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分流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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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二路(北一路以北)以东中心城区范围内改造任务。
3、建设单位:
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4、设计单位:
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
6、施工单位:
东营区城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工程现状:
本工程涉及小区单位存在雨污混流,为保证雨污分流,改造
东营区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根据排水系统目前实际情况,增设小区污排或雨排,
做到雨污分流。
8、质量控制目标:
市政合格工程
9、进度控制目标:
135日历天,2018年2月15日-2018年6月30日
10、投资控制目标:
总监与业主协商控制在合理的造价范围内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配套的系列验收
规范
(六)监理规划、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
(七)设计文件
3
(八)国家、省、市规章、规程、标准等。
三、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熟悉设计文件、施工操作规程、质量验评标准、有关合同及协议。
2、参加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会。
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审查内容包括: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格资料。
6、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
内容包括:
(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7、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材料。
8、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应资料。
四、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一)、路基工程质量控制
1、预控措施
(1)、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组织机构是否落实,督促施工单位按已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探明地下管线设施走向,并加以保护;
(3)、对控制桩进行复测和施工放样工作予以抽查;
(4)、清除路基范围内的杂物和障碍物;
(5)、排引处理影响施工的地面水和地下水;
(6)、依据进场压实机具性能进行实地压实试验,确定有效压实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7)、对填方土样作击实试验,以得出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密实度的技术数据。
2、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路基挖土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淘洞取土。
如有超挖,应按规定进行回填和分层压实;
(2)、开挖至路基顶面时应注意预留碾实沉降高度。
其数值可通过试验确定;
(3)、路基压实标准遵照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
(4)、路基压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
局部翻浆、“弹簧”可用换土
4
法进行处理。
3、分项验收和质量控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申报检验并确认签证。
(1)、执行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见下表)
(2)、填土土样试验报告及全线压实试验报告;
(3)、测量记录、施工记录;
(4)、自检记录、检测报告;
(5)、质量评定记录。
(6)、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并予以签证:
1、土样试验报告
2、压实度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分项工程报审表
5、路基基底检查表
6、路基完成情况检查表。
7、工序质量评定表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序
号项目压实度及允许偏差
土路床石路床
△压实度(0~30)CM
快速路和主干路
重型击实
≥95%
次干路
轻型击实
≥98%
≥93%
支干路
≥95%
≥90%
△中线高程±
20mm±
20mm
平整度
≤10mm30mm
宽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
+100mm
5
横断高程
±
20mm且横坡差不大于±
0.3%
横坡差±
0.5%
4、特殊情况的处理
特殊情况:
(1)、路堤沉陷;
(2)、路基边坡坍方;
(3)、路基沿原地面坡滑动;
(4)、特殊地质水文情况的毁坏。
产生以上病害的原因:
(1)、不良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2)、不利的水文与气候因素;
(3)、设计的不合理;
(4)、施工不合规范。
发生以上情况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查找原因,制定合理的补救措施,确保路基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二)、路面基层及底基层工程质量控制
1、预控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恢复和检查道路中线、路基边线,复核重要桩号及坡度变化处高程;
(2)、审查原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配合比设计及有关试验报告;
(3)、铺筑试验路。
督促施工单位就混合料的拌和、摊铺、压实(不同厚度的不同碾压遍数)等工艺过程和数据进行系统整理。
2、施工中的质量控制
(1)、混合料应配料准确,拌和均匀,摊铺平整,碾压密实。
当天拌合的稳定类(半刚性)混合料必须3h前铺完、碾压成型;
(2)、厂拌法施工:
混合料在拌和站拌好后运往工地,。
其材料配合比应予严格控制,必须保证配料准确,拌和均匀;
(3)、摊铺成型后,先用轻型压路机初压,再以重型压路机碾压,先慢后快、先边后中、先低后高,直至全宽范围内都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4)、压实完成后应及时取样检验,每1000m2检验1处,路段压实合格率的标准是:
合格率达100%者为合格,不足100%者为不合格。
不合格者应及时处理;
(5)、碾压成型后,必须在潮湿状态下洒水养生,严禁用水管直接冲洒,养生
期一般为7天。
养生期内应封闭交通,必须通行的工程车,车速不得超过15Km/h;
(6)、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其混合料应拌合均匀,色泽调和一致,砂
砾(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大于20mm的灰块不得超过10%,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
无明显的粗细颗粒离析现象。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实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料、脱皮、松散现象;
3、分项验收及质量控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申报检验并确认签证。
(1)、执行有关质量验评标准,主要内容有:
a、三线:
左、右边线、中线;
b、六度:
厚度、压实度、平整度、中线两侧宽度、横坡度、均匀度;
c、三量:
含水量、含泥量、含灰量。
(2)、审查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3)、审查混合料配合比试验报告;
(4)、审查施工记录、自检记录、检验报告;
(5)、审查质量评定记录。
1、测量复核记录
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3、分项工程报审表
4、基(垫)层完成情况检查表
5、工序质量评定表
6、道路弯沉值测量记录表
7、压实度试验报告
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允许偏差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及压实度压实度及允许偏差垫层稳定基层
6
△压实度重型击实≥95%
重型击实≥95%
10mm15mm
厚度±
10mm+20mm,-10mm
中线高程±
20mm±
横坡
20mm且不大于±
(三)、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质量控制
1、施工前质量控制
(1)、原材料准备,包括:
a、沥青材料的品种和标号须符合设计要求,其针入度、延度、软化点等技术指
标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沥青材料的加热温度不应超过140~170°
C,加热至施工温度后的保温时间不应超过6小时,当天加热的沥青应当天用完;
b、粗骨料:
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表面应洁净,干燥、泥土含量应小于1%;
有良好的颗粒形状,以接近立方体多棱角的碎石为好;
扁平细长颗粒不应
超过15%;
当采用砾石拌制混合料时,5mm以上颗粒中至少应有50%碎石或扎制砾石;
磨耗率小于6%,吸水率小于3%;
c、细骨料:
石屑或砂应坚硬,有一定棱角,且有适当级配;
砂最大粒径小于5mm,含水量小于5%;
石屑最大粒径小于10mm,含0.074mm以下粉料不超过5%;
d、矿粉:
一般采用低标号水泥或磨细石灰石粉,应具有足够的细度,小于0.074mm的颗粒应不小于80%,且干燥,疏松,不结团,不含杂质,亲水系数不应大于
1.0。
(2)、施工机具的准备;
(3)、测量放样结果及控制措施;
(4)、基层表面清理应平整、干燥、粗糙、无浮砂、杂物。
2、施工中质量控制
(1)、施工现场应根据混合料组成设计的配合比进行试拌,试铺,并对碾压12h后进行钻芯取样、报审;
(2)、计量装置必须良好,严格控制称量误差;
(3)、沥青混合料的出厂温度应视地区和温度而定,一般不宜超过130~160°
C,改性沥青可提高10~20°
C;
(4)、出厂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石子和粗细料分离、结团等现象,一般观察:
油多发亮,油少发散,过火焦红;
(5)、抽检摊铺温度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