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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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委员会办公室值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中午12:
00-13:
00
下午17:
30-18:
30
三
课室申请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1
申请表格(见附表《借用教室申请表》)一式四份,若不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则一式三份即可。
申请表须指导老师签名及盖章,签名盖章处在申请使用原因一栏
2
课室申请使用时间只能在周五晚上、周六周日全天,并要提前申请;
按教务处规定,如需使用课室,必须提前一周申请,团委学生委员会具体受理时间为每周一
3
课室申请用途一栏填写须具体详细,除换届大会、动员大会、总结大会外,课室申请都须附上策划书,指导老师需在策划书上签名及盖章
4
课室申请最长时间为两周,申请只限学生活动,不可带有商业性质
四
宣传类申请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喷画、彩印横幅须附两份电子打印版
海报须附一份电子打印版
并在申请表上注明宣传品规格
喷画
1、喷画的标准规格为:
宽≤2m,长≤4m;
2、喷画悬挂地点为:
教学区排球场外、生活区九栋篮球场;
3、教学区喷画的申请最后要拿到保卫处审批后方可悬挂
横幅
1、彩色横幅的申请需要上交打印版,普通横幅则不需要;
2、彩色横幅的标准规格为:
宽≤1m,长≤6m;
普通横幅的标准规格为:
宽≤0.8m,长≤6m;
3、横幅悬挂地点为:
教学区田径场外、生活区六栋篮球场;
4、教学区横幅的申请,最后要拿到保卫处审批后方可悬挂;
(宽大于1m小于2m,长小于4m以喷画形式进行申请)
海报
1、申请海报粘贴,当天即可领取准贴证,准贴证固定于海报的右下角,
2、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处场地的准贴证,(1-11栋)列为一处场地;
3、海报粘贴的地点为宿舍楼道一楼公告栏,粘贴只允许用透明胶粘贴海报四个角;
4、海报内容均不能出现任何商业信息
5、海报如没通过申请无准贴证私自粘贴,保卫处将进行拆除,同时将追究相应责任;
因准贴证固定不紧而遭保卫处拆除者,责任自负;
注
凡上述中有需要上交策划书的申请,策划书一律需要指导老师的签名及盖章
▼
详见下文
1、【申请表格】由团委学生委员会宣传部统一格式(见附表《广东药科大学宣传类申请表》),各组织须通过获得申请表的电子版后根据需要自行打印或者复印,申请表格数量为一份。
横幅喷画海报的续申请须附上指导老师签字及简明策划书;
2、【数量】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副横幅,一副喷画或一张海报。
教学区、生活区只能各悬挂一张内容相同的喷画、横幅;
最多不超过两条。
3、【申请时间】悬挂的期限必须与横幅等宣传物申请表上批示的时间相符。
横幅、喷画、宣传海报等准许悬挂以两个星期为限,在规定期限最后一天需自行清除。
若需续申请,则要在已申请的宣传时间到期前到团委学生委员办公室递交申请表以及简明策划书,续申请悬挂时间仍以两个星期为限;
4、【编号】横幅、喷画悬挂前都须用大油性笔在横幅右下角写上申请通过时由团委学生委员会所提供的唯一编号,以便团委学生委员会委员进行检查;
此外学校保卫处将定期对横幅悬挂情况进行检查,并拆除不符合要求的横幅;
5、宣传海报粘贴期间如出现残缺或脱落等情况,必须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情况严重者须重新粘贴一张;
横幅、喷画悬挂期间,悬挂组织有义务在横幅、喷画被风吹落或破损等情况下自行进行维护。
若经提醒后仍无改进,将进行警告,警告后不执行的组织将给予相应处罚。
6、横幅等宣传物悬挂期满,悬挂组织须自行拆除。
逾期不拆除或到悬挂截止期后经提醒仍不拆除者,视情况给予通知、警告并进行违规现象登记。
拆除横幅等宣传物时须把固定横幅的红线或绳索一并拆除。
若一级组织,学院、班级及社团违反此规定,团委学生委员会将追究其责任;
7、各学生组织不能私自拆除其它组织的宣传物或直接覆盖其它组织的宣传物,如有举报,校团委学生委员会将做出相关处罚;
8、若没有经过申请的正常程序而私自悬挂横幅等宣传物,保卫处及团委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有权将其拆下;
注:
横幅、喷画以及宣传海报的申请数量应根据校园宣传环境作适当调整,团委学生委员会有权提前拆下不符合规范或影响校园环境的宣传物。
五
活动场地及用电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二饭摊位
---九栋篮球场
---体育馆旁空地
---活动中心一楼多媒体厅
---校内用电申请
(需附上简明活动策划书,策划书及申请表上需指导老师签字盖章)
1、活动场地申请表格由团委学生委员会宣传部统一格式(见附表《广东药科大学场地类申请表》及《广东药科大学用电申请表》),活动中需申请用电的,须填写用电申请,并写明用电范围,各组织须在校团委学生委员会网站上自行下载申请表的电子版,根据需要打印或者复印;
