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规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给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燃气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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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总1-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二、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幅度差按8~15%计算。
2.本定额综合工日单价为53.00元/工日。
三、材料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定额内带有“()”的材料均为主要材料,其括号中的数量为该主要材料的消耗量。
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2.施工周转性材料按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3.本定额材料单价是结合哈尔滨市2008年下半年、2009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
4.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
材料价格包括供应价(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及出厂前产品的检验试验费)、采购及保管费(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并扣除了包装品回收值。
材料现场检验试验费未包括在材料价格中,按费用定额规定执行。
-总2-
四、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大型机械幅度差为20%,中、小型机械幅度差为10%。
2.本定额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原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已包含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
3.本定额不包括特、大型机械的场外运输及安拆费用,发生时,另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4.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
五、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
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
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
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六、有关部门必须监测、检验的费用,按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计算。
七、本定额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八、本定额凡注有“以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而“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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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一章管道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生活用燃气管道及管道附件的安装。
二、界线划分:
1.给水管道:
(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l.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
(1)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
(1)室内外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3)生产生活共用热源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的工业管道与采暖系统管道的界线,以加压泵间外墙皮为界。
4.燃气管道:
(1)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
(2)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3)室外燃气管道与市政燃气管道以两者碰头点为界。
三、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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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种管道及接头零件的安装。
2.各种管道接头零件含量表中的管件综合单价可以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但其含量不得调整。
3.各种管道安装工艺过程中的水压试验、灌水试验及泄漏试验。
4.室内管道安装工程中DN32以内钢管安装项目中包括管卡及托钩的制作安装。
5.钢管安装项目中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无论是现场煨制或使用成品弯管均不得换算。
6.铸铁排水管、雨水管及塑料排水管均已包括臭气帽及雨水漏斗的制作安装。
7.塑料排水管包括管卡及托吊支架的制作安装。
8.燃气管道的钢管项目适用于焊接钢管和无缝钢管。
钢管焊接挖眼接管工作,均在定额中综合考虑,不得另行计算。
9.室内燃气管道安装项目中托钩角钢卡的制作安装。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
2.室内排水铸铁管、雨水铸铁管支架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室外给排水塑料管安装定额中己包括接头零件安装所需人工,接头零件消耗量另行计算。
4.室内外给水、雨水铸铁管定额中己包括接头零件安装所需人工,接头零件消耗量另行计算。
5.燃气铸铁管安装定额中己包括接头零件安装所需人工、机械,接头零件消耗量另行计算。
6.DN32以上钢管支架的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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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各种管道(地板下、地面内敷设的采暖管道除外),均以施工图所示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在计算室外排水管道工程量时,应按井内径扣除排水检查井和连接井中管道所占长度。
二、地板下、地面内敷设的采暖管道按所敷设房间地面面积计算,以m2为计量单位。
三、地板敷设采暖管道时,如不使用隔热保温板、铝箔,而采用其他替代方法,其所使用的材料按实调整计算。
四、沟槽式管道及管件安装:
1.沟槽式管道安装包括管道滚槽、开孔等工序。
2.卡箍连接,以“个”为计量单位。
3.卡箍式连接管件安装,按其本身连接卡箍的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不同规格的卡箍分别套用相应安装定额子目。
4.沟槽式法兰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5.沟槽式法兰短管安装,按法兰相应项目执行。
五、塑料排水管接头附件安装包括阻烟、阻火套管,止水环、固定支撑、滑动支撑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六、镀锌铁皮套管制作,以“个”为计量单位,其安装已包括在管道安装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七、一般穿墙套管和柔性、刚性套管以“个”为计量单位。
所需钢管、钢板已包括在制作定额内。
八、室内管道公称直径DN32以下的管道,其支架制作、安装,已包括在管道安装工程内,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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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
DN32以上的,可另行计算。
九、管道消毒冲洗,压力试验,按管道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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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管道支架制作安装
本章适用于采暖、给排水生活用燃气管道工程中管道及附属设备的支架制作安装,不包括除锈、刷油。
本章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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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螺纹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内外螺纹连接的阀门安装。
二、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中的法兰、带帽螺栓及钢垫圈数量减半。
三、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板计算,如用其他材料,不再调整。
四、浮标液面计FQ-II型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2-3编制的。
五、水塔、水池浮漂水位标尺制作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318编制的。
六、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l08编制的,如实际组成与此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七、法兰水表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l45编制的,定额内包括旁通管及止回阀,如实际安装形式与此不同时,阀门及止回阀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一、各种阀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法兰阀门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所列法兰、带帽螺栓及垫圈数量减半,其余不变。
二、法兰阀(带短管甲乙)安装,均以“套”为计量单位,如接口材料不同时,可作调整。
三、自动排气阀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已包括了支架制作、安装,不得重复计算。
四、浮球阀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已包括了联杆及浮球的安装,不得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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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浮标液面计,水位标尺是按国标编制的,如设计与国标不符时,可作调整。
六、减压器、疏水器组成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如设计组成与定额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设计用量进行调整,其余不变。
七、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侧的直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