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氧气安全技术说明书文档格式.docx
《2氧气安全技术说明书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氧气安全技术说明书文档格式.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吸入40%~60%的氧时,出现胸骨后不适感、轻咳,进而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
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甚至出现呼吸窘迫综合证。
吸入氧浓度在80%以上时,出现面部肌肉抽动、面色苍白、眩晕、心动过速、虚脱、继而全身强直性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
长期处于氧分压为60~100KPA(相当于吸入氧浓度40%左右)的条件下可发生眼损害,严重者可失明。
皮肤接触液氧时,可引起严重冻伤。
环境危害:
对环境无危害,但液态氧大量排放时会产生高浓度危害和气云危害,能降低周围物质的燃点。
GHS危险性类别:
加压气体-压缩气体,
氧化性气体-1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警告
危险性说明:
含压力下气体,如受热可爆炸;
可引起或加剧燃烧;
氧化剂;
防范说明:
·
预防措施:
——远离热源和火源,避免阳光直射,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连接的阀门、管道、仪表等严禁油脂。
——采取防静电措施,容器和接收设备必须接地和跨接。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按要求使用个体防护装备。
使用合格的通风系统和设备,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在运输中钢瓶上要加装安全帽和防震橡皮圈。
事故响应:
——如发生火灾,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等灭火。
——如发生泄露,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相应的工作服。
切断火源。
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触。
切断气源,然后抽排或强力通风。
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空气置换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顺畅。
如呼吸困难,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漱口,饮足量温水,不可催吐。
立即就医。
安全储存:
——不燃性压缩气体。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
仓内温度不宜超过30℃。
——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应与易燃气体、金属粉末分开存放。
——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注意验瓶日期,先进仓的先用。
——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损坏。
废弃处置:
——遵守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自然通风处理。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名称:
氧
CAS号:
7882-44-7
物质名度:
99.5%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急救:
皮肤接触:
皮肤接触液氧,易导致冻伤,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如有不适,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停止时施行呼吸复苏术,心跳停止时,施行心肺复苏术,氧中毒后要就医观察24-28小时,以免延误肺水肿的治疗。
食入:
漱口,饮足量温水,立即就医。
接触该化学品的主要症状和对健康的影响:
长时间吸入纯氧造成中毒。
常压下,氧浓度超过40%时就有发生氧中毒的可能性,氧中毒有二种类型:
1、肺型—主要发生在氧分压为1-2个大气压,相当于吸入氧浓度40-60%左右。
开始时,胸骨后稍有不适感,伴轻咳,进而感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
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窒息。
2、神经型—主要发生于氧分压在3个大气压以上时,相当于吸入氧浓度80%以上,开始多出现口唇或面部肌肉抽动,面色苍白,眩晕,心动加速,虚脱,继而出现全身强直性癫痫样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
长期处于氧分压为60-100%Kpa的条件下可发生眼损害,严重者可失明。
对施救者的忠告:
进入事故现场穿棉质防寒工作服、电气防爆、防止冻伤、必要时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医生的特别提示:
无
及时的医疗护理和特殊的治疗:
无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本品助燃,是强氧化剂,与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还原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氧比空气重,在空气中不易扩散。
流速过快容易产生静电积累,放电可引发燃烧爆炸。
液体遇热后变成气体体积急剧膨胀,导致容器内压增大引起开裂或爆炸。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切断气源。
用水冷却容器,以防受热爆炸。
可选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等适合周围火源的灭火剂。
灭火过程中采取的保护行动:
隔离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消防人员应在上风向灭火。
喷水冷却容器。
保护消防人员的防护装备:
消防员个体防寒、防静电防护,全身消防防护服、消防防护鞋等,必要时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第六部分泄露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棉质工作服。
应急处理程序:
1、尽可能把气体来源阀门关闭,立即切断有关电源,并按事故报警程序报告。
2、迅速撤离泄露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对道路进行警戒,严格限制出入。
