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残疾儿童康复补助实施细则和办理程序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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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年4月份已提出申请补助并提交完整资料的,在10月份再申请时仅需提供《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申请表》及康复训练发票。
4、市残联组织残疾人康复技术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对上报的每一份《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申请表》及其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
补助对象的条件、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康复机构的资质、康复的实际时段、开展康复的内容、家长培训出勤率、实际支付的康复费用等。
并根据审核情况填制当期《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补助费用明细表》。
(三)康复训练补助款的支付: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款经审核确定后,划入补助对象监护人提供的农行账户。
二、先天性白内障儿童复明手术补助:
(2)经定点医院诊断为先天性白内障的7周岁以下儿童;
(3)定点医院出具的需要实施复明手术的医嘱。
1、先天性白内障儿童手术补助申请常年受理。
2、符合上述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其监护人持受助患儿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诊断书、手术建议书,低保家庭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其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补助申请表》由社区居(村)委会、街道(镇)、区残联审核,连同附材料报送市残联。
3、市残联组织专家评估后审批,并将审批情况反馈监护人。
监护人据以联系定点医院具体实施康复手术。
(三)复明手术补助款的支付:
复明手术完成后,监护人凭手术费发票及手术费用清单到市残联康复处办理补助款发放。
市残联将审核确定后的康复手术补助款划入补助对象监护人提供的农行账户。
三、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补助:
(2)持有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经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肢体残疾人;
(3)经定点医院诊断需要实施肢体矫治手术的7周岁以下肢残儿童。
1、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补助申请常年受理。
2、符合上述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其监护人持受助肢残儿童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诊断书、矫治手术建议书,低保家庭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其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补助申请表》由社区居(村)委会、街道(镇)、区残联审核,连同附材料报送市残联。
(三)矫治手术补助款的支付:
矫治手术完成后,监护人凭手术费发票及手术费用清单到市残联康复处办理补助款发放。
四、肢体残疾儿童矫形器装配补助:
(2)持有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经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肢体残疾人。
(3)经市妇幼保健院或市残疾人康复医院评估需要装配矫形器的7周岁以下肢体残疾儿童;
1、肢体残疾儿童配置矫形器补助的申请,常年都可办理。
2、符合上述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其监护人持受助肢残儿童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市妇幼保健院或市残疾人康复医院出具的需要装配矫形器的证明,低保家庭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其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补助申请表》。
3、由符合基本条件的矫形器适配机构进行技术性检查评估,提出适配品种、品牌、功能、规格、型号、材质、价格等针对性的具体适配建议方案。
4、经社区(村)、街镇、区残联、市残联审核批准后,持《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补助申请表》到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进行矫形器实际配置及适应性训练。
(三)肢残儿童矫形器适配机构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应从业资质,在厦门注册,并在该资质有效期内。
2、具有达到相关规范要求的服务所需场地,并取得卫生合格证书和消防合格证书。
3、具有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基本设备。
主要包括:
功能评估设备,验配设备,制作装配设备,功能训练设备,办公、宣传、培训设备等。
4、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医疗人员、检测评估人员、辅助器具适配人员、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制作人员、维修人员以及管理人员。
5、遵守国家法律,认真执行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守法经营。
6、能够根据《厦门市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及《厦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供应试行办法》的要求,开展残疾儿童矫形器需求的筛查、检测、评估、鉴定,制订适配方案,并具体实施适配、定制、训练及后续服务。
(四)肢残儿童矫形器适配具体品种、限价及使用时间:
序号
矫形器
分类
矫形器名称
单位
作用简述
限价
(元)
使用时间
1
躯干类矫形器
颈矫形器CO
具
斜颈,辅助限位,轻度滑脱
600
6个月
2
脊柱矫形器LSO
脊柱限位,坐姿矫正
1500
3
头颈胸矫形器HCTO
斜颈术后,支撑固定
4
侧弯矫形器TLSO
脊柱侧弯矫正
2000
5
上肢类矫形器
腕手矫形器WHO
矫正腕手异常姿势,限位固定
400
6
肘腕矫形器EWHO
限位固定肘腕关节
1000
7
肩肘腕手矫形器SEWHO
限位固定肩肘腕关节
8
下肢类
足矫形器(足底)
只
矫正足底异常
300
9
踝足矫形器AFO
矫正异常步行,轻度限制踝关节活动范围,矫正关节变形
700
10
儿童矫形鞋
副
改善儿童足底压力分布
1300
11
膝踝足矫形器KAFO
固定用矫形器,辅助站立,限制膝踝关节屈曲、伸展
12
髋膝踝足矫形器
HKAFO
髋关节以下矫正异常步态,辅助站立,动态支持辅助行走
4000
13
髋关节脱位矫形器
适用于先天性髋关节发育不良
单侧2000
双侧2800
3个月
14
下肢扭转矫形器
适用于下肢内外旋转变形
2200
(五)矫形器适配补助款的支付:
矫形器适配完成后,监护人凭《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补助申请表》及矫形器适配费发票到市残联康复处办理补助款发放。
市残联将审核确定后的矫形器适配补助款划入补助对象监护人提供的农行账户。
五、听障儿童配置助听器补助:
(2)持有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经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听力残疾人;
(3)经市妇幼保健院医学评估,需要佩戴助听器的7周岁以下听障儿童。
(二)儿童助听器的适配使用年限为三年。
(三)申请办理程序:
1、听障儿童配置助听器补助申请,常年都可办理。
2、符合上述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其监护人持受助听障儿童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市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关于需要佩戴助听器的证明,低保家庭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其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补助申请表》。
3、到符合基本要求的听障儿童助听器适配机构进行技术性测听、评估、绘制《裸耳听力图》与《助听听阈听力图》,提出适配品种、品牌、功能、规格、型号、价格等具体适配建议方案,填入《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补助申请表》的“机构评估建议”栏。
4、申请表及助听器适配机构提出的具体适配建议方案,经社区(村)、街镇、区残联、市残联审核批准后,方可到听障儿童助听器适配机构进行实际配置及适应性训练。
(四)听障儿童助听器适配机构的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应从业资质,在厦门注册,并在资质有效期内。
2、具有达到相关规范要求的服务所需场地,包括:
诊断室、测听室、助听器验配室。
3、具有开展助听器适配服务工作的基本设备,主要包括:
诊断设备,测听设备,取耳样设备,助听器验配的计算机、编程器,验配效果评估设备,售后维修设备等。
4、具有助听器验配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6、能够根据《厦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供应试行办法》的要求和我市残疾人康复任务的需求,开展残疾儿童助听器需求的筛查、检测、评估、鉴定,绘制《裸耳听力图》与《助听听阈听力图》,制订适配方案,并具体实施辅助器具适配、供应、调试及后续服务。
(五)补助款支付:
听障儿童配置助听器补助申请常年办理。
助听器适配完成后,监护人凭《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补助申请表》及购置发票到市残联康复处办理补助款发放。
市残联将审核确定后的补助款划入补助对象监护人指定的农行账户。
六、听障儿童自费植入人工耳蜗补助:
(3)经定点医院诊断需要植入人工耳蜗及可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7周岁以下听障儿童。
1、听障儿童自费植入人工耳蜗补助申请常年受理。
2、符合上述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其监护人持受助肢残儿童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定点医院出具的检查诊断书、植入人工耳蜗手术建议书,低保家庭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其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补助申请表》由社区居(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