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畜产品质量认证及相关法律法规Word格式.docx
《我国畜产品质量认证及相关法律法规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我国畜产品质量认证及相关法律法规Word格式.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v(三)畜产品兽药残留和其他化学性污染趋向扩大和加重
一是兽药(包括药物添加剂) 二是工业“三废”三是原子能的利用
二、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进展趋势v(四)转基因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v(五)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面临挑战
一是来自生产者二是来自消费者和流通方式 三是来自产业进展四是来自地点政府支付能力
v(六)畜产品色泽、嫩度和香味进一步受到消费者关注
v(七)饮食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成为新的不安全因素
一是饮食习俗二是方便食品三是在外就餐机会增加四是生冷畜产品、煎炸烧烤食品增多
二、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进展趋势v(八)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趋于国际化一是畜产品标准
二是检测机构
三是全过程监测三、我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形
v我国要紧开展:
三品一标
有机认证
绿色认证
无公害认证
地理标志
有机食品(Organic
Food)
v依照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标准生产出来的,通过有资质的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颁发证书的一切农产品。
国外一样以“有机产品”称谓,其中包括有机农产品、有机禽产品、有机水产品、有机纺织品等。
v2008年认证有机食品4083个
种植业:
2401个
畜牧业:
198个
渔
业:
376个
绿色食品(GreenFood)
v是遵循可连续进展原则,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经中国绿色食品进展中心认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食品。
绿色食品(GreenFood)
2008年认证产品5651个
目前有效绿色产品:
17512个
初级:
4686个初级加工:
6749个
深加工:
4277个
无公害农产品
v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承诺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畜产品。
v一是加强检测检验体系建设
v启动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
v认证部级农产品质检中心
288个
v建设省级农产品质检机构
200多个
v地县级农产品检验机构
1500多个
v二是建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
v检测蔬菜、畜产品、水产品20多万个,获得有效数据160多万个
v托付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176家、产地环境检测机构154家
v三聚氰胺27个省299个无公害奶产品全部合格
v六是推动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v制定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000余项
v创建农业标准化国家级示范区(县、场)759个
v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500多个
v四是加快无公害认证步伐
v2008年新获证产品
13779个
v复查换证产品
2816个
v有效获证产品
41249个
单位
18952个
产品实物总量2.2亿吨
占食用农产品商品量25%
种植业产品
30361个
畜牧业产品5322个
渔业产品
5566个
v2008年新获证产地
7096个
3677个
44915个
v种植业产品
29871个
面积
3905.51万公顷
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30%
v畜牧业产品
9758个
养殖规模39.16头(只、羽)
v渔业产品
5286个
面积267.26万公顷
农产品地理标志
v公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等制度规范18个
v成立省级机构47个
v首批聘任评审委员64名
v培训地理标志核查员1350名
v已评审通过和公示153个产品
133个已颁证
v地域爱护面积167.5万公顷
年产量180.4万吨
v西安、郑州等20多个大中都市作为农产品上市销售的差不多条件
v对山东、福建等七个省调查
80%市场销售比一般农产品高出10%
50%市场销售比一般农产品高出20%
60%农产品价格和销量有明显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九号)
v《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v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v 2006年4月29日
立法过程
出台的背景
v经济社会进展进入新时期,公众关注自身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瘦肉精、孔雀石绿、甲胺磷中毒,张北毒菜、香河毒韭菜、永年大蒜、广州绿色和平组织、蓟县红心鸡蛋、北京强酸喷荔枝、红药水西瓜
v入世后农产品国际竞争压力太大
技术壁垒、2002年欧盟动物源产品封关、2006年日本确信列表制度
v政府强化职能需要
促进产业进展和爱护公共安全
v政府依法行政的需要
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
问题的症结(也是法律关键点)
v产地被污染了
本底污染(富矿区)、外源的工业污染、农业内源的种养及农业化学品污染
v有意无意地违禁使用和滥用农业投入品(含添加剂、防腐剂、保鲜剂)
v生产过程不规范
苗种选择、种养措施、采后处理、分等分级等
v市场准入制度没有建立
v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信息不对称
v有的地点不重视,重视了又无法可依、投入不足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体系架构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调整的范畴
v调整范畴
v1、产品范畴
v2、行为主体
v3、治理环节
v第一章
总
则(10条)
v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4条)
v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5条)
v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8条)
v第五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5条)
v第六章
监督检查(10条)
v第七章
法律责任(12条)
v第八章
附
则(2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
v指农产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逼人体健康的因素,不应导致消费者急、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第一章
总则
v第1条-第10条,第2、3、4、5、6、7、8等共7条是本章的核心条款
v农产品概念:
在农业活动中直截了当获得的未经加工的以及通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粗加工,但未改变其差不多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初加工产品。
总
则
(第三条)
v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治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谁负责)
v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治理的主体。
(监督治理主体)
(第四、五条)
v1、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
v2、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v3、统一领导、和谐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v4、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
v5、加强宣传,提高公众意识,加强质量治理,保证消费安全。
(县以上人民政府工作)
(第五条)
v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
科研技术、经费保证、人员编制、检验检测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
(第六条)
v风险分析:
指对人类、动植物健康或环境可能产生不良效应的危害进行评判,并在此基础上采取的规避或降低危害阻碍的措施。
v风险评估:
指在特定条件下,对动植物和人类或环境暴露于某危害因素产生或将产生不良效应的可能性和严峻性的科学评判。
(第七条)
v信息的内容:
v1、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情形及趋势推测信息;
v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评判信息;
v3、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信息;
v4、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
v信息的要求:
公布、制度化、责任感
(第八条)
v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以农业科学技术和实践体会为基础,运用简化、统一、和谐、选优原理,把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转化为标准,在农业生产和治理中加以实施应用。
v优质农产品:
质量优良的农产品。
质量、外观、营养、口感、风味等方面也能得到消费者青睐的农产品。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牌农产品和一些地点特色农产品。
(第九条)
v明确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研与推广工作
v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
v推行科学的质量安全治理方法
v推广先进安全的生产技术
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v共4条(第11-14条)
v第14条是农业部门的核心条款。
v要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制定要求、修订要求和组织实施进行了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第十一条)
v标准的划分:
适用范畴、约束性
v农业标准体系:
范畴或领域、内容、层级等三维立体结构。
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所涉及的标准。
畜牧业包含猪、牛、马、羊、鸡、鸭、兔、蜂、饲料等产品所涉及的标准(安全、质量)
GB、NY、DB、QB组成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第十二条)
v含义包括:
1、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中有关参数指标的设置必须要有充分的风险评估依据。
2、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必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第十三条)
v标准化法:
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依照科学技术的进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以确认现行标准连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或废止。
v标准一样3-5年就应该进行复审,有的甚至不到2年。
v标准的作用是有时期性的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