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表填表说明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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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地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电话号码
项目
栏次
一般货物及劳务
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本月数
本年累计
销
售额
(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1
其中:
应税货物销售额
2
应税劳务销售额
3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4
(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5
(三)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7
——
(四)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8
免税货物销售额
9
免税劳务销售额
10
税
款
计
算
销项税额
11
进项税额
12
上期留抵税额
13
进项税额转出
14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1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16
应抵扣税额合计
17=12+13-14-15+16
实际抵扣税额
18(如17<
11,则为17,否则为11)
应纳税额
19=11-18
期末留抵税额
20=17-18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1
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22
应纳税额减征额
23
应纳税额合计
24=19+21-23
缴
纳
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25
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
26
本期已缴税额
27=28+29+30+31
(1)分次预缴税额
28
(2)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
29
(3)本期交纳上期应纳税额
30
(4)本期缴纳欠缴税额
31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32=24+25+26-27
欠缴税额(≥0)
33=25+26-27
本期应补(退)税额
34=24-28-29
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
35
期初未缴查补税额
36
本期入库查补税额
37
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38=16+22+36-37
授权声明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以下资料: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地址)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
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
授权人签字:
申报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填报的,我相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字: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收到日期:
接收人: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
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仅填写行业代码。
(五)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一十)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一十一)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一十二)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一十三)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一十四)本表第1项“
(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本栏次数据等于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第3项“应税劳务销售额”和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之和(其中第4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一十五)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售额”与13%税率“销售额”的合计数。
(一十六)本表第3项“应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
(一十七)本表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6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本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
(一十八)本表第5项“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包括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4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一十九)本表第6项“其中: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二十)本表第7项“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二十一)本表第8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