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册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学习笔记doc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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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
2、易燃易爆性:
①比液体、固体易燃,且燃速快,一燃即尽。
②由简单成分组成的气体,如氢气(H2)比甲烷(CH4)、一氧化碳(CO)等,比复杂成分组成的气体易燃,燃速快,火焰温度高,着火爆炸危险性大。
3-1易燃液体
1、易燃液体的分类:
易燃液体分为三级。
(1)I级:
初沸点≤35℃,如汽油、正戊烷、环戊烷、环戊烯、乙醛、丙酮、。
(2)II类:
闪点<23℃,如石油醚、石油原油、石脑油、正庚烷及其异构体、辛烷及其异辛烷、苯等。
(3)III类:
闪点≥23℃并≤35℃,且初沸点>35℃;
或35℃<闪点<61℃,初沸点>35℃且持续燃烧。
如煤油、磺化煤油、酒等。
实际应用中,通常将闪电<28℃的液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闪点≥28℃且<60℃的液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
将闪点≥60℃的液体归为丙类火险物质。
2、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
①易燃性②爆炸性③受热膨胀性④流动性⑤带电性⑥毒害性
4-1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1、根据燃点的高低,燃烧物质可分为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燃点高于300℃的称为可燃固体,燃点低于300℃的为
2、易燃固体的火灾危险性:
①燃点低、易点燃②遇酸、氧化剂易燃易爆③本身或燃烧产物有毒5-1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1、氧化性物质的火灾危险性:
①受热、被撞分解性。
②可燃性。
③与可燃液体作用自燃性。
④与酸作用分解性。
⑤与水作用分解性。
⑥强氧化性物质与弱氧化性物质作用分解性。
⑦腐蚀毒害性。
2、有机过氧化物:
①分解爆炸性。
②易燃性。
第二篇建筑防火第一章概述
1、建筑火灾的原因:
建筑起火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电气火灾、生产作业类火灾、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放火和自燃、雷击、静电等其它原因引起火灾等
2、建筑防火的原理和技术方法:
①总平面布置②建筑结构防火③建筑材料防火④防火分区分隔
⑤安全疏散⑥防烟排烟⑦建筑防爆和电气防火
第二章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
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①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②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注:
①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②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第三章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
学习要求:
了解建筑的不同分类,熟悉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掌握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相关知识以及建筑耐火等级要求。
2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
(2)高层建筑:
①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②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
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称超高层建筑。
2、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判据的主要参数及概念(多选)
①材料。
指单一物质均匀分布的混合物,如金属、石材、木材、混凝土、矿纤、聚合物。
②燃烧滴落物/微粒。
在燃烧试验过程中,从试样上分离的物质或微粒。
③临界热辐射通量。
火焰熄灭处的热辐射通量或试验30min时火焰传播到的最远处的热辐射通量。
④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
试样燃烧的热释放速率值与其对应时间比值的最大值,用于燃烧性能分级。
FIGRA0.2MJ是指当试样燃烧释放热量达到0.2MJ时的燃烧增长速率指数。
FIGRA0.4MJ是指当试样燃烧释放热量达
到0.4MJ时的燃烧增长速率指数。
⑤THR600s。
试验开始后600s内试样的热释放总量(MJ)。
3-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主要包括建筑内的墙、柱、梁、楼板、门、窗等,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是构件的燃烧性能,二是构件的耐火极限。
耐火建筑构配件在火灾中起着阻止火势蔓延、延长支撑时间的作用。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①不燃性:
如钢材、混凝土、砖、石、砌块、石膏板等。
②难燃性:
如沥青混凝土、经阻燃处理后的木材、塑料、水泥、刨花板、板条抹灰墙等。
③可燃性:
如木材、竹子、刨花板、保丽板、塑料等。
2、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是以楼板的耐火极限为基础。
(1)耐火极限的概念:
耐火极限是指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h)表示。
(2)影响耐火极限的要素:
①材料本身的属性②建筑构配件结构特性③材料与结构间的构造方式
④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条件⑤材料的老化性能⑥火灾种类和使用环境要求
4-1建筑耐火等级要求
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准。
在防火设计中,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是衡量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的主要指标。
建筑耐火等级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楼板、屋顶承重构件和吊顶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
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
1、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厂房、仓库主要指除炸药厂(库)、花炮厂(库)、炼油厂外的厂房及仓库。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分一、二、三、2
(1)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②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
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3)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但屋面防水层可采用可燃材料。
(4)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l00㎡时,房间的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性墙体。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5)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中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6)建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第四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了解城市建筑总体布局的一般原则和影响防火间距的主要因素。
熟悉防火间距的作用和防火间距不足时防火技术措施。
掌握防火间距的设置要求,及建筑平面布局中重点部位、场所的设置要求。
1-1建筑消防安全布局(多选)1、建筑选址考虑的因素:
①周围环境要求②地势条件要求③考虑主导风向
2、建筑总平面布局:
①合理布置建筑②合理进行功能区域划分
1-2建筑防火间距
1、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
①防止火灾蔓延: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低层建筑,保持6m~10m的防火间距,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定为6m。
②保障灭火救援场地需要:
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③节约土地资源④防火间距的计算2、防火间距
1、厂房的防火间距:
①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
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
②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
③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
(b)高层民用建筑与普通建筑之间间距
图2-4-3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示意
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屋顶无天窗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
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m。
图2-4-4当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示意
图2-4-5设置防火门、窗等分隔物时,防火间距示意
★3、防火间距不足时的消防技术措施(案例)
①改变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外改)
②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内调)③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或减少相邻建筑的开口面积,如开设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或加防火水幕保护。
④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拆)
⑤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
在设置防火墙时,应兼顾通风排烟和破拆扑救,切忌盲目设置,顾此失彼。
(挡)1-3建筑平面布置
1、设备用房布置
(1)锅炉房、变压器室布置:
①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m时,可设置在屋顶上。
②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
③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它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隔开。
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④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2)柴油发电机房布置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及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丙类柴油作燃料。
②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③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8h的需要量,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
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3)消防控制室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