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哲学唯物辩证法知识要点总结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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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哲学唯物辩证法知识要点总结Word文档格式.docx

B方法论①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②反对否定事物的联系客观性,或主观臆造联系,把本来不存在的联系强加给事物。

(运用:

现在人们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失败案例、违背规律的案例都是其表现。

③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3)联系的多样性。

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

B方法论:

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具体把握事物的联系。

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3、自在事物的联系和人为事物的联系都是客观的 

事物的联系就其与实践的关系来看,可以分为自在事物的联系和人为事物的联系。

①自在事物的联系在人类产生以前就存在了,当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因此自在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

②人为事物的联系尽管呈现着“人化”的特点,但人为事物的联系只有通过实践这一客观的物质活动才能够形成,形成之后便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

因此人为事物的联系也是客观的

4.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及其指导意义

(1)整体与部分的区别①含义不同:

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数量上是一;

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数量上是多。

②地位不同:

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

③功能不同:

当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的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当部分以不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影响整体功能的发挥。

整体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

(2)整体和部分的联系:

①二者不可分割:

整体由部分构成,没有部分就无所谓整体;

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没有整体就无所谓部分。

②二者相互影响:

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变化会影响到部分;

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整体,关键部分的功能会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③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3)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的原理

①A原理内容:

整体是事物发展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

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

这就要求我们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

②A、原理内容:

整体是由部分构成,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

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B、方法论:

这要求我们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③错误:

反对只考虑整体利益,忽视局部利益的做法;

反对只重视部分利益而置整体利益于不顾。

5、系统是指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

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整体性、有序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要求①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②要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

③要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④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

既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又要把事物和系统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统筹考虑,优化组合。

6整体与部分在一定意义上是系统与要素的关系。

但是二者不等同。

两者都强调整体性。

系统还强调有序性、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7、运用:

①当小事物可以说是大事物时候,用共性个性;

否则用整体部分。

例如,张三是人。

树干不是树。

②当大事物可以说存在于小事物时候,用共性个性;

例如,人的特点张三都有,树的特点树干没有。

③当去掉小事物时大事物的性质不变,用用共性个性;

没有张三,人仍然是人;

没有树干,树就不存在。

二、发展的观点(普遍性、实质、规律性、状态、趋势、条件、原因、源泉和动力)

1、发展的实质

(1)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2)新事物和旧事物①含义:

新事物,是指符合客观规律,是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东西

②判别新旧事物的标准:

是看其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有没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

③新名字、新出现、新势力、新形式、力量大小、流行的时尚的、新的事物都不一定是新事物。

2、世界是永恒变化发展的原理(发展的普遍性):

原理内容: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发展之中。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方法论:

要求我们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

破除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抱残守缺和安于现状的旧观念。

要求我们正确认识事物所处的阶段和地位以决定我们的态度。

积极扶持新事物。

3、事物发展的条件:

4、事物发展的原因:

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因与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5、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矛盾6.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

7、事物发展的状态:

量变和质变

8、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1)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原因:

①新事物是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②新事物批判继承了旧事物中的合理因素,并增添了新内容。

因而具有旧事物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③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社会进步的基本要求。

(2)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原因:

①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②人们对新事物的认可需要一个过程。

③旧事物总是顽强抵抗和极力扼杀新事物。

(3)、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关系原理

内容:

事物发展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有前进,这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A我们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看到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要对前途充满信心;

B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勇敢地迎接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挫折。

C反对把事物看成是一帆风顺的盲目乐观主义;

反对看不到光明前途的悲观失望思想。

9.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1).含义: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状态。

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2)、量变与质变的辨证关系原理:

①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②在新质的基础上又进行新的量变。

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①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②要果断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不能缺乏信心、优柔寡断)。

③坚持适度原则,防止过犹不及。

④重视量的积累(要积少成多,反对急于求成;

做到防微杜渐。

)⑤反对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如生物学上的“激变论”);

反对否认质变,只承认量的渐进。

(如自然科学和哲学中的“庸俗进化论”) 

(3)、①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有量变不一定有质变。

只有量变到一定程度,才能引起质变。

②、质变不是量变的总和。

③、量变引起质变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数量的增减引起的,一种是由于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和结构不同引起的。

④质变包括物理性质的变化和化学性质的变化

三矛盾的观点

1.联系、发展、矛盾的联系。

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

联系是事物发展的条件;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2、.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

矛盾的观点

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

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3、矛盾既对立统一。

(1)矛盾的含义:

反映事物内部对立统一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理解:

事物内部有两重意思:

一是,指矛盾是事物固有的,客观的;

二是,包括事物之间及其事物内部之间的关系

(2)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

同一性和斗争性

A区别:

①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

(表现:

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②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联系:

③同一性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

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

④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3)、矛盾既对立统一

A原理内容:

矛盾即对立统一。

矛盾具有斗争性和同一性两种基本属性。

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

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是始终不可分割的。

①矛盾双方的斗争性和同一性不可分割,我们应当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

反对割裂对立统一关系,离开对立谈统一或离开统一谈对立。

②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我们应当极创造条件,促进有利转化,防止不利转化。

③矛盾的观点要求我们必须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反对片面看问题(一点论);

(4)哲学上的矛盾不等于日常生活中的矛盾和逻辑矛盾。

生活中的矛盾主要体现哲学矛盾的斗争性,是哲学矛盾具体表现。

逻辑矛盾是在言谈时,发生逻辑错误,前言不搭后语的自相矛盾,是错误的。

(5)关于矛盾双方的转化:

①形而上学的不变论:

否认矛盾双方的转化 

②诡辩论:

否认矛盾转化需要一定条件

③唯心主义:

把矛盾转化的神的安排或人的主观随意 

④是矛盾双方的转化,转化的是双方的地位、身份、力量;

转化的方向是相反的方向;

⑤矛盾的转化不是同一与对立之间的转化。

(6)、关于对立:

①哲学上指只要存在不同点,就是对立的。

对立可以表现为缓和的、激烈的。

②不能把对立仅仅理解为生活中的斗争,例如冲突、战争等,

③对立表现为斗争性。

(7)、矛盾表现为:

问题、坏事、好事中的不足。

(8)、典型事例:

不见高山不显平川;

有无相生,难以向成(依存);

不是鱼死就是网破(对立);

橘生淮南为枳;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转化);

居安思危;

物极必反,相反相成;

只要再多走一步,真里变谬误;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

尽信书不如无书;

在纯粹的光明中就像在纯粹的黑暗中,什么也看不见;

耐得寂寞,才能不寂寞;

爱人者人爱之,恶人着人恶之;

蝉噪林逾静。

谦收益,满招损;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预则立不预则废;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业精于勤荒于废;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

失败是成功之母;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

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

物极必反,否极泰来;

教学相长

4、矛盾具有客观性。

矛盾是事物自身所固有的,人们不能制造消灭,但可以解决、缓和、激化。

解决矛盾是指通过某种方式让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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