2、活动须经该组织指导老师同意并在活动申请用表上的”上级组织意见”栏签名并盖本组织公章(社联旗下及其他社团统一盖社联的公章,学院盖分团委公章);
3、场地可申请的范围为非营业性学生摆摊,包括第一二饭门口及饭堂前校道(包括:
咨询点、派报名表、派传单)、九栋篮球场、体育馆旁空地、半月台、活动中心一楼多媒体厅;
团委学生委员会审批后,送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4、商业性活动一律由学校后勤管理处受理,团委学生委员会不予以审批。
5、场地申请不得涉及食品卫生安全、传销机构、金融机构、培训机构、手游以及避孕相关产品的商业性内容。
6、已通过审批的申请表,申请人应留底,以备检查;
7、场地申请受理后,场地交由申请通过者使用,并准时归还。
场地使用结束时使用者必须拆除一切相关活动宣传物,恢复场地整洁,不可损坏公物设施,否则视情节处理(视时间情况,一般规定活动当天就须马上清除)。
若有组织、社团等违反此规定,团委学生委员会将直接追究其责任,在一年内不再受理该组织、社团等的宣传管理申请。
8、用电申请须经团委学生委员会审批后,送学校后勤管理处及水电科审批并报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9、单独用电申请以及场地申请都须附上策划书(需指导老师签字、盖章);
第一二饭门口及饭堂前校道
1、一二饭门口的摊位申请,递交的申请表需要附上策划书(申请表和策划书都需要该组织指导老师签字和盖章)。
商业性摆摊申请须交由学校后勤管理处受理。
活动不得超过5小时。
2、活动时间:
第一二饭堂门口及饭堂前校道摆摊使用时间为:
9:
00——18:
00(8:
30前、12:
00——15:
00禁止进行播音试音);
3、若摆摊派表,须在申请场地时把所派表格打印版附上,数量为一份。
若活动过程需要使用电源,须另填写用电申请(需指导老师签名、盖章)
4、受场地限制,二饭门口摊位各组织或社团的的同一个活动最多只能申请两个摊位,且不连续使用超过2天;
(申请时需注意:
一张表只能申请一个地方,并注明申请几个摊位)
5、摊位申请最少提前5天,申请前请至团委学生委员办公室公告栏查看申请当天是否有还有摊位。
九栋篮球场
1、九栋篮球场共有五个篮球场,如图所示。
各个组织申请时应在申请表上标明使用哪几个场、使用日期以及时间段;
2、商业性活动须交由学校后勤管理处受理。
3、使用时间:
九栋篮球场星期一至星期五活动申请使用时间为16:
30-22:
00,星期六、日活动时间为8:
30——12:
00和15:
00——23:
00(8:
00和23:
00以后,禁止进行播音试音);
4、为保证学校学生的课余活动顺利进行,各组织或社团的的同一个活动最大限度只能申请三个篮球场,且不连续使用超过3天;
5、九栋篮球场预约最少提前一周,最多提前两周;
体育馆旁空地
1、体育馆旁空地的申请,递交的申请表需要附上策划书(申请表和策划书都需要该组织指导老师签字和盖章)。
申请使用时间为周四下午(1:
30-5:
00)、周五下午、周六周日
2、若活动过程需要使用电源,须另填写用电申请(需指导老师签名、盖章)
3、申请表在团委学生委员会处签章后,再由申请者拿到体育馆处审批,后再交于物业管理处。
活动中心一楼多媒体厅
1、多媒体厅使用时间:
周一到周五17:
30-21:
00,周六17:
00-21:
00(注:
除周三,周五,周日)
2、申请使用场地时须提交《学生活动中心多媒体厅使用申请表》(一式一份)、《广东药科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使用诚信记录表》、流程表。
(大型活动、宣讲会、商业性活动等需要另外提交活动详细策划书)附注:
活动当天结束时我们将记录活动方在活动中所造成的诚信问题,例如拖延活动时间,损坏多媒体厅物资等,并由活动方负责人签字,以后将以此为据考虑下次活动是否同意申请审批
3、活动中心一楼多媒体厅:
1)申请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中午值班时间,须将活动申请表交到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媒体厅舞台策划管理处;
经审核后,舞台策划管理处再将申请表和策划书交由校团委学生委员会审批。
2)申请工作需提前5—10天;
3)多媒体厅用于校一级的活动申请,学院的申请需要经该学院党委副书记的签字及盖章,校团委意见处需有团委学生委员会领导签字及盖章
4)商业性活动及带有商业性质的学生活动申请须按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另须附上活动策划书以及合同(合同复印件即可,必须附上详细策划书,包括具体商家,活动流程,商家赞助资金需要明确标明赞助金额以及赞助物品明细),并且不得现场进行交易;
5)所有活动均需提前向舞策递交申请表申请、同意后排期再交由团委老师或书记审批,若通过其他途径造成的活动场地、时间等冲突的,舞策概不负责并且不提供场地。
4、多媒体厅使用细则:
1)多媒体厅内不可粘贴任何宣传品、标识,门外张贴宣传品时不可使用双面胶、海绵胶等难以清理的材质;
2)活动中须爱护场地和物资;
3)活动结束后须清理会场(包括清洁地面和整理桌椅);
4)为规范管理多媒体厅,申请使用时申请方须在申请表活动内容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