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产业进展专项资金申请指南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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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打印《福田区产业进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材料受理后的流程详见附表《福田区产业进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图》。
注意事项:
企业递交的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必需加盖企业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需盖骑缝章。
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报指南》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小于5mm可采纳竖排左侧两个钉简单装订,材料厚度大于5mm必需采纳胶状、线装、打孔装当中一种,不能采纳拉杆式包装。
装订不规范或没有装订的材料,工作人员不予受理。
四、支持方式和适用原则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分为项目支持、费用支持和奖励支持。
专项资金的审核方式分为核准制和评审制。
支持企业的数量、金额受年度资金规模限制。
五、限制和除外情形
(一)同一年度内,除核准制支持和标准化支持外,企业只能申请一次专项资金支持。
(二)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专项资金支持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三)专项资金对同一企业的支持原则上累计不超过三年,财政奉献奖励、荣誉类奖励和文博会分会场经费支持除外。
荣誉类奖励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授予的荣誉奖项,区政府对国家、省、市颁发、授予的荣誉类奖项的配套奖励,视同荣誉类奖励。
认定奖励、落户奖励不属于荣誉类奖励。
(四)同一企业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两个(含)以上分项资金支持。
六、文化产业项目一览
福田区产业进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项目大体情形一览表
序号
支持项目
项目说明
支持金额
审核
方式
1
原创启动
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原创研发项目启动。
支持额度按该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评审
2
原创成果产业化及市场推广
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原创研发成果产业化及市场推广。
支持额度在该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30%以内,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
创意设计
支持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超过50万元的文化企业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的创意设计项目。
支持额度在该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30%以内,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
重点环节发展
支持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文化企业在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重点环节发展。
支持额度在该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30%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
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区政府认定的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按该项目实际总投资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
其他
支持其他有利于推动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的项目。
具体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7
大赛、论坛
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协会主办或承办经区政府或区文产办认定的创意设计大赛、论坛等重要文化活动,以奖项的奖金、场租、宣传费用和专家评审及演讲嘉宾费用为主要支持范围。
支持额度控制在该项目总支出的50%以内,经区文产办认定的活动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区政府认定的活动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核准
8
文博会分会场和专项活动
支持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分会场和专项活动。
支持额度控制在该届活动总支出的50%以内,每个分会场每届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60万元;
对承办专项活动的单位每届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
9
园区企业房租支持
新入驻区政府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文化企业。
首三年给予房租支持,按每平方米每月15元、面积最大不超过500平方米的支持标准,采用事后报销制,在企业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后给予支持。
10
产业服务
支持我区设立的文化创意产业各协会开展产业发展研究、政府决策咨询、人才培养与交流等产业服务工作。
支持额度控制在该项目总支出的50%以内,单项活动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1
荣誉奖励
获得国际和国家、省、市政府职能部门奖项的文化企业和个人。
按所获奖金同等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2
影视奖励
影视公司拍摄含有福田元素且具有福田宣传效果的原创作品,该作品在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和影院上线播出,经区政府认定的。
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13
政府奖、创意设计奖
设立福田文化创意企业政府奖、创意设计奖。
每两年举办一届,对获得政府奖的企业每家奖励30万元;
获得创意设计奖的作品分等级予以奖励,最高等级奖励不超过20万元。
14
财政贡献奖励
对文化服务企业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超过300万元、增长率10%以上。
给予该企业上年度在福田区实际缴纳税额(不含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对区财政贡献部分的15%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5
配套支持
对获得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支持(不含贷款贴息和保险费)的辖区文化企业,经对其实际投入和经济效益进行考核论证后。
给予所获得资金的50%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七、支持项目和申请材料
申请文化产业分项资金支持的大体条件:
在福田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文化企业、行业协会,其主营业务应属于《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进展计划(2011—2015年)》中确信的十大文化创意产业重点进展行业门类。
(一)原创启动(评审制)申报材料:
如下表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需上传电子文档部分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申请单位证照: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上传“营业执照”
申请单位简介
上传
单位上两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
原件
扫描上传负债表、利润表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扫描上传
企业资质证明或获奖证书等
提供与项目相关的专利技术证书或软件著名权等(申请影视作品启动支持的提供节目拍摄许可证)
福田区文产办要求提供的其它说明资料
(扫描)上传
(二)原创功效产业化及市场推行(评审制)申报材料:
扫描上传“营业执照”
提供与项目相关的专利技术证书或软件著名权等((申请影视作品市场推广支持的提供节目发行许可证及播出合同)
(三)创意设计(评审制)申报材料:
申请创意设计项目的还需提供设计方案实际应用效果图片
复印件
(四)重点环节进展(评审制)申报材料:
提供专利技术证书或软件著名权等
(五)公共服务平台(评审制)申报材料:
设备购置凭证
(六)其他(评审制)申报材料:
(七)大赛、论坛(核准制)申报材料:
区政府或区文产办对该活动申请的批复函
验原件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