3、迅速切断泄露源,特别小心防止任何可燃物或衣物被氧气饱和而起火。
4、防止气体积聚,对现场抽排或强力通风5、禁止任何火源。
环境保护措施:
无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小量泄露:
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大量泄露:
设置警戒,加大通风,泄漏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防止发生次生危害的预防措施:
保持警戒,待环境含氧量低于23%后撤销警戒。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
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操作人员个体防护等措施参见“SDS第八部分”。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外空气中。
避免与活性金属粉末、易燃物(乙炔、甲烷等)、自燃物质、遇水燃烧物品、腐蚀性物品混储。
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搬运时要轻装轻放,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
操作者在刚离开富氧环境后,不许立即使用明火区。
充装氧气的气瓶、液压罐禁止充装其他气体或液体。
应随时保持气瓶、液压罐内外的清洁,不得沾染油脂任何其他污物,检修和工艺处理盛气容器之前,必须将氧气进行置换,当氧气体积含量降到23%以下方可开始工作。
储存:
不燃性压缩气体。
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应与易燃气体、金属粉末分开存放。
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注意验瓶日期,先进仓的先用。
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损坏。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无
生物限值:
无资料
工程控制方法:
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防护: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手防护: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皮肤和身体防护:
穿一般棉质作业工作服
特殊防护措施:
避免高浓度吸入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
气味:
无味
pH值:
无意义
熔点/凝固点(℃):
-218.8℃
沸点、初沸点和沸程(℃):
-183.1℃
闪点(℃):
爆炸上限%(V/V):
爆炸下限%(V/V):
蒸气压(KPa):
506.62kpa
蒸气密度(空气=1):
1.43
相对密度(水=1):
1.14
溶解性:
氧溶于水、乙醇
辛醇/水分配系数:
自燃温度(℃):
分解温度(℃):
气味阈值:
蒸发速率:
易燃性:
不燃
临界温度(℃):
-118.4℃
临界压力(MPa):
5.08Mpa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在正常环境温度下存储和使用,稳定
危险反应:
能氧化大多数活性物质。
与易燃物(如乙炔、甲烷等)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
应避免的条件:
明火、高热、易燃物
不相容的物质:
易燃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
危险的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人如果在大于0.05MPa(半个大气压)的纯氧环境中,对所有的细胞都有毒害作用,吸入时间过长,就可能发生“氧中毒”。
肺部毛细管屏障被破坏,导致肺水肿、肺淤血和出血,严重影响呼吸功能,进而使各脏器缺氧而发生损害。
在0.1MPa(1个大气压)的纯氧环境中,人只能存活24小时,就会发生肺炎,最终导致呼吸衰竭、窒息而死。
人在0.2MPa(2个大气压)高压纯氧环境中,最多可停留1.5小时~2小时,超过了会引起脑中毒,生命节奏紊乱,精神错乱,记忆丧失。
如加入0.3MPa(3个大气压)甚至更高的氧,人会在数分钟内发生脑细胞变性坏死,抽搐昏迷,导致死亡。
皮肤刺激或腐蚀:
眼睛刺激或腐蚀:
呼吸或皮肤过敏:
生殖细胞突变性:
致癌性:
生殖毒性: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吸入危害:
吸入40%~60%的氧时,出现胸骨后不适感、轻咳,进而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
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窒息。
吸入的氧浓度在80%以上时,出现面部肌肉抽动、面色苍白、眩晕、心动过速、虚脱,继而全身强直性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
毒代动力学、代谢和分布信息:
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
持久性和降解性: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土壤中的迁移性: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残余废弃物:
废气可直接排入大气
受污染的容器和包装:
对容器进行脱脂、干燥、置换处理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时,远离火种、易燃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油脂、乙炔。
钢质气瓶报废处置时,应散尽瓶内气体。
瓶内气体放散时,在放散口附近严禁烟火,且放散管应引出室外。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
22001
UN编号:
1072
联合国运输名称:
氧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
第2.2类非易燃无毒气体,第5.1类氧化性物质
包装标志:
非易燃无毒气体、氧化剂
包装类别:
Ⅲ类包装
包装方法:
气瓶
海洋污染物(是/否):
否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应急处理设备。
气瓶戴好瓶帽防震圈,防止日光暴晒,运输时不能接触油脂。
严谨与易燃物(乙炔、甲烷等)、自燃物质、遇水燃烧物品、腐蚀性物品混装混运。
运输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生活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化学品安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