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新增设备生产工艺技改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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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项目名称:

浙江正润机械有限公司新增设备生产工艺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浙江正润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ZhejiangReachGreenEnvironmentalConsultantsCo.Ltd.

国环评证:

乙字第2052号二〇一七年四月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2

三、环境质量状况 16

四、评价适用标准 20

五、技改项目工程分析 26

六、技改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0

七、技改环境影响分析 30

八、技改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汇总 34

九、结论与建议 34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3 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4 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附图5 项目用地规划图

附图6 项目总平面布局图

附图7 项目车间各层平面布局图

附件:

附件1 技术改造项目工作联系单

附件2 营业执照

附件3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附件4 不动产权证

附件5 关于温州正润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台高速皮壳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附件6 三同时现场检查(勘察)笔录附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浙江正润机械有限公司新增设备生产工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浙江正润机械有限公司新增设备生产工艺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浙江正润机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平阳县滨海新区海泽路256号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编

325000

建设地点

平阳县滨海新区海泽路256号

备案部门

/

备案号

/

建设性质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68包装专用设

备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2971

建筑面积(平方

米)

62816.43

总投资(万元)

300

其中:

环保投资(万元)

2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比例

0.67%

评价经费(万

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项目概述:

1.1项目由来

浙江正润机械有限公司(原名温州正润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平阳县新兴产业园

F-26-1号地块(平阳县滨海新区海泽路256号),企业于2014年6月委托温州市环境

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温州正润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台高速皮壳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6月24日通过审批(平环建[2014]88号),目前还未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企业总占地面积32971m2,建筑面积62816.43m2。

由于客户对产品的质量要求提高,因此对本项目生产工艺要求有所提高,本项目机加工工艺顺序发生变化,主要为车床、铣床、打磨、钻床、加工中心加工顺序发生变化,并新增刨床工艺,企业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现原报批的机加工生产设备无法满足原设计产能的需求,为降低作业压力,按时完成日工作量,拟新增56台机加工设备,本项目技改后,原设计产能、原辅材料用量均与原环评保持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的有关规定,该技改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项目应属于“C3468包装专用设

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0577-85556006

1

备制造(指对瓶、桶、箱、袋或其他容器的洗涤、干燥、装填、密封和贴标签等专用包装机械的制造)”类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技改项目应属于“K机械、电子中“71通用、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中“其他”类项目,因此,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工作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审查。

1.2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买及环保投资等,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投入。

1.3、生产规模

企业新增56台设备,本项目技改后,生产规模保持不变,仍为年产100台高速皮壳机。

1.4平面布置及四至关系

平面布置:

企业位于平阳县滨海新区海泽路256号,企业现有2幢7层办公楼和2

幢4层生产车间(1#车间、2#车间)与2幢7层宿舍楼,本次拟在1#车间1层、2#车

间1层以及2层新增56台设备。

厂区总平面布局图见附图6、车间各层平面布局图见附图7。

企业四至关系:

本项目位于平阳县滨海新区海泽路256号。

企业东侧为浙江科达包装机械厂,南侧为温州友腾建筑装潢材料公司和浙江威诺机械科技公司,西侧隔路

45m处为浙江大源机械有限公司,北侧为昆宋公路,企业最近敏感点西南侧758m处的新区管委会。

项目四至关系及现场照片见图1-1。

1.5公用工程

1、供电

本项目由市政电网统一供应。

2、给排水

给水:

生活、消防、生产用水由市政给水管接入。

排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附近雨水管网。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送至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

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0577-8555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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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1.6职工定员

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为内部调配,员工人数合计为150人,生产采用8

小时单班制,年工作300天,厂区内设食宿。

1.7编制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6月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7年3月1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4月24日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7月1日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9号,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3月1日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1月1日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8月28日实施;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5月1日实施;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5年6月1日实施;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

年11月29日颁布并实施;

(1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省政府令第321号,浙江省

人民政府,2014年3月13日施行;

(15)《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1号,2013年12月19日实施;

(16)《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17)《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4〕

26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4.4.30;

(18)《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07.16;

(1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9年10月28日印发;

(20)《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

10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12年2月24日印发;

(21)《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省经信委产业处,2012年12月28日实施;

(22)《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浙环函〔2016〕

145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4月1日;

(23)《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温政令第123号,温州市人民

政府办公室,2011年3月1日实施;

(24)《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发〔2010〕

88号,温州市环保局,2010年8月30日;

(25)《温州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认定标准指导目录(2013年版)》,温政办〔2013〕

6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4.22;

(26)《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温州市人民政府,温政发〔2014〕41号。

2、有关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017年1月1日起

实施;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保护部,2008年

12月31日颁布,2009年4月1日实施;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保护部,1993年9月18日颁布,1994年4月1日实施;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环境保护部,2009年12

月23日颁布,2010年4月1日实施;

(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2005年4月颁布,2005年5月1日实施;

(6)《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7)《平阳县环境功能区划》,平阳县人民政府,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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