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薪酬福利制度有些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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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工资+绩效奖金月薪制:
100%固定工资
第六条固定工资
a.月固定工资视为员工的标准工资,是公司计算辞退补偿金、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加班工资的依据。
b.公司将通过对各岗位的评估,由此确定各岗位的工资档位。
职位评价因素包括:
(1)企业的规模(企业的行业性质、营业额、员工人数)、该职位对企业效益的影响作用程度;
(2)职位的监督管理责任(包括所管理的人数多少);
(3)贡献的大小程度
(4)职位的责任范围(包括任职者的工作范围宽度、履行职责时的独立程度、对任职者的行业知识要求程度;
(5)职位需要的沟通能力与技巧要求(包括沟通的对象差异、频率、沟通的重要性);
(6)职位任职资格(包括任职者的学历、经验);
(7)职位任职者解决问题的难易度(包括对任职这所要求的创造性、工作本身的复杂性);
(8)环境条件(包括任职者所面对的风险性和环境条件)。
c.公司将各岗位归类,现分为5档,每个档分为14个级。
d.员工工资的确定
公司将主要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经验及市场水平,同时综合员工的个人能力、专业知识等的考核结果来确定员工工资。
考核表见附件
(一)
e.根据任职者的不同能力,不同工作经验,相同职位上不同的任职者,工资可以处于不同的级别。
f.为了向员工有更多的发展空间,新员工工资水平原则上以岗位所在级别的起档计算;
g.公司不执行试用期工资制度,即员工的基本工资在试用期与转正后相同。
第七条对于公司聘任的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因为完全可以确信能够胜任职位要求的,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但须得到人力资源经理的批准。
第八条年度目标奖金
a.目标奖金是一个动态的工资,与员工的业绩表现相关联。
b.公司每年将为员工确定年度目标奖金和年度目标任务,在年终对员工的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比例。
c.计算方式:
年度目标奖金÷
12个月×
在职时间×
目标任务考核结果(%)
d.考核条件:
参见“关于年度目标奖金适用解释规定”
第九条工资调整和确定权限
a.薪酬调整分为两种:
公司级的普遍性调整或个别员工的薪酬调整。
b.普遍性调整:
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等相关因素来确定是否调整。
调整的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各部门根据员工全年工作考核情况确定调整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提出比例),经总裁和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c.个别调整
公司将在每年年底对员工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如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公司将对此类员工工资进个别行调整。
如遇公司经营困难,公司有权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取消调整。
a)员工工资缺乏内部公平性;
b)员工工资与实际能力,岗位职责不匹配;
c)员工的个人能力和所承担的岗位职责符合晋升到上一个级别;
d.工资调整是适用于通过试用期,并在公司工作6个月以上的员工;
e.员工工资一年只能调整一次,若有重大贡献者,公司将以特殊奖金的形式发放。
f.部门经理级以上的员工对其下属的薪资有提议降级和升级的权力。
g.任何薪酬确定、薪酬变动必须经过总裁和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批准。
如发生违规行为,将从违规者的薪酬中予以处罚。
任何员工的工资变动须报部门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由总裁批准批准。
第十条缺勤的工资计算
a.病假:
?
试用期满员工,每月享受1天带薪病假,可累计使用,但不可跨年度使用;
具体办法参照《员工手册》执行。
病假按月固定工资的50%计发病假工资。
b.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薪酬的发放
公司采用下发工资制,月固定工资和津贴在每月末发放;
目标奖金在下一个考核期内发放。
发放日期遇法定休息日顺延。
第十二条保险
公司正式聘用员工试聘期满,并将本人档案调入公司指定机构统一存档,或外地户籍员工办理《外地员工北京地区应聘证》后,公司可为其缴纳以下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1)养老统筹:
以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为基数底限,上限为6000元,超过6000元的按6000元计算;
(2)医疗保险:
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3)失业保险:
同
(1)
(4)住房公积金:
以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基本工资超过6000元的按6000元计算),个人10%,公司10%,每月划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2.需由员工个人所缴纳的保险费或基金由公司从工资中扣除。
第十三条休假
公司员工享受国家法定的双休日及节假日,除此之外,公司提供的休假福利制度包括:
a.员工试聘期满后,每年可以享受十五个工作日的带薪假期,具体按照公司员工带薪年假规定执行;
b.年假可以拆分使用,但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
c.其它特殊休假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d.休假须填写休假申请表,经上级主管签字批准。
五天以上休假,须得到部门总监或总裁的批准。
第十四条加班
a.加班应提前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上级主管签字批准;
b.加班费计算基数:
根据北京市关于加班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
c.加班应优先计算同等时间的倒休,确实不能安排倒休,方可计算加班。
d.外埠出差期间一律不计算加班。
e.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市场销售部员工(不含内勤),研发平日加班不作计算,节、假日加班可计算同等时间的倒休。
f.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岗位每工作日出勤不得少于6小时,每月出勤不得少于160小时,不足部分应在倒休或年假中抵扣,抵扣不足则计为旷工。
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岗位不再计算加班。
第十六条进京户口申请
a.公司仅为总监以上级别员工办理进京户口;
b.持北京市居住证三年以上,符合办理户口条件的员工,公司可以为其出具办理户口所需相关材料,一切费用及手续办理由员工自理;
c.上海政策
d.招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申请办理,如遇公司有应届学毕业生进京户口指标,公司可以办理,但应和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e.所有户口办理申请,需得到公司总监或总裁的批准;
第十六条薪酬保密制度
a.本公司的工资结构、工资和奖金均属保密范围。
任何泄漏、打探此秘密的行为都应受到批评甚至处分。
即使直接主管也无权向下属许诺工资或擅自了解他人的工资。
任何不明之处应向人力资源部询问。
b.公司不接受任何以他人工资为理由的申诉。
c.除总裁、人力资源部、部门总监、分公司经理外,其他人不具有薪酬知情权。
其中,各部门经理、各分公司经理只能知道所辖员工的薪酬,不能打探、比较其他人的薪酬。
任何由于工作需要而扩大薪酬知情权范围的情况,必须报请总裁批准。
d.任何涉及薪酬的文件都需要妥善保管,以防泄密。
涉及薪酬等保密资料的文件,在传递过程中,需要密封或注明“保密”字样或加盖“保密”印章。
e.公司级的薪酬资料、相关文件由人力资源部实施控制管理。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四条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给:
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3.津贴:
机车津贴、伙食津贴、加班(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
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
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
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
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
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
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
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
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
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
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
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
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
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员工薪金管理
第七条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
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五章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
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
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职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