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电子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电子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电子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3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单项(位)工程中层高在2.2m以内的技术层不计算建筑面积,但计算层数。
2.出屋面的楼(电)梯间、水箱间不计算层数。
3.单项(位)工程层数超出本定额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最高相邻层数的工期差值增加。
4.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2个以上(含2个)单项(位)工程时,工期的计算:
以一个单项(位)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单项(位)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
加一个乘0.35系数;
加2个乘0.2系数;
加3个乘0.15系数;
4个以上的单项(位)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5.坑底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
6.开挖一层土方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护坡桩施工的工期承发包双方可按施工方案确定增加天数,但最多不超过50天。
7.基础施工遇到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砂、溶洞、暗滨、淤泥、石方、地下水等需要进行基础处理时,由承发包双方确定增加工期。
8.单项工程的室外管线(不包括直埋管道)累计长度在100m以上,增加工期10天;
道路及停车场的面积在500m²
以上,在1000m²
以下者增加工期10天;
在5000m²
以内者增加工期20天;
围墙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十一、本定额凡注明“×
×
以内(下)”者,均包括“×
”本身,注明“×
以外(上)”者,则不包括“×
”本身。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首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首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在2.2m以上时,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在2.2m以上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O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
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宽度在300mm以上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
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一、二条规定计算。
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第一部分 民用建筑工程
第一章 单项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
0.00以下工程、±
0.00以上工程、影剧院和体育馆工程。
二、±
0.00以下工程按土质分类,划分无地下室和有地下室两部分。
无地下室按基础类型及首层建筑面积划分,有地下室按地下室层数及建筑面积划分。
其工期包括±
0.00以下全部工程内容。
三、±
0.00以上工程按工程用途、结构类型、层数及建筑面积划分。
其工期包括结构、装修、设备安装全部工程内容。
四、影剧院和体育馆工程按结构类型、檐高及建筑面积划分,其工期不分±
0.00以上、以下,均包括基础、结构、装修全部工程内容。
五、综合楼适用于购物中心、贸易中心、商场(店)、科研楼、业务楼、写字楼、培训楼、幼儿园、食堂等公共建筑。
六、高级住宅是指装修做法为:
1.内墙面贴墙纸、软包、高级涂料、木墙裙;
2.木地板、块料面层、铺地毯;
3.高级装修抹灰、吊顶;
4.硬木门窗、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
5.厨房、卫生间墙面贴面砖、地面块料面层。
七、高级住宅、别墅、公寓工程的工期按相应住宅总工期乘以1.2系数计算。
八、有关规定:
1.±
0.00以下工期:
无地下室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有地下室按地下室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2.±
0.OO以上工期:
按±
0.00以上部分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3.总工期为:
±
0.00以下工期与±
0.00以上工期之和(不包括影剧院和体育馆工程)。
4.单项工程±
0.00以下由2种或2种以上类型组成时,按不同类型部分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相加计算。
5.单项工程±
0.00以上结构相同,使用功能不同。
无变形缝时,按使用功能占建筑面积比重大的计算工期;
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使用功能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6.单项工程±
0.00以上由2种或2种以上结构组成。
无变形缝时,先按全部面积查出不同结构的相应工期,再按不同结构各自的建筑面积加权平均计算;
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结构各自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7.单项工程±
0.00以上层数不同,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层数各自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8.单项工程中±
0.00以上分成若干个独立部分时,先按各自的面积和层数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4个以上独立部分不再另增加工期。
如果±
O.OO以上有整体部分,将其并入到最大部分工期中计算。
第一章 单项工程
一、±
0.00以下工程
1.无地下室工程
编 号
基础类型
建筑面积
(㎡)
工 期 天 数
Ⅰ、Ⅱ类土
Ⅲ、Ⅳ类土
1—1
带形基础
500以内
30
35
1—2
1000以内
45
50
1—3
1000以外
65
70
1—4
满堂红基础
40
1—5
55
60
1—6
75
80
1—7
框架基础(独立柱基)
25
1—8
1—9
2.有地下室工程
层 数
1—10
1
1—11
90
95
1—12
110
115
1—13
2
120
125
1—14
2000以内
140
145
1—15
3000以内
165
170
1—16
3000以外
190
195
1—17
3
205
1—18
5000以内
220
230
1—19
7000以内
250
260
1—20
10000以内
290
1—21
15000以内
310
320
1—22
15000以外
345
355
1—23
4
255
270
1—24
285
300
1—25
315
330
1—26
360
1—27
20000以内
380
395