
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洽商记录
2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3
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4
设备、材料进厂检验报告
5
铁塔检测报告
6
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7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
施工记录
9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0
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
11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13
各子系统测试记录
14
监理相关记录
…
……
综合意见:
专业验收组组员:
专业验收组组长:
年月日
通信工程静态验收内业资料重点项目检查记录(表2)
通信线路检测记录
传输系统配置检查、系统功能检验与性能检测记录
用户接入网系统配置检查、系统功能检验与性能检测记录
数字调度通信系统配置检查、系统功能检验与性能检测记录
数据网通信系统配置检查、系统功能检验与性能检测记录
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配置检查、系统功能检验与性能检测记录
通信电源系统配置检查、系统功能检验与性能检测记录
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配置检查、系统功能检验与性能检测记录
综合食品监控系统设备配置检查、系统功能检验与性能检查记录
应急通信系统配置检查、系统功能检验与性能检测记录
隐蔽工程记录
防雷及各子系统接地检验记录
...
通信工程静态验收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3)
铁塔基础
基站机房及基础
机架(柜)
管、槽、桥架、支架
铁塔和天馈线
光电缆
漏缆
设备(含各种标识、标志)
室内外配线
综合视频监控摄像装置
通信电源(含UPSA、蓄电池)
人井、人(手)孔
防雷及接地
通信程静态验收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记录(表4)
传输系统
同步及时钟分配系统
用户接入网系统
数字调度通信系统
数据网通信系统
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
电源和环境监控系统
综合视频监控系统
光纤监测系统
会议电视系统
应急通信系统
综合网管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
通信线路
15
电源设备
16
通信铁塔
17
各子系统相互间的接口试验(含GSM-接口监测系统等)
信号工程
5检查内业资料清单、目录,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6检查内业资料签字、盖章是否完备;
7对控制通信工程质量的下列资料进行检查,检查记录按表表1填写;
8内业检查按表2所列项目重点抽查并填写记录,每标段内业重点抽查数量不应少于单位工程总数的20%。
3观感质量按表3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4检查方式:
4按表4进行重点抽查并填写记录。
5抽样检查数量、抽查频率可根据内业资料检查和观感质量检查情况确定。
6检查方法:
计算机联锁系统、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可按每标段不少于1个车站进行抽查;
列车运行控制系统、ATO系统、调度集中系统可按表4中主要功能项目每标段不小于该项目数量的20%进行抽查;
道岔融雪装置可按每标段内不小于道岔数量的10%进行抽查,应采用专用仪器、仪表等进行检测和现场实际测试。
信号工程静态验收内业资料检查记录(表1)
工程定位测量、复测记录
设备、器材出厂合格证及进厂检(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